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莉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河南省郑州市 450046
摘要: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索赔管理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FIDIC合同制定了一整套公正合理、相对成熟的工程索赔处理程序,形成了业主方和承包方开展索赔博弈的基础。本文结合 FIDIC合同条件下的索赔条款,依据博弈论探讨业主方的索赔问题。分析纳什均衡,寻求相应情形下承包方和业主方的最优策略,提出工程参与方优化索赔策略的建议。从业主方的角度出发,分析在FIDIC合同条件下,阐述对索赔问题的认识、预防、索赔的处理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 FIDIC合同;博弈论;业主;索赔问题;纳什均衡
一、引言
FIDIC(是法文Fédération lnternationale Des lngénieurs Conseils的缩写)是最具有权威性的、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Consulting Engineers)。
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中说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也是当今时代利益关系的生动描述。涉及利益又会谈及“索赔”,索赔一直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是工程项目各参与方关注的焦点,也是研究项目合同理论的工作者不可回避的一个概念,索赔决策直接影响业主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可以说,既然有项目业主、工程监理和项目承包商等利益相关方的存在,就必然存在项目发包投资和承包收益之间的博弈。
二、FIDIC合同给索赔问题提供标准
FIDIC合同条件的索赔额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和利息,对承包方和业主方有权提出索赔的情形做了相应的规定,据此判断索赔的机会。
FIDIC合同条件鼓励双方及时解决施工索赔,要求承包方声明索赔权利的同时,应继续进行施工,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展。因此承包方的索赔成本相对更高,具有高价索赔的动机。同时,业主方不参与实际施工,难以准确计算因索赔事件造成承包方直接增加的人工费和管理费,只能依赖承包方提交的索赔报告书和自身的工程经验。所以,FIDIC合同条件给予了承包方调整索赔额的空间,由此建立起承包方和业主方针对索赔额博弈的基础。
三、博弈论的相关概念
博弈论(Game Theory)的思想在我国古代时就有,《孙子兵法》的《虚实篇》与《三国演义》第三十三回《曹丕乘乱纳甄氏,郭嘉遗计定辽东》等都具有博弈论的思想。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是研究在风险不确定的情况下,多个决策主体行为相互影响时理性行为及其决策均衡的问题。在某个固定规则的竞争中,结果不是由单一决策者掌控,而是由所有决策者的共同决策实现的。博弈论的精髓在于博弈中的每一个理性决策者必须考虑在其他局中人反应的基础上来选择最理想性的方案。博弈论关注的是意识到其行为将相互影响的决策者们的行为。一个博弈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包括:
参与人(players):作决策的个体;
行动(actions):参与人在博弈中的某个时点的决策变量,是参与人在作决策时可以选择的方法、做法或经济活动的水平、量值等;
信息(information):参与人有关博弈的知识,特别是关于自然的选择、其他参与人的特征和行动的知识;
战略(strategies):关于行动程序的完备集合,它告诉参与人在每一种可预见的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支付(payments):在特定的战略组合下参与人得到的确定效用水平(或期望效用水平);
结果(outcome):在博弈结束之后,建模者从行动、支付和其他变量的取值中所挑选出来的他所感兴趣的要素的集合;
均衡(equilibrium):所有参与人的最优战略的组合。
参与人、行动和结果合起来称为博弈的规则(rules of the game)。
四、纳什均衡的介绍
利用博弈论分析索赔问题的关键在于寻找“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即每个局中人基于自身利益出发的最优策略以及相应的策略组合。假设有N位利益相关方参与博弈,如果某种情况下无一参与方可以独自行动而增加收益(即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没有任何单独的一方愿意改变其策略的),则此策略组合被称为纳什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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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于FIDIC合同依据博弈论对业主的索赔问题的探讨研究
无论由承包方还是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索赔,都是因对方违约或非自身原因而遭受损失时,提出要求给予补偿的权利主张。因此,索赔属于合法合理的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与合作并不矛盾,与被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往往表现为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
索赔额是工程主体关注的焦点,也是各自利益的出发点。承包方和业主方分别就索赔事件做出决策的过程可以抽象为双方多轮动态博弈的过程。以 FIDIC合同条件为依据,根据索赔事件的分类判断结果,建立完全信息下非合作有限多轮讨价还价的基本博弈模型。
业主方在应对索赔问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注重培养应对索赔工作意识,可随时进行应对索赔工作;
2、要认真履行合同,避免无故违约;
3、拟定利己的合法合同,进行事先防范;
4、要充分深究索赔报告,逐一反驳对方索赔要求;
5、当双方均违约时,要以攻为守、实事求是;
6、若己方违约在先,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做到以下三点:
①.明确处理时限,避免无意的过失认可;
②.权衡干扰事件,审定索赔责任;
③.研读索赔报告,开展反驳工作;
业主方要尽一切可能对照合同中的利己条款,重新对索赔报告中发生的干扰事件进行解读,逐条对照反驳以免除己方责任。有时在复杂干扰事件上不但能全部否定承包方的索赔要求,甚至还能结合己方对施工方履行合同情况的跟踪结果,对施工方进行反索赔;项目业主方要对承包方索赔报告中依据不足的、仅出于猜测的事件进行推卸或减少己方的赔偿损失;针对施工方索赔报告中的干扰事件,假如发现的确是己方责任、必须赔偿的情况时,项目业主方也要详细进行索赔金额的核对,开展索赔金额的审核工作,确保索赔事件和索赔金额的客观、真实。
很多风险的发生,是业主方不能主导和控制的,但是只要工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没有明确说明,施工方就可以依据上述事件的发生而提出索赔,由于FIDIC合同不能再进行更改,这时业主方无法补充完善,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刀的情况,用运筹学中“博弈论”的理论对索赔问题进行推演,通过寻求双方维护自身利益的纳什均衡,寻找项目业主方“变被动为主动”的应对索赔优化措施。
结语
工程索赔是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措施,如若处置不当将对工程的质量、成本、进度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对经济、社会、政治产生负面的影响。由于无法预测索赔真实值的业主方处于博弈的劣势, 而一味地过于压低索赔报价只能拖延索赔博弈的过程,造成两败俱伤。有经验的业主方应当时常巡查施工现场,收集实际现场施工情况的证据,并主动要求承包方提供相应的施工资料,压缩承包方的获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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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亚莉(1996-10),女,汉族,籍贯:江西省九江市,学历:大学本科
论文作者:李亚莉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7
标签:承包方论文; 业主论文; 合同论文; 博弈论论文; 利益论文; 事件论文; 工程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