谈谈对现阶段我国资产性收入的看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阶段论文,看法论文,资产论文,收入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与之相适应,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是我国现阶段基本的分配制度。因此,当前居民的收入除劳动收入外还有资产性收入。所谓资产性收入,是指个人或集团凭资产获取的收入。它内容广泛,形式繁多,主要有银行存款利息、购买政府债券或企业债券的债息、购买股票的股息、创办企业的利润、地租房租、技术转让费等等非劳动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这部分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凭资产获得收入的“有产者”也越来越多。面对这一现象,我们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资产性收入是否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剥削收入?我们认为,判断资产性收入是否属于剥削收入的关键在于能否明确剥削的实质。这里的“剥削”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剥削,是马克思《资本论》意欲揭露的“剥削”。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剥削构成要有三个条件:一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基础,从法律上对资本家个人财产的确立给予确认并保护;二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者除人身自由和劳动能力外没任何生产资料,只能受雇于资本;三是资本家无偿侵占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根据上述三个条件,我们试图给剥削下一个定义:剥削是指要素的占有者对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或成果的无偿侵占,这种侵占源于占有者对要素的某种垄断或独占。根据这一定义,现阶段的资产性收入虽然会带有某种意义上的剥削性质,但与传统意义上的剥削收入有根本的区别。
二、资产性收入的性质
资产性收入是一种财产收入。马克思当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要对个人的消费品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不过这种分配制度的确立要有相应完备的假设。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社会可以对社会总产品做出统一的必要扣除,劳动者除可供个人消费的消费资料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财产。”[1]这样一来,马克思的分配原则排除了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排他性占有剥削他人成果的可能,进而对消除剥削有重大意义。但现实的经济条件不满足这一假设。生产力不发达,资源稀缺性引发了人们对生产资料的排他占有并形成个人财产,而财产的全部意义在于为财产所有者带来收益。所以财产所有者拥有自己的财产,以要素提供者的身份参与新增社会财富的分配便成为必然。然而,一旦他是某种要素的垄断者,就可能凭这种垄断权占取超过实际要素报酬的部分。对此,我们认为这种“超过部分”的收入仅仅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剥削”现象。而这种“回报”虽然在形式上带有“剥削”的色彩,但其内涵却是有利于缓解该要素的稀缺性,推进生产力发展。
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没有高度发达,所以无法实施全社会的公有制,因此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成分非但没被消除,反而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发展,一方面使人们获取了投资和经营自己财产的机会;另一方面却滋生了企业主等凭借对资产或经营权的垄断而占取收入的现象。这里既包括形式上的剥削又包括雇主凭借对要素的垄断而对劳动成果的无偿占有。总之,现阶段我国各种经济成分的资产性收入中确实含有多种“剥削”的因素。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产性收入不能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本源性剥削收入。二者在性质上有很大的不同。毕竟我们如今所面对的情况与马克思的设想有着较大的差别,经济发展的现状要求我们不能套用经典的理论来指导实践,而应当以发展眼光来看待资产性收入。
一是二者的初始来源不同。本源性的剥削收入是由工人创造而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财富。它的源泉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对这部分价值的占有是一种无偿的、违背工人的意志的强占。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产性收入的源泉则是一种物化了的过去劳动。因为财产所有者最初的财产不是“原始积累”得来的,而是社会主义社会所有者自己凭自身的勤劳与才智创造下来的。这种财富的形成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劳动技能累积的过程。所以,我国目前社会成员的资产性收入绝大部分与本源性剥削收入有了很大差别。
二是二者的占有主体不同,资产性收入与不同主体相结合所反映的生产关系也不同。现阶段我国的资产性收入可以表现为公有资本增殖和私有资本增殖两种形式。公有资本的增值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占有,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改进,有缓和两极分化的作用。而私有资本的增殖一方面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会随竞争加剧使收入差别扩大。因此二者的不同作用反映了我们追求“共同富裕”目标与收入差别扩大之间的矛盾。我们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恰当处理两种资产的增殖比例,才能使资产性收入有助于实现“共富”的目标。
三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功能不同。传统的剥削收入的功能是通过扩大再生产,使剥削收入的一部分转化为资本,再生产出规模扩大的资本关系;一极是更多的或更大的资本家,另一极是更多的雇佣工人。[2]而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资产性收入的功能主要是弥补折旧、购买新的生产资料、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先进的管理方法,千方百计地扩大再生产规模,同时通过招商引资以及杠杆经营等方式使资产所有者突破地区性、行业性及所有制的限制,把资本投到所需的地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我国经济的现代化。总之,我国现阶段的资产性收入的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符合广大社会成员利益的。
三、现阶段资产性收入的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1.资产性收入的存在是由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制度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3]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分配的形式与内容应完全取决于生产的方式即所有制形式。我国目前采取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显然,如果分配制度采取单一形式就不能与所有制形式相符合。所以,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这种新的分配方式作为新的生产结构的产物而出现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此外,资产性收入的出现为资产所有者提供了经营自己财产的契机,他们可以进行投资(含风险)在内的多种财产经营活动,这也是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
2.资产性收入的发展是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把劳动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唯一尺度,因此这种劳动从一开始就是直接的社会劳动,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可见这种单一的按劳分配是以消除商品经济为前提的。这在以市场经济为资源配置基础方式的今天显然是办不到的。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存在前提是一切产品成为商品,这就势必要求要素所有者把要素以商品的形式投入市场,并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出让要素的使用价值,获取相应的要素报酬。可见,资产性收入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须要求,而且要素所有者可以根据要素价格的波动来调整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调整要素的组合结构,使自身的资产收益最大化。
3.资产性收入是要素参与财富创造的应得报酬。财富的创造就是个人按照一定目的把自身的劳动力与物质资料相结合以创造使用价值的过程。所以构成财富有两方面的要素:一是物质要素,即生产资料,这是财富的物质载体;另一个是人的要素,即人体中的劳动力,这是形式财富的能动性要素。而他们的所有者分别是要素所有者以及参与创造过程的劳动者。二者缺一则无法形成剩余产品的生产过程。因此,他们都有参与分配的要求和权利。更何况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产作为物化了的过去劳动,所体现的是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资产或要素参与分配与劳动力要求参与分配一样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的反映。
4.资产性收入的长期存在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的。分配的结构取决于生产的结构,而生产的结构主要表现在所有制形式,所有制形式的实质是一种生产关系,它只能通过调整自身,扬弃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并最终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归根结底,分配形式的构成是受生产力水平影响的。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且具有多层次性,决定了我国必须采取混合所有制的经济形式,而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又决定了多种分配制度的并存。此外,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虽有较大的提高,但并达不到使物质产品极大丰富。资源稀缺性的长期存在,为垄断提供了可能,为个人财产的形成提供了可能,进而为资产取得收入提供了可能。
5.资产性收入扩大化,是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阶段。资产性收入呈现扩大化的趋势主要是由于两种原因:一是现有资产所有者为获得较多收益而增加了其资产投放量;二是由于资产取得收入的激励作用,一部分资产占有者萌生了积累财富的动机,把一部分个人收入转化成投资,成为凭资产取得收益的新资产者。这样,资产投入的深化和广化都带来了资产性收入的扩大化,这将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产品和劳务,为经济的全面腾飞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使国家尽早进入经济发达阶段,然后社会才有能力去全面解决“公平分配”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现阶段我国资产性收入的存在既是客观的,也是合理的。虽然它带有某些形式上的“剥削”,但它为社会的进步所作出贡献要远远大于它的负效应。所以,正确看待现阶段的资产性收入,意义深远。
四、结语
市场经济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一切产品包括各种生产要素都必须是商品。正因为要素成为了商品,且要素又具有稀缺性,于是人们就必须向其所有者支付使用该要素的费用,这种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就是资产性收入。可见,资产取得收入是以要素成为商品为前提的,但要素成为商品又是以资产所有者对要素具有所有权为前提。这里的“所有”是不同利益主体的“所有”,即多元财产主体的“所有”,所以,资产性收入并不是私有制特有的分配方式。事实上,它最终取决于特定的资源配置方式,在我国现阶段是指市场机制分配资源的方式,也就是说,资产性收入作为要素的分配方式首先取决于资源的配置方式,而不是一个单纯的所有制性质问题。这样一来,我们应该认识到,资产取得收入是一切市场经济所共有的分配方式,而无姓“资”姓“社”的问题,这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要素市场,鼓励非公制经济成分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并进一步探寻资产性收入的分配规律,大力增强社会财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