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美”美学理想的失败--论曹雪芹对秦可清等人的塑造_秦可卿论文

“双美”美学理想的失败--论曹雪芹对秦可清等人的塑造_秦可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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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是《红楼梦》中争议最大的人物之一。争议似乎集中在下面三个问题上:一、秦可卿无疑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作者却为什么在全书开始不久,匆匆忙忙让她早死?二、秦可卿真正的病因和死因究竟是什么?三、秦可卿这个文学形象究竟应该如何评价?当然,这三个问题又是相互紧密关联的,解决了其中一个,其他问题即可迎刃而解。我们认为:秦可卿早死是作者曹雪芹“兼美”审美理想失败的结果。其它一些问题也与此相关。对此,我们在这里试加论证,以就教于诸大方之家。

是“改塑”,不是“删”除

关于秦可卿之死,甲戌本有一条有名的脂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这段话给人的印象是,对秦可卿这个形象,作者曹雪芹仅仅是在原来的有关描写中,尊重脂砚斋的意见,“删”除了其“淫丧天香楼”的结局而已。由于人们公认的脂砚斋在《红楼梦》成书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这段话历来成为“删除”说的主要依据。但我们却认为,对这一形象,曹雪芹是经过重新另行塑造的,而不仅仅是“删”去了“淫丧”这一情节。其理由如次:

第一,关于秦可卿的死因,脂砚斋本身就提出了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上文所引脂批的说法可谓“淫丧”说。能支持这种说法的,除这条脂批而外,还有有正本第七回的一条总批:“焦大之醉,伏可卿之病之死……”。所谓“焦大之醉”,显然指此回文中焦大醉后大骂贾府子孙“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这里的“爬灰”,显然系指书中原来所写的秦可卿和公公贾珍私通一事。但说它“伏可卿之病之死”,则可作两种解释。一种是说作者用焦大醉后之骂点明可卿和公公贾珍的暖昧关系,为以后写其“淫丧”伏笔;另一种则是说自此之后,秦可卿知自己和公公的私通已为众人所知,故以至于病,以至于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按第一种解释,固可作可卿“淫丧”之佐证;但如按第二种解释,则虽可以说可卿之死与和公公私通有关,甚至可以说直接相关,但和“淫丧”仍有一定距离,因为因得心病而死不能就说是淫丧。而“淫丧”在《红楼梦》关于秦可卿的描写中是有特殊含义的,即她因和公公私通被丫头撞见而羞愤自杀。第二种说法可谓之“病死”说。能支持这种说法的,除上引有正本那条脂批的第二种解释外,还有有正本第十回总批:“欲速可卿之死,故先有恶奴之凶顽,而后及以秦钟来告,层层扣入,点露用心过当,种种文章逼之。虽贫女得居富室,诸凡遂心,终有不能不夭亡之道。”如果说上引前一条有正本批语揭示了秦可卿是因病致死的话,这条批语则揭示了致病之因:“贫女得居富室”,外有凶顽“恶奴”和本家之凌辱(如焦大之骂和贾璜妻侄对秦钟的欺侮),内有本人“用心过当”。所谓“用心过当”,亦即其婆婆尤氏所说的:“他(她)可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自然,别人的欺凌和自己的“用心过当”,又都和“贫女得居富室”密切相关,故这条批语结语云:“终有不能不夭亡之道”。如此说来,秦可卿就是因“贫女得居富室”内外交困而致病,因病而致死了。自然,在这里,我们并不排除秦可卿和贾珍有暖昧关系的可能,也不排除这可能也是致病因素之一(“恶奴之凶顽”显指“焦大之骂”),但“淫丧”和“病死”毕竟是两回事。为什么脂批中会出现这种自相矛盾的状况呢?我们认为,这正好是“改塑”造成的。因为众所周知,脂批非一时所写,甚至非一人所写。前引甲戌本批可能写在“改塑”之前,故仅言删“淫丧”;后引有正本二批则可能写于“改塑”之后,故强调“病亡”。至于后者中仍存“淫丧”的一定痕迹,则主要是因批者心中仍有一改塑前之秦可卿在所致。所以我们认为,综合看这几条脂批,不但不能证明作者最后稿本秦可卿是“淫丧”,作者对之是“不写之写”(脂批),而且可以为我们的改塑”说提供一定佐证。

第二,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的过程中,的确有一个对人物不断改塑的过程。在写作过程中随着对人物认识的不断加深和主题的不断深化,以及美学追求的变化,对人物进行改塑,在中外文学史上是屡见不鲜的。曹雪芹对《红楼梦》的创作也不例外。它虽然最后仍然是“未成之书”,甚至前八十回也仍未定稿,但已几经大改。这有作者自己的话和有关脂批为证。再从《风月宝鉴》等《红楼梦》诸多异名所提示的内容来看,显然重点、主旨与《红楼梦》都有很大不同,说它们提供了一条《红楼梦》的不断修改过程的线索,大概不会有人认为是无稽之谈。在修改中,由于表现主题和作者审美理想的变化,对人物的改塑,就是自然甚或是必然的了。在《红楼梦》中,不仅尤三姐的改塑已为大家所公认,甚至王熙凤这个重要人物也经过改塑。由此可见,曹雪芹在写作《红楼梦》的过程中,对秦可卿这个人物进行改塑,完全是可能的,甚至是必然的。

第三,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详细地描写了秦可卿由病而死的全过程,而且揭示了致病之因。如果说上述第一点是外证,第二点提供了可能性的话,这一点则是内证,它是秦可卿这个人物“改塑”的最重要的证据。关于秦可卿由病而死的全过程,有的同志曾专文予以论证,这里不想详加叙述,只简单理一个线索:秦可卿第一次出场是给宝玉安排睡中觉(第五回)。第二次出场是婆婆尤氏宴请凤姐,她让与凤姐同来的宝玉去见弟弟秦钟。脂批所谓“焦大之醉”,即在此回(第七回)。从后面第十一回尤氏对凤姐说的一段话中我们得知,这天是九月初三,秦可卿已经病了,只是因为与凤姐相好,才“强挣扎了半天”。到了第十回,读者又从尤氏口中得知她已病得不轻:“经期有两个多月没有来”,又“并不是喜”,”到了下半天就懒待动,话也懒说,眼神也发眩”,三、四个大夫轮流着一天几次看脉。后来冯紫英推荐了个姓张的先生,贾珍请来看过,这位先生说是病已耽搁,“显出一个水亏木旺的症候来”,只有“三分治得”了。并且暗示难以挨过来年春天。这里要注意的是,按这位先生的说法,是本可痊愈,庸医致误。到了九月中旬贾敬生日,秦可卿已是“十分支持不住”,卧床不起,而且已预感到:“未必熬得过年去”。此后则“也有几日好些,也有几日仍是那样”。到了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前后,“也没见添病,也不见甚好”。这正应了上面所说的那位张先生的话:“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第十二回作者交代“腊尽春回”,十三回一开始,秦可卿就托梦凤姐而亡了。关于秦可卿的得病之因,前文我们从对脂批分析中已得出结论:“贫女得居富室”,内外交困。这一点,作者则通过那位张先生之口作了明确交代:“据我看这脉息:大奶奶是个心性高强的聪明不过的人;聪明忒过,则不如意事常有;不如意事常有,则思虑太过。此病是忧虑伤脾,肝木忒旺……。”上述描写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明确无误的事实:秦可卿是长期患“病”而“死”,而不是突然暴死:“淫丧”。

第四,“淫丧”和“病死”两说不能并存。也许有人会说,“患病”和“淫丧”并不矛盾呀。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似乎可通,实则不符合人之常情。试问:在秦氏已经病得奄奄一息的时候,贾珍还要硬和她胡搞,或者她还要和贾珍发生关系,以致被人发现而羞愤自杀,亦即所谓因“淫”而“丧”,可能吗?

综上所述可见,曹雪芹对秦可卿得病至死过程的详细描写和脂批所谓“淫丧天香楼”的矛盾,只有用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改塑”才能得到合情合理的解释。

改塑前后:两个不同的秦可卿

那么,“改塑”前后的秦可卿区别何在呢?我们觉得可以这样概括:“改塑”前的秦可卿,是一个作者对之持基本否定态度的、淫荡但却颇有才干和心计的豪门少妇;“改塑”后的秦可卿,则是一个作者完全对之持肯定态度的、诸“美”“兼”具的贾府理想“持家人”。

关于前一个秦可卿,人们已经考证、论证了好多,此处不多说,主要来看看“改塑”后的秦可卿。

“改塑”后的秦可卿,是一个“兼美”的典型。

“兼美”这一概念,是作者曹雪芹在第五回用给太虚幻境中警幻仙子的那位同宝玉一起领略“云雨之事”的“妹妹”命名的方式提出来的:“……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汝”。作者这里提出的“兼美”这个概念,是寄托了自己的审美理想的,是极具深意的。可惜一般论者只看到它是指这位“可卿”“兼”具林、薛之“美”,而没有看到它更深广的美学含义。而这位太虚幻境警幻“妹妹”和《红楼梦》“现实世界”中秦可卿的关系,已因不仅引宝玉入梦、名字相同(所不同者,太虚幻境以“兼美”为乳名,以可卿为字;“现实世界”中以“可卿”为乳名,或云“小名可儿”而已),而且因宝玉对她的特殊感受而被红学界公认为一个为另一个的影子,这里不想详论。基于此,我们认为,虽然“兼美”不是《红楼梦》“现实世界”秦可卿的名或字,但作者却在这位“现实世界”的秦可卿身上寄托了他的“兼美”审美理想。

秦可卿“兼美”,首先自然是“兼”具林黛玉、薛宝钗之“美”。这一点,最为明显不过,红学界也无异议。此处不再赘述。要强调的是,作者显然在她身上寄托了他所认为的两种女性美的品格“极致”。那么,说作者曹雪芹在“兼”二者之“美”的秦可卿身上寄托了对女性美,至少是少女女性美的最高理想,似乎不算过分夸张。

秦可卿“兼美”,其次是“兼”具中国古代贵族少妇所有“美”德。对这一点,作者在前十三回不多的篇幅中作了充分的、甚至使人感到有点“过分”的描写和渲染。

她对夫敬。这有她自己对王熙凤的话为证:“婶娘的侄儿(指她的丈夫贾蓉)虽说年轻,却也是他敬我,我敬他,从来没有红过脸儿”,正因为夫妻相亲相敬,所以贾蓉对秦氏的病“好不焦心”。她事亲孝。人们对某个人的态度,往往是这个人自己为人的“镜子”。通过这个“镜子”,我们可以准确地窥见这个人自己的形象。而贾府中秦可卿的长辈中,上至贾母,下至王熙凤,没有人不对秦氏备加肯定,她几乎到了长辈无可挑剔的程度。容易引起异议的是她和公公贾珍婆婆尤氏的关系,这里单独提出来说一说。

自古以来,公婆和儿媳的关系是难得好的,尤其是婆婆和媳妇的关系。在中国历史上,由于妇姑勃谿而造成的悲剧不知有多少。 但改塑后的秦可卿和公婆的关系却处得非常和睦融洽,贾珍和尤氏对这位儿媳非常满意。这你只要看看书中对秦可卿得病和去世以后他们两人言语行动的描写即可确知。可卿说公婆把自己“当自己的女孩儿似的待”,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可卿死后,尤氏“正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贾珍则“哭得泪人儿一般”,“恨不能代秦氏之死”。他对贾代儒等说:“合家大小,远近亲友,谁不知我这媳妇比儿子还强十倍”,他甚至说:秦可卿“如今伸腿去了,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说着又哭了起来”。对于秦可卿的丧事,贾珍说要“尽我所有”,事实上也的确是“恣意奢华”。这里需要专门加以说明的是,对于贾珍和尤氏在秦可卿死后的表现,尤其是贾珍的表现,论者多以为是作者为了暗示贾珍和秦氏的暖昧关系而特意渲染的。我则认为,这是因为他们受了脂批的影响,心目中早有一个改塑前的秦可卿,即和公公关系暧昧,最后“淫丧天香楼”的秦可卿在,因而戴了有色眼镜来看待这些描写造成的。如果取掉这有色眼镜,用正常人的目光来看,再结合上文已述及的他们平日融洽的长、下辈关系来理解,贾珍如此伤痛,则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他那些看起来有点过分的说法和做法,则不过是人伤心到极点的过头言行而已。既然社会上宁肯舍儿子都不肯舍媳妇的事不止一见,为什么偏偏我们对贾珍夫妇的言行说三道四呢?所以,我们认为贾珍在秦氏死后的表现是人情之常,不值得大惊小怪。不但如此,我们还认为,如果真的改塑后的秦可卿仍和公公贾珍关系不明不白,现在死了,公公贾珍不加克制如此表现,岂非“授人以柄”?曹雪芹的笔下,似不会出现如此败笔。不但贾珍在秦氏死后的言行可如是观,尤氏“犯了旧疾”不能理事亦可作如是观:人的身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尤氏犯的虽是“胃疼旧疾”,岂知不是因心情过分伤痛而起?在信奉“媳妇是墙上的泥皮,揭了一层有一层”,“去一个穿绿的,来一个穿红的”的信条的封建时代,在一个贾府那样的贵族大家庭,能在生前和死后使得公婆这样关心和伤痛,不正是秦可卿对公婆孝敬的证明吗?

她处人和,待下慈。“温柔和平”(作者语),是秦可卿待人处事的特点,她也因之得到贾府上上下下的喜爱。秦氏死讯传出后,“那长一辈的想她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她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她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她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曹雪芹用这一段话,强调了秦可卿处人和,待下慈的思想性格特点。秦氏的两个丫鬟瑞珠和宝珠,在秦氏死后一“触柱而亡”,一“甘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对于这件事,论者多为改塑前秦可卿的形象所囿,认为与秦氏“淫丧天香楼”事件有关(见甲戌本夹批瑞珠触柱而亡事:“补天香楼未删之文”)。我们则认为,未改塑前或者如此,但对改塑后的秦可卿来说,作者保留这些描写,则是为了强调秦可卿待下之慈感人至深,以至人愿以身殉。当然,在现在我们看来这未免过分,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愚仆殉主”之事并不罕见。所以如果我们不因脂批而戴有色眼镜看这件事,尤其从作者为了强调秦可卿“待下慈爱”这一性格特点来看这件事,或可对之作出比较合乎情理的解释。

不难想见,曹雪芹给秦氏取小名“可卿”,又名“可儿”,是有深意的。“可”者,称人心,惹人爱也。这也有脂批为证:他在批到所爱之人精湛的言行时,常常大书“可儿可儿”(如甲戌本第八回对晴雯“这会子还冻得手僵冷的呢”一段话侧批等)。秦可卿的言行的确不负“可儿”、“可卿”之名。又,改塑前的“秦可卿”三字据说是“情可轻”之意,何以改塑后还用此名?这则因为正如有人指出的那样,这三个字除可谐音解为“情可轻”外,还可谐音解为“情可亲”,脂砚斋似也不排除此点,他在上引秦氏死后众人反应一段话后批:“借可卿之死,又写出情之变态。上下男女老少,无非情感而生情”(见有正本十三回总批)。能使人感动而生情之情,必然是可亲、可敬、可爱之情。对夫敬,事亲孝,处人和,待下慈,在秦可卿身上,曹雪芹几乎的确集中了中国古代贵族少妇所有的美德,对所有人,她都当得起“情可亲”三字。

再次,可卿是兼具男性持家的才能“美”。说曹雪芹在秦可卿身上写出了男性的持家之才,或者说在她身上寄托了对封建大家庭接班人的理想和挽救贾府危亡于既倒的希望,证据有三:一是写她是宝玉心目中的“可继家事者”。对十三回写宝玉听到秦氏死讯后“只觉得心中戳了一刀的不忍,哇的一声,直喷出一口血来”一段话,甲戌本脂砚斋有一条侧批:“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这段话虽然没有直接出自曹雪芹的笔下,但由于“一脂一芹”在《红楼梦》创作中的密切关系,它显然可以代表作者曹雪芹的看法。二是写她比凤姐更有才能。凤姐是贾府中男子万不及一的女强人。贾府中不说女性,即使是男性,王熙凤真正能看入眼的几乎一个都没有,但唯独对秦氏不但爱,而且敬。不说不如自己,即使才能与自己不差上下,凤姐也不会如此。三是写她具有贾府男子汉所没有的深谋远虑。这则集中体现在她临终前托梦凤姐说的那一席话。她不但较之贾府那班醉生梦死的须眉男子远为冷静、清醒;而且,她提出的办法也是建立在对形势清醒估计的基础上的。她关于贾府家计的深谋远虑,的确是贾府那些须眉男子,甚至女强人王熙凤所望尘莫及的。这一点前人论述已多,亦不再赘言。

这里有一个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深思:对于这么一个作者寄托了他最高理想的、“兼”具众“美”的理想“完人”秦可卿,作者却为什么在全书故事刚开始,情节尚未全部展开时就匆匆忙忙让她“早死”了呢?

秦可卿早死是作者“兼美”审美理想失败的结果

关于秦可卿之病之死,她的婆婆尤氏说:“她这个病得的也奇”。我们则认为不仅病得奇,而且匆匆让她早死更奇。为了解决改塑后的秦可卿早死之谜,我们不妨先来探讨一下作者曹雪芹改塑这一形象的原因。

从脂批来看,曹雪芹其所以对秦可卿这个文学形象进行改塑,是因为接受了脂砚斋的建议甚或“命令”,删掉了“淫丧天香楼”这一人物结局,为了保持人物形象的完整性,于是对人物进行了重新塑造。我们认为,这其实只是表面现象。改塑的更重要的原因是作者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审美理想的改变。理由有二:一、在《红楼梦》的写作上,曹雪芹虽然也重视脂砚斋等人的意见,但仍拥有最后的决定权。如果他不同意这样做,不会轻易接受脂砚斋的所谓“命令”,相反会婉拒这种提议,这是他作为一个伟大作家对自己作品负责的必然。二、退一步说,如果他不同意但不得接受脂砚斋的“命令”,那就只会删去“淫丧”情节,不会对人物进行改塑。而改塑后的形象显然与“淫丧”是不能相容的。

曹雪芹为什么同意对这个人物进行改塑呢?我们认为原因亦有二:

一是认识的深化。这主要表现在对女性态度上摈弃传统的女人祸水说。作者的这一认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有一个深化的过程。这一点,在改塑秦可卿这一形象的过程中表现得特别明显。我们知道,秦可卿的原型是和公公有暧昧关系的。按一般常理推断,在这种乱伦关系中,主要责任应在公公一方,儿媳往往是被迫的。具体到秦可卿,她出身微贱而高攀富室公子,主动勾引公公的可能不是没有(如为了巩固已有地位等),但被公公蹂躏的可能更大。即使是前一种情况,也是出于无奈,而且以公公行为不端为前提。所以就可卿原型说,主要责任已不在她这一方。但从未删尽之文,尤其是关于可卿的判词来看,作者在初稿中,却把主要责任放在她身上。这显然是传统“女人祸水”说对作者影响的结果。随着阅历的增加和认识的深化,作者对女性的认识提高了,于是对秦可卿原型和公公的关系,也有了全新的认识。这和曹雪芹在《红楼梦》整体上摈弃封建社会传统的“女人祸水”说,立志为其洗清千古沉冤,并为其昭传的旨意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秦可卿形象的改塑,甚至可以说就成为必然的了。王熙凤、尤氏姐妹形象的改塑、深化,均可为这一点之佐证。二是审美理想的变化。这主要是追求“兼美”。众所周知,在作者将生活素材,包括人物原型艺术化的过程中,作者的审美理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个审美理想,既指作家通过作品整体展现的美学世界,也指作家在某一个特定人物身上寄托的美学追求。从前述改塑后的秦可卿形象和命名我们不难看出,在改塑后的秦可卿身上,曹雪芹寄托了自己的“兼美”美学理想,力图把她塑造成一个完美的、理想的典型。而改塑前的秦可卿,则与人物原型大体一样,是一个集“美”与“丑”于一身的人物:她既有出众的理家之才和深谋远虑的眼光,也有关注家族兴衰的强烈责任感和努力挽救于万一的信念,但私生活又奢侈糜烂,甚至与公公私通乱伦。如果说在改塑前的秦可卿身上也寄托着作者的审美理想的话,那就是一个比较接近生活真实的、美丑兼具的人物形象。而这个人物身上“丑”的这一方面,显然是和作者要通过改塑的秦可卿体现的“兼美”审美理想不相容的。为了保持人物形象的完整性,只删掉“淫丧天香楼”这一情节显然是不行的。从尊重或囿于生活真实而描写一个美丑兼具的人物,到追求一个“兼美”的典型,作者的审美理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于是,“改塑”就成为必然的了。至于作者为什么试图在《红楼梦》中塑造这样一个形象,我们认为这从曹雪芹对封建大家族的怀恋、悲挽、甚至希冀其复兴的思想情绪中不难得到解释。

从上述论述可见,秦可卿不但是作者企图在《红楼梦》中塑造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而且在这个人物的创作上煞费苦心。对这样一个人物,作者却让她早死,必然有不得已的原因。这个不得已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的就是作者“兼美”审美理想的失败。

前面已经说过,曹雪芹是着意要把秦可卿塑造成一个“兼美”的典型的。所谓“兼美”,则不仅是要“兼”林、薛之“美”,而且要“兼”具中国古代贵族少妇所有传统美德,甚至“兼”具封建社会封建家庭男子的持家之才,至少力挽封建家族溃灭之狂澜于万一。而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首先,林、薛之“美”已不可能“兼”具。我们知道,林黛玉和薛宝钗,在《红楼梦》中是一对思想性格互相对立的人物形象。这样两种根本对立的思想性格之“美”,怎么可能在秦可卿一个人身上兼而有之呢?不说内在的思想性格,就是外貌,也二“美”难“兼”。虽然太虚幻境中的“可卿”,“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好象可以二美兼具,但那毕竟不是现实世界中的人物。即使在《红楼梦》“现实世界”中,薛、林二人一如娇花,一如纤柳;一丰满如得意之杨妃,一瘦弱如病愁之西子(所谓“病如西子胜三分”),二者如何能够合而为一?或许有人会说,人的思想性格是一个复杂的统一体,各种对立的思想性格因素可以统一在一个人身上,为什么林、薛就不可能呢?我们认为,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辨析:一是这些对立的性格因素在本质上是否具有相容性;二是二者如果是不相容的,那么,存在一个人身上,就会有一个哪一方面占居主导地位的问题,用林黛玉的话说,就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二者不可能平分秋色,长期和平共处于一个人身上。而林、薛之美显然属于不相容性的两种,它们之不能“兼美”于一身,不但是显然的,而且是必然的。

其次,众“美”“兼”具的“完人”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是一个具有永恒真理性的命题。“真正的美人必有一陋处”,脂砚斋这句话,道出了一条美学规律。何况,在阶级社会里,不仅互相对立的两大阶级由于利害不同,评定人好与坏的标准也不会相同,甚至完全相反;即是同一阶级中不同的阶层和群体,或同一阶层、群体中不同的个人,由于种种原因也会有其不同的评判标准。所以,所有人都说好的“完人”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在贾府这个阶级对立和封建家族内部矛盾十分尖锐的封建大家庭里更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就是为什么作者写秦可卿死后贾府“合家”仆从老小“莫不悲嚎痛哭者”使人感到不真实,只是作者有意渲染、夸张的原因。

再次,“生于末世运偏消”,秦可卿不可能担负起作者寄于她“继”贾府“家事”的重任。前已论及,曹雪芹在秦可卿身上,寄托了贾府“可继家事者”的厚望。但这实际上是不现实的。因为且不说中国封建社会在作者所处的那个时代已到末世,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也“赫赫扬扬,已将百载”,“外面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只是因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暂时还维持着表面的繁荣,其衰颓之势,已非人力可以挽回。作为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曹雪芹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难题:写秦可卿力挽贾府颓势,或把她托梦凤姐的方案自己付诸实施吧,不符合生活真实;写她作不到这一点,只能面对历史性趋势束手无策吧,又影响了人物的完美,因为曹雪芹显然把具有持家之才作为秦可卿这个“兼美”典型的重要因素,甚至主要因素。曹雪芹不愧为伟大的作家,在现实与自己审美理想和情感愿望(前已论及,悲挽、痛惜封建大家族毁灭,甚至冀其复兴,是曹雪芹改塑秦氏这一形象的重要思想动因)发生矛盾,亦即恩格斯所谓世界观与创作方法发生矛盾的时候,曹雪芹作出了尊重生活本来面目的选择:于是忍痛匆匆忙忙让秦可卿早死。所以秦可卿的过早死去既说明曹雪芹“兼美”审美理想的失败,又说明曹雪芹的清醒:封建社会的天不但不可能回,亦不可能补。这也是曹雪芹的伟大之处。

那么,曹雪芹是不是彻底放弃了他的“兼美”审美理想呢?笔者认为很值得怀疑。众所周知,在《红楼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具有一种人们谓之“钗黛性格对转”的倾向。所谓“钗黛性格对转”,笔者认为,并不是钗、黛两人性格向对立面转化,而是两人思想性格在向一起融合靠拢。我们认为,这仍是作者曹雪芹追求“兼美”审美理想的结果。而这种追求的思想动因,归根结蒂,则是因为曹雪芹既有对新思想的向往和追求,又有对旧思想、旧世界,尤其是旧家庭的怀恋和肯定。他割不断自己和自己所来自的那个旧家庭、旧阶级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世界观本身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从而再一次导致了世界观和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矛盾。曹雪芹就是这样一个既丰富,又复杂;既统一,又矛盾;既伟大,又渺小;既明智,又执拗的作家。如果这一点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八十回以后的原稿所谓“迷失”,很可能是因为作者写不下去了,或者因写出来作者自己都不能满意,因而没能公诸世人。换句话说,《红楼梦》成为未完成的巨著,仍是曹雪芹追求“兼美”审美理想失败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林、薛这两个思想性格完全对立的人物是不可能合二而一的。退一步设想,如果真的“合一”了,以后的情节将如何发展?岂不又落入“双美”同事一夫的俗套?这难道是曹雪芹屑为的吗?高鹗则是在曹雪芹为林、薛“兼美”问题所困扰,以至使《红楼梦》这部巨著有可能以“残躯”流传后世的情况下,放弃“兼美”追求,放手让林、薛之美上继前八十回继续分流,因而绕过了一个巨大的暗礁,使作品的进展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情况下,走向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所以,高鹗的伟大和贡献,不仅在于他最终使这部巨著以完整的面貌出现在读者面前,而且更在于他按照前八十回人物思想性格的必然发展逻辑完成了这两个人物的塑造,从而保持了《红楼梦》这部天才杰作的悲剧结局,使它具有了震古烁今的悲剧力量和艺术魅力,成为中国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这个问题关系重大,已非本文所能容纳,所以这里不再详论。

其他几个相关的问题

这里还想谈谈笔者对几个与本文论述主旨相关的问题的看法。

第一、说曹雪芹是不得已让秦可卿匆勿早死的证据。根据前述我们的看法,在改塑秦可卿这一人物形象的过程中,曹雪芹开始是想塑造一个“兼美”的理想典型,后来这种审美追求失败,才不得已匆匆忙忙让秦可卿早早死去。也就是说,起初,作者并没有让其早死的思想准备,只是在故事正式展开后不久,才意识到自己原来的设想缺乏现实依据,于是只好让她很快死去。这种看法能否在《红楼梦》本文中找到证据呢?我们认为可以。其证据主要有四:

一是从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看,秦可卿本应是一个贯穿全书始终的人物。警幻仙姑为什么要引导贾宝玉游历太虚幻境呢?用她自己的话说,她是受贾府始祖宁、荣二公之重托,欲“先以情欲声色等事警其痴顽,或能使其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大家知道,这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作者曹雪芹的“补天”意图。它应当是全书主人公贾宝玉思想和人生道路发展的一个大致轮廓。而“具体执行”这个任务的,即是《红楼梦》现实世界中秦可卿的影子——太虚幻境中那个“乳名兼美”的可卿:按照警幻仙姑的指示,与幻游的贾宝玉发生儿女“云雨”之事的是她,目的则是让宝玉“领略此仙闺幻境之风光尚且如此,何况尘境之情哉?而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最后与宝玉梦魂携手出游,至于“迷津”,使之惊悸而悟的也是她。可谓入“情”梦由她引示,出“情”梦亦由之引导。可见在作者原来对全书的设想中,《红楼梦》现实世界中的秦可卿是一个贯穿全书始终的人物。这里附带说到一点,这也可能是导致作者让秦可卿这个人物早死的一个因素:如写现实世界中秦可卿如幻境中所预示的那样与宝玉发生暖昧关系,则此可卿难以完美;如不如此,又难以完成“警其痴顽”,“入于正路”的任务。作者又一次陷入自己设置的两难困境之中,于是只好匆匆结束这个人物。二是不到四回就断送了一个重要人物,违背一般的写作常规。三是其病本可痊愈,因庸医而致误,但归罪庸医没有意义。四是对秦可卿之死,书中缺乏应有的预示。总之,借用尤氏的话说,秦可卿这病“得的也奇”,其实不仅病得“奇”,而且死得也“奇”。现在看来,奇就奇在作者精心设计了这个人物,却由于审美理想失败而不得不让她早死上。

第二,是关于秦可卿的丧事在全书中结构上意义的问题。可卿之丧和元妃省亲这两件大事,论者历来认为是曹雪芹为了写贾府之盛,生活之奢侈而精心设计的,在结构上起着和贾府被抄家后之衰对照的作用。如果我们前述关于秦可卿早死的观点可以成立,那么,即说明曹雪芹在写作此书之初,结构上并没有这样的构想。他只是以元妃省亲和后面贾府因罪被抄相对照,只是由于可卿不得已早死,才写了她的丧事,从而使作者在一定程度上对全书的结构另行组合。不过,这一另行组合,更强化了这种对照作用,使可卿之丧具有了全书结构上的重要意义。又如前所述,秦可卿这个人物本来应是贯穿全书始终的。那么,她的早死,也必然影响到全书结构的另行组合,这更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是我们讨论秦可卿这个人物形象的前提。笔者觉得,讨论、评价秦可卿这个人物,其前提应该有二:

一是《红楼梦》是一部尚未完成、作者也还未来得及作最后整体加工整理的巨著。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无须再加详论。二是人物评论应以改塑后的形象为主要依据。在评论秦可卿这个人物中其所以出现比较多而且比较大的争论和分岐,甚至混乱,是因为论者常常把改塑前后的秦可卿,以至秦可卿的原型混为一谈。而改塑前秦可卿和其原型的材料,则多来自脂批和未删尽之文。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在评论秦可卿这个人物形象时,究竟应以那一个秦可卿为依据?是应以作者写的本文为依据还是应以评论者脂砚斋的批语为依据?答案无疑应该是前者。在未删尽之文中,起重要作用的则是太虚幻境十二钗正册中关于秦可卿的图画,判词和与之相关的《红楼梦曲》。这又提出一个问题:评论秦可卿主要应依据书中的描写还是应依据前面的预示?答案显然也应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总之,在作者和评论者中我们只能相信作者,在初稿和修改稿中我们只能相信修改稿。在修改稿中我们当然又只能相信作者最后的定稿。但可惜作者没有能给我们留下最后定稿,所以我们只能相信公认比较接近最后修改稿的本子。在红学研究中,人们之所以把改塑前后的秦可卿混为一谈,很大的责任应该由脂砚斋来负。他因为了解改塑前的秦可卿以至她的原型,所以在看改塑后的秦可卿时,就不自觉地戴上了有色眼镜,甚或是变形眼镜,于是“曲笔”、“不写之写”之类的评论就形诸笔端。比如所谓秦可卿和贾珍暖昧关系一事,从本文根本看不出来,而经脂砚批语一提示,改塑前秦可卿的阴影就不仅一直笼罩在改塑后的秦可卿头上,而且一直笼罩在读者的心头,影响了人们对这一人物形象的真正、正确认识。当然,作为一种研究,我们并不反对从创作的角度研究原型和人物形象,修改前后人物形象的关系。但如将二者混为一谈,甚至硬将前者的事强加在后者身上,显然不是对一个人物形象的正确评价方法,因而也是不可取的。

(附记):

在这篇文章主旨形成之初,曾就它和我院中文系白建西同志进行过比较深入的讨论;文章初稿写成后,又蒙其详阅三次,提出了比较具体的修改意见。在这里,仅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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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美”美学理想的失败--论曹雪芹对秦可清等人的塑造_秦可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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