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璧[1]2012年在《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北京市政府投融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取得巨大经济成就的同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集中表现为中国社会贫富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资源环境矛盾相对突出。特别是,旧有经济体制僵化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进步的主要问题。原有的只强调效率而忽视发展质量的道路已经难以为继,经济体制必须要改革。除了经济体制因素,各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还要受到本地自然条件和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多重困境压力之下,在体制机制尚未作出必要的调整或者是正在经历调整、适配、再调整的关键阶段,肩负着在本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地区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地方政府必须要保持社会的稳定,必须要兼顾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因此,在现有体制机制框架内,通过微观方法的创新去解决一些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这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将是中国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工作的重点。经济建设要更重视质量而不再过分强调速度,不能再继续鼓励依靠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要转移到依靠消费和技术进步上来。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加大科技研发、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提供力度。另一方面,未来一个时期国家执行的是稳健的货币政策,可能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全社会资金供给都处于紧张的状态,融资的成本和难度会加大。在此前提下,北京市政府如何能够在资金相对和绝对短缺并存的情况下,保持公共领域产品的提供力度,从而保障首都人民享受发展成果,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对于北京市的管理者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北京市政府通过投融资手段,充分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金,为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关键领域开辟稳定筹资渠道。然而,北京市的政府投融资本身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何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看待北京市政府投融资问题,并利用投融资模式上的创新或者是投融资需求供给管理的优化来为北京市长期可持续发展服务,是本文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本文在解决问题的时候,采用的是标本兼治的思路,不仅仅是就事论事。因而,本文的重点不是去探讨北京市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本身如何变革,而是试图在现有体制机制框架内,站在整体的高度,基于可持续发展这个视角,以金融和财政相结合的手段按“有保有压”的方针,去解决中短期内北京市政府在公共领域的投融资问题。同时,利用政府投融资这一手段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这对于其他省市地方政府也具有借鉴意义。本文沿着“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分析”的思路,以经济理论和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发展为背景,重点关注了在“十二五”规划目标背景下北京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在文献综述部分,本文回顾了地方政府投融资的理论背景和现实原因,包括:地方财权事权不匹配、地方考核激励制度不完善、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并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可能造成的负面效果。随后从制度经济学等角度探讨了地方政府投融资的理论基础,以及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最后,对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地方政府投融资的主要模式和外国经验做了梳理。在实证部分,本文综合运用案例研究和计量分析等实证分析方法,分析了北京市政府所面临的资金短缺现状,试图从可持续发展视角寻找一种中短期的非体制改革的解决办法。本文提出:从需求角度,北京市政府必须“有保有压”抓重点保证地方重点领域的投融资需求;从供给角度,必须创新投融资模式挖潜力,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源,以期能保证在体制机制变革时期,满足北京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平衡,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还对北京市政府可能面临的融资风险做了简单探讨。在政策分析部分,本文从融资模式优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等几个方面为北京市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部分得到的主要结论有:第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冲动的现实背景是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体制机制背景是地方官员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而地方政府对国有银行过度利用也是投融资冲动的主要原因之一。上述原因所造成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冲动带来了很多风险,包括:因为债务违约可能造成的地方政府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融资规模过大可能引起的财政风险,地方金融风险和宏观经济风险等。第二,政府投融资行为是一个有多方参与的委托代理行为,人民群众委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治理国家,中央政府委托地方政府管理地方事务。地方政府通过建立投融资平台来缓解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压力。但是在实践中地方政府投融资过度依赖投融资平台,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渠道又过度倚重银行贷款,这些都造成融资成本高而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所以,地方政府必须创新融资方式,在分析每一领域公共产品的公共性和盈利性等特征的基础上,利用不同的投融资模式吸引民间资本,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多更有效率的公共产品。第叁,外国政府的投融资体制机制相对灵活多样,但是都是结合本国的国情特点逐步确立的。其中,美国的特色模式是市政债券模式,德国的特色模式是融资租赁模式,法国的特色模式是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模式。中国各个地区之间的投融资模式也有差别。如与上海投融资模式相比,重庆模式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造价高,回收周期长,盈利水平低,民营资本较少参与。天津模式大体上介于上海和重庆之间。北京市在融资模式创新上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但是模式创新所占的比重还较低,这导致了一些不可持续的问题。第四,北京市政府投融资不可持续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越位与市场缺位并存,体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投资总量不足与投资主体单一,北京市的有限财政资金,显然不能满足庞大的社会公共需求相。叁是,融资渠道单一与创新不足,过度倚重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较高。第五,根据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在资金约束条件下,北京市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应该“有保有压”抓重点,保证重点领域的投融资资金来源,并且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选择投融资的重点领域。同时,重点领域的融资模式必须可持续,以市场化融资为基础,在公共领域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的积极性,完善对于北京市重点领域投融资的保障。第六,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可以被认为是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的中短期战略目标,所以投融资重点领域的选取必须紧紧围绕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的目标和北京市已进入后工业化发展阶段这个实际情况来开展。要按照公共产品理论区别不同领域的公共属性和盈利属性,对照各种融资方式的风险、成本和可得性指标,分别有针对性的为重点领域设计融资方案。同时,要充分对各资金渠道作挖潜,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来为北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最终目标是实现“两个可持续”,即北京市投融资资金及模式的可持续和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七,北京市融资渠道的市场化程度不足,民间资本进入公共领域还存在政策性门槛。因此,北京市一方面要大力引入“PPP”等创新方式优化政府投融资模式,另一方面还要积极推进“阳光融资”,充分挖掘民间资本参与北京市建设和公共产品提供的潜能。此外,要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健全风险管理与监控体系,防范北京市政府融资的风险。
冯果, 张东昌[2]2014年在《市场深化下政府投融资体制的治道变革》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经济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我国政府投融资体制经历了政府和企业投融资分离、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划分以及财政投融资向平台投融资变迁的演化历程。但从公共财政、财政分权和法治政府叁个维度进行审视,可以发现政府投融资体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市场深化的背景下,政府投融资体制有必要从推进政府投融资立法、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拓展政府融资渠道以及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方面进行治道变革。
葛乐夫[3]2001年在《政府投融资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府投融资是20世纪40年代后期出现的,与财政、金融具有密切联系的一种政府投融资行为。政府投融资遵循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主要投资于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这些产业由于具有投资时期较长、微利甚至无利等特点,商业性资金难以或不愿进入。因此,政府投融资不仅具有投融资的一般性功能,而且具有明显的政策性。政府投融资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运用,成为政府配置资源,推动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政府投融资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劳务,由于公共产品和劳务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如果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就会出现“免费搭车”现象,从而造成所谓的“公地的悲剧”,难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外部效应的存在,使一些具有正的外部效应的基础科学、基础技术研究,可能出现投资不足,也需要运用政府投融资加以弥补。 经济运行中的周期性的波动,给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效率损失。“熨平”经济周期性波动,成为政府稳定与发展经济的重要职责。政府投融资调控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当宏观经济出现过热时,政府可以通过投融资手段将一部分民间资本集中起来,压缩社会的一般性投资,控制投资膨胀;而当经济处于不景气时,政府可以增加投融资的资金,刺激社会有效需求,推动经济增长。因此,研究政府投融资问题,对于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现实意义。 全文共分八章。 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政府投融资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第二章为政府投融资的理论依据。主要分析政府投融资产生的理论基础。 政府投融资的产生与发展,是与政府的职能所决定的。政府作为一个广泛代表全体民众利益的组织,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公共产品和外部性的存在导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公共产品是指公众可以共同享用的物品。公共产品具有两大特征: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所谓非排他性是指公共产品可以被社会公众共同享用,不能排除他人享用。如国防等。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所增加的边际成本为零,即 二 内容摘要每增加一人消费所引起的边际成本为零。公共产品山于消费的非竟争性和非排他性,当公共产品出市场来提供时,将导致公共产品的闲置,造成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因此需要政府投资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政府的经济职能,决定了政府投融资存在的方式与投融资范围。 第叁章为政府投融资的宏观经济效应。主要研究政府投融资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 政府投融资能够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主要是因为政府投融资具有宏观经济效应。也就是说,政府投融资对于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一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而言,资金融通是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政府投资对于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是推动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叁大要素。其中资本一直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哈罗德一多马模型,罗斯托经济“起飞”理论,威廉·阿瑟·刘易斯等发展经济学家都认为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决定性因素。而政府投资是促进资本形成,实现经济增长,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重要因素。 政府投融资在促进技术进步中也具有重要作用。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由于技术特别是基础性技术与高新技术的发展,具有投资资本和投资风险巨大,投资周期相对较长,并具有较大的外部性,私人资本常常不愿或不能介人,这就要求政府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推动技术进步,以促进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政府投融资一般是通过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加以实施的。1998年,为推动经济增长,国家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政府投融资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相互配合,增加了基础设施项目、重点行业的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环保与生态建设以及科教基础设施等投资,对于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章是政府投融资的范围和领域界定。在分析政府投融资的宏观经济效应之后,我们对政府投融资的范围和领域加以界定。原则上讲,政府投融”资主要用于社会效益大,同时存在一定经营效益的产业、部门,主要是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等的建设性投资。 在我国,政府投资的范围大致集中在社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部分重大基础工业项目以及国防、航天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投资方面。 内容摘要3 在界定我国政府投融资领域范围的同时,我们要对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 政府的投资领域加以界定。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具有区域性特征。有些公共 产品的受益范围是全国性的,如国防:也有一些公共产品具有区域性特征,
王英囡[4]2011年在《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投融资发展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与财政和金融有着密切联系,历来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现代政府投融资主要投向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由于这些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微利甚至无利的特点,因此是私人部门难以或不愿提供的。政府对这些项目进行投融资,是为了追求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我国政府投融资建设起步较晚。为解决传统投融资体制存在的弊端,从1979年开始,我国开始尝试探索新的投融资体制,并先后经历了初步开始、全面展开、继续推进、明确投融资方向四个阶段。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后,地方政府有了明确的事权,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但财权集中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力事权不匹配矛盾突出。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发行政府债券,而地方政府又要承担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因此,如何获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以打捆贷款、土地财政、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为主的投融资方式应运而生,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发展进入探索阶段。为应对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政府扩大了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入推广阶段,成为破解地方政府投融资瓶颈的重要方式。2009年,随着4万亿投资政策的落实,地方基建项目再掀建设热潮,金融机构与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合作机会大大增加,进一步加速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发展。我国政府投融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例如,投融资主体和方式单一、融资资金管理运作不够规范、投融资缺乏中长期规划等,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投融资平台缺乏有效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大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这些问题导致政府投融资绩效低下,违背了政府投融资的初衷。所以,防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债务风险,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是我们应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与发展相对比、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的原则展开。论文主要从叁方面论述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政府投融资研究及理论概述、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现存的主要问题、如何完善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首先,论文介绍了我国政府投融资产生的背景和国内外对政府投融资的研究状况,概述了政府投融资的相关理论,分析了这些理论成果对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的指导意义。同时,结合投融资的功能特点,分析政府投融资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在上述理论基础上,论文总结了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产生的原因、投融资体制的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实践经验,为下一步剖析地方政府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奠定基础。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实践中,主要分析了重庆模式、上海模式和天津模式,并对四川省地方政府投融资进行实证分析,主要包括四川省投融资的必要性以及投融资概况。通过实践研究,笔者提炼出我国投融资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论文还介绍了国外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发展情况和经验,借以完善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在这部分中,主要介绍了美国的市政债券,日本的财政性融资及地方公债融资相结合的方式。论文最后提出了系统的政策建议。短期来看,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完善地方财税体制以增强地方政府财力,做强做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改革创新多元化的融资方式等。这部分中,笔者着重设计了投融资平台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运行过程,以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但是,这些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因为在目前的投融资模式下,这种融资的渠道很不稳定,地方政府在利益驱动下,容易出现不规范的融资行为,形成巨大的融资风险。因此,笔者建议落实地方政府的一级债权,允许地方政府有条件地发行地方公债。最后一章中,本文对地方公债的发行进行了具体分析和研究,包括地方公债的经济学分析、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债制度的设计等,并尝试引入了地方公债的发行规模测算模型,使地方公债的发行规模处于可控范围以内。论文可能的创新点包括:(1)本文对地方政府投融资的产生背景、产生原因、发展历程、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全面研究,对投融资有了一个比较系统的认识;(2)前人对政府投融资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从金融角度来分析,本文尝试主要从财政角度进行分析,做到财政学科和金融学科相结合;(3)本文对如何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提出了比较可行的政策建议。在不改变现有地方政府投融资模式的状况下,笔者针对投融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但是,要从本质上解决地方政府的投融资问题,笔者建议发行地方公债。论文从理论归纳、条件分析、制度设计等方面展开论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公债研究框架。本文的不足之处表现在:(1)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是一个比较新的研究领域,笔者很难通过实地调查获得数据和资料,所以在论述投融资相关问题时,深度和广度不够,尤其是分析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时,未能运用相关经济模型进行论证研究;(2)本文主要研究如何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难以概括全面,还需要日后不断完善;(3)本文最后从理论上设计了发行地方公债的一整套制度,但没有通过实证研究,只能等待国家地方公债发行的实践检验。
王克冰[5]2009年在《中国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府投融资活动是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政府对国民经济实施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对国内外投融资理论进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从政府职能与政府投融资关系以及政府投融资与经济增长关系入手,针对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国内外政府投融资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模式,并对监管问题和风险控制进行了理性思考,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全文从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分析政府职能、政府投融资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实证研究了我国政府投融资对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创新地在博弈论的视角下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融资的悖论问题,认为当前条件下地方的大规模政府投资是纳什均衡,但却并非最优解,各地方政府投融资存在着悖论。2、对国内外政府投融资理论及实践进行比较分析并得出启示与借鉴。对我国政府投融资现状和演变路径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地研究,结合天津案例分析,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政府投融资运作机制和主要特点进行比较分析,从发展过程和现实成效研究其规律性和特殊性,对照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实际及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启示与借鉴。3、对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和监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根据国内外政府投融资管理实践的正反经验,结合地方政府发展要求,研究提出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模式,围绕避免政府失效和强化政府投融资监管,通过设计博弈模型对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政府投资公司和国有经营企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加强监管的政策建议。4、对地方政府投融资风险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地方政府投资来源主要是财政性资金,以此投资和融资必将带来财政风险问题,特别是政府举借债务偿还期较长,在每届政府任期有限和政绩考核产生的投资冲动影响下,财政风险有累积扩张趋势,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成为非常重要的课题。对政府投融资风险识别、评估流程、风险指标构建等进行了研究,利用风险评估模型对地方政府投融资风险进行实证分析,提出风险预警和规避风险的政策建议。
刘颖[6]2009年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区位、自然和历史等因素,社会、经济、文化的整体发展水平与经济发达地区和全国平均发展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且这种差距还在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因此多方面筹集资金投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但是,当前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制度有待规范,这就决定了现阶段民族地区无法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改变资金短缺的状态。因此,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协调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政府的资金供给和制度供给,最终启动民间资本,建立有效的投融资体制,解决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瓶颈,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投融资理论及制度的缺失,导致在实践中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范围不明确、决策不科学、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健全,政府投融资效益低下,严重背离了政府投融资的初衷。因此,对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的研究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的论述与写作原则展开。文章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了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范畴的形成,对政府投融资体制的相关概念、范畴和运行机理进行了阐述。以此为理论分析框架,详尽梳理了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研究的相关理论,包括民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并深入分析了这些理论成果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义。同时,结合政府的经济职能以及政府投融资的一般功能,结合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论述了政府投融资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此为理论基础,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投融资体制的发展历史、现状、主要问题以及问题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投融资体制的发展演进,可以划分为政府财政单一投融资主体阶段、投融资体制改革初步探索阶段、扩大市场机制作用阶段、确定市场经济型投融资框架阶段、市场经济型投融资体制初步形成阶段。在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投资总量、投资质量、投融资体制、投融资环境等方面对民族地区投融资现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在观念、范围、决策、实施、管理方式及监管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着重从商品经济基础、统制经济体制、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政策等角度深入分析了民族地区投融资体制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指出政府投融资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本文最后提出了系统的政策建议。在从总体上规定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原则、目标与路径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投融资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应以有利于实现民族地区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弥补市场失灵,政府、市场协调发挥作用,统一性和差异性相结合,提高民族地区资本的自生能力和再造能力,投融资重点随经济发展阶段不同而调整等为改革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的主要原则,以投融资主体多元化、资金运用集约化、投融资管理科学化、体制规范法制化为主要目标,进而以调整政府投资范围、实行倾斜性财政政策、政府投融资方式的多样化、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为改革路径。并具体提出了从完善税收制度、积极利用公债融资、大力发展财政投融资、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等方面入手改革民族地区政府的传统融资方式;从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大力发展项目融资、推行彩票融资等方面尝试民族地区政府融资方式的市场化创新;并进而从政府投融资决策机制、政府投融资项目管理方式、政府投融资约束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完善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本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研究范围的整体性。本文以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作为研究对象,是一种全新的视角。同时对于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本文并没有单纯从政府投融资本身进行论述,而是从民族地区投融资全局入手,全面分析了民族地区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完善和改革政府投融资在民族地区的必要性。二是概念规定的完整性。本文对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概念的规定为“政府为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目标,强化宏观调控功能,以财政和信用手段筹集资金,以投资或融资的方式,将资金投向急需发展的部门、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一种资金融通活动”。这一规定相比以往的规定更具完整性,从而使论文对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的分析更全面。叁是政策建议的系统性。本文在明确民族地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原则、目标和路径的基础上,尝试从民族地区政府投融资方式、投融资决策机制、项目管理方式以及约束监督机制等涉及民族地区投融资体制的各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力争全面、系统地提出改革民族地区投融资体制的思路。
许珂, 卢海[7]2017年在《经济新常态下地方政府投融资的方向选择》文中提出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对地方政府融资空间及投资项目选择带来了一定影响。借鉴国外地方政府融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指出了地方政府投融资的改革方向,必须重视投资项目和融资渠道的匹配,通过完善监管、预警和激励机制,推动地方政府投融资体制不断完善。
方铸[8]2014年在《推进云南城镇化建设的政府投融资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1世纪以来,中国的城镇化同美国的高科技并列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尤其十八大召开以后,“新型城镇化”一词如雨后春笋般贯穿在国家一系列重要的会议或报告中。与过去的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建设更加注重从以“以土地为本”到“以人为本”的转变,并且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还要加速经济发展结构的调整,促进国内消费的增长。显然,新一届政府倡导的城镇化是在我国面临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提出的,这是因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是对释放改革红利,扩大内需有推动作用,而且也是实现未来经济持续发展、人均GDP水平提高的重要途径。然而,围绕城镇化建设的最大难题之一在于政府如何进行投资和融资,加强对人的幸福关怀,实现资金和项目的效益最大化。作为西南的桥头堡,连接东南亚的交通枢纽,云南城镇化建设的质量与水平还远远难以与其相匹配,土地财政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机制成为了云南经营城市的“魔法杖”。随着近年来国家宏观政策的不断收紧以及新型城镇化的逐步深入,这种政府投融资机制不仅违背了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理念,而且造成了云南背负巨额的政府信用担保债务。至此,笔者将以欠发达地区云南为典型案例,结合云南城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探讨推动城镇化建设的政府投融资的选择路径,试图为云南城镇化建设的政府投资与融资开出“一剂药方”,保障云南城镇化建设平稳、健康、持续、较快地发展。本文研究思路和核心内容主要包括:首先,在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城镇化建设和政府投融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新型城镇化背景的政府投融资相关概念以及相互关系;其次,在对国家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政府投融资选择的方式一一进行梳理,其中包括基本思路、总体目标、遵循的原则和解决问题的难点及突破口,与此同时,需要深化财政、金融、投融资平台的改革,探讨多元化的政府投融资模式;最后,以云南为案例,分析云南城镇化建设的政府投融资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且对城镇化建设的政府投融资资金供求的测算,提出未来云南在推进城镇化建设政府投融资具体策略选择。巩固发掘政府投融资的主体,创新投融资模式,使得政府在城镇化建设的资源配置中更有效率和更有作为。
许尧[9]2014年在《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融资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也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应该扮演何种角色,如何最大作用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拓展现有的融资渠道,开发新的融资模式,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就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回顾了改革以来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发展历程,分析了不同阶段的采取的不同模式的现实背景及其存在的问题,系统的梳理了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改革思路,寻找未来改革的方向。同时,详细分析了现有投融资体制的结构,各类投融资模式的优缺点及其适用性,.总结了当前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本文将国际上成熟的投融资模式分为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和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的叁种类型,并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5个国家加以分析,总结归纳了各自模式的其优缺点,并寻找其得以成功运作的共同特征。总结了在发展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的过程中,应该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分工协作,鼓励民间资金进入,积极发展金融市场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分析了我国投融资模式发展的阶段性状况,分别就法律体制、财政体系、公共管理制度、信用制度、金融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我国投融资模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制约性因素,并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因素,提出了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改革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坚持财政资金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基础性作用,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坚持政府融资作为投融资体系的核心,发挥现代金融制度的作用;坚持私人资本在市场有效的领域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协调补充的优势。同时提出了我国城镇基础设施见识投融资改革的基本路径。最后,秉持着政府主导,市场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现代金融制度作用的原则分别就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准经营性基础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设计了叁种不同的融资模式。在非经营性领域采用政府采购,依托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利用现代金融制度进行产品创新;在准经营性领域,大力推行特许经营权制度,鼓励民营资本经营基础设施,政府辅以制度、税收、补贴方面的支持;在经营性领域全面向民营资本放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政府辅以财政资金、产业基金的形式加以支持的新型投融资模式。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基于公共产品理论将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分为叁个相对独立又有联系的领域,针对不同的领域,利用现代金融制度加以产品创新,开发出对应的新型融资模式。
孙小玲[10]2013年在《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速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稳步推进的同时,我国地方政府为保证一方经济健康发展却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在当前地方债务问题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发债满足已无法满足投融资活动的庞大的金需求,同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积极推进也使得地方政府靠土地财政缓解资金压力的可能性降低。另外,为应对地方投融资平台问题频出,地方债务问题愈演愈烈的情况,中央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有关治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文件。而且,商业银行为自身安全的需要也会对地方政府的融资活动采取谨慎的态度,地方政府的外部融资活动必然受到影响。强大的资金需求和融资困难的现实使得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活动陷入尴尬的境地。研究如何合理化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活动,规范和开拓新的投融资制度已变得紧迫和重要。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行为中都伴随着寻租行为,依据Tullock等提出的寻租模型,推导出在寻租主体出现不一致情况时,寻租带来的收益是很少的,即寻租的效率很低,而在地方政府的投融资行为中就存在着很多不一致的情况即错配现象,所以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活动出现了很多问题。本论文分七个部分从匹配的角度对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地方政府投融资活动的背景目的及意义;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从国外文献和国内文献两方面综述了有关本文研究主题的文献;第叁部分介绍了寻租理论及新发展的模型,作为下文分析错配现象的理论依据;第四部分分别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融资活动中出现的有悖匹配原则的现象(包括财权与事权错配、期限错配、收益错配、融资主体与投资主体错配以及商业周期与政治周期错配等五个现象);第五部分延续第四部分的思路分析了如何实现地方政府投融资活动中的一致,形成完善的地方政府投融资体系;第六部分提出在现有条件下,基于我国目前的一些政策和制度障碍,提出改善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对策;第七部分是本文的结论和展望。
参考文献:
[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北京市政府投融资研究[D]. 赵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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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推进云南城镇化建设的政府投融资策略研究[D]. 方铸. 云南财经大学. 2014
[9]. 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融资模式研究[D]. 许尧. 西南财经大学. 2014
[10]. 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问题研究[D]. 孙小玲. 南京财经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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