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哲学视野下的中国国家起源研究_政治论文

政治哲学视野下的中国国家起源研究_政治论文

政治哲学视域中的中国国家起源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中国论文,起源论文,哲学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7)06-0026-04

国家起源研究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重要论题。早在1884年,恩格斯就根据马克思遗留的晚年笔记,写就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理论的基本原则。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视域来看,国家这一政治组织的形成,既是“人与自然”关系,也是“人与人”关系调整的结果。中国的国家起源,无论是在体现“人与自然”关系的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层面,还是在体现“人与人”关系的政治制度层面,抑或在意识形态层面,都表现出了自己独特的历史特点。

一、中国国家起源的生态前提

国际学术界关于政治哲学的研究,大都会涉及国家起源问题,而这些研究主要围绕“人与人”的关系展开。对于国家起源的自然生态前提,亦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则关注不够,尚须拓展。中国的国家起源,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体现出明显的连续性特征。

中国古代国家诞生于人和自然关系紧张的历史时代,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也就成了国家职能的重要方面。根据《逸周书》的记载,从五帝时代开始,维护人和自然关系的协调,保护生态环境是统治者仁德仁政的基本要求。五帝时代中处于国家萌芽因素阶段的黄帝,终结刀耕火种的炎帝,奠定了一种“则天象物”的生存智慧。《荀子·王制》中把对生态的保护视为实行“王道”的基础:“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尤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这一自然保护纲领可谓原始形态的行政生态伦理学,而历史文献中关于“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的记载则提供了反面例证。

已故的哈佛大学著名的考古人类学家张光直先生曾提出国家起源有东西方两种模式: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连续性模式和以两河流域国家为代表的西方突破性模式。世界文明史上的原创国家文明中,处于西方文明区系的都不可避免地走向毁灭,唯独东方文明区系的国家文明延续不断。这是为什么呢?主要原因还在于两种文明中国家起源的模式有根本不同。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国家起源模式是连续性的,重要的特征是从野蛮到文明是通过人与人关系的改变来完成,史前社会的许多因素被延续下来,其中主要延续的内容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而以苏美尔文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起源模式是突破性的,重要特征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其文明的进步是通过技术、贸易等新因素的产生造成一种人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突破来完成。

东西方国家起源模式的不同,集中体现为宇宙观的不同。中国古代文明的宇宙观,是一种整体性的宇宙观。牟复礼(F.W.Mote)认为,“真正中国的宇宙起源论是一种有机物性的程序的起源论,就是说整个宇宙的所有组成部分都属于同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且它们全都以参与者的身份在一个自发自生的生命程序之中互相作用”①。在这种宇宙观指导下,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念中,“天人合一”占据中心地位。西方文明的宇宙观却截然不同。柯林·伦福儒(Kolin Renfrew)这样描绘道:“我们可以把一个文明的成长程序看做是人类在逐渐创造一个比较大而且复杂的环境:这不但表现在对生态系统之中范围较广的自然资源的越来越厉害的利用,而且在社会和精神的领域中也是如此。……在这个意义上,文明乃是人类自己所造成的环境,他造成了这个环境以将他自己与那原始的自然环境本身隔离开来。”② 伦福儒的定义涉及一个西方文明在宇宙观上的核心特征,即人类踏进国家社会的门槛时,他就离开了他先前与他的动植物朋友们共同生活的那个自然的世界,迈入了一个他自己所创造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他利用技术手段制造出许多人工器物,将自己围绕起来并与其他的动植物朋友分开,使自己处于一个高高在上的平台。显而易见,这种西方式的文明与东方式的文明存在根本不同:东方文明是连续性文明,其先民在迈向国家社会时,保有了天与地,人与自然万物的连续。而西方文明却是突破性文明,其先民在迈向文明时,突破了天与地,人与万物的和谐,将自己置于一个更高的,却是虚幻的生存境遇。这种突破性的西方文明,在宇宙观和价值观上营造出人类高于自然,高于其他物种的假象,并造成人和自然关系的紧张,进而引发生态危机,最终带来西方文明区系中几大原创国家文明的覆灭。

中国国家起源中,重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发展是一个重要特点,对解决当今全球范围的生态危机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国家起源过程中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学观念占据重要地位,而“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的政治景观则是带有警示性质的反例。为此,中国国家起源时期的许多政治家和思想家都曾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并制定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国语·鲁语上》曾记载鲁国有“有动封者,罪死而不赦”的制度,鲁大夫里革为维护此规则不惜犯颜逆君威:“宣公夏滥于泗渊,里革断其而弃之。”《管子·地员》曰:“地者政之本也,辨于土而民可富”,体现了一种安协表土,重视地利的思想。汤因比说过,“人类只能在两条路中选择一条:接受灭种的命运,或学习天下一家的生存之道”③。他在《人类与大地母亲》一书的结尾,对古代中国“天人合一”的生存智慧大加赞赏,并将之视为解决当前世界生态危机的精神因素来源。

二、中国国家起源的社会关系基础

从政治哲学的视域来看,国家这一政治组织的形成,不仅是“人与自然”关系调整的结果,同时也是“人与人”关系调整的结果。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中国国家起源具有连续性的特征,这给它的社会组织结构的演进带来深远的影响。就“人与人”的关系而言,国家的起源实质上是一次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大调整,即出现社会分化和等级差别。在中国国家起源过程中,这一过程与原有的家族—宗族组织结构相融合,形成一种“血地一体,家国同构”的特点。

首先来看“血地一体”,即血缘纽带和地缘关系相融合的特点。中国国家起源并非按地域划分国民的结果。可以认为,中国进入国家社会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社会的基础仍然是带有强烈血缘性质的家族-宗族。真正打破血缘纽带,是战国实现新的户籍制度以后的事情。

中国国家起源中“血地一体”的特点,还使得中国古代的政治组织结构具有“家国同构”的特征。中国古代国家由于商品经济的不发达,在形成的过程中,原有的父权制家庭并没有受到破坏,而是比较完整地保留下来。在雅典,氏族组织与国家是根本不相容的,但是在古代中国,父权制家族组织却与国家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一致,原有的家庭结构成为政治结构的基础,家族组织成为国家政治组织的重要支柱。《荀子·致士篇》对中国古代君权和父权的同质性做了这样的说明:“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

“血地一体,家国同构”的特点,影响着中国古代社会的阶层划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认为阶级的产生是由于社会大分工引起的经济分化的结果。其实,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在中国国家起源过程中,由于总体上实行公有制,如井田制中的私田定期进行重新分配等,这些措施避免了田产等财富的过分集中。除少数贵族利用再分配权力占据财富外,社会大部分成员之间并没有出现悬殊的贫富分化。因而,经济因素不是决定社会阶层划分和等级结构的惟一根本因素。

中国国家起源中的阶级分化的形成,不是简单地因社会分工以及个人或个体家庭的生产技能所致,它还与父权家族内政治地位的分化紧密相关。除了家族内部的分化之外,当时的家族与家族之间,以及宗族与宗族之间,也出现了分化和对立。这包含着中国特有的“同姓”、“外姓”与“庶姓”家族和宗族之间的对立,所谓“同姓”是指远古曾有血缘关系和同一始祖的同一族人;“外姓”是指与其有过联盟或联姻、政治上处于平等地位的外族人,而“庶姓”则是指亡族或亡国的后裔族群。父家长权的出现,使社会由平等走向了身份地位的不平等。梅因曾用一句“迄今为止,一切进步性社会的运动,都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概括了由古代到近代的文明发展的轨迹。而从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则是一场“从平等到身份”的运动,其中,父家长权是这场运动中的转化剂④。《左传·桓公二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这是对父权制家族组织向国家政治组织演化过程的形象概括。有学者据此认为,“商周国家就是族组织的扩大,或者说是宗族组织的国家化”⑤。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地缘关系代替血缘关系是国家区别于前国家社会的一个特点。但在中国“文明和国家起源转变的阶段,血缘关系不但未被地缘关系所取代,反而是加强了,即亲缘与政治的关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所以我们不能仅根据外国社会科学的法则简单地来套中国的史实,而应从零开始,看看中国的情况是否可用这种法则或其他的办法来解决”⑥。张光直的这个观点得到了越来越多考古实证材料和古代文献资料的支持。著名史学家吕振羽先生以殷代为例,认为其社会的基层组织“是由氏族社会末期的氏族公社及其家庭公社演化而来的农村公社形态;作为统属下的各个‘异族’则大都保存氏族公社的组织形态,在其内部都保有原来的机能,只是有一个国家的权力凌驾其上”⑦。

其实,在国家起源过程中血缘和地缘的相互关系问题,马克思、尤其是晚年马克思并没有像恩格斯那样明确指出国家社会纯粹是以单一的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相反,马克思在他晚年的笔记中,曾提出过氏族血缘关系和新的地缘关系相结合,形成新的政治结构的关系纽带。譬如,在阿兹特克人早期国家的形成中,马克思摘录到:“墨西哥村在地理上分为四个区,每一区由一个‘宗族’(胞族)占据;每一区又划分为‘小区’,而每一个小区又由以某种共同关系相结合的公众团体(氏族)占据。”⑧ 马克思还特别摘录了血缘关系在新的地缘关系社会中仍旧发挥作用的内容:“克拉维赫罗忽略了将公社联合起来的血缘因素,但是这一点由埃雷拉弥补了。他说:‘还有另一些被称为大父的领主,他们的全部土地都属于一个宗族,每一个宗族住在一个地区内。’”⑨ 最后,马克思进行了总结性摘录:“于是,德莫、地区部落和国家代替了氏族、胞族、部落等。但是,它们(即后者)仍然作为世系的系谱和宗教生活的源泉而继续存在了数百年之久。”⑩ 也就是说,“以氏族为基础的societas(社会)和以地区和财产为基础的civitas(国家)”曾长期并存(11)。

根据马克思的这些理论论述,并结合中国早期国家起源的特点,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早期国家形态下,以血缘关系为联结纽带的氏族组织依然存在,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构成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基层单位。与原始氏族社会所不同的是,国家社会中的氏族组织不是独立的社会实体,凌驾于其上的是国家这样一种异己力量。国家为了节约行政成本,化解旧制度对新体制的对抗性,于是把原有的氏族组织当作实现国家职能的最现成、最方便的组织形式。随着社会的复杂化程度加强,国家制度也日益完备,原有的血缘关系才逐步被地缘和财产关系所取代,早期国家演进到新的历史阶段。

三、中国国家起源的意识形态因素

在文化意识形态领域,中国国家起源和政治统治体现出很明显的“礼治”特点。表现有二,一是原始巫教文化逐步被礼乐文化取代;二是以礼乐文化论证国家权力的合法化来源,以礼治维护王权。

世界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国家大多都是在原始宗教观念的推动下形成的。对宗教等意识形态因素在国家起源中的作用问题,马克思在其晚年笔记中有大段的论述。在《古代社会》一书的笔记中,马克思在摘录摩尔根关于雅典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进程(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国家)的内容时,强调了宗教的纽带作用:“雅典人的社会制度:第一,氏族……;其次是兄弟氏族;其次是部落……;再其次是族或民族(people or nation)。……”推进这一历史进程,并把这些团体结合在一起的纽带共有六种,排在第一位的要素则是:“共同的宗教仪式和祀奉某一个神的特权,这个神被认作始祖并有特殊的称呼。”(12) 在《文明的起源和人类的原始状态》一书的笔记中,马克思摘录了拉伯克关于神权促进王权,宗教崇拜巩固人的崇拜的内容:随着文明的发展,“首领和国王的权力逐渐增大”,他们大讲排场威仪,要求人民奴隶般地尊敬他们。“首领们越来越脱离自己的臣民,情况就改变了,人的崇拜成了宗教的一个重要因素。”(13)

在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中,宗教等意识形态因素的确起过重要的作用。譬如五帝时代的黄帝时期,巫教等原始宗教在黄帝确立自己在部族联合体的核心地位时就起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但是,中国古代国家并没有经历像古代埃及、巴比伦那样的神权政治时代。在中国国家形成前夜的颛顼时期,“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在以神权促进王权形成的同时,也奠定了神权服务于王权的现实主义政治基调。到了商朝时期,以占卜祭祀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文化因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依然占有重要位置。但这时的巫教文化已开始体现出“神道设教”的价值转向。商人的占卜祭祀,并非是巫觋居于统治地位,而是统治者尤其是国王意志的充分表现。殷人占卜敬神只是为了把国王的意志神圣化,国王借敬神统一思想。譬如,盘庚曾借神权否定族众的“协比谗言”,下决心为国家的利益“震动万民以迁”殷。

到了西周时期,周公治礼,礼乐文化正式取代巫教文化成为占据国家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礼乐文化成为中国古代国家形态的文化表征,各种礼器则是中国古代国家形态的物化表现。当然,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中国礼乐文化最根本的任务还在于论证国家权力的合法性。中国早期国家中的统治者都很重视对意识形态进行改革,而意识形态改革的核心大都是通过礼治来尊王。《左传·隐公十一年》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也”,说明殷商用以祭神的仪式,到周代已发展成为维护国家制度、国家利益的最重要的手段。周礼后经孔子发挥,其涵盖的领域已包括政治、经济、司法、宗教祭祀、婚姻家庭、伦理道德各个方面。恰如《礼记·内礼》所云:“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宦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严”,礼成了匡正天下的纲纪准绳。

礼治的规范力主要通过软约束和硬约束来体现,与典章制度、法律礼仪相关的属于硬约束;与思想道德相关的属于软约束。实施的原则可以概括为“亲亲”、“尊尊”。“亲亲父为首”,“尊尊君为首”,前者为维护血缘,后者为维护王权。孔子曾对礼治和王权的关系有过评论,他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一语道出礼治的价值核心就是尊王。礼治一般具有一套象征系统,譬如礼器就是一种物质形态的表征,而名位则是一种精神形态的表征。礼器、名位等的基本含义是“贵”,它比经济地位上的“富”更为重要。

中国古代国家社会具有的礼治特点和“神道设教”的现实主义政治基调,使得中国古代国家政权在形成之后,能迅速脱离宗教独立发展。“礼治”特点和“神道设教”的现实主义政治基调,对中国国家起源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是避免了像其他一些原生国家因在宗教事务方面浪费过多的资源而最终陷入崩溃;二是没有像西方后来建立政教合一或教高于政的政权模式,政治资源无需在与教权的争斗中浪费,得以专心于国家和社会事物,创造了远远高于西方的物质文明。

注释:

①F.W.Mote:Intellectual Foundation of China,New York:A.A.Knopf:1971,P19.

②Kolin Renfrew:The Emergence of Civilization,London:Methuen,1972,P11.

③转引自宋豫秦著《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简论》,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页。

④王震中:《中国国家起源的比较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5-246页。

⑤王贵民:《商周制度考信》,台北明文书局1989年版,第74页。

⑥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471页。

⑦吕振羽:《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2页。

⑧⑨⑩(11)(12)(13)《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79、281、319、335、291、5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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