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资经营企业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合资经营论文,国际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际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是国际市场经营中跨国界的外商直接投资的一种重要经营组织形式。其原始形态可以追溯至古代以贸易为目的的跨国商业和海运活动,比如古代埃及、巴比伦、腓尼基和叙利亚的商人,当时在海外经营相当规模的商业贸易活动。到十五和十六世纪,英国商人们采取合资形式,用共担风险的形式组织起来,发展跨国贸易并到美洲、印度各地去开拓资源。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工业结构变革的加速和现代企业之间相互依存性增大,国际合资企业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选择,开始大规模地进入制造业领域。它的出现,对新兴工业的发展,传统产业的改造,实现企业投资组合的合理化以及加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欧洲和北美之间、日本与西方国家之间建立了许多合资企业。七十年代以后,世界上许多跨国公司都把参与更多的合资企业作为全球竞争、技术转移和迎接其他战略挑战的新途径。因此合资企业正在成为世界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的一种主要形式,被美国《幸福》杂志列为世界最大500家公司,把在发展中国家举办合资企业作为其跨国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变了在发展中国家举办独资企业的传统做法,更多地与当地企业进行合资经营。据研究表明:美国公司在海外的合资企业与独资企业的比例现为4∶1。正如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最早对合资企业进行系统研究的彼得·基林教授所指出的:“合资企业作为一种经营方式,当前正处在方兴未艾之中。”
一、合资企业的理论研究
自70年代以来,国际上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很快,其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认识到了市场经济的价值:其次,经济行为日益全球化,经济增长所需的技术等关键要素更具国际流动性,第三,更多的国家,特别是亚洲国家进入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第四,发达工业化国家经济结构日益趋同,企业所面临的国际市场竞争压力加剧;第五,随着时间的推移,东道国对外国直接投资的评估标准发生了变化,他们与跨国公司之间的关系由敌对转向合作;第六,在与外国直接投资打交道的过程中,东道国不断地积累经验,它们可以更好地制订和调整自己的政策,确使外国直接投资能有效地服务于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
世界经济变化的同时也影响到公司的行为。发明与营销是保持和增强公司竞争力的关键,为了抵销发明与营销活动的巨额开支,企业开发国外市场的需求日增,竞争压迫使企业从最廉价的或最可靠的来源获得原料和零部件供应;由于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在建设自己的技术基地,企业发现有必要使自己的技术设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实现多样化。过去,企业主要通过直接的进出口进行国际交易,现在,它们主要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和战略合作进行,最初是贸易促进投资与合作,现在是投资与合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贸易。
合资企业作为一种独特的工商企业组织形式,今天已被广泛地加以利用,因此理论上必须对这一特殊的选择作出解释。目前对合资企业的理论研究主要有三种:(1)交易成本理论,(2)战略行为理论,(3)组织理论。
由WiHHiamson(1975,1985)提出的交易成本理论,在解释合资企业现象时认为:企业是根据它们生产和交易活动成本的最优(小)化原则来确定其经营形式的。一个企业在发展或扩张过程中,如果通过自身扩展或直接收购其他企业达到其经营目的时,其交易成本明显地高于通过合作形式利用其外部现有或潜在资源。企业面临着两种基本选择:一是通过基于市场交易为基础的各种合同形式来获取必需的资源。但市场交易充满着机会与风险,往往要付出较大的交易成本,而且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二是通过建立合资企业来取得资源上的优势互补。与制定各种合同形式相比,企业间通过相互投资,增强了相互之间的依赖关系,双方共享所有权与控制权,即可以保证与外部资源供给者有一个长期稳固的关系,又可以通过合资企业所具有的监督、激励机制来保证双方共享资源,共担风险与收益,最大程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也减少了各种其他合同形式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
对合资企业的另一种理论解释是战略行为理论。战略行为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研究的出发点区别,交易成本理论是从生产和交易成本的最优(小)化原则进行分析的,而战略行为理论则是以企业通过改善其竞争地位来获取利润最大化为出发点的。该理论认为,建立合资企业的决策主要是出于利润刺激的考虑,合资企业的选择结果是因为比起其他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取更高的利润。而利润的获得则取决于企业的竞争实力。两者间的基本区别是:交易成本理论侧重特定经济交换条件下的成本问题,而并未考虑产品市场战略,而战略行为理论则注重竞争地位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合资企业的战略行为意义在于选择合作以加强面对竞争者和消费者的竞争地位。
无论是交易成本理论还是战略行为激励的理论解释均基于经济原因上的考虑,而组织理论对合资企业现象的解释,出发点是企业通过相互间的学习来寻求增加和保持自身的能力(Capabilities)。根据这种观点,知识和技术是当代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量,而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发明者,因此企业是一系列知识产权(技术)的发明者。一般来说,这些知识(技术)不会轻易地越过企业的边界进行扩散,然而通过建立合资企业,就可以像“运输车”那样把这些知识(技术)进行跨边界的转移和传播,而其他形式的转移诸如众所皆知的许可证等形式,不单由于市场失效的原因,而且加上交易成本理论所指出的要付出较大的交易成本,使得这种知识(技术)转移非常有限。因此,运用合资形式,可以较好地获得对方必要的知识(技术)和工作程式,从而保证企业组织能力的发展。
三种理论在说明合资企业的选择和激励行为方面,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它们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合资企业现象提供了合理的分析。
二、发展中国家合资企业的实证研究
对国际合资企业的实证研究最为引人注目,通过数据分析,问卷调查和直接访谈为基础的实证分析,为指导建立发展国际合资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具有不同的经营环境。相比而言,发展中国家比起发达国家的经营环境(包括工业结构、技术能力、竞争行为和政府政策)要更为复杂和困难。因此,从西方企业的角度来看,在发展中国家举办合资企业的难度相对更高。明显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合资企业具有不同的特征。
就建立合资企业的原因来看,基林(1983)在分析发达国家合资企业样本(34个)时,把建立合资企业的原因分为三类:(1)东道国政府政策或法律要求,(2)一方需要另一方的技术,(3)一方需要另一方的商标或其他资产。
表1 建立国际合资企业的原因比较
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
东道国要求17 57
技术需求 64 38
商标等资产需求19 5
上表是将基林和Beamish(1984)分别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建立合资企业的原因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在基林所研究的发达国家样本中,建立合资企业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需要另一方的技术,而Beamish对发展中国家的66家合资企业的样本分析表明,主要原因则为发展中国家政府政策或法律要求所致。其他一些学者如Janger(1980)和Gallander(1976)对印度和巴基斯坦等的合资企业专门研究也得出同样的结论。西方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建立合资企业涉及与东道国政府政策或法律相关原因,包括从法律上必须采用合资形式,才有可能获得政府的项目合同,或是能够摆脱关税方面的限制等。通常一些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建立自己的子公司,是在遇到一系列限制性困难之后,才不得不开始寻找合资伙伴来建立合资企业这一形式的。
从合资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来看,在发达国家中,合资双方多采用对等(50∶50)股权比例。然而在Beamish和Reynolds对发展中国家合资企业样本分析表明,大部分情况下(70%),西方企业处于少数股权(<50%)的地位,这与发达国家中的情形大为不同。
表2 西方企业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中合资企业股权比例结构比较
股权对等结构少数股权结构
(50∶50) (<50%)
发达国家样本1)哈佛大学Mergers &
43% 57%
Acquisitions样本
(样本数=150)
2)西安大略大学基林50% 50%
样本
(样本数=40)
发展中国家样本 1)哈佛大学Mergers &
20% 80%
Acquisitions样本
(样本数=47)
2)Beamish样本 10% 90%
(样本数=66)
3)Reynolds样本20% 80%
(样本数=51)
再从股权与控制关系角度来看,基林将合资企业的控制权分为(1)单方控制为主,即由一个母公司管理为主,(2)共同控制,双方母公司共同管理,(3)独立控制,由双方母公司聘请外部管理人员从事经营管理。但后一种情况在现实中并不普遍。在前两种形式中,基林研究发现,在发达国家合资企业以一方控制为主,其经营情况满意程度较高。而Schan、Janger和Tomlinson对发展中国家的合资企业研究则得出相反的结论,即在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表明,双方共同控制将对合资企业有着较大的贡献。
就合资企业经营的稳定程度来看,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合资企业的不稳定率为45~50%,而发达国家的合资企业不稳定率为30%左右。
表3 合资企业稳定程度比较
样本数国家类型 不稳定情况 对经营状况的不满
1100发达国家(Franko) 30 N/A
36 发达国家(Killing) 30 36
168 混合情况(Janger) N/A37
60 混合情况(Stuckey) 42 N/A
66 发展中国家(Beamish)
45 61
52 发展中国家(Reynolds) 50 N/A
三、对中国合资企业的研究
1980年5月1日,首家中外合资企业登记注册,揭开了我国发展外资企业的序幕。目前,在华外国投资企业已超过24多万家,其中大多为中外合资企业,外商实际投资超过1,60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因此开展对中外合资企业的研究不仅在中国,在西方国家也成为一个重要的热门研究课题。
西方企业来华经营具有不同的目标,这些目标可以包括为(1)短期利润,(2)长期利润,(3)占有中国市场,(4)利用廉价劳动力,(5)获得中国的自然资源,(6)建立出口基地。这些目标,或与市场因素相关,或与生产因素相关(劳动力、原材料、运输等),或是与一些特殊优惠政策因素相关。为了取得这些目标,西方企业采取不同的市场进入模式。些模式包括(1)直接出口,(2)在华设置销售代表处,(3)合同制造,(4)合资企业,(5)独资企业。这五种模式可以视为是一个连续体,从直接出口到独资企业,从短期利润目标向长期利润目标转移,从对中国市场的探索到对中国市场的长期承诺。在所有模式中,合资企业最为中国政府欢迎,这是因为建立合资企业可以使中方企业达到以下几个目的;(1)引进资本,(2)获得技术,(3)掌握先进的管理技能,(4)获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渠道。同时这一模式不仅对中方有利,也是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最有效的途径。所以它是一个Win-win经营战略。一项实证研究表明,加拿大公司在中国运用合资企业模式,其销售额远高于其他模式,合资企业的销售额是利用销售代表处销售额的二倍,是采用独资企业形式销售额的三倍。
表4 市场准入模式与销售额的比较(1990—1992)
市场准入模式样本企业数 年平均销售额(百万美元)
合资企业 1234.3
销售代表 3118.7
独资企业 1711.3
资料来源:Neil R Abramson;Taking the slow boat to China.
Business Quarterly winter 1994
美国一家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中国工作若干年后评论道:“进入中国市场的正确途径是建立合资企业,将我们的技术和中国文化结合为一体。我们知道如何去经营一个企业,但我们却无法了解中国的市场和如何去接近这一市场。”
自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战略决策以来,合资企业已成为西方企业直接对华投资的主要组成部分。中国之所以为西方企业看好,成为外国投资的热点。西方学者对此进行了一系列认真的研究。首先就投资中国的原因分析表明:巨大的潜在市场和相对较低的劳动成本是西方企业积极来华投资的主要原因。其次,之所以选择合资模式,是为了对中国市场的长期承诺,并需要当地伙伴予以最大的帮助。
获得外国企业先进技术是中国引进外资的重要目的之一。当外国投资者实施技术转让时,希望得到相应的技术股权,这不仅是把其视为一种寻租方法,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影响和控制手段,许可证方法不是最佳的选择,这是因为管理上的困难,容易导致知识产权被侵犯。尤其在发展中国家,西方企业特别关注技术被非法滥用。因此,被转让的技术越有价值,西方投资者对占有多数股权的欲望就越强。
股权结构还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动机密切相关,对中国实施长期经营战略的西方大企业,不仅积极转让技术和参与管理,而且伴有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因此往往占有多数股权。
表5 外国在华合资企业投资战略情况比较(%)
上表为李照熙等对所调查的30家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母公司”在华投资战略分析结果。我们注意到,在中美合资企业中,合资年限在15年到30年有86%,引进适宜技术的也有86%,引进适宜管理的71%;在中欧合资企业中,合资年限在15~30年的有73%,引进适宜技术的有82%,引进适宜管理的只有45%;在中日合资企业中,合资年限在15~30年的有86%,引进适宜技术的也有86%,但引进适宜管理的却只有12%;在中港合资企业中,合资年限低于15年的有60%,引进适宜技术的只有20%,引进适宜管理的也只有40%。对在华的合资企业调查表明,拥有多数股权的外国公司分别为美国、欧洲、日本和香港。这与其投资动机分析基本吻合。
从外国投资的来源情况看,在华投资主要来源于港澳台,其次为美国和日本,其他国家为补充。西方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兴办合资企业在最近几年正在迅速增加,但仍然外于投石问路阶段。外商投资以海外华人、华侨为主的局面构成还将延续较长时间,这是中国合资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
合资企业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最易于我方影响其经营,进而获得外方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合作形式。目前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既是我国改革的难点,也是改革的重点。如何搞好和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发展与国外跨国公司的合资经营,是一条重要的途径。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外跨国公司分别代表国内与国际上的经济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可以提高合资企业的档次,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对国内经济整体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