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化工产品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问题的研究论文_姜海雷,李长宏

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

摘要:本文依据国家现行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从适用性、实用性、规范性几个方面,重点研究和探讨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在管理、选择、检测检验等方面的应关注的重点,为制定化工产品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化工行业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劳动防护用品;化工行业;配备;化工产品生产人员;管理

0引 言

劳动防护用品在保障从业人员劳动过程中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中至关重要,是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国化工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巨大,生产条件复杂,安全生产隐患持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难以彻底消除,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保障广大化工行业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工伤事故和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尤为重要。为了了解我省化工行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我们对黑龙江省各地市重点化工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的数量和发放周期,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质量、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经费的投入,企业所有工种都配备了何种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各方面人员对现有劳动防护用品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等。调研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看企业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及使用文件资料、召开不同群体座谈会和深入现场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

2005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号令),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等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并明确指出将对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予以处罚。2008年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员研究所修定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的选用的选择和要求,2013年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员研究所制定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基本要求、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原则和方法、配备程序、分类、分级及使用范围、配备要求、管理与培训等。目前国家未出台按行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法规及标准。2015年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其中涉及化工行业的包括下列小类: 6-10-01(GBM61001)石油炼制生产人员、6-10-02(GBM61002)炼焦人员、6-10-03(GBM61003)煤化工生产人员、6-10-99(GBM61099)其他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6-11-01(GBM61101)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6 6-11-02(GBM61102)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人员、6-11-03(GBM61103)化学肥料生产人员、6-11-04(GBM61104)农药生产人员、 6-11-05(GBM61105)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人员、6-11-06(GBM61106)合成树脂生产人员、6-11-07(GBM61107)合成橡胶生产人员、6-11-08(GBM61108)专用化学产品生产人员、6-11-09(GBM61109)火工品制造、保管、爆破及焰火产品制造人员、6-11-10(GBM61110)日用化学品生产人员、6-11-99(GBM61199)其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 6-13-01(GBM61301)化学纤维原料制造人员、 6-13-02(GBM61302)化学纤维纺丝及后处理人员、 6-13-99(GBM61399)其他化学纤维制造人员。

1 个体防护装备的分类

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

(1)头部防护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防物料喷溅、防粉尘等的护具。主要有普通安全帽、阻燃安全帽、普通工作帽、防静电安全帽、电绝缘安全帽、抗压安全帽、防寒安全帽、耐高温安全帽等。

(2)呼吸防护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主要有过滤式呼吸防护装备和隔绝是呼吸防护装备。

(3)眼面防护类。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主要有防冲击眼护具、焊接眼护具、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激光护目镜、炉窑护目镜、X射线防护眼镜、化学安全防护镜、防尘眼镜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听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5)躯干部防护类。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主要有一般工作服、防静电服、防尘洁净服、防寒服、阻燃防护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带电作业用屏蔽服装、防辐射服、高压静电防护服、救生衣等。

(6)手部防护类。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防机械伤害手套、焊工手套、耐油手套、浸塑手套、防静电手套等。

(7)足部防护类。用于足部保护,主要有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鞋、耐油防护鞋、低温环境作业保护靴、焊接防护靴等。

(8)坠落防护类。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和安全平网。

(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主要有防油型护肤剂、遮光型护肤剂、驱避型护肤剂、洁肤型护肤剂。

2 个体防护用品的选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是根据岗位工作内容需要而定的,在充分考虑岗位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后果的前提下,选用何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是能保障劳动者在操作或者活动条件下防止被该种安全隐患产生后果的侵害。具体化工产品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见表1 。

表1 化产品生产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 总结及建议

(1)总结:化工行业因其独特的生产运行系统和危险的作业环境,使其劳动保护工作有别于其他行业,认真做好化工行业劳动保护工作,对保障化工行业职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阐述的是,化工行业对各工作岗位配备何种劳动防护用品,为化工行业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提供理论指导。

(2)建议:一是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系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工作进行系统管理。二是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座谈,了解基层的实际需求,对现有的防护用品情况进行调研,了解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保护的辅助性措施。劳动保护的主要措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不能因为使用和配备了有效劳动防护用品就忽视了劳动条件的改善和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的实施。同时,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具有消除或减轻事故的作用,但劳动防护用品对人的保护是有限度的,当伤害超过允许的防护范围时,防护用品就会失去其作用。

参考文献:

[1]DB23/T1496.4-2019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4部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2]GB/T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基本要求》

[3]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论文作者:姜海雷,李长宏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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