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欧中世纪后期的行为文明_西欧中世纪论文

论西欧中世纪后期的行为文明_西欧中世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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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佐曾说过,文明的进程包括两个方面,即社会的发展和人性的发展。[①a]然而迄今为止,各种研究文明的著作都只偏重前者而疏忽后者,对行为方式文明化——人性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的历史更是绝少涉及。这是很不应该的,因为二者实际上密不可分。社会发展势必造成文明观念和行为规范的强化,而行为方式的文明化反过来又会促进社会进步。正是出于这种想法,行为方式史不应再是“被遗忘的角落”。对它的研究将有助于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因此笔者虽初涉此道,识见粗陋,仍率尔操觚,写作此文,探讨西欧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人们行为方式的变化,有关行为方式的社会规范的变化,此中所反映出的文明观念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的社会基础。

时代的需要

1530年,尼德兰著名人文主义思想家伊拉斯谟应某贵妇之请撰写了一本名为《蒙训》的小书,用以教育其子女。此书专门讲起居规矩和公共场合的行为准则,虽然是对贵族子弟说教,实际上适用于各色人等。此书既非学术巨制,亦非伊氏代表作,但从初版到作者辞世,6年间重印30余次,至16世纪末,仅拉丁文版重印已达80次以上。为满足不同教派、年龄和文化层次读者的需要,它被不断地改编、续写、注释,并被迻译为欧洲多种文字,版本总数有130种之多。除此书外,当时还有一些同类作品流行于世。16世纪的西欧风起云涌,巨变迭出,相比之下,行为举止实乃末节小事,何以受到学界巨擘伊拉斯谟等人关注?一本教训蒙童的礼仪小书又何以流传如此之广,影响如此之大,以至今日仍被西方学者称为“礼仪第一书”?[②a]这些问题耐人寻味。

实际上,对行为方式及其有关规范的探讨非自伊拉斯谟始,古希腊罗马时代的亚里士多德、西塞罗、普鲁塔克、昆体良等贤哲就曾著书立说,论述“行为的标准”。中世纪神权文化占统治地位,上帝成为万事万物主宰,现实的一切均被视为神意体现,人们所重视的不是事物本身的价值,而是其象征意义,行为举止也同样被认为具有象征性,所以万万不得轻举妄动。正如歌谣所云:“举手投足虽小事,诸君切莫小视之。优雅当以应天意,得体是为合神旨。一颦一笑须谨慎,如此方可免过失。”[①b]12世纪以后,有关行为举止的说教不断加强。在祈祷书、教义问答、骑士文学、乃至训练记忆力的课本中均不乏此类内容。15世纪在英国已经出现专门的礼仪用书。由于中世纪人们的用餐方式常为多人同桌共进,因此这时的行为规范特别关注吃相。从饭前洗手、入座、取食、进食、餐桌上的谈话,直到饭后如何离席,一一详加指点。[②b]

中世纪西欧等级分明,等级结构因社会发展滞缓而相对稳定,行为方式也带有浓厚而固定的等级色彩,行为举止也因而被分为“高雅”和“鄙俗”两类,前者是贵族专利,后者则属于农民、农奴等“村夫野汉”。人们普遍认为:“如果某人习惯在吃饭时松裤带,……他绝不是真正的贵族”。“在吃饭时用手揩鼻子的人,……肯定是个村汉”。“如果你的面包已咬过,就不要再放到公用盘子里去蘸汤。农民可以这么干,但高贵的人不可以”。[③b]对吃相特别关注的部分原因也在于行为规范的等级制特点。中世纪贵族家庭规模很大,主人、主妇及子女、寄居的亲戚、管家和仆从,吃饭时全部聚在一起。节庆设宴时,来宾也并非都是贵族,而多为附庸、随从之类。总之,身份高贵的人与下等人同桌吃饭的场面常常出现。这时贵族就需要在行为举止上表现出与众不同、高人一等,同时也需要对其子女及其他人加以约束,于是特定许多进餐规则,专以体现和维护等级差别为目的。比如,上等人先洗手,先从盘中取食,可以使用特制餐具,如金玉、水晶制成的汤匙、象牙或乌木柄的餐刀;下等人则必须坐在下首,洗手取食也须“甘居人后”。[④b]

15、16世纪西欧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过渡。经济活动逐渐以市场和利润为导向,政治上封建割据让位于中央集权,基督教会失去了凌驾地位,文化则向古典理性“复归”。在这一切都在变革的特殊时期,传统行为规范不可避免地面临挑战。

首先是旧贵族衰落,一批新贵崛起,公侯世家不再是荣华富贵的同义语,出身卑贱也不复为不可逾越的障碍。人的地位变化之快,落差之大,均为前所未见。原来由僧俗贵族与农民组成的社会两极结构变为复杂的多极结构。在这种形势下,一方面,封建贵族不能再垄断“高雅的”举止,至少在理论上,其他阶层也有分享礼貌和教养的权利。另一方面,新兴的“社会精英”们为显示其存在及价值,故意在行为举止方面反传统。这些都促使行为准则发生变化,反映社会发展方向和新的价值观念的内容进入了原有的社会规范。

其次,时代对行为规范的功能和性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说中世纪的行为规范旨在标识尊卑贵贱,维护社会等级差别;那么在过渡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社会交往频繁,城市人口密度加大,人们对行为规范的要求转为有利于人际关系和谐,促进相互沟通,体现权利与机会的平等,承认个人奋斗的价值。

过渡时期不仅需要一种超越等级身份的、平等普遍的、客观的、全新的行为准则,同时也为它的出现准备了条件。第一,人文主义者对“血统论”的批判否定了贵族行为的天然高贵性质,他们认为,出身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道德修养。若不具备“美德”,再高贵的出身也提高不了身价。他们强调人格的可塑性,认为包括风度举止优雅在内的“美德”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只有肯于学习、严以律己的人才是真正的贵族。[①c]第二,在过渡时期,封建贵族、新兴资产阶级、专制君主三种力量互相牵制,在这种情况下,以前一向依附于王权或贵族的知识阶层获得了暂时的社会独立性。而恰恰是这一点,即代表社会理性、影响社会舆论的知识阶层获得独立人格,乃是客观的行为准则建立的基础。第三,割据混战局面结束,商品经济和市场兴盛起来,社会生活中最需要的品德和能力不再是与黩武主义相应的勇猛骠悍、武艺高强,而是智慧与社交能力。适应时代变化,能被社会接纳,善于经营和与他人交往,成为新的成功标志。与此相应,自我约束、谨言慎行、相互尊重和宽容忍让成为新的道德要求。

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以伊拉斯谟的《蒙训》为代表的一批有关行为规范的作品风行一时,人们的行为方式也开始出现变化。

过渡时期行为方式的变化

如前所述,在西欧过渡时期,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大为提高,这导致人们的自我形象意识加强,虚荣心和羞耻感加重,对行为举止和社交礼仪格外关注。这一社会心理变化在日常行为中也反映出来。

首先是待人接物的态度。中世纪有关行为方式的说教很少涉及待人接物态度,温雅有礼在孔武时代被当作多余的做作。但是伊拉斯谟的书中却谆谆告诫人们,待人接物最得体的态度莫过于温文尔雅,端重谨慎。既或是笑,也只能微微展颜,切忌仰天开怀。这实际上是对中世纪推崇的粗犷豪放的骑士风度的否定。人们越来越反感那些耀武扬威、倚强凌弱的行为,这从文学作品中就可以看出,譬如在但丁的《神曲》中,好勇斗狠的人被置于第五层地狱,仅比暴君赃官、伪君子、高利贷者、教皇和判国者的处境略好。塞万提斯笔下行侠仗义的骑士堂吉诃德其实十分可笑,而莎士比亚塑造的赳赳武夫奥赛罗则不免可悲。生活琐事也表现出同样倾向。比如餐刀,无论自己使用还是递与他人,都不能刀尖向人,也切忌手持餐刀比划指点,免得“使人生畏”。人们在越来越自尊的同时,以己度人,也更加尊重他人,与人为善,注意给人留面子。这与中世纪适成对比。在中世纪有关行为规则的书籍中,“不许”、“禁止”等等生硬字眼比比皆是。假如有人违背规则,其他人的指责甚至报复也是直截了当、不讲情面的。但在伊拉斯谟书中,却要求容忍别人的“不规范”行为。事实上当时有很多人已经在这样为人行事了。比如一次意大利维罗纳主教宴请理查德公爵,因公爵咀嚼声响过大,举座为之侧目,主人颇觉难堪,但是当场未置一词。宴会结束后,主教特派擅长辞令的仆人加拉蒂奥送客。这仆人在途中对公爵说:“大人体尊望重,洒脱俊逸,今日在座者仰之弥高。惜乎大醇小疵,吃相略有不雅,虽属白璧微瑕,毕竟有亏风范。主教大人为此不安,特命小的提请大人注意。大人洪量,望恕小的唐突之罪,并体主教大人殷切之心。”[①d]

尽管在人文主义者的倡导下,人、人性、人欲已得到应有的地位,但是一来宗教仍然盛行,并且仍然提倡自律与节制;二来社会风气的主流还是追求“身份”与“教养”。在这种精神和社会的氛围下,本能的欲望、生理行为和肉体本身仍被视为不雅之事,不能堂而皇之地公之于众。在交际场合注意掩饰身体(男子戴假发的习惯已从贵族扩大到所有有身份的人,女人的裙裾也越来越长,直至脚踝,并用裙箍撑起),克制欲望,收敛本能,这成为过渡时期行为方式变化的重要特点。从生活细节也可以直观地了解这一点。比如用餐方式逐渐从任其自然变为讲究,在越来越多的地方,人们变直接以手取食为使用餐叉,过去共用的酒杯餐刀等餐具也变为个人专用。对吃相的要求也越发严格,即使是孩子,上菜后也必须稍等片刻再吃,而且只能从离自己最近的盘中舀菜,食欲旺盛和狼吞虎咽都会让人耻笑。再如擤鼻涕和吐痰。以往西欧人对此毫无禁忌,即使吃饭时也随时随地随意为之。但到过渡时期,这些行为开始被认为不礼貌和有失体面,不仅在餐桌上被禁止,在其他公开场合特别是大人物面前也需严加克制。法国国王就曾明令禁止大臣们在他面前吐痰。手帕发明了,其重要用途之一就是在迫不得已时遮掩擤鼻涕和吐痰的行为。还有如厕问题。中世纪的行为规范从未对此加以限制,人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到处自行“方便”。到过渡时期,人群密集的宫廷率先规定,男人不得在门前、窗下、走廊、衣橱、楼梯间以及女人面前便溺。社会各阶层自上而下予以响应,随地便溺遂作为“粗俗的陋习”逐渐被禁止。睡眠习惯也与以前迥异。中世纪的大家庭中主客、主仆同室同床共眠司空见惯。除教规极严的修道院之外,人们睡眠时不穿任何衣服,也不觉得身体暴露难为情。但到过渡时期,社会上层以分床而眠为时髦。睡衣出现了,而且穿脱时要尽量避开人们视线,起床后睡衣要放在隐蔽处,被单也要立即叠放整齐,以免引起“肉欲的联想”。睡觉时不能把被单裹得过紧,免得暴露身体曲线。暴露身体乃至身体曲线都是羞耻的。

当今的人们根据个人经验往往认为文明行为源于卫生意识。但是过渡时期西欧人的行为变化并不能证明这一点。从上述传统行为方式发生改变的事实可以看出,人们并非是由于认识到某些行为有害健康——各种人体分泌物和排泄物中含有致病细菌,而细菌是18世纪的发现——而是社会发展使然。社会的发展引起人们心理和观念的变化,对文明和教养的要求越来越高,行为举止受心理和观念的支配,所以人们也越来越自觉地追求行为方式的文明化。

过渡时期行为规范的特点及其实行机制

根据过渡时期人们行为方式的变化和广为流传的《蒙训》之类作品的内容,我们可以将这一时期新的文明观念和行为规范的特点总结如下:

第一,树立以“文雅”为标准的文明行为新观念。中世纪西欧有个泛指一切高贵行为的专用词,即“礼”。[②d]从词根看,该词系由“宫廷”、“豪门”这类名词转化而来,显然专指住在那些地方的人们的行为特色。由此可见,在中世纪,“礼”这种高贵行为为贵族专有,贵族的行为方式就是高贵的典范和正确的标准。但是16世纪以后,“礼”这个词在西欧各种语言中都失去了行为举止最高标准的意义,取而代之的是“文雅”。作为一种行为范式,“文雅”(拉丁文作CIVILITATE)一词首先出现在《蒙训》中,但并非伊拉斯谟的创造,这个词在中世纪即已存在,指某个地区特有的风俗习惯。其反义词是INCIVIL,意即“不能入乡随俗”、“不具备在该地区生活的能力”。自伊拉斯谟始,欧洲各种语言中相继出现“文雅”一词,词义也引申为“为适应社会生活需要而走向自律的文明化过程”。[①e]“文雅”也有举止高贵的意思,但与“礼”相比,它有两点明显不同。首先,它与贵族没必然联系。伊拉斯谟在阐释“文雅”观念时指出,在行为方面人人平等,“天潢贵胄若未继承父辈优秀品行,仍不免沦为寡廉鲜耻之徒。寒门子弟若能发奋图强,也能成为翩翩君子。人不能选择出身和国度,但可以选择是否具备美德与风度”。[②e]其次,“文雅”并非天生,而是后天养成,是学习和努力自修的结果。17世纪的法文辞典把“文雅”解释为一种学问或曰修养,一种可以从小“学习和培养”的习惯。过渡时期有关行为规范的作品不象中世纪同类作品那样以成人为读者对象,而是专门面向少年儿童,这也说明当时人们认为“文雅”可以通过教育获得。

与“文雅”观念相呼应,伊拉斯谟对行为的象征意义作出了全新的解释。如前所述,中世纪时行为是身份象征,是社会等级的标记。那么过渡时期行为的象征意义有什么改变呢?对此伊拉斯谟并未直接回答。但他常常用动物的姿态和动作比拟不文雅行为,比如形容放肆的笑声“像马嘶驴鸣”,擤鼻涕“好比大象喷鼻子”,走路歪歪扭扭“同鹳一样”。[③e]这表明,在他看来,行为好坏是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文雅的行为是人类摆脱原始和野蛮、向文明进化的标志。伊拉斯谟还把人的仪表神态视为精神境界的外在表现,在《蒙训》的首页他即谈到目光的象征意义:“孩子的目光必定天真无邪、清澈宁静,因为‘人之初,性本善’”。假如目光咄咄逼人,此人定然粗野;对人紧盯不放,表明此人无耻;来回打量则显示狂妄。目光睃巡不定是狡猾奸诈的标志,仿佛这人总在图谋不轨;目光呆板凝滞则是迟钝愚蠢的表现,苏格拉底曾因此蒙羞。眼睛瞪得太大,显得无知无能;眼睛半闭半张,又显得轻佻浮浅。目光过于冷峻犀利,让人觉得脾气暴躁心地残忍;过于含情脉脉,又令人感到性情淫荡品格低贱。古谚‘眼睛是灵魂的窗户’决非无稽之谈,时刻切记让眼睛传达平和安详的情感”。[④e]非但如此,当时人们还认为,外在行为不仅表现内心世界,而且反作用于内心世界,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使人的精神境界得到提升。总之,“文雅”是后天形成的,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是人文精神的“形体语言”,是内心高尚的外在体现。就此而言,“文雅”观念的出现标志着一种新的文明观的形成。

第二,以促进人际关系和谐为宗旨,对社会交往起直接指导作用。这是过渡时期行为规范的另一特点。17世纪的法文辞典在解释“文雅”一词时,特别强调“讲话艺术”的含义,该词复数形式CIVILITES更有“善于交际”之意。[①f]这说明,“文雅”与其说是一种风度,毋宁说是一种交际技巧。伊拉斯谟在其《蒙训》结尾处说过:“一条最重要且无可争辩的文明规则是:必须对他人违反行为规则的过失抱宽容态度。……行为规则固然重要,但是决非违反它即是坏人”。[②f]在这段话中,伊拉斯谟不仅把宽容提倡为新文明的标志,同时也表明,他并未将文明规则本身视为目的,他的目的是使人们和睦相处,制定行为规范不过是促使这一目的实现的手段。如果说中世纪的行为规范巩固了封建等级制,起的是加深社会裂痕的作用的话,那么过渡时期的行为规范则旨在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弥和社会裂痕。过渡时期关于行为方式的作品多出自人文主义者之手,这些人关注社会现实,勤于思考,主张经世致用,因此其作品不象中世纪的同类作品那样,辗转抄袭陈词滥调,语气生硬,说教味道甚浓;而是以作者亲身的体验和目睹的现象为依据,通过分析具体事例来点评优劣、指示是非,因而对人们的行为举止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中世纪的行为规范推行效果不佳,几百年间同样的规定反复出现就足以证明这一点。这主要是由于缺少有效的实行机制。对占当时社会大多数的普通民众来说,既然血统高贵是行为高尚、风度优雅的先决条件,那么非贵族出身者便天生与此无缘,所以他们对礼仪教养、行为规范之类完全缺乏兴趣。对贵族来说,一来其行为性质早已由血统和出身所决定,无论他们如何放荡不羁都不会影响其社会地位;二来在中世纪封建割据和自然经济的条件下,贵族们长时间蜗居在自己的领地和庄园里,与同等身份或身份高于自己的人来往交际的机会并不多,经常打交道的除了家人亲属之外都是附庸、管家、仆人、农民之类所谓“下等人”。而一般来说,在等级制社会中,人们通常只是在同等身份或更高身份的人面前才有注意形象、保持礼貌、遵守仪轨的必要,在下等人面前则可以放松,甚至可以放肆、放纵、放荡。贵族们长期生活在自己庄园里那种可以放松的环境中,久而久之便形成很多恶习。虽然他们知道“高尚优雅”的行为规范,但是那些东西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是遥远和隔绝的。在正式场合,若非刻意矫正,他们也很难做到举手投足处处合乎规范。总之,中世纪没有普及推行行为规范的机制。

过渡时期的情况完全不同,这种机制建立起来了。这既是由于人们心理变化,也是由于社会变化。

就心理方面而言,新的文明观认为每个人都可以经过努力成为彬彬有礼的“文雅之士”,而成为文雅之士又是十分值得追求的目标。因为,首先,这是一种备受称许、可以自傲和傲人的荣耀。第一部法文版《蒙训》的译者皮埃尔·萨利亚特曾说:“在礼仪、礼貌、仪态、举止,一言以蔽之,在一切文明的语言行为方面,国人的高贵优雅并世无双。他们仿佛天生具备一种高雅气质”。[③f]完全是一副夸赞和自豪的口吻;其次,这是生活与事业成功的基础。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人们接受行为规范,通常不是屈服于暴力,而是出于对社会的“畏惧感”,即担心不被社会所接纳,不能获得社会成功。而在这一时期,一方面,由于伊拉斯谟等人作品的流行使西欧逐渐形成了统一的行为准则,此后人们对行为性质的评判不再依据血统和出身,而是依据这些统一的规范和准则,每个想要成功的人都不得不着意按照这些统一的规范和准则为人行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日益密切的人际关系和日益频繁广泛的社会交往使人时时处在众目睽睽之下,彼此间的关注细致入微,如同蒙泰涅所云:“一举一动都是面向公众的自白”。[①g]于是人们不得不时刻小心约束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仪表风度优雅、行为举止得体便逐渐成为人们主动的而不是被迫造作的、全社会的而不是某一特殊阶层的、经常性的而不是某些特定场合的追求。这种自觉、普遍的追求乃是推行行为规范最为有力的机制。

等级制遭到破坏也是文明规范得以推行的重要前提。当然,过渡时期的西欧社会仍然是不平等的,人们在不同身份的人面前的行为方式也仍然有所区别。意大利主教德拉·卡萨在1558年写到,不雅行为决不应当出现在上等人面前,但“在仆人和下层朋友面前则不必顾忌”。[②g]但与中世纪不同的是,这个时期的社会等级界限相对模糊,而且等级划分不再以血统、出身、爵位为标准,财富、社会职务(比如进入议会或是其他权力圈子)、甚至知识都成为重要因素,除新老贵族外,富商、农场主、医生、律师均可以“上等人”自居,于是“上等人”的范围扩大许多,与“上等人”交往,因而需要检点和自我约束的场合也增加许多,这无疑促使社会行为规范转变为人们的行为习惯乃至“第二天性”。

过渡时期西欧的初等教育在推行行为规范中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宗教改革的推行者们否定传统的家庭教育,首先在新教地区兴办学校,而后天主教地区纷纷效法,于是初等教育在西欧勃然兴起。在“灵魂可以通过行为自控训练而得以净化升华”的思想指导下,行为教育被列为7—12岁学生的主修课。语文课本即以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许多地方干脆以《蒙训》为课本,命名行为课与文法课合二为一。新教牧师奥托·布龙费尔茨在斯特拉斯堡担任校监期间,发表《论启蒙教育与纪律》一文,声称小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们养成自我约束的习惯。该文几乎对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举动都加以严格规范,在很多学校被当作行为课教材。这无疑有助于行为规范在全社会的统一与推行。

各国君主是新的行为规范的积极倡导者。过渡时期也是统一的民族主权国家形成、王权逐渐强大直至达到专制的时期,各国君主珍惜来之不易和统一局面,积极致力于维护主权、维护统一。在社会基础方面,他们更多地依靠新兴阶级的力量,而与旧贵族分立势力相抵牾;在思想观念方面,则往往青睐那些与传统观念背道而驰的新思想、新准则。这一时期出现的“文雅”文明观,“文雅”来自后天修养以及全社会标准一致的文雅行为规范,遂成为他们支持的对象。旧贵族为维护其传统的社会地位,也曾在文明观和行为方式方面竭力抵制变革的潮流。就在伊拉斯谟的作品风行之际,代表封建贵族利益的有关行为方式的作品也纷纷出笼。其中最有影响的是意大利人巴尔达萨雷·卡斯蒂瘳内写的《廷臣》一书。该书宣称,风度与生俱来,唯有天生气质高贵的贵族才可能有优雅的举止,后天教育只能造就东施效颦式令人厌恶的模仿和做作;社会各阶层都有自己的行为标准,彼此绝难统一。卡斯蒂瘳内的观点受到各地没落贵族的欢迎。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感叹“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攻击新的行为规范“装腔作势、繁文缛节”的同时,结成封闭的社交群体,我行我素,并以“贵族式的端庄优雅”(HONNETETE)自诩。国王对此不能容忍。因为从政治的角度看,贵族间的彼此认同和接纳并非简单的气味相投,而是政治结盟;他们在行为准则方面的保守态度和妄自尊大也不是生活小节,而是维护封建特权,与国家统一的趋势和力求集权的王室相对抗。于是国王们一方面象法国国王在17世纪初所做的那样,任命专员对贵族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举止严加监察;另一方面坚决维护宫廷内部行为方式的一致性和标准化。举凡宫廷大臣、管事、侍从、警卫等等,其服装、方式、谈吐、手势、表情、所有化妆品和装饰品等都必须按不同职务、不同场合而墨守一定之规,任何人不得随意逾矩。标准化的宫廷舞出现在这一时期绝不是偶然的。在君主专制时代,进入宫廷、服务于国王是大小野心家梦寐以求的事情。为了实现野心,这些人处心积虑学习和模仿宫廷的行为举止,各种版本的《宫廷礼仪指南》因之十分走俏。上有好者,下必有甚者焉。在出身和血统失去了以往的重要性,小人物也可能因为专制君主的赏识或是攀龙附凤、投机取巧而一夜暴发飞黄腾达的时代,宫廷行为的表率作用和社会影响不可低估。社会行为模式自上而下传播,上层人物的行为举止被下层群众所仿效,这也是近代以来行为文明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就以上而言,各国君主确实是向全社会推行新的行为观和行为规范的积极力量。

注释:

①a 基佐:《欧洲文明史》第5卷,见《西方名著入门》,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61页。

②a 罗歇·沙尔捷:《从课本到习惯:礼仪观念及有关作品》(RogerChartier.From Texts to Manners:A Concept and Its Books),载于罗歇·沙尔捷:《近代早期法国出版物的文化效用》(Roger Chartier,The Cultural Usesof Print in Early Modern France,Translated by Lydia G.Cochrane),普林斯顿大学1978年版,第76页。

①b 诺贝特·埃利斯:《文明历程:风度的历史》(Norbert Elias,TheCivilizing Process:The History of Manners),纽约1978年版,第84页。

②b 关于中世纪的用餐规矩,详见埃利斯,《文明历程:风度的历史》,第2篇,第2章。

③b 埃利斯:《文明历程:风度的历史》,第63—64、88页。

④b 埃利斯:《文明历程:风度的历史》,第67—68、143页。

①c 鲁斯·里斯洛:《16世纪英国的绅士原则》(Roth Reslo,Doctrineof English gentleman in the Sixteenty Century),厄巴纳1929年版,第12—14页。

①d 埃利斯:《文明历程:风度的历史》,第81页。

②d 该词于13世纪出现于意大利,后来传遍西欧各国。意大利文为CORTEZIA,法文为COURTOISIE,英文为COURTESY,德文为HOVESCHEIT,HUBESCHEIT或ZUHT。

①e 意大利语为CIVILTA,英语为CIVILITY、德语为ZIVILITAT、法语为CIVILITE。

②e 罗歇·沙尔捷主编:《私生活史》(Roger Chartier,ed.,A Historyof Private Life),哈佛大学1989年版第3卷,第171页;罗歇·沙尔捷:《近代早期法国出版物的文化效用》,第78页。

③e 罗歇·沙尔捷:《私生活史》第3卷,第172页。

④e 罗歇·沙尔捷:《私生活史》第3卷,第169—170页。

①f 罗歇·沙尔捷:《近代早期法国出版物的文化效用》,第75页。

②f 罗歇·沙尔捷:《私生活史》第3卷,第172页。

③f 罗歇·沙尔捷:《私生活史》第3卷,第180页。

①g 罗歇·沙尔捷:《私生活史》第3卷,第167页。

②g 埃利斯:《文明历程:风度的历史》,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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