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价格局有关人士指出,武汉市屠宰场实施“处罚”是违法的_物价局论文

湖北省财政价格局有关人士指出,武汉市屠宰场实施“处罚”是违法的_物价局论文

湖北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人士指出:武汉市屠宰办执“罚”不合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厅论文,武汉市论文,湖北省论文,物价局论文,不合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湖北省武汉市屠宰办在江夏区流芳街关东屠宰场处罚开据“收款收据”,洪山区“放心肉执法队”收走猪和肉变现后,不上交财政等问题上,湖北省财政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明确指出,他们这种行为不合法。

武汉市财政局一位具体负责人检索后证实,武汉市屠宰办截至1998年12月底,根本没有在武汉市财政局办过任何有关罚没财物的手续。

湖北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王副处长,经调查市屠宰办也没有在市物价局办理相应手续。用这种“收款收据”收费,改变了罚没款的性质,明显违反法规。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官员都指出,洪山区“放心肉执法队”收走猪和肉,连白条都不打,变现后也不按规定上交财政金库,属严重违法,私下截留罚没款,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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