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明知故犯行为的心理规律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知故犯论文,探析论文,青少年论文,规律论文,心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4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267(1999)03-0028-05
青少年出现过失行为的情况十分复杂,没有固定的模式和统一的程序。从分门别类的角度分析,大致划分为下列四种情况。一种是有些青少年不明是非,分不清真假、好坏而盲目所为;另一种是有些青少年在认识上是非颠倒,本末倒置,把错误的东西误解为正确的东西而自负所为;还有一种是因偶然原因,身不由己,被迫所为;最后一种是明知故犯。
以上四种行为,虽然各有特点,但也有共同点。具体讲至少有以下三点。其一是因青少年涉世不深,经验不足,故而头脑简单,考虑问题粗糙,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缺乏全面周到的了解。其二是青少年的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反映事物肤浅,思想意识有较大的脆弱性。其三是因为青少年尚未定型,所以对事物理解的随意性尤为突出。从第一方面而言,社会有关方面在青少年问题上不能推卸责任,也不能过多地责备青少年的过失行为,应采取宽容的态度,理解青少年无法考虑到的多方面复杂因素,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从第二方面来说,对青少年的过失行为,不宜采取逼供、威胁的方法。从第三方面来说,因为青少年往往有向影响力大的方向转化的随意性,所以,社会有关方面积极做好出现过失行为前的防范工作和过失行为后的引导工作。
本文明确其上述几点的前提下,侧重分析出现第四种情况的心理原因和心理变化的过程。目的是把这一极为复杂的心理问题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进行分析,一则同青少年交流思想,二则研究青少年心理感染的预防问题,探讨增强青少年心理抵抗力的有效方法和措施。
一、青少年明知故犯行为的心理基础
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对错误的事情,明知其不可为,却缘何为之?传统的认识和答案非常简单:是人的本性决定的。成年人有定型的道德品质,因此本答案对成年人而言,有一定的说服力,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传统观念把成年人和青少年的两种明知故犯行为混为一谈,忽略了青少年明知故犯行为的特殊性。在成年人的明知故犯行为中思想和利益因素居主导地位,而在青少年的明知故犯行为中心理和感情的因素居主导地位。
青少年接触不良行为是产生明知故犯行为的起点。青少年首次接触不良行为时有的反对,有的反感,有的不适应,有的反映迟钝。但接触几次后不习惯的变为习惯,不接受的变为接受,完成从无到有的过程。
如果,同类不良行为的接触是经常性的,那么随着不良行为的多次刺激,逐渐形成一种习惯、嗜好、爱好、技能。这是第二步,也就是把不良行为纳入自己的生活中,作为自己生活组成部分的过程。
青少年的明知故犯行为不是突然形成的,在心理上有较长时间的逐步积累过程。以上两步是心理上的准备阶段,与明知故犯行为有一定的联系,但没有必然联系。作为明知故犯行为的直接心理基础关键是第三步。第三步是在第二步基础上产生的不合理需求。不合理需求是青少年出现明知故犯行为的直接心理动因。这种动因是主观和客观相互作用的产物。特定的客观事物和主观需求之间的满足和被满足的链条关系将成为一种诱惑。诱惑是每人都遇到的客观存在。就像水中投石一样,无论是平静的湖水还是翻腾的河流,扔进一块石头都会溅出水珠。其中,石头比喻诱惑,湖水比喻踏踏实实的心态,河水比喻激烈波动的心态,溅出的水珠比喻诱惑刺激下产生的心理活动。一般情况下,老师和家长都给孩子讲过偷窃行为的错误性。所以大多数青少年的大脑中均有偷窃不对的概念。但是迫切需要钱和不需要钱的两个孩子独自遇见家长兜里的钱时,将会出现截然不同的两种心态。一个打电子游戏成瘾的孩子注意力完全被电子游戏所吸引,心里痒痒,总想打电子游戏,就因为手里没钱难以玩成。这时如遇见偷钱的机会,不仅产生偷钱的念头,还会做出偷钱的行为,甚至会故意寻找或制造偷钱的机会。相反,没有这种需求的孩子,即使遇到偷钱的机会,也是对钱反映冷淡,即使有反映也不一定产生偷钱的念头,即使产生偷钱的念头,也不一定去做。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分析,前者属不道德的违纪行为,后者属符合道德准则的遵纪守法的行为。但从心理上分析,两者都一样,都是青少年的心理活动,甚至表现了前者比后者更灵敏。前者的所做所为,没有任何恶意,也是满足自身需要的本能活动。前者的行为只说明了一个问题,即心理上的专一性。心理一旦专一,青少年自己也无能为力。这时教师和家长要做好分散心理工作。在他打电子游戏时间里定期按排游戏、体育、野游等活动或开展足球比赛,让他负责等。通过集体活动,淡化他大脑中专一化的条件反射。
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有青少年心理活动的性质问题。对一名学生来说,打电子游戏的心理需求不属于合理需求,有利于学习,有利于健康成长的需求才是合理的需求。如果是合理需求,学生不必隐瞒老师和家长,老师和家长直接支持就可以了。但不合理需求是被老师和家长明确判定为错误的行为,是正常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行为。所以行为者只能隐瞒老师和家长。青少年要想满足其需求,只能通过撒谎、偷窃等非正常手段。但不合理需求不能直接导致明知故犯行为。从不合理需求到明知故犯行为,还有一个必经的心理阶段。即侥幸心理的产生阶段。行为者要想在满足不合理需求的同时,免遭罪名,唯一的方法是做而不露。所以,明知故犯者的不合理需求,什么时候达到确信他人不知道时才能付诸行动。行为者的这种自以为他人不知道的判断就是侥幸心理。
出现侥幸心理的客观条件是保密性较强的社会环境。行为者在不合理需求的驱动下用心观察周围环境,寻找满足其需求的机会,甚至蓄意制造某种保密性较强的环境,坚信他人不知道,他人无法知道时,不合理需求就会生根发芽,导致侥幸心理。这是青少年出现明知故犯行为的决定性的第四步。
最后一步是明知故犯行为的实际操作过程。行为者在不合理需求和侥幸心理的怂恿下,将双手伸向诱惑他的对象,做出明知故犯行为。操作阶段的心理特点主要是恐慌和担忧。
受客观环境的影响,青少年心理活动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变换节奏非常快。明知故犯行为是其中比较特殊的一种。
二、明知故犯行为的心理危害
青少年做出明知故犯行为后,一方面,为暂时实现其目的,捞到某种好处而高兴;另一方面,怕被暴露而提心吊胆。因为,明知故犯行为不同于盲目所为和自负所为。盲目所为和自负所为者不知自己的错误,主观上自以为正确,所以随着事情的结束,记忆也随之消失,心理上不留下负担。明知故犯则不同,一则自己知道自己的错误,二则自己是主要当事人,所以,心理上必然留下抹不掉的痕迹,必然影响以后的心理活动。危害有以下几点。
1.干扰正常思维,加剧心理活动的复杂性。人的思想就像一面镜子,镜子越明亮,照出的图像越清晰。反过来镜子越混暗,照出的图像越模糊不清。青少年的明知故犯行为将把各种错误信息带入青少年的大脑中,干扰青少年的正常思维,在错误信息的影响下,使青少年做出更多的错误判断和错误推理。
2.增加心理负担,丧失心理上的轻松感。青少年明知故犯后,在心理上好像有一条尾巴露在外边,说话办事不得不谨小慎微,腾出一部分精力,去做那些掩人耳目的事情。
3.使行为者的心灵变成有阴影的心灵。对一个人来说,心灵是最神圣的,不可玷污的。大多数明知故犯的青少年思想上承认其错误,但心灵上不承认。如果心灵上也承认,那么在他们眼里,错误不成其为错误了。虽然这样,一个心里揣着错事的人,不能不对自己的人格提出疑问,不敢理直气壮地面对一切现实。错事像一块巨石压在心里,渴望摆脱,又不敢摆脱,白天怕自己的影子,晚上怕自己的梦境,心灵上的坦然性受到损害,内心世界必将成为阴云密布的灰色世界。
4.引诱青少年走向反面。明知故犯者从自身利益,自身心理出发,同情、宽容、袒护同类错误行为,自觉不自觉地站到错误行为一边。这是未定型的青少年因心理原因,误入歧途,走向社会对立面的入口之一。在社会每代青少年中都有一部分误入歧途者。可是,无论是谁,都有误入歧途的主客观原因和误入歧途的必经路线。我认为,明知故犯是青少年误入歧途的途径之一。
5.引诱青少年走向犯罪。明知故犯行为如不被社会发现,从心理学上分析,在约束机制较弱的社会环境下,只要有第一次,难免会出现第二次、第三次。青少年从每次明知故犯中得到好处,从未被发现中又得到勇气,从而越做胆子越大,慢慢蜕变为惯犯,最后必然成为正常社会不可容纳的人。
6.对健康的危害。心病是身病的内在原因之一。一个忐忑不安、焦虑烦躁的心态,会使神经功能紊乱,免疫力降低,为各种病菌的趁虚而入提供机会。
三、防范与根治的方法措施
如何防止青少年的明知故犯行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大致有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客观原因,即污染源问题。第二是主观原因,即青少年的心理抵抗力问题。
(一)从社会客观原因入手,防范青少年明知故犯行为
为了预防青少年的明知故犯行为,社会方面必须消除青年与成年人之间的心理隔阂,打通双方沟通感情,交流思想的绿色通道。当前,青少年在心理上有什么疑惑和秘密,当学生的不向老师请教,做子女的不倾吐给父母,一句话,青少年不向阅历丰富,见识广博的成年人袒露心迹,相反只在年幼无知的青少年之间交流。这种现象雄辩地证明了成年人与青少年之间心理鸿沟的存在,也就是成年人看不起青少年,青少年不信任成年人的现象。
无论是当前心理鸿沟的形成还是消除现已形成的心理鸿沟,主要责任不在青少年,而在成年人和社会一方。因为,同成年人相比,青少年的心理活动属自然状态的心理,主要受感情的支配。要求未经成年人阅历的青少年想到成年人想到的事情,说出成年人想说的话,做出成年人想做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其实,每一位正常的成年人都曾经历青少年时期,对青少年的心理活动并不陌生。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文化环境下,凡是卷入社会生活圈的人,心理空间完全被功利思想所占领,功利思想已成为当前成年人心理上的上帝,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大多都是名利地位。夜以继日为生活和工作辛勤奔波的成年人,很难体察到青少年天真烂漫的心态。因而,成年人和青少年想不到一起,说不到一起,做不到一起。换言之,大多数成年人和青少年的思想动机是善意的,就因为心理上不合拍,产生了心理鸿沟。为填平这一心理鸿沟,成年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一是成年人与青少年接触时应放下长者的架子。在青少年面前,成年人总是忘不掉自己是一名长者,总以为青少年是受教育的晚辈,口口声声都是教育者的口气和内容,这就是成年人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障碍。青少年十分反感成年人的这种态度和做法。因而,成为青少年疏远成年人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把自己置于青少年之上,或把青少年看成什么也不懂,或表露出教育有功的心态,都是错误的。成年人与青少年接触时必须考虑到青少年的心理特点,要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确定自己的语言和行动,千万不能从自己的心理、爱好、习惯出发。对青少年的反感和反对,要宽容、要等待、要理解。青少年听话是心理问题,不听话也是心理问题。作为成年人,经常腾出一定的时间,放下架子到青少年中去,当一段青少年,说青少年喜欢说的话,做青少年喜欢做的事情,同青少年一起玩,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解决疑难问题,一起战胜困难,在平等欢快的气氛中,用自己的智慧、知识、技能和品行去影响青少年。
二是成年人与青少年接触时必须跳出功利主义的怪圈。对成年人来说,功利思想也许是一种普遍的思想动因或出发点,但对青少年来说并非如此。大多数成年人不分场合和内容,不厌其烦地讲自己的养育之恩,要求青少年的每句话,每个行动都符合未来的远大理想,要求每项行动都有一个满意的成果和深远的意义,这些都是功利主义思想在青少年教育问题上的表现。
三是解决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必须顺势引导,不能盲目地生搬硬套。我们要用心观察、分析青少年的心态,寻找兴奋点,把握青少年内在的积极性,借助他们内在积极性,去战胜他们思想上的缺点错误。尤其是工作忙,不顺心或被青少年误解时更要控制自己,免得在火头、气头上打击青少年的积极性,伤害青少年的心理。
四是摸清导致青少年心理疙瘩的客观原因。主要是克服思想工作的盲目性。摸清是非之前不宜轻易下结论,不能把自己的判断、理解强加给青少年。靠自己的想当然去处理青少年的心理问题,不会达到预期目的。
五是从客观实际出发,顺藤摸瓜掌握青少年的心态。这是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放矢”的关键环节。就像医生治病一样,先诊断,从诊断中找答案,未弄清病情之前不能下药。
六是根据青少年的特点确定思想工作的内容、布局和程序。我们要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安排青少年喜闻乐见的集体活动,把教育内容包含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集体活动之中。以我见,青少年喜欢参加的集体活动,就是青少年的心理实验室。集体活动起到各种心态的真实暴露、相互比较和相互影响作用。这是任何说教都无法达到的教育功能。
明确青少年的心理需要和心理发展过程,熟悉思想教育的内容,通过一定的形象具体的活动把两者连在一起,使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你所教育的内容,这就是青少年思想心理教育的艺术和技巧。在这方面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对全社会来说,教师是职业青少年教育家和职业青少年管理者。家长也是教育和管理青少年的主体之一。但家长未经职业培训,从社会需要而言,家长的主要时间和精力应集中在工作上。现代家庭并非最佳的教育场所。以家庭教育为主还是以学校教育为主,这是传统教育观念和现代教育观念的重要区别之一。走出家庭、走出自己,走进集体、走进社会,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内容。一个人只有在丰富多彩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吸收丰富的心理养料,只有在竞争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培养出进取向上的性格。
(二)从主观方面入手,防范青少年明知故犯行为
青少年如何预防明知故犯行为的产生?上述分析证明,防微杜渐的起点在于控制不合理需求的萌发上。人的合理需求还是不合理需求都始于感觉,故我们从感觉谈起。
凡是人都有感觉器官和感觉能力,看见漂亮服装就想穿,看见美味佳肴就想品尝,见到秀丽景色就想亲临其景等等。它是人的一种技能。假如一个人的感觉分不清好坏美丑,固然属不正常。一个人亲眼目睹漂亮的服装竟不产生想穿的念头也是一种不健全的表现。感觉,从客观上称为外界事物的刺激,主观上是某种需求引起的冲动或动心。可见,动心是必然的、普遍的、合理的。历史上对感觉缺乏科学的了解,把它贬为万恶之源。历史上歪曲地理解感觉,消极地对待感觉,把动心视为一念之差,就是说看见漂亮的服装产生想穿的念头便是一念之差,相反把不动心美化为高尚品质,试图把人与世隔绝,把人教育成淡情寡欲的木头尜尜。这种做法也许会减少人们犯错误的可能,但也窒息了追求与探索的源头,虽然清除了一些做坏事的可能,但也切断了做好事的缘分,更谈不上同假恶丑的斗争。由此可见,此类做法是一种愚昧化的消极做法,决不是科学认识基础上对感觉的有效利用和挖掘,尤其是青少年,一旦感官被封闭,那就什么也没有了。
实际上感官是人生之基础,是接受外界信息的接受器。人如若没有感官,就会变成瞎子、聋子,难以认识这个世界。人们看见他人漂亮的服装后,美感受到冲动,创造性才华找到新的生长点,为创造出更美丽的服装而努力。这是感觉不可缺少的巨大作用。
敌视感觉是不对的,但感觉也不是万能的。感觉不可直接回答客观事物提出的所有问题,通过感觉而得到的体会不一定全都正确,感觉所得到的认识不一定对感觉者都有利。众所周知,人不同于动物,人即使见到美味佳肴也不像动物那样直接扑上去的。这就是理智的作用。人的感觉是理智控制下的感觉。理智靠感觉,但不受感觉的摆布。理智是感觉的主人,感觉为理智服务。缺乏理智的感觉是没有缰绳的野马。理智是一种知识,理智的力量就是知识的力量。所谓的“跟着感觉走”,言外之意,无疑是无知识的同一语。在感觉的冲动下做出的任何一种荒唐的行为,说到底都是一种知识匮乏的表现。所以,把一切罪状都推之感觉的做法难以正本清源。以我见,症因不在感觉,而在于对感觉的甄别、抉择和升华上。感觉作为感觉器官的功能,凡人大致相同。区别在于对感觉所供信息的提炼上。同样的感觉,有些人可能从中受到启发和触动,有些人会在感觉的诱惑下产生邪念。感觉是一种感知和启示,感觉能把人心动起来,可谓是功不可没了。动心是对的,动总比不动强。问题在于动什么样的心,怎样实现感觉提出的需求上。如果在感觉的刺激下,萌发出损人利己,通过非法手段实现其需求的念头,那才是一念之差和万恶之源。
〔收稿日期〕1999-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