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与商会的运作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国论文,商会论文,关系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德国的商会已有百年历史,这里主要介绍德国商会体系的法律形式、商会与政府的关系、商会工作等有关问题。
一、在德国,政府是如何支持商会的?
首先,政府负责商会的依法建立。德国有两大商会组织:德国工商大会和德国中小企业联合总会。他们都是依据联邦法律建立的公法法人。政府考虑到建立商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给予立法、设置框架条件使它能履行其职务。例如中小企业商会依据的法律就有中小企业商会条例和工商会临时调整法。法律规定每个企业主、每个工商经营者都是商会会员。这是德国商会的典型特征。为什么要推行法律强制入会义务?主要是为了解决商会这个组织的真正代表性问题。因为政府作出决策前,需要知道经济界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的政策,才能促进经济界自身和社会更好地、更有效地运作。要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经济界参与。那么怎样参与才能达到成本最低、更有代表性、更有真实效果呢?一种办法是召开意见听取会,这种办法要全面地听取所有组织的意见,还要衡量其意见的代表性、真实性、既耗时,又复杂,成本也高,难以达到以上目的。另一种办法就是由能代表所有工商经济界的商会来参与。商会可以组成一个交流不同观点的论坛,综合不同的意见,并进行不同利益的均衡,然后把综合均衡出来的意见提供给政界。这样看来,商会吸收的会员越多,也就越能够更好地完成这个咨询职能。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国家当然就要用立法的形式来规定所有的工商经营者,必须成为商会的会员。法律不仅规定了某一个商会的设立、任务和会员组成,也规定了商会的机关与委员会及其组成,各商会的会员代表大会就根据上述法规来运作。一个商会所属区内所有职业群体和地区都必须有代表,通过各商会的会员大会选出理事会会长、总干事长。会长和总干事长共同代表商会。
其次,政府对商会有要求。政府要求商会要向政府反映经济方面
的问题,为政府提供咨询和承担任务,以及作为企业主利益的代表和给企业提供服务。这样,商会这个机构就有了实质性和权威性。
再次,政府在资金方面以多种方式给商会以支侍。德国中小企业商会拥有多功能、跨企业的职业培训网络,共有63000多个培训车间位置和8000多个寄宿位置。这些机构都是国家支持的。国家不仅为这些培训机构的设立提供补贴,而且还为其设备配置、材料消耗、培训课程实施等提供补助。例如,一名居住远的学徒安置在培训寄宿中心住宿,国家就为其承担一半费用;国家对各培训点的培训课程承担三分之二的费用。又如,国家通过给商会咨询人员补贴的形式,来支持商会为企业提供咨询。此外,政府还通过给商会的某个项目补贴的形式来支持商会工作。比如说,商会要进入新的通信媒体,需要建立一个诸如因特网技术为基础的数据库结构,国家就发放专项补贴给予促进。总之,国家、政府只要认为商会在这些领域的活动对于企业效率、职业培训、继续教育以致于对社会经济是有益的,都给予支持和促进。
二、德国商会的职能
德国商会的职能,简要地说,是在工商经营者和国家管理机关之间起着中介人作用。作为公法法人,国家赋予商会自主地承担自己和公共责任的地位,履行国家委托给它的任务,在地方的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议会(即国家)里代表该商会区里企业的总体利益,以上责任和地位都是在各有关的商会法律中加以书面规定的。其中中小企业商会还有一点特殊性。依据法律不仅企业主是中小企业商会的会员,而且这些企业主的雇员也是该商会的会员。在中小企业商会的各个委员会(全体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中有三分之一的位置是为雇员预留的。因此中小企业商会在向国家管理机构表态时,不仅代表企业主,而且代表其雇员。
商会的自我管理并不是完全自主地、不受控制地行动。国家设立商会这个机构,把某些任务委托给它完成,同时也监督它行动的合法性。坦白地说,这种国家与经济界机构的并行是权力分散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它适应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工作和互相依赖、相互交融的现代化社会生活的需要。
履行商会职能应有必要的基础和条件。建立一个商会光是交给一些任务,商会仍然无法运作。很明显,资金和人员是必备的基础和条件。
商会如何获得钱,各商会法都有说明。原则上说,商会资金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某些服务和官方事务(如考试的验证)的收费,以及其它收入和补贴。会费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商会区内企业的给付能力、收益和利润来划分等级的。具体标准要由商会全体大会自己决定,并要由商会的监督机构,即有关的国家机关批准。
三、德国商会的任务
德国商会的任务来源于相关的商会法律,可分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作为所属企业总体利益的代表,包括均衡商会会员派别之间的内部利益。这是普遍的核心任务。举例:德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在某个商会区内准备开发某些地点或把农业土地扩展为建筑用地,筹建大型项目时,必须听取商会的意见。比方说建一个大火车站或飞机场,可能形成新的商业区,而对原来市中心的商业区形成冲击,影响到一些中小企业的利益。商会的任务就是预先对所在地的选择进行表决,不让新的购物中心的形成,破坏市中心已形成的商业结构,从而照顾各方利益的平衡。另外,在扩展工商用地时,一个中小企业商会也会注意到为小型中小企业预留用地。就是在城市以外建立购物中心,也要听取商会意见,以避免太多的购买力转移出该城市,影响市中心的中小企业生存。
再举一个例子:一个房屋维修业主要在市中心为一家客户维修房屋,当然希望把维修专用车停在客户门口,但这个客户门口是大街的马路,平常不允许停车。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企业主求助于中小企业商会,通过商会与城市管理机构对话,请求为企业发放特别许可证,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
(二)职业培训。这是德国商会的另一个核心任务。德国实行“双元制”职业培训体系,把教育与就业紧密结合。其实施方法是,实践培训部分在企业中进行,职业理论课程和普通教育课程的重点是在职业学校中进行,其目的在于提高经济效率。
在德国,商会是职业培训的主管机关。其工作范围包括:企业中培训条件的审查(企业设备的配置能否满足培训年轻人的需要)、学徒合同的登记(在德国,参加培训的学徒都有合同关系,登记在主管商会的目录中)、培训的监督以及向企业和学徒提供中立的咨询。具体内容分述如下:
1、学徒合同的登记。所有的学徒合同必须送给商会,商会依法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和劳资协议规定。
2、监督和咨询。依据法律规定,商会有监督职业培训及通过对企业和学徒的咨询来促进职业培训的义务。为做好这项工作,商会聘用了培训顾问,走访企业了解信息,并完成以下任务:提高企业参与培训的积级性;帮助企业进行教学,帮助学习上的弱者和外国人;促进特别有天赋的人;协助学校和教师搞好培训;做好与管理机关和友邻单位的合作工作。
3、考试事务。其范围包括职业毕业考试、进修考试以及中小企业商会内部的师傅考试。商会的任务是承担考试的组织和准备。
4、跨企业学徒培训。这是各个企业中实践培训的补充。所有的手工业学徒,在其三年至三年半的学徒期间都要参加3周至31周的这种培训。企业要给学徒参加培训的时间并承担课程费用。商会确保统一的培训水平,并许可中小企业参与高要求的职业培训。
5、继续教育。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只有终身学习,才能动态地维持需要的专业知识,才能保持其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在政府的支持下,中小企业商会的继续教育机构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为企业主、员工及其配偶开办了多种培训班和研讨班。有企业经济、法律、税收、数据处理、演讲及管理方面的;也有电子技术、机动车技术、纪念物保护等方面的;还有针对特殊题目的。其中以师傅结业为目标的进修,对保证手工业中新的自主创业者的补充非常必要。
在职业培训任务中,商会也关心年轻人和失业成年人的职业培训。在培训内容上除了专业培训外,还进行社会教育学方面的辅导。
(三)为企业提供咨询,包括创业咨询和技术咨询。咨询内容涉及融资、企业领导、技术、革新性工艺、市场营销和人事等问题;也有涉及企业建立、收购、怎样审计企业的支付能力等特别咨询;还有涉及企业运输能力、生产能力规划、工作岗位和工作场地构建、劳动安全、环保及设备维修等单项题目的咨询;再就是企业车间设置、交接收购企业的设备评估等技术咨询。另外还有出口咨询,包括直接出口、间接出口的办理、新采购来源的开拓,在国外的装配、合资企业的建立、许可证的领发、出口合作、出口程序、关税程序、外贸统计的商品目录、来源地规定、来源地证书及批准程序等,还有出口的融资及国家促进项目的利用等,也都需要商会提供咨询和信息。为了做好咨询服务,德国的55家中小企业商会聘用了800多名企业顾问。顾问的密度为每个顾问对应于1058家企业。
(四)监督企业主有序竞争的遵守情况。这是从整体上维护会员企业经济利益的一种措施。另外中小企业商会对其区域内的地方同业商会也有监督任务。
(五)充当其会员与客户之间的调解人。比如说一个企业主是否按规定提供了服务、价格是否合理等,在这些问题上与顾客发生争执,商会可以主持调解会谈,争取在上告法庭之前得到解决。如果调解成功,就要比上告到法庭要快捷和成本低廉。
(六)受国家委托聘请专家就商品、服务和价格等编制鉴定报告,并且为此宣誓负责。另外,法院在澄清某些专业问题时,也邀请这些专家参与,这种聘用是带有权威性和国家性的。
(七)支持企业参加全国范围的博览会活动,并组织合作和洽谈会,促进企业间的沟通和合作。
(八)对专事经济问题的商业事务法庭的名誉顾问人选有建议权。这是基于商会具有这方面的实际知识和对各企业比较了解。
结论:德国的商会作为与政治界和国家公开对话的伙伴,几十年来被证明是有效的,因此坚持这个机制也是有意义的。(本文是德国中小企业联合总会法律部长荷尔格·施旺内克在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德国中小企业联合会联合举办的“政府与商会运作关系国际研讨会”上的演讲。王廷良摘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