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研究论文_魏瑜伸

(武威东润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733000)

摘要:光伏发电项目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规模化。截止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项目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但相对于中国众多的人口、经济发展体量而言,这一规模仍旧不能满足我国结构侧改革的新型能源需求。因此,进一步实现我国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化,有助于使我国在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上更进一步。

关键词:光伏发电;规模化;产业链;联合

引言

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不单纯是实现大规模的并网发电,抑制高耗能发电模式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化,实现产业集约化效益,带动光伏发电产业链良性健康发展,从而形成环保和经济效益兼顾的新能源格局。

1我国光伏发电项目产业链现状

1.1光伏产业链现状

光伏产业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1 光伏产业流程图

从上图中可以看到,两种光伏产业电池作为核心组件,其不同的触达光伏电站的流程展示了,光伏产业全产业链的构成模式。一般而言,光伏产业链主要包含四个环节:硅原料提纯、硅片生产、电池芯片及组件制造、最后是系统安装。我国光伏产业链现状是上游企业少,下游企业多。硅原料提纯这一环节的企业数量相对偏少,且高纯度硅的技术被少数垄断公司掌握。到目前为止,我国光伏级多晶硅料纯度已经能够满足下游企业的生产要求。比如,永祥股份在2017年上半年将硅料成本降至5.7万/吨。2017年硅料产能31万吨,预计2018年超过40万吨,也就是说2017年硅料不能满足国内所需,到2018年硅料才能满足国内所需。由此可见,我国光伏产业链的形成从本质上受制于上游提纯技术的限制。也因此,我国是当前世界上光伏产业大国,但不是真正意义上完全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国。

从硅原料提纯方面来看,我国企业数量少,组件封装多。从技术进入难度而言,组件封装即构建大规模的光伏产业较为容易,但进入到硅原料提纯的高端领域难度非常高。从当前市场结构来看,硅原料提纯为不多的几家龙头企业垄断,在组件封装光伏电站地理分布较为分散。因此,我国光伏发电项目产业链具有国际技术量级的企业较少,核心技术能力还没有做到最强。

1.2光伏产业发电项目产业规模现状

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主要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但各个企业形成了规模效率和技术效率等的综合效率不尽相同。以2017年太阳能电池行业上市公司各项指标分析结果来看:

江西赛维作为亚州最大的晶体硅片生产厂家,以科研能力带动企业名列各个上市公司综合效益排名第一。2017年江西赛维将产业延伸到产业链上游,使晶体硅电池在太阳能电池中比重超过80%。

浙江昱辉排名第二,是全国最早开展废物利用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且能够生产出高品质的太阳能单晶硅棒、硅片以及多晶硅片。由于公司具有废物利用的独家技术能力,现在能够消化全世界每年产生的7000吨-8000吨废碎硅片、硅料的20%。而企业发展中运营循环经济理念,使企业综合效率较高。

其他企业如无锡尚德、保定英利等都实现了较高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从而带动我国光伏产业走在了世界前列。

2光伏产业发电项目产业规模存在的问题

1.2光伏产业链缺乏高度整合优势

从宏观产业链构造形态来看,我国光伏产业链已经具备了光伏产业的雏形,任何环节都有所涉及。但产业链环节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导致产业链链接点容易断裂。因此,环节价值得不到充分释放,影响了光伏产业整体价值效益的发挥。产业链中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发展能力较弱。

2.2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发电项目规模存在的问题

由于龙头企业间存在同质化产品与服务的问题,相互之间产生一定的竞争。从市场角度来看,这种竞争有利于避免垄断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但同样造成光伏企业发展规模没有实现最优化的格局。因此,企业间缺乏同类企业横向间联合,缺乏产业链纵向间协作是当前我国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最大问题。

3我国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路径

3.1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产业联合路径

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产业联合路径构建中,政府是发展路径的主要制定者和推动者。社会主体是项目是否实施的决策者。随着我国光伏发电项目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成本下降的同时,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经济刺激调整的幅度。因此,在市场主体与政府相互博弈的过程中,以财政补贴为主要形式的经济激励将极大的推动光伏发电项目产业间的联合。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和核心知识产权能力的企业走联合发展的道路。减少光伏发电项目科技研发的重复投入。政府做好领路人和带头人的作用,在企业科技转化中以政策目标形式,引导企业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

3.2我国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路径

国外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激励策略主要有直接投资补贴、间接激励两大类。

德国为了激励国内光伏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于2004年提出了《上网电价法》,也称为“EEG法案”。德国在2008年规定上网电价每年降幅5%,2009年将降幅调整为8%。其后有调整为9%。光伏发电项目出现了成本大幅下降的格局。通过国内补贴的不断实施,德国很快产生了一批世界级的光伏企业。德国的激励政策属于典型的间接激励类型,通过补贴上网电价实现了对光伏企业的扶持。

美国新能源法案有效激励了光伏企业的快速发展与技术创新。2012年美国有10%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而光伏发电产业链的快速形成为美国创造了500万个工作岗位。这种间接激励的方式,促使美国从民众到光伏企业,对于清洁能源推崇备至。

日本早在1997年就开始实施“七万屋顶计划”。通过对光伏系统安装用户的50%安装成本补贴,实现了2017年18.7万家庭的在屋顶安装了光伏系统。日本国内光伏系统的快速饱和,很快促使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并走向国外,在国际市场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综合以上来看,国外光伏发达国家无一例外的通过间接补贴或直接补贴的形式,缩短了光伏产业的发展周期,并为国内光伏产业快速打开国际市场提供了资金的实际支持。由此可见,从国家战略高度对光伏产业进行适当的补贴,有助于我国在首先满足国内市场的前提下,快速开拓国际市场,并将产业链做大做强。比如,形成光伏发电项目成为农民致富的又一途径。该类政策有《金太阳》计划,《新能源发展规划》等。虽然这一项目在我国江西等地已经开始实施,但实施力度还较为欠缺,没有形成规模性效应。

从立法角度来看,清洁能源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国家发展战略,因此,尽快完善光伏发电立法,使普通光伏产业链参与者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

参考文献

[1]吴春雅,吴照云.政府补贴、过度投资与新能源产能过剩——以光伏和风能上市企业为例[J].云南社会科学.2015(02)

[2]韩秀云.对我国新能源产能过剩问题的分析及政策建议——以风能和太阳能行业为例[J].管理世界.2012(08)

[3]傅沂.基于演化博弈的光伏产业财政补贴政策转型研究[J].兰州学刊.2014(12)

论文作者:魏瑜伸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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