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对台湾经济的影响及其因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因应论文,台湾论文,经济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58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0-6052(2002)05-0041-03
一、加入WTO对台湾经济的负面影响
台湾是以经济发达经济区的身份入世的。按照WTO的有关协议及台湾与20多个WTO成员方的双方谈判结果,台湾在入世谈判中做出了巨大让步,即便美国等提出的“结束点”(无论何时入会,适应期只截止到2002年)、“头期款”(双方谈判达成后即开放部分产品进口)等也不得不照单全收。台湾在入世问题上所作的承诺主要包括:
关税减让:农业及工业产品平均关税由目前的8.20%降至入世后第一年的7.20%,最后降为5.54%;降税项目共4491项,其中农产品平均由20.02%降至15.21%,工业品关税由6.03%降至4.15%。
市场开放:除稻米采取限量进口外,取消进口限制与管制措施,对部分农产品及小汽车可采取关税配额及特别防卫措施,逐年削减境内农业补贴的20%。同时将解除外国投资人在投资岛内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限制,承诺开放商业、金融、电信服务、运输等服务业部门。
台湾还承诺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实施信息产品零关税,并签署“政府采购协定”,开放签署成员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等。因此,加入WTO台湾也将因关税降低和非关税贸易障碍取消而产生负面影响。
1、关税损失严重。为因应入世,台“立法院”2001年10月30日通过“海关进口税则”修正案,修正税项高达5000多项,并且还将逐年降低。预估税则修正后,农产品、工业产品及全部产品的平均名目税率将由现行的20.2%、6.03%、8.2%,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当年就会分别降到14.03%、5.78%、7.08%,而未来将再降为12.86%、4.15%、5.53%。修法后的关税减让税率,若配合2000年度进口值估算,台湾入世第一年的关税损失将高达新台币51.1亿台币。
2、失业率上升,失业问题浮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于一些较不具竞争力的产业及企业的劳工,无可避免地将受冲击,产生“磨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及若干就业排挤之效应,仅农业失业人口就将超过10万,其他内需型的行业也将进一步释出劳工,预计可能达到25万。
3、面对市场开放的压力,一些过去受保护的产业如农业、汽车、金融业等将受到较大冲击。
(1)农业:台湾原有的高保护、高补贴的农业政策被迫改变,从而降低农民的收入。根据“经济部国贸局”的评估资料显示,估计在加入WTO第六年将使农业产值减少15%;农产品进口增加,农作物产量减少14%;畜产量减少29%;农业就业人口减少10.3万人。
(2)工业方面:台湾汽车工业在过去高关税保护下,以内销为主;占汽车业产值一半左右的汽车零件业,多年来也受自制率限制的保护。入世后,进口汽车关税大幅度调降,将严重冲击台湾汽车工业;而自制率的取消,对以供给岛内整车生产厂家为主的汽车零件业将构成打击,岛内汽车工业目前普遍充满危机感。
(3)服务业方面:台湾服务业大部分是内需型产业,在市场开放后其竞争程度加剧,也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尤其金融业,台湾银行目前规模较小,家数过多,包括分行在内的台湾银行机构自90年代以来从不足千家而急剧上升至目前的近2700家。由于岛内市场狭小,竞争已空前激烈,尤其最近在岛内经济急剧恶化情形下,呆坏帐比例猛增,经营体质严重恶化。台加入WTO后,承诺在金融市场实施国民待遇,势必有更多的国际金融集团以金融控股公司形式进入岛内进行跨业经营,从而使岛内金融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而其它专业服务业如保险业也同样面临竞争压力增强的考验。
二、台湾当局因应加入WTO的相关措施
(一)台湾因应两岸加入WTO的原则性措施
1、加强研究发展和自主开发设计能力,加速科技发展及产业升级,以提升国际竞争力。台当局主要通过“科技研究发展专案计划”、“主导性新产品开发辅导办法”、“传统产业升级辅导办法”及岛外技术引进计划,采用租税优惠等政策,以鼓励企业建立自主研发能力,自行开发或引进高科技。此外,台当局还将研拟“政府机关与公营机构优先岛内创新产品办法”,要求公务机关优先采购拥有知识产权的台产创新产品,以鼓励台厂商研发新产品。
2、改善投资环境,创造经济优势。台湾当局主要通过改善国内的投资环境,解决劳工、工商用地问题与环保对投资的瓶颈,激励民间投资意愿,加速发展台湾成为“亚太营运中心”,掌握商机,提升经济竞争力。
3、加强辅导措施,尤其是协助农业及纺织业转型,提升竞争力。如设立产业改造基金、纾困贷款、救助基金、农地释出等因应措施。到2002年度为止,农业发展基金、农产品受进口损害基金累计编列400亿至500亿元。为应对入世,台“行政院”准备逐渐编列预算,使两个基金的规模扩大到1500亿台币。(注:“台研拟入世因应措施”,《台湾周刊》2001年第47期。)
4、建立“安全体系”。加入WTO后,竞争力低的农业及纺织等产业,势必面临相当严重的冲击,并造成失业与社会问题。台湾当局主要通过建构有效的反倾销与进口救济架构应对加入WTO对岛内经济造成的冲击。(注:林武郎:“两岸加入WTO对经贸的影响”,《自由中国之工业》,2000年3月。)为应对届时可能出现的倾销问题争端,台湾有关产业公会及地方性工业会,在台“行政院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辅导下,正积极筹组成立“贸易救济小组”,以建立统一对外对话机制,处理相关贸易纠纷。(注:“台筹组‘贸易救助小组’”,《台湾周刊》2001年第47期。)2001年12月16日,台“财政部”又依据WTO“特别防卫条款”(当进口货物超过某一基准数量,或进口价格低于某一基准价格时,可课征额外关税),制订了《执行关税配额作业规定》以及相关措施。有关进口农产品采取特别防卫措施案,适用项目包括花生、梨、糖、大蒜等14项品目,超过基准数量或基准价格者,将额外加征关税。同时,自2002年起,台实施关税配额的汽车种类,包括总重量不超过3.5吨的小客车、旅行车、货车等,共有26项产品。(注:“台制定特别防卫措施”,《台湾周刊》2001年第51-52期。)为避免大陆物品对岛内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冲击,将在“过渡期间”建立两岸贸易的“特殊防御机制”,已开放进口可准予暂停进口。
(二)产业上的因应措施
台湾产业因应入世的策略可分3大主轴:一是不断地提升技术以摆脱发展中国家产品的竞争;二是确立台湾国际产业分工体系的主导者或不可替代的角色;三是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风险分散。(注:台湾《工商时报》2000年12月6日。)在不同的产业上又有更具体的因应措施。
1、农业因应措施
(1)拟定中程规划,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制定了到2004年的台湾农业发展目标及策略;拟定了稿好诸如旱田利用调整计划、畜牧计划、农民转业训练计划等各项计划。辅导农户加强品种改良及生产技术、创新产品、提升竞争力;加速推进农业经营与科技、文化、管理知识相结合,协助传统农业调整转型。鼓励农民大搞观光旅游业。同时调整农产品运销策略,推动“农业策略联盟”。
(2)采取保障措施稳定民心。一是台湾当局承诺将继续采取粮食保价收购;二是台“农委会”着手辅导尤其对今后4年可能失业的3-4万农民进行第二职业专长训练及转业;三是对未来农业相关研发单位实行税捐减免优惠;四是加紧推动“对地补贴”的农地政策,农业部门已编列产业结构调整经费1300亿元新台币,主要用于对加入WTO后的4年内农地轮流休耕补贴,每公顷最高补贴将从2000年4.1万元升至4.6万元;五是建立经济救助基金,已拟定农产品受进口损害救助办法并设置救助基金,拨款1000亿元新台币作为农业经济救助之用。
(3)寻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利用台湾农业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与大陆的农业资源、低廉成本的优势,实现互补双赢。先期由具有官方背景的“财团法人亚洲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进行规划,台湾“农委会”大力鼓动。服务中心已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和企业团体赴大陆重点对福建、海南岛等地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并制定合作的具体措施,鼓励在不危害台湾农业生产及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以民间名义公开进行。
(4)运用WTO规则保护台湾农业。为减轻入世后外来商品特别是美国商品的冲击,台湾当局已在贸易咨商过程中,运用WTO保护条款争取到对肉鸡、干香菇等22种农产品以关税配额方式开放进口;并对红豆、花生等14种农产品实施特别防卫措施。当进口量超过某一基准数量或进口价格低于某一基准价格时,可以课以额外关税。
2、汽车工业因应措施
(1)提升业者国际竞争能力:a.鼓励业者朝量产发展以降低成本;鼓励竞争力差之车辆业者提升竞争力或转业;鼓励生产量产车型并采用岛产零(组)件;鼓励零组件输出,并加强推动“汽车制造厂外销能力及增加对日输出”计划;设法加入区域性互惠协议。b.加强自主开发设计能力。以“科技研究发展项目计划”及“主导性新产品开发辅导办法”协助业者建立自主之技术开发能力;运用“技术引进计划”协助业者引进国外技术。
(2)鼓励汽车厂、材料厂及研究单位共同开发并使用岛内材料:a.协调中钢公司加速对于镀锌钢板及高张力钢板之研发及生产。b.运用奖励措施,鼓励业者研发汽车塑料之主要素材,目前有福聚公司及南亚公司决定投入本项研发工作。c.争取产业调整时间减低冲击,同时给予业者适当压力,以促其提升竞争力。进口关税及进口地区限制方面:计划取消小汽车进口地区限制,并改以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之“关税配额”配合调整。自制率方面:自入会时取消;零组件关税不再大幅降低;业者投资研究发展经费部分,以国际公认与允许之补贴方式补助;推动岛内汽车制造厂加入技术合作母厂全球分工体系,以协助岛内具竞争力之汽车零组件进入国际市场;辅导岛内整车厂尽量采用岛产零组件;有秩序的开放及辅导汽车业者,将不具生产效益之零组件移往成本较低廉之国家继续生产;将关键汽车零组件列入重要科技事业范围;建立合理之认证及检验制度。
3、金融业因应措施
银行服务业采取的因应措施:(1)加强评估未来市场环境,了解竞争优势,以寻求未来市场利基,确定经营方针,并加强计算机化之推行,研发新种金融商品,以提升自身之竞争力。(2)为使公营银行免受预算、审计及人事法规的约束,无法与其它银行公平竞争,台湾已订定公营银行民营化的时间表,并已拟妥“公营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草案,呈报“行政院”核转“立法院”中。(3)鼓励银行赴海外设置分支机构,建立环球金融网络。(4)规定取消对银行岛外负债余额的限制后,在危急情况发生时,可以提高岛外负债准备率方式,防止大量短期外资的流入,以稳定岛内的外汇市场。(5)为避免银行外币资金成本过高,影响其对外竞争力,将对银行岛外负债计提准备金措施,并在岛外资金大量流入影响岛内金融稳定时实施,而该准备率将考虑国际水准适度调整。(6)在放宽外人投资外汇经纪商的限制后,对于申请案的审核,将采取审慎处理原则办理。(7)建议已成立的本岛外汇经纪商通过增加设备及专业人才,提高效率,以减低未来竞争冲击,维持正常营运。
保险业的主要因应措施:(1)加速检讨不合GATS规范之财经法规。(2)为促使保险市场国际化,提供更多样保险商品与消费者,在特殊情形下,部份保单可以英文出单,但须附中文译本。(3)加强对保险业之宣导,以使保险业界了解加入WTO对保险业可能造成之冲击,预为应有的调适。(4)强化公司经营,针对本身有限资源,在保单、保费、推广以及行销通路等方面研订各种策略。(5)落实内部稽核制度,增进经营绩效。保险业依照“财政部”颁订之“保险业内部稽核制度实施要点”办理,以因应保险市场开放后之强烈竞争,增进公司经营绩效。(6)强化资本结构,改进经营体质。(7)拓展海外市场,建立国际企业。
证券服务业:(1)辅导证券商朝规模大型化发展,开放证券商股票上柜,从资本市场取得资金,并进一步扩大其经营规模。(2)促进证券商经营的多元化,开放证券商从事各项新兴业务,包括开放证券商申请发行认购(售)权证,或申请兼营期货相关业务。未来将辅导证券商朝向投资银行方向发展。(3)推动证券商国际化。开放证券商到海外设立子公司或办事处,以朝国际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