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盟书数术内容探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侯马论文,盟书论文,内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062(2006)04-0084-04
1965-1966年,为配合侯马发电厂的建设,山西省文物考古工作者调查发掘了侯马市秦村西北的一处遗址,在一个东西长约70米、南北宽约55米的范围之内发现了400多个祭祀坑。在对其中的326个祭祀坑进行清理的过程中,考古人员发现了5000多件盟书标本,其中可认读的有 600多件。书写盟书的玉石片以圭形为主,另外尚有璋形、璜形、环形、圆形或不规则形。玉石片上的文字为毛笔所写,字迹多为朱色,部分为黑色。玉石片上的文字多少不一,少者10余字,多者达220多字,这个重要发现及其中的部分材料公布后,引起了学者们的极大关注,郭沫若、陈梦家、张颌等先生分别撰文,讨论这些盟书的内容、性质和年代。1973年,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山西省有关部门还专门成立了侯马盟书整理小组,由张颌、张守中、陶正刚等先生负责整理这批珍贵材料,经过几位学者的辛勤工作,1976年文物出版社出版了《侯马盟书》的整理报告,从而方便了学者们对这批材料的全面研究。总起来说,在侯马盟书出土后的40多年中,学者们对这批材料一直有浓厚的兴趣,研究成果不断涌现,①盟书中的许多问题随着学者们的深入研究已经日益清晰,这些研究成果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于先秦历史文化的认识。
有关这批数以千计的盟书的分类情况,考古工作者曾经指出,如果按其内容,大体上可分为六类,即宗盟类、委质类、纳室类、诅咒类、卜筮类及其他共6种。[1]11-12对于其中的第5类即卜筮类,以往学者的讨论情况尚不多见,本文想就此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关于卜筮类盟书的情况,《侯马盟书》一书介绍说:“这是盟誓中有关卜筮的一些记录,不是正式的盟书;发现了三件,是写在圭形或璧形玉片上的。”[1]11这三件盟书分别出自17号、303号及 340号坑,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坑均非在通常出土盟书的“埋书区”,而是位于埋葬牺牲的“埋牲区”,②显得十分特殊。这三件盟书的出土位置均为壁龛,坑中所埋牲均为牛。③
第17号坑书写盟书内容的玉为玉环,厚0.8毫米,边径123毫米,孔径55毫米,质地为透闪岩,值得注意的是在本件盟书上尚有丝织物的痕迹,[2]402这也是侯马出土盟书中所见唯一一例有丝织物痕迹的玉石。《侯马盟书》的《侯马盟誓遗址出土的其他文物》部分对此有具体的介绍:“坑 17出土的玉环,上面还保留有一块丝织物的痕迹,纹缕纤密精致,估计就是盟誓祭祀中所使用的‘帛’的遗迹。”[3]381丝织物痕迹照片见该书《侯马盟誓遗址出土的其他文物》中的图30。
在这件玉环上写有一些文字,有些已经磨泐不可识读,可以清楚看到的字主要是羲…… ……。
《侯马盟书类例释注·卜筮类释注》对此注释说:
羲——,即字,俗作騂,音星(xīng)。羲,即犧字的省体。騂犧,即祭祀时所用的红色的牛。《礼记·郊特牲》:“牲用騂,尚赤也。”《诗·閟宫》:“享以騂牺。”注:“騂赤牺,纯也……其牲用赤牛纯色。”
()——筮字的繁体,音试(shì)。古代用蓍草占卦叫做筮。[4]45
这两条注释无疑是非常正确的,而其中的“筮”字告诉我们,这件盟书显然与数术活动有关。17号坑中所掩埋的牺牲是一头牛,虽然我们现在已无法确知牛的颜色,但盟书中的“騂犧”应当就是指被埋在此坑中的牛。
第303号坑所出玉的器型为“不成形玉片”,长152毫米,宽81毫米,厚o.4毫米,质地为透闪岩,坑中所埋牲为牛,据《侯马盟誓遗址竖坑情况表》的《备注》所言,“牛牲似活埋”。
这件盟书上亦写有几个字的铭文:癸二仝五卜以吉□□
《侯马盟书类例释注·卜筮类释注》对此注释说:
卜以吉筮□□一卜,古代用龟占卦,以,即已。卜已吉,是说用龟占的结果吉利。吉和凶,是我国古代迷信活动中常用的概念。下面筮字起头的三字,应该是说明用蓍占卦的结果。《左传·僖公4年》:“卜之不吉,筮之吉。”盟书上的这条记载是我国古代卜法和筮法并用的一条较原始的记录。[4]47
按:“卜以吉”的“以”字,实际上也可理解为“而”,用为连属之词。“以”读为“而”,其例甚多,可参王引之《经传释词》所论,[5]7-8此不赘述。
“二”字后面一字,《侯马盟书》没有释读,现在看来,这个字应该是“百”字,④河北平山中山王墓出土的铁足大鼎有“方数百里”之句,同句话亦见于中山王圆壶,其中圆壶上的“百”字写作“”,与《侯马盟书》此字的写法非常相似。关于“”字为“百”,朱德熙先生与裘锡圭先生曾有一个详细的考证:
根据字形,这个字似乎只能是“全”或“金”,但圆壶铭第29行“方数里”一句,鼎铭49至50行作“方数百里”,可见是“百”字。我们不知道“百”字为什么这样写,但之为“百”是无可怀疑的。平山出土的许多记重量的铜器铭文里,“百”字都这样写。兆域图的“百”字写作,亦与形近。此外字又见于战国吉语印中(以下略)。[6]93-94
朱、裘二位先生所论十分精当,中山王壶中此字的识读,亦使侯马盟书中的“”字得到了认识。该字虽然因磨泐有所残缺,但仍可看出与中山王壶的“百”字基本一致,我们知道,中山国的文字与三晋地区文字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中山铭刻文字,据目前尽可能掌握的七国文字比较,与之最为接近的就是三晋,而和秦、楚、齐、燕等国文字相差皆较大,中山文字虽然并不能说每一字完全等于三晋文字,它多少还有自己的特点,但作为文字的体系考察,它属于三晋、东周即中原文字系统,可以看作这个系统的一个分支”。[7]71-72因此,中山王圆壶中的“百”字与侯马盟书的“百”字写法接近,亦为情理之中的事情。
“癸二百五”应当是原有的器物上的编号,其编号方法是用天干加上数字。在器物上所记编号采用天干加数字的做法,亦见于其他考古出土的文物中,例如秦始皇兵马俑一号坑所出的兵器也多有编号,据报道,一号坑俑所出兵器“编号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纯为数字,如三、五、六、八、十六、三十、六二、八十七等;二是在数字前冠以天干或地支,如戊六、子五九、子壬五、子乙六等”。[8]270“二百五”这一数字编号,可以证明所编号的玉石数目相当可观。
第340号坑所出玉的器型为戈形,长246毫米,宽59毫米,厚0.4毫米,质地为透闪岩,出土位置为壁龛,坑中所埋牲为牛,《侯马盟誓遗址竖坑情况表》的《备注》称:“坑东西两壁有五对脚窝。”
这件戈形盟书除李裕民先生做过一些讨论之外,[9]189其他未见有更多的学者进行探讨。盟书内容残泐磨灭,仅可辨别数字:“以是…………用先疒……筮……”。
这里的字应该是人名,即侯马盟书中所记载的人物赵。此人曾被学者们释为赵尼、赵北或赵弧等,其名习见于侯马盟书,盟书3∶2中该字的写法即与此件盟书相似;先疒可能就是先,该字下面的“克”残泐,这种情况在侯马盟书中也常见,如盟书的3∶5、16∶6、316∶10等也是这种情形,侯马盟书中这二人常被并列,称“赵及其子孙、先之子孙”。本件盟书中的“先疒”的“先”写作,还可以印证侯马盟书中写作“兟”的字确为“先”字,这一点亦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果这一推测正确的话,那么很显然这件盟书中的内容肯定与赵弧和先有关。根据侯马盟书中这两人都是被诅咒的情况,这件盟书很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含义。而盟书后面的“筮”字则表明在诅咒的同时,还进行过占筮活动,上述这三件盟书,虽然其内容不能通读,但显然都与卜筮活动有关,它们的意义至少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说明了盟誓活动中卜筮仪式的存在;第二是体现了卜与筮共用的传统;第三则是可以与《左传》中赵鞅的卜筮活动相印证。
关于先秦时期的盟誓活动,古籍中有不少记载,侯马盟书出土后,学者们曾做过很多的讨论,使相关的活动过程已经比较清楚,⑤但我们从现存的典籍中并没有看到在盟誓活动中进行有关卜筮仪式的记载,因此这几片卜筮类的盟书就显得异常珍贵。它们证明,在举行盟誓活动时,有时还会采取一些卜筮方面的行为,这当然与当时盛行“卜以决疑”的做法有关。因此,这些卜筮类盟书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先秦时期的盟誓活动。
卜与筮,为两种不同的数术活动,但在进行占测行动时,常常是二者互相配合使用,所以古籍中有“凡国之大事,先筮而后卜”、[10]805“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10]224“卜筮偕止”、[10]417“筮短龟长”[10]1793等语。卜法我们现在已经不得其详,但根据学者们对商周时期的甲骨文以至战国时期占卜竹简的研究,从商代以至春秋战国时的卜法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商周甲骨卜辞以至战国时期的竹简卜辞实际是一脉相承的,在细节上虽有出入,却属于同一卜法系统”。[11]196至于筮,在春秋时期主要是用《周易》来占筮,这从《左传》中的大量记载亦可得以反映。卜筮二法相配合使用的方法在当时十分普遍,侯马盟书中第303号坑所出盟书“卜以吉筮□□”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卜与筮两种方法的并用,是古代卜法和筮法并用的一条较早的实物证据。这一点在前面所引的《侯马盟书》一书的注释中已经作了说明。
侯马盟书中的卜筮活动,还可以与史籍所载的赵鞅的相关活动相对照。侯马盟书的时代与所反映的历史事件,现在绝大部分学者都已同意与春秋后期晋国重卿赵鞅(赵简子)的史实有关。而《左传》中本来就记载了赵鞅的数术活动,而且也是卜筮并用。据《左传》哀公9年载,赵鞅曾经占卜救郑之事,同时由史赵、史墨、史龟占卜,而且还用《周易》进行占筮,并根据这些卜筮结果最后决定了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12]1652-1654从《左传》的这条记载来看,赵鞅本人是相当热衷于卜筮活动的,侯马盟书中有卜筮活动的内容与盟书,正好能够跟《左传》中赵鞅本人的数术活动相对应,也是一件饶有趣味的事情。
收稿日期:2005-10-12
注释:
①关于侯马盟书40年来的研究情况,参看笔者的《侯马盟书发现和研究四十年综论》一文,待刊。
②《侯马盟书》言:“盟誓遗址可划分为甲、乙两个区域,甲区集中在西北部。这里的坑一般都较小,而且密集,有相互打破的情况。盟书几乎全部是在这个区域里出土的。包括的范围,大致是东起坑106和坑16,西至坑67和坑71;北起坑35,南至坑201;东西长12米,南北宽11米,面积约132平方米左右。出土盟书的坑共有40个,与盟书相伴出土的牺牲,主要是羊(共有30个),偶尔也有牛、马。还有6个坑,只出盟书,没有牺牲。我们称这片出土盟书的区域为‘埋书区’。乙区坑位较分散,面积大,重叠打破情况少,埋葬的牺牲有羊、牛、马;没有通常所见的盟书,只在坑17、坑303、坑340发现写有卜筮辞的玉币(注:现归入侯马盟书卜筮类),坑中牺牲均为牛。这个区域我们称之为‘埋牲区’。”见该书第18页。
③另外,据田建文先生《侯马盟誓遗址发现与研究》一文(“晋文化暨侯马盟书出土40周年研讨会”论文)介绍,近年在侯马虒祁遗址的祭祀坑中亦发现有卜筮类的墨书题记,不过有关资料尚未公布。
④朱德熙先生与李家浩先生则认为此字是“全”字,整句话读为“癸二全五”。朱先生还引用李家浩先生的意见来解释此句:“李家浩同志认为‘癸二全五’就是筮的记录,‘癸’和‘全’都是卦名,分别相当于《周易》‘睽’卦和‘屯’卦。‘二’和‘五’指的是爻的位位。”朱先生认为“这种解释看起来相当合理。”见朱先生《说“屯(纯)、镇(衠)》一文,收入《朱德熙文集》:第5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78页。
⑤如陈梦家:《东周盟誓与出土载书》,《考古》1966年第5期;唐兰:《侯马出土晋国赵嘉之盟载书新探》,《文物》1972年第8期等众多文章中都对盟誓活动有不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