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垄断与产业收入差距研究_收入差距论文

行业垄断与行业收入差距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收入差距论文,行业垄断论文,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80年代,中国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基本保持在1.6~1.8倍之间。90年代以来,中国收入分配向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新兴产业倾斜,行业收入差距表现出逐步扩大的态势。2005年,石油、烟草、电信、水电气供应、金融等垄断性行业的职工总数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其收入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且收入中相当部分来自行政垄断(王小鲁,2010[1])。至2010年,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和平均工资最低的农林牧渔业的收入差距已扩大到4.2倍之多,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①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以及行业间工资差异呈持续扩大的趋势,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研究行业垄断与行业收入差距,提出缩小收入差距的对策措施,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提高经济效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文献回顾

中国垄断性行业的高收入以及由其导致的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问题研究,现有文献有两种代表性观点。一种主流的观点认为,行为垄断是直接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或直接原因(Schwartzman,1960[2];Pugel,1980[3];Nickell,1996[4])。依靠对资源的占有和行政特权,垄断行业采取非市场化手段攫取超额利润(金玉国,2005[5]),并引致了行业收入差距的产生(Demurger等,2006[6];史先诚,2007[7])。也就是说,高利润行业的职工能够领取更高的工资(Dickenzs & Katz,1987[8])。与竞争性行业相比,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水平普遍较高且增长较快,收入决定机制的不同导致垄断行业比非垄断行业获取了更高的“溢价”(杜鑫,2010)[9]。中国垄断行业高收入中相当大的部分与市场经济中由竞争形成的垄断是无关的,应该归因于行政垄断(傅娟,2008)[10]。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有50%以上是由行业垄断地位造成的,是不合理的,且基本不受垄断行业和竞争行业界定范围以及解释变量变化的影响。如果考虑垄断行业的高福利,这一比例会被继续放大(岳希明等,2010)[11]。与此不同的是,另一种观点认为,行业垄断并不能够对行业收入差距形成直接的解释,这恰恰是容易使研究者陷入误区的地方。行业垄断只是能够创造出高于平均利润的“经济租”的方式之一,是垄断租金的分享引致该行业收入的提高(武鹏,2010)[12]。目前,大多数学者的研究视角是行业垄断与行业收入差距的关联性以及行政垄断的危害。虽然一些研究者,如史先诚(2007[7])提出,若考虑垄断行业职工的各种隐性收入,其获得的超额报酬还要更高,但从目前查阅到的文献来看,尚无有关隐性收入对行业收入差距贡献的深入研究。关于行业收入不平等与收入差距问题,杨欢进[13]、李长学[14]、马明德[15]、张志远[16]、王文龙[17]、刘文[18]、师文明[19]、王少国[20]、贾华强[21]、苑林娅[22]、金志奇[23]、刘淑清[24]、吴永兴[25]等学者也进行了探索性研究,但他们的研究也没有涉及行业隐性收入。

在分析行业垄断与行业收入差距时,研究者对于数据的采集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Demurger等(2006)[6]、傅娟(2008)[10]等研究者使用CHIPs数据来划分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其不足之处是行业划分仅包括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行业门类,缺乏细分行业信息,结果是一些重要的垄断行业大类,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航空运输业等被排除在研究之外,或者是一些竞争性行业大类被误包含在垄断行业门类之内,如水上运输业等。二是罗楚亮和李实(2007)[26]、张原和陈建奇(2010)[27]、杜鑫(2010)[9]等研究者采用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数据,研究中国行业垄断与行业收入差距问题。经济普查数据主要统计的是工业行业门类及其大类,且时间序列点较少,适合做截面分析。三是张杰、黄泰岩(2010)[28]等人采用历年相关统计年鉴数据分析行业收入差距问题。与前两种数据采集方法相比,统计年鉴涵盖面宽,能够覆盖所有的行业门类及行业大类,而且通过较长年度的序列数据可以分析行业收入差距的长期演变趋势。比较三种数据来源,本文利用历年相关统计年鉴来研究中国行业垄断与行业收入差距的关系,有利于克服已有的一些研究中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划分不准确的缺陷。

需要指出的是,行业垄断是通过什么因素影响行业间收入差距?行业间收入差距的不平等性又在多大程度上可归结为行业垄断溢价造成的呢?本研究拟构建行业收入决定因素微观计量模型,通过MLD指数测算行业间收入差距,利用实证数据分析和检验行业垄断在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并考察隐性收入在行业收入差距形成过程中的表现。

三、理论分析与方法选取

(一)理论分析

关于行业收入差距的经济理论主要有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效率工资理论和租金分享假说等。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解释了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原因,包括劳动者个体差异(Keane,1993)[29]、补偿性工资差异和行业性质等(罗楚亮、李实,2007)[26]。但是,即使控制这三大因素后,国外许多研究仍发现跨行业间收入差距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Krueger & Summers,1988[30];Katz & Summers,1989[31];Thaler,1989[32])。对此,只有两个逻辑上的解释:一是企业削减工资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人努力工作;二是企业尝试部分放弃利润最大化目标,而以向工人支付高工资作为替代,使租金在企业和工人之间共享(Krueger & Summers,1987)[33]。研究者沿着这一路径解释行业收入差距,先后提出了效率工资理论和租金分享假说。效率工资理论认为,增加工资会提高工人努力工作的积极性,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出(Solow,1979)[34]。其主要解释模型包括道德危机模型(Albrecht & Vroman,1998)[35]、内部人-外部人模型(Stiglitz,1974[36];Nickell & Wadhwani,1990[37])、离职成本模型(Stiglitz,1976[38];Montgomery,1991[39])和公平工资模型(Akerlof,1982)[40],但只有公平工资模型提倡的劳动报酬与劳均利润水平相关的观点能阐释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同工不同酬”的内在原因。Krueger and Summers(1988)[33]用效率工资理论解释垄断对行业收入差异的影响时,发现高收入行业的收入溢(premium)是一种非竞争性的经济租,资本所有者和普通劳动者之间存在着租金分享(rent-sharing)现象。租金分享假说认为,具有垄断色彩的厂商在攫取超额利润时,参与产品生产和企业经营的普通雇员及企业管理层都有动机要求、并能够分享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取的垄断租金(Neven & Roller,1996)[41]。而且企业盈利能力越强,雇员和管理层分享部分超额利润的机会越大。

显然,效率工资理论和租金分享假说是解释行业收入差距的两种理论。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继续探究,我们试图解决的问题是,究竟还有什么因素促使垄断租金能够在垄断行业内部得以分享。Hicks(1935)[42]指出,在完全垄断的情况下,放弃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经营者可能会获得更大的效用,即垄断行业管理者会利用利润以外的因素达到效用最大化。和竞争性行业相比,我国垄断行业的管理层属于行政任命制,多重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其目标的多元化,具体表现为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维护其领导地位的政治目标、满足上级偏好的晋升目标(袁江天,2006)[43]和增加工资外收入的消费目标等。凭借垄断优势,垄断行业经营者和员工只需付出一般程度的努力就会得到更高的企业收益。出于“公平”意识,普通员工要求分享超额利润的一部分,而管理层为了维护其领导地位,也“愿意”利用管理层权力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管理层权力理论认为,管理层有能力运用权力寻租,影响甚至操纵薪酬制定(Bebchuk,2004)[44]。在这里,管理层权力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垄断行业管理人员为自身谋取高收入;二是垄断行业管理人员利用管理层权力,为维护自身地位而向员工支付高福利或其他隐性收入。管理层权力使得行业间隐性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也造成垄断利润在垄断行业内部的不均衡分配。由此,我们发现,解释行业收入差距的原因包括三个层面:效率工资理论、租金分享假说和管理层权力理论,这三个层面的理论解释正是我们构建行业收入决定因素微观计量模型的依据。

(二)收入差距的度量与分解——MLD指数

MLD指数是当前国际上测量收入不平等程度时被广泛使用的指标。将信息论中描述平均信息量的“熵”的概念应用于收入差距测量,可得出总熵指数公式:

GE(0)即为MLD指数。采用MLD指数测量行业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是,MLD指数符合洛伦茨准则一致性原则,而且能够将行业间收入差距分解成组内差距和组间差距,计算出行业垄断对行业收入差距的影响程度。我们主要分析行业垄断对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影响,故将总体样本分为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两组。因此,MLD指数的分解公式为:

四、研究设计

(一)收入指标与数据选取

收入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即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对于显性收入,我们采用行业人均劳动收入作为替代变量,行业人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福利、保险等。隐性收入则包括工资外的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包括各种补贴、实物收入、在职消费等,如一些行业的企业会给员工发放年终奖、津贴等,甚至还有“福利电、福利油、福利气、福利水”、子女免费上幼儿园等,如果再加上补充保险及企业年金等,隐性收入更不可小觑,它是构成垄断行业高收入的重要因素。结合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数据,我们最终选取以下16个细分行业为垄断性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烟草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新闻出版业。考虑到样本的同质性,除上述垄断性行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外,其他行业都划分为竞争性行业。

根据中国行业统计口径在2003年前后发生的变化,考虑到行业分类的一致性,本研究选取研究样本的时间跨度为2003-2009年。数据来源于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经济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其中,2004年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行业平均收入数据的显性收入来源于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隐性收入则是在显性收入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后获得。②

(二)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本研究是基于行业垄断的视角来分析行业收入差距,故而选取行业平均垄断报酬作为因变量。如前分析,隐性收入是构成垄断行业高收入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选取的被解释变量分为两类:一是直接根据统计数据得到的行业平均劳动报酬(compensation);二是为了测算管理层权力作用下的隐性收入对行业收入差距的影响,经过调整后的包含隐性收入的行业平均报酬(hidden compensation)。

2.解释变量。根据前述解释行业收入差距的三个层面的原因,同时考虑行业经济特征对行业收入的作用,相关的解释变量包括四类。一是由租金分享假说引致的影响行业收入差距的行业垄断因素,即:表示相对垄断程度的行业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占比(SOW),用行业国有企业职工人数与行业全部职工人数的比值表示;国有资本占比(SOC),以行业国有资本总额与行业实收资本的比值表示;外商资本及港澳台资本占比(FHMT),以行业外商资本及港澳台资本总额与行业实收资本比值表示;虚拟变量(monopoly),垄断行业取值为1,非垄断行业取值为0。二是由效率工资理论决定的效率因素,即:劳均利润额(profit),以行业年度净利润与行业全部职工人数的比值表示;资本密集度(capital),用行业固定资产总额与行业全部职工人数的比值表示。三是描述行业经济特征的变量,即:行业平均规模(scale),用行业职工人数与全样本行业职工人数的比重表示;产品销售率(sales),以行业工业销售产值与行业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表示;衡量资本结构的资产负债率(debt);出口额度(exports),以行业出口交货值与行业销售产值的比值表示;FDI参与度(FDI),以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占行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表示。四是行业总体管理水平(manage),用总资产周转率表示。③

(三)模型设定

在充分借鉴已有理论和既有文献对影响行业收入差距因素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实背景,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与行业间指标的可比性,我们以工业行业为样本构建模型:

其中:模型(1)~(3)以行业平均劳动报酬①(compensation)为被解释变量;模型(4)~(6)以行业平均劳动报酬②(hidden compensation)为被解释变量;ε是误差项。分析工具是SPSS16.0和Excel2003软件。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基于统计年鉴数据的MLD指数分析

根据前文介绍的方法,我们利用MLD指数来描述垄断行业、非垄断行业的组内和组间收入差距。如表2④所示,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2003年的0.038 7扩大到2010年的0.044 5。2009年收入分配差距稍稍有所缓解,与2008年相比,跌幅不到0.01。整体上看,我国行业收入分配趋势是倾向于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新兴行业,但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也导致一些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于向个人倾斜,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整体上呈扩大趋势。MLD指数分解结果显示,相对于组内行业间差距指数变化来讲,组间差距变化较大。这表明,同一性质行业的职工收入差距变化不大,而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之间的职工收入差距变化较大。组内差距和组间差距对行业间收入差距的贡献呈反向变化态势,行业垄断因素对于收入差距的贡献呈上升趋势。从计算结果来看,行业间收入差距拉大有1/3左右是行业垄断导致的,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差距。

(二)基于调整后收入数据的MLD指数分析

为了进一步分析隐性收入对行业间收入差距的贡献,表3整理了各行业考虑隐性收入后的MLD指数及组内和组间差距。显然,考虑隐性收入后,无论是垄断行业、非垄断行业还是整个社会的收入差距,均远远高于只测算显性收入时的行业差距水平。尤其是垄断行业,2006年后的MLD指数增幅均在0.06以上。MLD指数分解后的组内差距和组间差距变化也很大,说明不同行业的隐性收入差距较大。

(三)基于有效率分工状态下的MLD指数分析

行业垄断限制了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劳动力市场处于比较严重的分割状态,表现之一就是不同行业间处于相互分割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对此,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行政垄断的过度扩张,也即分工不完全,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有效率的分工状态下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将会有多大程度的下降?我们假设垄断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于非垄断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而观测MLD指数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如表4所示,假设分工是完全而有效率的,垄断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于非垄断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那么,整个社会以及垄断行业的MLD指数都呈明显下降趋势,且行业收入差距主要是由行业内收入差距造成的。在一般市场条件下,在与自给自足经济的利益进行对比时,利用市场都有可能获得高于自给自足经济的利益。其中,完全竞争市场是获得最大的专业化分工利益的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则是获得专业化分工利益最小的市场(胡方,2005[45])。行政垄断的过度扩张导致整个市场的专业化分工利益下降,如果抑制中国行政垄断行业的过度扩张,实现合理分工,缩小垄断行业范围,行业收入差距将向合理区间回归,此时,行业收入差距会减少32.04%。

(四)计量模型实证分析

1.相关性分析。表5给出了计量模型中各主要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矩阵。从表5可以看出,除了行业国有企业职工人数比重、国有资本比重、外商及港澳台资本比重以及虚拟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较高但仍低于0.8外,其他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2.描述性统计。从表6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中可以看出,由统计年鉴直接获取的数据显示,垄断行业平均劳动报酬的均值是非垄断行业平均劳动报酬均值的1.76倍;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的平均劳动报酬分别为70 779元和7 592元,最高收入是最低收入的9.32倍。若考虑隐性收入,经过调整后的数据则表明,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平均劳动报酬的比值增加到2.21倍,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的平均劳动报酬的比值增加到16.76倍。在解释变量中,劳均利润额的差距最大,最大值为306 041.37元,最小值为-87 462.80元;产品销售率次之,最大值和最小值各为101.43和0.89。此外,表示相对垄断程度的行业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占比、国有资本占比、外商资本及港澳台资本占比变量也显示出较大的行业差距。这说明,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较大,也预示着行业垄断进一步拉大了行业收入差距。

3.回归估计。本研究主要考察行业垄断与行业间收入差距相关关系的影响因素。通过Hausman检验和拟合优度的比较,最终选择了随机效应回归模型中的回归系数。如表7所示,左半部分是从各年鉴上直接获取的行业平均劳动报酬作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右半部分是考虑行业隐性收入的调整后的行业平均劳动报酬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模型1~6的拟合度良好,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模型中F统计量的概率Prob为0.000,说明模型的整体效果很好。

表7的估计结果,我们从六个方面进行分析。(1)垄断因素对行业收入水平的影响是显著且稳健的。在模型3中,当选取由统计年鉴资料获取的行业平均收入为被解释变量时,垄断行业年平均收入比非垄断行业年平均收入高14 364元,占全样本平均收入⑤的60.1 6%,且这一结果高度显著。如果控制效率因素变量,则垄断虚拟变量的系数上升为19 207元。再次控制其他变量时,该系数上升为25 397元,结论同样在统计检验时高度显著。这表明,行业垄断是影响行业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模型6是根据调整后的行业平均收入水平为依据的回归结果。显然,考虑隐性收入后,行业间收入差距急剧扩大,垄断行业年平均收入比非垄断行业年平均收入高27 153元,占全样本平均收入的69.60%,表明考虑隐性收入后,行业收入差距升水8%左右,且结果在10%的水平上显著。同样,当控制效率工资因素和行业经济特征变量时,该差距扩大到48 651元,结果亦高度显著。(2)国有企业职工占比、国有资本比重、外资比重与行业平均收入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当前我国一些行业的国有企业工作效率低,通过不同形式的所有制改造,可以使国有企业重焕活力,这也说明整个行业收入水平的提高可以尝试通过降低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和国有资本比重来实现。(3)劳均利润、行业平均规模和总资产周转率均对行业平均收入有着正向显著影响,表明劳均利润越高,行业平均收入也越高,平均规模和总体管理水平越高的行业的平均收入亦越高。但是,考虑隐性收入后,企业规模和总资产周转率两变量的系数不再显著,表明隐性收入更有可能是行业垄断导致的。劳均固定资产与行业平均收入正相关,但不显著。这表明,越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越是向职工支付更多的工资,这也是我国改革严重依赖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提高资本密集度的结果。(4)行业平均资本结构与行业平均收入呈负向关系。过高的负债水平会带来较高的财务压力,影响当期的现金支付能力,因此,负债率越高的行业其平均收入水平越低。(5)产品销售率、出口额度、FDI参与度与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呈负相关关系,这是一个令人惊异的结果。可能的解释是,上述三个指标高的行业正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自身在与职工谈判的博弈地位中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可能支付给职工相对更低的工资水平。(6)比较模型3和模型6,区分行业性质的虚拟变量和劳均利润变量的系数均有所上升,且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垄断行业比非垄断行业更易获取隐性收入,隐性收入进一步加剧了行业间收入差距。

六、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垄断因素对行业收入差距产生了重要影响。研究结果显示,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其中1/3左右是由垄断行业过高的收入水平导致的。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的差额相当于全社会各行业平均收入水平60%~70%的额度。(2)隐性收入加剧了行业收入差距的扩大。我们估计了各行业的调整系数并据此计算隐性收入,结果显示组间差距对行业收入的差距发生了变化,隐性收入与垄断行业的关系更为紧密,从32.74%上升到47.65%,进一步拉大了行业间收入差距。(3)垄断行业凭借垄断地位创造出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的垄断租金并在行业内分享,但垄断租金并不完全来源于行业利润,其中一部分是将职工工资直接转化为成本实现的。如果抑制中国行政垄断行业的过度扩张,实现合理分工,缩小垄断行业范围,行业收入差距将向合理区间回归,此时,行业收入差距会减少32.04%。

本研究的政策启示。第一,将职工报酬的控制纳入对垄断行业经营者升迁的考核,从而打破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竞争缺失。在垄断利润的分配中,先按照行业平均收入水平提取工资额度,再依据收入绩效匹配原则留存一部分利润作为职工的奖金和福利,其余收益上缴国家,作为全民资源的要素收益归全民所有,逐步实现从单一调控企业工资总额向综合调控企业工资总额和人均工资总额的转变,从紧控制垄断行业收入水平的增长。对职工工资水平偏高、增速过快的部门,应纳入对经营者的升迁考核体系并予以问责。第二,弱化垄断行业的管理层权力,使垄断行业收入趋于合理化。管理层权力使得行业间隐性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也造成垄断利润在垄断行业内部的不均衡分配。可以通过提高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安排适当的董事会组织结构和领导结构,如吸纳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入公司董事会、将管理者和董事长职务分离等措施来削弱管理层权力,防止管理层权力过度集中。同时,需要将工资外收入逐步纳入工资总额进行核算和监督,加强对隐性收入的综合治理,提高收入透明度。第三,在垄断行业内适度引入竞争,参考市场标准对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福利和成本进行控制。破除行业垄断,尤其是行政垄断,克服垄断行业借助行政性垄断优势“操纵”市场,将成本压力转嫁给消费者和社会,获得垄断利润的现象。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竞争,控制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在2006年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见《中国经济周刊》2006年5月22日。

②文中计算行业隐性收入的思路是:首先,借鉴王小鲁(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2010)的研究报告,基于《中国统计年鉴》(2004-2011)中“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将所有样本分为最低收入、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最高收入、剩余样本由低到高八个收入区间;其次,分别根据报告中的分组分析法和模型分析法计算出八个区间的推算收入,取其平均值,并计算调整系数,即推算收入与统计收入的比值;最后,依据调整系数与统计收入数据的乘积得到包含隐性收入的调整后的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收入水平值。当然,这只是估算,但我们仍可用以分析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各自对行业收入差距的贡献度。

③一些基于住户普查数据进行研究的学者通常会以职工个人特征为主要变量,考虑到本研究重点分析的是行业垄断与行业收入差距的关系,即便在模型中加入个人特征变量,也不会影响研究结论,故而未考虑该变量。

④由于数据的可得性,文中计算MLD指数分解行业收入差距时选取的年份为2003-2010年,而构建微观经济计量模型时选取的年份是2003-2009年。

⑤2003-2009年,根据统计年鉴获得的数据,全样本平均收入为23876元。若考虑隐性收入,全样本平均收入为39013元,因为篇幅有限,相关数据未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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