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选择_社会主义改造论文

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选择_社会主义改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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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走过了半个世纪光荣的历史道路。

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在辽阔的中国大地上全面地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使一个极度贫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变成了一个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

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伟大的真理。事实上,正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为中国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才得以全面地确立起来的。正因如此,如何评价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个全局性的、至关重要的问题。

中共中央历来对社会主义改造这项事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由邓小平主持起草、经1981年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在过渡时期中,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尽管“这项工作也有缺点和偏差”,“但整个说来,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的胜利”。

在这之前和以后,邓小平曾多次地、反复地论证过上述思想。他指出:“建国头七年的成绩是大家一致公认的,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搞得成功的,很了不起。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大贡献。今天我们也还需要从理论上加以阐述。当然缺点也有。从工作来看,有时候在有的问题上是急了一些。”(《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02页)他认为,“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搞了土改,搞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大规模工业化建设,搞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事情做得非常好。 ”(《邓小平文选》第3 卷第136页)他强调,“建国后的头八年, 也就是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七年上半年,我们的发展是健康的,政策是恰当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3页)

在这个问题上,江泽民同志的论述,是与邓小平的上述思想完全一致的。他认为,“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七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中国社会的进步所做的三件大事之一。他强调,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是我国几千年来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道路”。(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不久以前,即1999年5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关于纪念五四运动八十周年的报告中,再次重申了党对社会主义改造所作的一贯评价。

党的第二个历史问题决议和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对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所作的评价,是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凡是亲身经历过那个社会主义在中国大地上凯歌行进的年代的人,或者是认真地研究过那个年代的历史材料的人,都会赞同中央的上述结论。

我认为,在今天,坚持上述结论,具有极大的重要性。这是因为:

第一,这关系到如何评价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共和国半个世纪的历史。

半个世纪以来,我们党和国家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思想旗帜,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条件下取得的。如果否定了社会主义改造,那也就是否定了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必要性、正确性。这样一来,就一切都谈不上了,半个世纪以来党和国家的历史就会被说成是一系列错误的连续了。

有人认为,在邓小平提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以前,我们“基本上没有摆脱民粹主义的种种错误认识”(着重点为引者所加)。照这种说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就是错误的,共和国前三十年的历史不过是一团糟,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也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了。这种说法,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在歌颂邓小平理论;但是,否定了毛泽东思想,难道还能有邓小平理论吗?要知道,邓小平理论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啊!

第二,这关系到能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中国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才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如果否定了社会主义改造,那也就是否定了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要性、正确性。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无法正确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也就根本谈不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了。因为党的基本路线不是别的,它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啊!

第三,它关系到能不能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它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正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如果否定了社会主义改造,那也就否定了在中国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必要性、正确性,否定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存在的历史根据。这样一来,改革要不要以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前提就会成为问题,由此,各种私有化、自由化的思潮就会泛滥开来,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就会难以坚持了。

正因为此事体大,对此,我们是不能不认真地讨论清楚的。

中国革命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民主革命的时候就已经指明了的。毛泽东指出:“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而一切共产主义者的最后目的,则在于力争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后的完成。”(《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51页)

说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革命的必然趋势,这是因为,五四以来的中国民主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革命,“虽然按其社会性质,基本上依然还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它的客观要求,是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然而这种革命,已经不是旧的、被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本主义的社会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而是新的、被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上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因此,这种革命又恰是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扫清更广大的道路。”(同上书第668页)

诚然,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的界限不容混淆,但这决不是说,在民主革命阶段不可能生长社会主义的因素。恰恰相反,“中国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由于其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缘故,就都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并且不是普通的因素, 而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毛泽东选集》第2 卷第704—705页)这些起决定作用的社会主义因素的生长和发展,为中国的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创造了重要的前提。

中国的民主革命阶段什么时候才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呢?毛泽东认为,“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13页)这个观点,是完全符合实际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的,“是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以劳动者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集中代表,就是国民党的反动政权。因此,国民党反动政权的覆灭、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就意味着帝国主义在华侵略势力、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基本被打倒,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列宁早就说过,无论从革命这一概念的严格科学意义来讲,或是从实际政治意义来讲,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转到另一个阶级手里,都是革命首要的基本的标志。

中国的民主革命是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下取得胜利的,因此,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被革命推翻以后所建立起来的,不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早就说过,中国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必须衔接,不容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85页)。在这个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居于领导地位,同时存在着广大的农民及其他小资产阶级的小商品经济,存在着民族资产阶级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是一个具有过渡性质的社会。它不是凝固不变的,而是处在“很深刻很剧烈的变动”中的,是要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正因为如此,中国全面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时候,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也就开始了。

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并不意味着民主革命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可以在全国一切方面着手施行。那时,新解放区广大农村的土地改革还没有进行,那里的主要矛盾还是封建主义与民主主义即地主与农民的矛盾;同时,受到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也还有待于恢复。因此,在1949—1952年这三年时间里,党领导人民首先集中力量恢复国民经济、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但与此同时,也在一些方面开始执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官僚资本是封建的买办的国家垄断资本。它拥有工业资本的2/3,工业运输业固定资本的80%,是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而官僚资产阶级即中国的大资产阶级是中国资产阶级的主体。所以,没收官僚资本这件事情具有两重性。从反对外国帝国主义的附庸——中国买办资产阶级的角度看,它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从反对中国大资产阶级的角度看,它又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因为通过这项斗争,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和中国资产阶级的主体部分被消灭了。

第二,开始引导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走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

在建国初期调整工商业的过程中,为了帮助私营工商业克服当时面临的困难,人民政府对它们采取了扩大加工、订货、委托经销、代销等措施。这样,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就同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建立了广泛的外部联系,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广泛地发展了起来。而国家资本主义正是将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过渡形式。

第三,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也开始普遍地开展起来。

为了发展农村生产力,在土地改革以后,人民政府采取“趁热打铁”的方针,积极引导个体农民组织起来。到1952年,全国已经有40%的农户组织在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里面,少数农民还参加了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个体农民也开始走上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了。

毛泽东在建国前夕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社会存在的基本矛盾就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事实正是这样。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之后,中国社会经济中存在五种成份,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所以,主要的经济成份是三种,即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是处于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也可以被引导着走向社会主义。这样,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此相应的三个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地表现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

革命的性质是由社会的主要矛盾决定的。既然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整个中国革命也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了。因为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担负着从根本上解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个矛盾的任务。正因为如此,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于1952年底、1953年初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把全面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上了议事日程。这里所说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社会主义革命。

从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具有以下的历史特点:

第一,中国的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是直接衔接的,中间没有插进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

第二,由于国家政权处于无产阶级领导之下,革命的转变是通过国家政权自上而下的领导、群众自下而上的支持、以和平的不流血的方式实现的。

第三,由于中国是一个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国,革命的转变经历了一个过程,它是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逐步实现的。事实上,从集中力量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到逐步加大社会主义革命的份量,到提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前后经过了三年的时间。由于步骤稳妥,实行革命转变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动荡。

第四,虽然进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以后,民族资产阶级不再是中间阶级,而成了革命的对象,但是工人阶级仍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着与它的同盟关系。这样做,有利于对付帝国主义的侵略,有利于发展生产、稳定市场,有利于争取和改造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正因为中国从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是从中国社会的实际出发,具有自己的历史特点的,所以这个转变进行得很顺利、很成功。这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革命的理论也是一个新的贡献。

有人认为,要求人们相信“从民主革命胜利后的第一年起就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进军步伐”,这是重复了30年代初期来自共产国际的“左倾观点”,即“认为革命胜利一旦到手时应立即就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

这种说法的问题在于:第一,它没有真正弄清楚究竟什么是30年代共产党内的“左”倾错误。毛泽东指出,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在自己的决议中“没有区别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所以立三路线就提出,一省或数省胜利之日,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他们不懂得,民主革命在全国胜利之日,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11页)。第二,它没有真正了解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这个社会既然具有过渡性,即它本身就是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形态,那么,这个社会一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即开始了向社会主义革命进军的步伐就是合乎规律的,是没有什么值得奇怪和需要责备的。第三,它没有正视建国初期的客观实际。没收官僚资本,消灭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和中国资产阶级的主体;引导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开始走上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引导个体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所有这些,不是向社会主义革命进军的步伐又是什么?这些工作,有哪一件是不该做的呢?

在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和恢复国民经济工作的基础上,1952年底、1953年初,中国共产党开始领导全国人民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对这条总路线的内容,有过一种通俗的解释,说它好比是一鸟两翼:国家工业化,是鸟的主体,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鸟的两翼。这里的意思是说,主要的任务是实现国家工业化,而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就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进行改造,鸟的两翼丰满了,鸟的主体才能腾飞起来。这里所表达的思想是很清楚的:党提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这个任务,不是出于抽象的社会主义信念,而是基于实现国家工业化这个任务的实际需要。

一百多年来,中国的仁人志士就为国家的独立和富强进行了不懈的奋斗。现在国家独立了,经过三年的工作,进行建设的基地也扫清了,有计划地开展大规模的建设任务也就可以而且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而进行经济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要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就是要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怎样才能发展经济,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呢?从历史上看,无非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一条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中国究竟走哪一条路呢?毛泽东指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因此,这条道路,中国走不得。

为了更有说服力地论证这个观点,我们也可以首先提出下面这样一个问题,即:如果中国不搞社会主义,而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其结果会是怎么样呢?答复是,其结果是不美妙的。因为:

第一,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本来就很脆弱。由于它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独立以后的中国如果不搞社会主义而继续搞资本主义,中国的经济就仍然不能摆脱对外国资本的依赖。这样,中国就难免成为外国垄断资本的加工厂和单纯的廉价原料、劳动力的供应地,就象现在很多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国家和地区那样。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的经济可能迅速发展起来吗?这么一个大国,主要靠外国提供资金和机器设备,来求得发展,是不可想象的。而且,由于经济上依赖外国,在政治上就挺不直腰杆,连已经争得的独立也可能丧失。中央指出,如果搞资本主义,搞来搞去,就会搞成西方资本主义大国的附庸,这个话不是随便说的。

第二,资本主义得以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大量有人身自由、但丧失了任何生产资料的无产者的存在。这个条件的创设,意味着广大农民将要丧失他们在土改中得来的胜利果实,大批手工业者将要走向破产,这些人将要变成乞丐、流浪者,变成无产者的后备军。这样,不仅原来的工人要受资本家的剥削,而且已经得到解放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也将重新遭受奴役。我们党领导人民革命几十年,流血奋斗,是为了走到这一步吗?广大劳动人民能够答应这样做吗?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的社会就会不稳定,我们的建设事业也是不可能顺利进行的。

第三,资本主义经济得以充分发展的另一个必备条件,就是大量货币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的积累。在中国的条件下,少数人要积聚起大量的资本来建设大规模的现代化工业,那将是一个缓慢而痛苦的过程。我们知道,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走过几百年的路了。西方资本主义时代是16世纪开始的,经过一、二百年的发展,依靠残暴的殖民掠夺,依靠对农民的剥夺,依靠种种残酷的手段,到18世纪下半叶才进入资本主义的确立时期。而在工业革命以后,又经过二百年的发展,其经济才达到今天的水准。中国发展资本主义,搞资本积累,能用他们这种办法吗?我们能到非洲去掠夺殖民地,去捕掠黑人、贩买奴隶吗?能去剥夺农民、搞圈地运动吗?当然不行。那么,积累资本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加紧剥削工人;一个是让小生产者自发分化。显然,对于要尽快摆脱贫困落后境遇的、在政治上获得了解放的中国人民来说,这个办法是不可取的。我们知道,中国资本家的资本额本来很有限。中国的民族工业资本,在1949年,不过是20.08亿元人民币(按1952 年币值计算)。中国的富农经济尤其弱。据调查,大部分富农一年只雇78个劳动日。靠中国这样的资本家、富农,能够把中国的资本主义一下子搞得那么发达吗?他们到什么时候才能积累起巨额的资本,使得他们能够去投资建设一个大庆、一个宝钢呢?去投资搞起一大批大规模的现代化农场呢?不靠社会主义谁来搞这个?中国的大中型企业所以能兴建,现代高科技事业所以能发展,主要是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依靠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能够统一所形成的力量。不搞社会主义就靠几个资本家、几个富农,中国能搞成这些吗?以为中国靠几个资本家、几个富农,经济就可以一下子起飞,达到世界第一流水平,这纯粹是幻想。(参见拙著《中国革命史论稿》第267—271页)

正是由于走资本主义道路不能解决、而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可能解决中国的繁荣富强问题,中共中央在提出开展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实现国家工业化目标的同时,也就提出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经中共中央批准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就明确指出:“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有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使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去工作的情况,以便达到大规模地生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确有把握地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最后地巩固人民政权,防止反革命复辟这些目的。”

如果具体地考察一下中国社会经济的以下情况,我们就可以更清楚地说明,走社会主义道路,确实是中国唯一正确的选择;而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正是适应进行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以实现国家工业化这个目标而提出来的。

中国在50年代怎样选择了社会主义?决定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因素是什么?主要是:

第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较强大,理应成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

发展工业,一方面就是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业;一方面就是要建设新的工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已经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国营工业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 1949 年为34.2%,1952年上升到56%。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业,首先和主要的就是要改进和办好原有的国营工业,并依据可能和需要改建和扩建这些工业。与私营工业相比,国营工业不仅规模大,而且技术设备先进;不仅有轻工业,而且有重工业。

建设新的工业,首先和主要的也就是要发展国营工业。因为在中国,私人是没有能力投资兴建新的、足以为国家的工业化奠定基础的那种大型工业企业的。只有国家才有能力来做这件事。中国的经济虽然落后,但中国是一个大国,在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统一以后,国家掌握了一笔相当可观的资金,可以用来投资搞建设。由于百废待举而国力有限,为了使投资收到最大的效益,必须由国家集中力量直接投资搞好重点工程的建设。这样,从1953年开始执行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任务,尤其是兴建新的大型工业企业的任务,主要地就是由国营经济来承担的。

这就是说,工业建设的发展,首先就意味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发展。这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因素。

第二,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它不可能成为国民经济起飞的基地。

中国的民族资本主要是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民族工业资本在整个民族资本中只占1/5。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主要是轻纺工业和食品工业。据解放初期的统计,雇工在500 人以上的工厂在民族资本主义的工厂中只占0.1%,69.7%的工厂只有不到10个工人,79.1 %的工厂是工场手工业。能不能设想,在这个基础上,通过一个时期的资本主义自身的独立发展,中国就可能成为高度发展的工业国呢?显然,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在一定时期内有对于国计民生有利的积极作用和不利的消极作用。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

建国初期,政府、国营经济要帮助资本主义经济的生存和发展。但是,资本主义经济和政府、国营经济之间“存在着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工商业调整之后,1951年“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加剧了它们与政府、国营经济乃至社会的矛盾”。这导致了1952年上半年的“五反”运动,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人们开始认识到,资本主义不仅需要改组,而且需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逐步改造为社会主义。”(胡乔木:《中国在五十年代怎样选择了社会主义》,《胡乔木文集》第2 卷第256页)

还应当看到,原有的资本主义工业对于当时的生产和新工业的建设也负有重大的责任。但是,这些企业的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资金浪费严重,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很小或甚至没有,因而影响到工业产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影响到国家计划受到破坏。如果不改变这种情况,这个广大部分的社会生产力就不可能获得充分的合理的发展以适应国计民生的需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不能全部实现。因此,必须认真地在这些企业中实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的质量,并且按照国家的需要增加生产,培养技术人才,积累资金。而为着这个目的,就必须对这些企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改造。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又一个“基本因素”。(胡乔木:《中国在五十年代怎样选择了社会主义》,见《胡乔木文集》第2卷第256—257页)

第三,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土地改革以后,农业生产由于摆脱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一个时期内有过相当大的发展;同时,由于实行个体经营,这种发展又受到相当大的限制。个体农户耕地很少,一般每人3亩,一户十来亩, 经营规模极度狭小;生产工具严重不足,贫雇农每户平均仅占有耕畜0.47头,犁0.41部; 资金十分短缺, 一个农户一年用来购买生产资料的支出仅52.3元,其中用于购买生产工具的为6.5元。在这种情况下, 农民要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平整土地和改良土壤,使用改良农具以至机器来进行耕作、播种、收获,实行分工制度来发展多种经营等,都有很大的困难。许多农户不仅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就是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由于力量单薄,遇到自然灾害,更是没有抗御的能力。如果不引导个体农民走组织起来的道路,不仅不能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活,而且农村也不可能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商品粮食、轻工业原料、工业品市场和积累工业发展的资金等条件,从而成为工业发展的严重的制约因素。

个体农业的这种状况,也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因素。

第四,当时的国际环境也促使中国选择社会主义。

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受到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外交上、经济上、军事上的严密封锁。“中国不仅不可能从资本主义大国得到什么援助,而且连普通的贸易和交往都很困难。”“当时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和战后为独立而斗争的国家同情中国,只有苏联能够援助中国,这种援助在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胡乔木文集》第 2卷第258页)。这种国际环境, 也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基本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可以肯定,在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同时,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适时的和必要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地指出,“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胡乔木认为,“中国经济在五十年代的最重要事件就是选择了社会主义”。“就五十年代中国经济和中国历史的全局而论,重要的是,无论早几年或迟几年,保留多少私有成份,经济管理上和计划方法上具有多大程度应有的灵活性,总之,对社会主义的选择是不可避免的。”(《胡乔木文集》第2卷第252、260页)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由党的总路线指引,我们在建国初期的七年,胜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

列宁说过,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列宁选集》第4卷中文二版第84页)。这个分析, 对中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也是适用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这种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52年,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19%,合作社经济1.5%, 公私合营经济0.7%,个体经济72%,资本主义经济7%。就是说,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合计为79%,占到了国民收入的绝大部分。到1957年,各种经济成分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分别是:国营经济33%,合作社经济56%,公私合营经济8%,个体经济3%,资本主义经济0.1%。就是说, 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公私合营经济合计为97%,占到了国民收入的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主体地位。这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这表明,中国已经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中国已经基本上全面地建立起来了。

当然,在中国这样一个原本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不能不带有中国的特色,并且在前进中不能不遇到一系列特殊的困难,不能不经历长时期的极其艰苦的战斗。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过去,我们对于这个实际是缺乏深刻认识的。过去制定的有些政策之所以发生错误,就是因为“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国原本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先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中国所处的特殊历史条件、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艰苦奋斗的结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光荣。

长期以来,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对于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能不能走向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就是有严重争论的。第二国际的领袖伯恩斯坦、考茨基等修正主义分子和俄国孟什维克这个机会主义派别,就是以“俄国的生产力没有达到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作为唯一的论据来反对十月革命、反对俄国搞社会主义的。中国的陈独秀也是依照类似的根据,认定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中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漫长的资本主义的和平发展时期,然后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他后来犯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重要的认识根源。今天,某些人否定社会主义改造所依据的,也是类似的理由。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马克思、列宁关于社会革命前提条件的论述。因为人们对于这个问题所作的否定性的回答,正是以引证马克思、列宁的有关思想作为立论根据的。

诚然,马克思明确地说过:“彻底的社会革命是同经济发展的一定历史条件联系着的;这些条件是社会革命的前提。因此,只有在工业无产阶级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在人民群众中至少占有重要地位的地方,社会革命才有可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3 卷第287页)这个论点无疑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事情很明显, 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没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固有的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这个基本矛盾的发展,社会主义革命这个任务本身就是不可能被提出来的;同样,如果没有工业无产阶级的发展,社会主义革命也就缺少一种原动力,它的发生也就是不可能的,更不要说是取得成功了。但是,第一,无论马克思还是列宁,都没有对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程度规定出绝对的标准,认为凡低于这个标准的国家都不应当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第二,无论马克思还是列宁,都没有把革命过程看作是一种纯粹的经济过程,认为在经济落后的国家中,即使政治条件和社会条件使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社会力量处于有利的地位,也不允许他们行动起来,去夺取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第三,无论马克思还是列宁,都没有说过,只有当工业无产阶级在全人口中占了多数的时候,它才有力量去发动社会主义革命。相反,他们总是教导人们要正确地估量无产阶级的力量。列宁就说过:“在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的力量要比无产阶级在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大得多。这是因为无产阶级在经济上控制着整个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中心和神经,同时还因为无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代表着资本主义制度下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真正利益。因此,甚至当无产阶级占人口少数时(……)它也能推翻资产阶级,然后把半无产阶级群众和小资产阶级群众中的许多同盟者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列宁选集》中文第二版第4卷第137—138页)。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已经一再地证明了这些思想的正确性。

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曾经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当时德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是不是已经得到了高度的发展呢?并没有。德国是在三十年代才进入工业革命阶段的。到1848年革命时,德国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机器制造业,工业中工厂生产的比重还不大,工场手工业和零散的小工业还占主要地位。德国依然是一个农业国。1849年,参加关税同盟各邦的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虽然如此,马克思恩格斯仍然认为,德国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之后可以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因为同十七世纪的英国和十八世纪的法国相比,德国将在整个欧洲文明更进步的条件下,拥有发展得多的无产阶级去实现这个变革”。很明显,马克思恩格斯虽然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必须以资本主义的一定程度的发展为前提,但他们并没有对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加以绝对化的规定。在他们看来,只要阶级力量对比的情况许可,无产阶级就应当在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不停顿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

这里还有必要谈一下马克思与查苏利奇的通讯。1881年2月, 查苏利奇致信马克思,希望他能说明一下俄国“农村公社可能有的命运以及世界各国由于历史的必然性都应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理论的看法”。马克思在复信中指出:他“在《资本论》中所作的分析,既没有提供肯定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也没有提供否定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一切决定于具体的条件。他认为,由于农村公社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同时存在的东西,俄国并不是脱离现代世界而孤立生存的,所以,“它有可能不经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1995 年版第3 卷第775、769页)。条件是,“必须有俄国革命”,必须对吸取资本主义文明的成果采取积极的态度。尽管在事实上俄国的农村公社并没有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马克思在这里所阐明的思想,对于观察俄国这样的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条件,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仍然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的。

后来,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一文中更说过:“假如我们不得不等到资本主义生产到处都发展到底以后,等到最后一个小手工业者和最后一个小农都变成资本主义大生产的牺牲品以后再来实现这个改造,那对我们可就太糟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 年版第4 卷第500页)。这个思想对于我们思考这个问题,也是有启发的。

俄国曾经是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直到1913年,俄国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占42.1%,农业占57.9%。虽然如此,列宁在1905年革命的前夕,还是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不断革命的原理和必须把农民革命运动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结合起来的思想,明确地指出,我们将立刻由民主革命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并且恰恰是按照我们的力量,按照有觉悟有组织的无产阶级的力量开始向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过渡。在1917年的十月革命中,列宁胜利地领导俄国人民实现了这个转变。1923年,他写了《论俄国革命——评尼·苏汉诺夫的札记》一文。孟什维克苏汉诺夫在《革命札记》一书中,曾经认为列宁的上述理论“缺少对俄国社会主义的‘客观前提’的分析,即对社会经济条件的分析”,在他看来,经济文化落后的俄国是缺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客观前提的。对此,列宁回答说,“你们说,为了建立社会主义就需要文明。好极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在我国创造这种文明的前提,如驱逐地主,驱逐俄国资本家,然后开始走向社会主义呢?”“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这就是说,在列宁看来,社会主义制度固然是应当建立在高度发展的生产力的基础之上,但是,如果革命时机成熟,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也应当不失时机地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夺取政权,建立苏维埃制度,以便为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创造前提。这样做,是不是违反了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呢?列宁认为,没有。他说,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上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不懂得这一点,就是对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革命辩证法“一点也不理解”,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迂腐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列宁选集》新版第4卷第775—778页)。 社会主义在俄国取得历史性胜利这个事实,有力地证实了列宁的思想,驳斥了苏汉诺夫等人的论点。后来,列宁在论述殖民地和落后国家的革命时,还直接说过:“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同上书第4卷第279页)

由此可见,认为落后国家在资本主义获得高度发展之前绝对不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这种观点,并不是马克思、列宁的思想。

毛泽东在坚定不移地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革命)这个伟大事业时,是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上述理论的。他还结合中国的实际,对这个理论作出了创造性的发挥。他进一步明确地指出:“首先制造舆论,夺取政权,然后解决所有制问题,再大大发展生产力,这是一般规律。”他说,“从世界的历史来看,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不是在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以前,而是在这以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大发展,也不是在上层建筑革命以前,而是在这以后。都是先把上层建筑改变了,生产关系搞好了,上了轨道了,才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为物质基础的增强准备了条件。当然,生产关系的革命,是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的。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以后。”(《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1—132页)这个一般规律, 对于无产阶级革命,也是适用的。

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经历了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和工厂机器生产这样几个发展阶段。据此,毛泽东指出:“手工工场是非机器生产的资本主义。这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了一种改进技术的需要,为采用机器开辟了道路。在英国,是资产阶级革命(17世纪)以后,才进行工业革命(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法国、德国、美国、日本,都是经过不同的形式,改变了上层建筑、生产关系之后,资本主义工业才大大发展起来。”(《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2页)。毛泽东认为,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也应当有步骤地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而中国的社会主义也可以经历一个工场手工业的阶段。1951年,中国共产党内围绕着山西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发生过一场争论。毛泽东在同刘少奇、薄一波等谈话时就“批评了互助组不能生长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观点和现阶段不能动摇私有基础的观点。他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据当事人回忆:“他讲的道理把我们说服了。……这场争论就这样结束了。”(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91页)

应当指出,毛泽东虽然肯定在国家工业化的任务实现以前,可以而且应当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但是他从来没有认为,社会主义可以建立在小生产的基础之上,可以长久地停留在手工劳动的基础之上。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他就说,分散的个体经济——家庭农业和家庭手工业是封建社会的基础,不是民主社会(旧民主、新民主、社会主义,一概在内)的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区别于民粹主义的地方。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他强调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33页)。他对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的事业倾注了巨大的热情,并且在有生之年,带领全党、全国人民艰苦奋斗,经过许多艰难和曲折,基本上建立了一个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从而为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的观点是同列宁、毛泽东的观点相一致的。1977年10月,他在同美国林达光教授夫妇谈话中指出:“列宁在批判考茨基的庸俗生产力论时讲,落后国家也可以搞社会主义革命,我们也是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我们采取了和十月革命不同的方法,农村包围城市。当时中国有了先进的无产阶级的政党,有了初步的资本主义经济,加上国际条件,所以在一个很不发达的中国能搞社会主义。这和列宁讲的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一样。”(《邓小平思想年谱》第46—47页)邓小平在这里所阐明的必须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的思想,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一些人正是以这种庸俗的生产力论为主要的思想武器,来否定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否定中国建立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必要性和正确性的。

事情很明显,为了科学地评价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我们必须划清马克思主义与考茨基的庸俗生产力论的界限。现在,有人把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领导中国搞社会主义改造说成是犯了民粹主义的错误。但事实上,不是领导中国人民搞社会主义改造的毛泽东等在搞民粹主义,而是指责毛泽东等的人自己陷入庸俗生产力论的泥潭了。而这种庸俗生产力论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而不过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的歪曲。

社会主义改造是生产关系方面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一场伟大变革。衡量生产关系的变革是否正确和必要,应当以什么做标准呢?主要的标准应当是看这种变革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作用、破坏作用。

我们看到,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期间,即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4.8%。 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益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比如,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变成公私合营工业之后,每个工人的平均年产值, 1952 年为9297 元, 1953年为10800元,1954年为13401元。1955年,公私合营工业比私营工业的工人劳动生产率平均高一倍。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合营工业的产值比1955年增加了32%,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营业额比1955年增加了15%。又比如,农业生产在这期间基本上也是逐年上升的。1956年,农业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总产值还是增长了4.9 %,其中粮食比1955年增产4.4%,稻谷、小麦、薯类、烤烟、 茶叶等的产量都超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即1957年的生产指标。畜牧业的情况稍差一些,但也没有发生农民大批宰杀牲畜致使畜牧业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这些事实生动地表明,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没有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成了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动力。

我们尤其应当看到,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为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开辟了道路,为中国尔后的一切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从1957年到1978年的22年间,尽管我们犯过“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这两个错误都是由于党在寻找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主观认识不符合客观实际的结果,并不是由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决定的),整个说来,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仍然是相当可观的。工农业总产值,1952年为810亿元,1978年为5634亿元, 1953—1978年平均年增长率为8.2%;其中工业总产值1952年为349亿元,1978年为4237亿元,1953—1978年平均年增长率为11.4%;农业总产值1952年为461亿元,1978年为1397亿元,1953—1978 年平均年增长率为2.7%。 1957年和1978 年我国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的位次:谷物3—2;棉花 2— 3;猪牛羊肉2—3;化学纤维26—7;布3—1;煤5—3;原油23—8;发电量13—7;钢9—5;水泥8—4;硫酸14—3;化肥33—3。(国家统计局编:《奋进的四十年(1949—1989)》,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版第333页、第335页、第473 页)除了少数农副产品产量的位次保持不变或稍有后退外,谷物和主要工业品产量的位次都明显提前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实行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开创了伟大的新局面。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近20年所取得的举世公认的成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优越性和生命力的进一步证明。必须看到,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改革前30年的工作,如基本上建立了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造就了大批的干部和技术知识分子等等,也为进行改革创造了条件。1998年12月26日,当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就指出,中国在改革前实行的社会主义政策为其市场经济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从某种程度来说,中国1979年前在扩大初等教育,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和实行土地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使改革后的政策更加成功成为可能。他说,中国改革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受惠于早些时候中国的改革前政策。

总之,新中国成立半个世纪以来的历史事实无可辩驳地昭示人们: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要基础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其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速度,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所不可比拟和望尘莫及的。这是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应该而且能够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动证明,是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的初步的但又是有力的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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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选择_社会主义改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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