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郊天礼考辨二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周论文,郊天礼考辨二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24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0511-4721(2004)03-0091-06
一、关于郊、丘之辨
郊,指郊天礼。丘,指圜丘祀天礼。所谓郊、丘之辨,主要包括以下问题:郊天与圜丘祀天是不是一回事,西周时期究竟有没有所谓圜丘祀天之礼,郊天礼是否一定在国郊举行,对于郊天的“郊”字的含义究竟应当怎样理解,以及举行郊天礼是否筑坛,等等。古人的争论主要集中在郊天与圜丘祀天二者的关系上,也就是主要集中在第一个问题上。这个问题的争论,始于郑玄和王肃两家,而一直延续到清末。
关于郑、王两派的争论,《礼记·郊特牲》首节孔疏有一个极简要的概括:“先儒说郊,其义有二。案《圣证论》以天体无二,郊即圜丘,圜丘即郊。郑氏以为天有六天,郊、丘各异。”这里所引《圣证论》的观点,即王肃的观点,(注:《隋书·经籍志一》:“《圣证论》十二卷,王肃撰。”《三国志·魏书·王朗传附子王肃传》:“肃集《圣证论》以讥短玄。”书今佚。)而所谓郑氏,即指郑玄。因为这里的概括过于简略,故需稍加说明。
先说郑玄的观点。
郑玄以为郊天礼与圜丘祀天礼不是一回事,其根据就在于他的“六天说”和“感生说”。在郑玄的头脑中,有这样一个天神系统。他认为天上有一个至上帝,居紫微宫,名字叫做“天皇大帝耀魄宝”。至上帝之下又有五天帝,居太微宫,即东方苍帝灵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中央黄帝含枢纽,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光纪。这五帝又称为“感生帝”(郑玄认为“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注:见《礼记·大传》“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下郑注。))。至上帝加上五天帝,就是所谓“六天”。(注:关于郑玄的“六天说”,详可参见顾颉刚《王肃的五帝说及其对于郑玄的感生说与六天说的扫除工作》,载《史学论丛》1935年第2期。)郑玄认为,圜丘祀天与郊天的区别在于:前者是祭至上帝“天皇大帝”(即《周礼》中的“昊天上帝”(注:见《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下郑注。)),这在周代祀天礼中“最为首礼”(注:见《礼记·祭法》首节孔疏。);后者是祭祀五天帝(即《周礼》中的“五帝”),(注:《周礼》中的“五帝”,分见于《天官》之《大宰》《掌次》,《地官》之《大司徒》《充人》,《春官》之《小宗伯》《司服》,《秋官》之《大司寇》《小司寇》《士司》。)也就是所谓“感生帝”。郑玄认为周的始祖是感东方苍帝之精而生,因此“周所郊之帝,谓苍帝灵威仰也”。(注:见《礼记·礼器》“故鲁人特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頖宫”下郑注。)
再说王肃的观点。
王肃否认郑玄的“六天说”和“感生说”,以为“天唯一而已,何得有六”?关于五帝,王肃认为是指木、火、金、水、土五行之神,他引孔子的话说:“天有五行,木、火、金、水及土,分时化育以成万物,其神谓之五帝。”因此他说:“郑玄以五帝为灵威仰之属,非也。”在王肃看来,五帝不过是“天帝之佐”,是辅助天帝“化育万物”的,“犹三公辅王,三公可得称王辅,不得称王。五帝可得称天佐,不得称上天”。王肃以为“天体无二”,因此认为郊天与圜丘祀天实际是一回事:“郊则圜丘,圜丘则郊,犹王城之内与京师,异名而同处。”(注:以上所引王肃说皆见《礼记·祭法》首节孔疏。)因此郊天与圜丘祀天二者的关系,不过是“于郊筑泰坛象丘之形以祀天”(注:见《礼记·郊特牲》“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下孔疏。)罢了。
郑、王二氏之说对后世影响极大,后世儒者关于郊天礼的争议,实皆由郑、王所启。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郑、王二氏之说所涉及的问题作一番考察。
郑玄的“六天说”实出自纬书,其怪妄自不待言。而且这是汉人的宗教神学思想,决非周人的信仰,郑玄用以说周礼,自属荒谬,毋庸深辨。后世治郑学的人,颇有为其“六天说”辩护者,不过是坚持门户之见。然即使不信“六天说”的学者,亦多采其圜丘祀天之说,如清人秦蕙田虽力驳郑玄的“六天说”,却仍以为“冬日至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乃虞夏商周四代“天子祀天正祭”。”[1](《丧祭不废礼》后“蕙田案”)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的是,西周时期究竟有没有所谓圜丘祀天之礼?
“圜丘”一词,始见于《周礼·春官·大司乐》,云: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宫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
《周礼》中“圜丘”一词,亦仅此一见,而传世之其他先秦文献亦皆未见。且就圜丘之祭礼而言,此处明云“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是所祭不主于某神可知。而郑注则曰:“天神则主北辰。”此所谓北辰,即纬书所说的“天皇大帝”。(如《太平御览》卷684《服章部一·总叙冠》引《春秋合诚图》云:“天皇大帝,北辰星也。”)这样,《大司乐》此文,便被解释成圜丘祀天,亦即祀“天皇大帝”或“昊天上帝”之礼,故郑玄注《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更明确地说:“昊天上帝,冬至于圜丘所祀天皇大帝也。”
然上引《大司乐》之文,不仅未明云于圜丘祀昊天上帝,且《史记·封禅书》所引古《周官》此文,文字亦与之相异,云:“《周官》曰:‘冬日至,祀天于南郊,迎长日之至。’”此处唯云“祀天于南郊”,不云“圜丘”。又《大司乐》载祭地之礼曰:“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而《封禅书》引古《周官》此文则曰:“夏日至,祭地祇。”亦无“方丘”之文。相反,秦与西汉时期,倒是有圜丘祭地神的例子,且以为圜丘在“泽中”,而非“地上”。如《封禅书》云:“于是始皇遂东游海上,行礼祠名山大川及八神,……八神:……二曰地主,……地贵阳,祭之必于泽中圜丘云。”是秦始皇时以泽中圜丘为祭“地主”之所。《封禅书》又云:“其明年冬,天子(指汉武帝)郊雍,议曰:‘今上帝朕亲郊,而后土无祀,则礼不答也。’有司与太史公、祠官宽舒议:‘天地牲角茧栗。今陛下亲祠后土,后土宜于泽中圜丘为五坛,坛一黄犊太牢具,已祠尽瘗,而从祠衣上黄。’于是天子遂东,始立后土祠汾阴脽丘,如宽舒等议。上亲望拜,如上帝礼。”(《武帝本纪》及《汉书·郊祀上》所记同)是汉武帝时亦以泽中圜丘为祭地神后土之所。到西汉末年王莽时,议祀天地之礼,引《周礼·大司乐》之文,始同于今传本,而不同于《封禅书》所引古《周官》。《汉书·郊祀志下》云:
莽又颇改其祭礼,曰:“《周官》天地之祀,乐有别有合……祭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谊也……其别乐曰: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乐八变,则地祇皆出。”
因此我很怀疑今本《周礼·大司乐》之文中所谓“圜丘”、“方丘”字样乃西汉后期王莽时所增。其实凡先秦文献所见祀天正祭之礼,皆曰郊天、郊祀,或径称郊,其例俯拾即是,而从不见“圜丘祀天”之说,足见此说非周代祀典之实录。
关于郊天礼的“郊”字究竟应作何理解,也是个不可不辨的问题。《礼记·郊特牲》云:“于郊,故谓之郊。”是以郊为处所名,谓郊天礼行之于国都之郊,故名“郊”。自郑玄、王肃以及后儒莫不作如是说。如《周礼·掌次》“朝日祀五帝”,郑注云:“朝日,春分拜于东门之外,祀五帝于四郊。”案如前所说,郑玄以为郊、丘有别,郊是祭五帝,故其注《掌次》作如是说。王肃亦云:“(定公)曰:‘其言郊何也?’孔子曰:‘兆丘于南,所以就阳位也。于郊,故谓之郊焉。’”[2](《郊问》)这种解释几成古今之通义。然今考之,此说并不符合西周郊天礼的实际。《汉书·律历志》引古《武成》篇云:“武王燎于周庙,翌日辛亥,祀于天位。”《逸周书·世俘》也有类似的记载,孔晁注云:“庚戌明日郊天。”(注:见《逸周书》卷四《世俘解第四十》“若翼日辛亥,祀于位,用籥于天位”下孔晁注,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又《尊》曰:“隹珷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3]盖《武成》、《世俘》与《尊》所记为同一郊天事,而郊天的处所,即所谓“天位”或“廷”,是否在郊?今已无可考。我们再看《封禅书》中这条材料:
自(秦文公)未作畤也,而雍旁故有吴阳武畤,雍东有好畤,皆废无祠。
据《秦本纪》,鄜畤之作,在秦文公十年(前756),时当东周初年。而未作鄜之前,雍旁即“故有吴阳武畤,雍东有畤好”,且已“皆废无祠”,则武、好二畤必为西周时期所建。(注:王学礼在其《陇西秦汉寻踪——古上畤、下畤的发现》(《社科纵横》,1994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武、好二畤是“轩辕氏黄帝建的”,盖据《史记·封禅书》引“或曰”所谓武、好二畤 “盖黄帝时尝用事”一语所作的推断,实不可信。)又雍地近岐,而秦被封侯并被赐以岐以西之地,是在秦襄公时,即在周平王初年,则武、好二畤必非秦人所建(注:秦最早所建的是西畤,是在秦襄公封侯之后,这是《史记·封禅书》有明文记载的。),而原为西周时期周王郊天之所。又《说文·邑部》“郊”下曰:“距国百里为郊。”又据《司马法》说:“百里为远郊,近郊五十里。”(注:见杜佑《通典》卷42《郊天上》”其坛名泰坛,在国南郊五十里“下注所引。)据此说,则郊坛当在国之近郊。而雍地之武、好二畤距宗周镐京,皆远在百里以外,(注:宗周镐京在今西安市西南。吴阳武畤,据王学礼《陇西秦汉寻踪——古上畤、下畤的发现》一文考证,在今甘肃华亭县,距宗周将近1000公里。又汉有好畤县,因古有好畤而得名,属右扶风(见《汉书·地理志上》),在今陕西乾县(参见《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册,图15-16,中华地图学出版社1957年版),距宗周将近250公里。)则武、好二畤不在周都之郊明矣。其实一直到秦和西汉时期,行郊礼也不一定在国郊。如秦都咸阳而郊雍之四畤,汉都长安而郊雍之五峙,又郊甘泉太一(皆见《封禅书》),都不在国郊。行郊礼而必于国郊,是到西汉末年才定的制度。(注:参见拙作《秦汉郊礼初探》,《河南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由上可见,“郊”字只可作祭名看,而不可望文生义以为说。
西周行郊天礼是否筑坛?这也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汉以后有筑坛之例,如文献所见最早有汉文帝于渭阳筑五帝坛,后来武帝于长安东南郊筑太一坛(皆见《封禅书》)。周秦时期是否有坛,因史无明文,已不可确考。即如雍地周之武、好二畤,秦之四畤,其形制如何,今皆不可得知。《史记·秦本纪》“(秦襄公)祠上帝西畤”下“索隐”曰:“祠白帝……谓为坛以祭天也。”是乃唐人之说,不可据信。至于礼书所记及经师之说,则自来不一。如《礼记·祭法》云:“燔柴于泰坛,祭天也。”是以为有坛。《郊特牲》则曰:“祭天,扫地而祭焉,于其质而已矣。”《礼记·礼器》亦曰:“至敬不坛,扫地而祭。”是又以为无坛。又《周礼·大司乐》之“圜丘”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郑注无说。贾疏曰:“按《尔雅》‘土之高者曰丘’,取自然之丘圜者,象天圜。”是以圜丘为自然之高丘,而非人功所为。又《郊特牲》“周之始郊日以至”下孔《疏》云:“《尔雅》曰‘非人为之丘’,泰坛则人功所作,是圜丘与泰坛别也。”然此疏又引王肃云:“郊则圜丘,圜丘则郊,所在言之则谓之郊,所祭言之则谓之圜丘。于郊筑泰坛象圜丘之形。以丘言之,本诸天地之性,故《祭法》云‘燔柴于泰坛’,则圜丘也。”是王肃亦主有坛,且以为圜丘就是泰坛,乃人功所为。后世学者多主有坛说,所争议者,在于圜丘是否人为之坛,或圜丘是否即泰坛。(注:参见秦蕙田《五礼通考》卷2,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黄以周《礼书通故》卷12《郊礼通故一》,《续修四库全书》第11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在这个问题的争议中,郑玄的圜丘与泰坛分异说实本于其“六天说”,(注:郑玄说泰坛,仅一见。《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祭天也”,郑注释之曰:“封土为祭处也。”是以为泰坛乃人工所筑之坛。据孔疏,《祭法》此文是“论祭感生帝于南郊”,是即郑玄所谓郊祭“五帝”之礼,而非祭至上帝“昊天上帝”,祭“昊天上帝”则当于圜丘。)自不可信。而王肃的郊丘合一、郊必筑坛以象圜丘之说,亦属臆凿。且如前所考,西周本无所谓“圜丘祀天”之礼,则有关圜丘与泰坛关系之论,自属无谓之争。
其实关于西周行郊天礼的处所问题,我们今天所能知道的只是,周人郊天,必在地势较高处而已。正如《封禅书》述雍畤引“或曰”所云:“自古以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诸神祠皆聚云。盖黄帝时尝用事,虽晚周亦郊焉。”(《汉书·郊祀志上》同)这种因高而郊的礼仪,大概与传说天帝喜游于高山、高原之处有关。如《山海经》中谈到“帝”的地方很多,仅见于《西山经》之《西次三山》、《中山经》之《中次七山》和《中次十一山》的,就有十六处之多。这些“帝”常来常往的地方,都是在高山、高原之处。如《西次三山》所记为昆仑丘附近,大约当今青海高原,因为地势崇高,所以叫做“帝之下都”。(注:参见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80页。)帝既喜游于高地处,因此人们即于高地处祭之,如此而已。
综上所述,我们的结论是:西周的郊天礼,就是祭天的最高祀典,此外再无所谓圜丘祀天之礼。“郊”字只可作祭名看。西周郊天不一定在国郊,更不一定在南郊,也不一定筑坛,只是择地势较高处祭之而已。
二、关于冬至郊与立春郊或启蛰郊之辨
与郊、丘之争议相联系,又有所谓冬至郊与立春郊或启蛰郊的争议。立春郊或启蛰郊,又可以称之为夏历正月郊。这是关于西周郊天时间问题的争议,此争议亦由礼书记载的歧异和郑、王二说的不同所引起。《礼记·郊特牲》曰:“周之始郊日以至。”又曰:“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这是主张子月(夏历十一月)冬至行郊天礼。然而《礼记·月令》在“孟春之月”下却说:“是月也,以立春,……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郑注曰:“谓以上辛郊祭天地也。”这是主张立春之寅月(夏历正月)行郊天礼。
再看郑、王二家之说。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郑注:“昊天上帝,冬至于圜丘所祀天皇大帝。”
《礼记·月令》于“季春之月”下曰:“令民无不咸出其力,以共皇天上帝。”郑注:“皇天,北辰耀魄宝,冬至所祭于圜丘也。”
《礼记·大传》:“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郑注:“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皆用正岁之正月郊祭之。”(案正岁之正月,谓夏历正月。孔疏曰:“云‘皆用正岁之正月郊祭之’者,案《易》纬《乾凿度》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由上可见,郑玄以为圜五祀昊天上帝在冬至,而郊祭感生帝(即所谓“五帝”)则在夏历正月。
王肃则曰:
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故周之始郊,其月以日至(即冬至),其日用上辛,至启蛰(即惊蛰)之月,则又祈谷于上帝,此二者天子之礼也。[2](《郊问》)
案《汉书·律历志下》曰:“中营室十四度,惊蛰,今雨水,于夏为正月。”是汉以前节气之顺序,以惊蛰为正月中气,与汉以后迄今未变之节气顺序不同,故启蛰郊,即夏历正月郊。杨伯峻说:“《淮南子·天文训》改惊蛰在雨水后,为夏正二月节气。古之惊蛰在雨水前,为夏正正月之中气。”[4](P106-107)由上可见,王肃以为周有二郊:冬至始郊,夏正月启蛰又郊。
郑玄的说法,实缘其郊、丘分异说,而礼书所记郊天时间的歧异,又恰好被郑玄用来发挥其说。王肃之说则缘其郊、丘合一说,而又造为二郊说来弥缝礼书记载的歧异。
冬至郊、立春郊或启蛰郊的说法,究竟是否符合西周郊天时间的实际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的是,西周的历法是否已经能够划分二十四节气。不少学者认为,殷周时期的历法尚无四季之划分。殷代甲骨文中至今尚未发现确具四季意义的文字。西周甲骨文及金文中,亦未发现春夏秋冬四季之明文。其实确定二分二至和划分四季,必在采用土圭测日影之后才有可能,而这是到了春秋中叶以后才知道的。竺可桢说:“到了春秋中叶,我国历学有了显著的进步,依日本人新城新藏氏的推断,这是由于在鲁文公、宣公时代,即公元前七世纪已采用土圭观测日影、以定冬至和夏至的缘故。”[5]
由上可见,礼书及郑、王二氏关于郊天时间的说法,并不符合西周历法的实际,因为当时的历法尚不能推算二十四节气,故所谓冬至郊、立春郊或启蛰郊,不过是后世学者的构拟。
那么西周的郊天礼究竟在何时举行呢?我们来看一些材料。《汉书·律历志下》引古《武成》篇曰:(注:王先谦补注曰:“案《志》三引《武成》,皆孔安国所献壁中之真古文,《艺文志》所谓‘中古文’也。”)
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翌日辛亥,祀于天位。
《逸周书·世俘》亦载此事,曰:
时四月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武王朝至,燎于周……若翌日辛亥,祀于位,用籥于天位。[6](卷4)是谓周于四月行郊天礼,于夏历则为二月。又《尚书·召诰》曰:
越若来三月,……越三日丁巳,(周公)用牛于郊(案此“郊”为祭天礼名,非谓国郊),牛二。[7]
是谓周于三月行郊天礼,于夏历则为正月。
在较为可靠的有关西周的文献材料中,确切记载郊天时间的,我们仅得此三条,尚不足以说明问题。但旁证的材料还有一些。《礼记·明堂位》曰:“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是以鲁君孟春……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礼记·祭统》亦曰:“昔者周公旦有勋劳于天下,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礼记·礼运》亦曰:“於乎哀哉,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又《礼记·郊特牲》“周之始郊日以至”下郑注曰:“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尽在鲁,因推鲁礼以言周事。”因此,我们从鲁之郊礼,当可推见西周之郊礼。(注:鲁之行郊天礼,后儒多以为僭,而不以为周初天子所特许。若果为僭,而所僭为周天子之礼,则益可据以推见周礼。)
关于鲁郊礼,《春秋》中凡九见:
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宣公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成公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成公十年:“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
成公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
襄公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襄公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
定公十五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夏五月辛亥郊。”
哀公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注:以上所引《春秋》之文,皆见《春秋左传正义》,阮校《十三经注蔬》本,中华书局1980年。)
以上九条材料,记载了十一次郊礼。其中“卜牛”四次,分见于宣公三年、成公七年、定公十五年、哀公元年,而皆在周正月(夏历十一月)。卜牛,是为郊祀作准备,卜得之牛,当特加饲养三个月,待郊时用以为牲。《周礼·地官·牧人》曰:“凡祭祀共其牺牲,以授充人系之。”郑注:“授充人者,当殊养之。”又《地官·充人》曰:“充人掌系祭祀之牲栓。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郑注:“养牛羊曰刍。三月,一时,节气成。”《礼记·郊特牲》亦曰:“帝牛必在涤三月。”郑注:“涤,牢中所搜除处也。”周正月卜牛而饲养三个月,是待四月郊时用之也。又有“卜郊”四次,(注:卜郊,谓卜郊之吉凶。《左传》僖公三十一年“礼不卜常祀”,沈彤《春秋左传小疏》(见《清经解》卷238)曰:“谓常祀必以时,不更卜祀之吉凶。”)分见于僖公三十一年、成公十年、襄公七年、襄公十一年,而皆在周四月(夏历二月),是则与上述正月“卜牛”的四条材料正相吻合,且哀公元年又有“夏四月辛巳郊”的明文,是可证前所引古《武成》篇及《逸周书·世俘》关于四月行郊礼的记载,当为西周举行郊礼时间之常制。至于前所引《尚书·召诰》三月行郊礼的材料,则为特祭之例,非常制也。这是因为:第一,这次行郊礼的是周公,而非成王;第二,这次举行郊礼,是因为“新营邑”(洛邑)之“位成”,即宫室、宗庙、郊祀之位已经确定,而举行的祭祀。故孙星衍《疏》曰:“王郊是正祭。……此因始立郊兆而特祭天,配以后稷也。”[7](P393)正因为四月郊为常制,因此统治者十分重视此月之郊礼,若卜而不从,则反复卜之,至于三卜(成公七年)、四卜(僖公三十一年、襄公十年),甚至五卜(成公十年),冀幸其或有一从也,而皆不从,“乃不郊”。至于定公十五年之五月郊,成公十七年之九月郊,盖亦属特例而非常制。
然而还有两条材料,也很值得注意,这两条材料往往成为后世推断西周郊天时间的重要依据。一是《左传》桓公五年所说:“凡祀,启蛰而郊。”二是《左传》襄公七年所记孟献子的话:“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后耕。”这两条材料中的启蛰,皆当夏历正月,前已言之。然而这两条材料是很成问题的。孟献子的话,是襄公七年说的。桓公五年的话,则出自左氏,并非记当时人之语。可见这两条材料皆出自春秋中叶发明了土圭测日影,历法已大进步,知道推算二分二至以后,故不可据以推断西周的郊天时间。且《礼记·杂记下》引孟献子的话又说:“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此所谓正月日至,即指冬至(钱穆先生即据此以为“更可见鲁郊本在正月日至”)。[8](P341)是孟献子自己对于行郊礼的时间即有二说(如果《左传》和《礼记》的记载都可信的话),而二说又都是根据后世历法以说西周之礼,皆非周礼之实录也。
综上所考可见,礼书以及先儒(如郑玄、王肃等)所谓冬至郊、立春郊或启蛰郊的说法,都是缺乏根据的。西周郊天时间的常制,当在周历四月、夏历二月。
收稿日期,2004-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