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dos”语义学研究_柏拉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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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02.232

      在西方哲学著作的翻译中,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是,越基本的概念越容易引发译名的争议。作为柏拉图哲学之最首要的概念,“

”的汉译争论也持续了近一个世纪,虽然还无法彻底解决,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对它的更全面、更深刻的理解却逐渐显露。本文无意纠缠于该词的汉译问题,只试图为理解柏拉图中期经典理论中的这个术语提供一个背景。这个背景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

”在前柏拉图的非哲学文献中的历史、意义与用法;第二,“

”在前柏拉图的哲学文献中的历史、意义与用法;第三,“

”在柏拉图早期对话中的非哲学用法。

      

      

      与此同时,阿里斯多芬、色诺芬与一些演说家(如安提丰、德莫斯忒尼斯和艾斯吉尼斯等)的现存文献却表明,“

”和“

”不是公元前5世纪甚至4世纪的阿提卡的常用词。普通人通常所理解的含义之一是“身体”,而且严格限于“人的身体”;相反,诸科学学派所理解的含义则包括:(1)几何“图形”;(2)疾病的症状;(3)话语的形式构成要素;(4)“类”(class)或“种”(kind);(5)语言或思想的一种人为修饰。⑥这些就是这个词作为几何学、医学、修辞术和逻辑术语的含义,并且尤以修辞术和医学的用法最为重要。例如,在修辞术大师伊索克拉底的修辞术理论中,“

”和“

”同样常用并且完全同义,一般表示方式、方法、模式、风格等,但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它们与“

(时机/处境)”同义,意谓人事所呈现的不同情势特征,从而要随时机选取适当的说话方式;第二,相关文本中有15处表示

,它意指:(1)“

”,即语词的艺术性建构,高尔吉亚是这一领域的先驱;(2)“

”,即在修辞术上有效地转向被表达的思想;(3)适合于作为一个整体的文学风格之“样式/格式”。由此,泰勒(A.E.Taylor)认为,在柏拉图开始写作前,

是为人熟知的术语,并且首先源于数学的词汇,而伊索克拉底就是重要的见证人。⑦

      从数学、几何学术语最终变成柏拉图的术语还需要经过医学这个重要环节。“

”频繁地出现在作为经验医学教科书的《希波克拉底文集》(以下简称《文集》)之中,其意义包括:(1)分支、部门;(2)与事实对立的表象;(3)终极的物体或元素;(4)结构、框架;(5)物体的形状或体型、几何图形;(6)体质、体质类型;(7)由特殊症状表现的一种疾病的特殊阶段;(8)身体构造;(9)疾病的外在可见的症状;(10)构成的方式或样态;(11)真实存在的本质、本性或实质,等等。《文集》中的《论古代医术》更是被泰勒视为整个希腊哲学史上具有头等重要性的著作,因为它不仅提供了对于理解柏拉图的《斐多篇》和《理想国》具有根本意义的“

”(假设)概念,而且表明了术语

(相当于柏拉图的

)、“

”在公元前5世纪的医学中具有一种众所周知的、确定的意义。换言之,《斐多篇》的术语不是柏拉图的发明,而是属于公元前5世纪的、苏格拉底所熟知的科学。例如作者不断提到四种“对立面”对应于恩培多克勒的“四根”,他反对医生们试图将“营养”学说建基于一种构成人与物的“元素”的理论之上;他把这种元素理论称为“

”。他认为医学知识的成长基于经验事实的知识且需排除关于终极物体的思辨;我们不能把恩培多克勒的宇宙论当作医学的适当基础;在为病人开药方的时候,不能让他服用“某种热的东西”、“某种冷的东西”,或是一种由绝对纯粹的元素物质所构成的营养。我们所能开出的药物无一是纯粹的“

”或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或“热”或“冷”等)的单一元素,相反,它们全都是由诸“对立面”的“结合”而形成的复合物。这里所谓的“对立面”即“

”,它相当于恩培多克勒的“四根”或阿纳克萨戈拉的“种子”那样的“原初实体”,而非“原初实体”的“属性”。因此,“

”在此意指“一种终极的、单纯的物体”或“一种终极的、单纯的可感性质”,它严格等同于“

”(终极的自然物质成分);现实世界的事物是由“对立面”的“结合”构成的。这恰恰是柏拉图归于苏格拉底的观念,只不过他的单纯的实在是无形体的⑧,是某种“特殊的结构”,亦即将各种不同的物体等同于其不同类型的几何结构,由此把

相关联。

都意指“构型”。柏拉图与《文集》以及早期元素理论之间的关联由此可见一斑。借助于“每一特殊性质对应于一种确定的几何结构”这一前提,“

”之为“结构”趋近于“

”之为“元素”或“单纯的实在”。

      

      

      

      恩培多克勒的“四根”曾被称为“

”,每一“

”都有独特的性能(

)或根本属性:火/热、气/冷、土/干、水/湿;他也是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中唯一频繁使用“

”的人。首先,“

”意指“外表/模样”,如《残篇》22说:“但那些在出生、混合与所塑造的模样(

)上彼此差别最大的东西,完全不习惯于结合在一起”(12);他还提到“万物的各种模样”(《残篇》23)以及“外貌”(《残篇》73)。其次,“

”意指“形状/形式”,因为在谈到会死的生物的生成时,他将“

”与“

”(颜色)对举,其“形状”意谓显而易见。(13)最后,“

”意指“型态/类型”,例如“肌肉的类型”(《残篇》98)、“多种多样的会死的生物”(《残篇》115,125,35)。尽管恩培多克勒的分类意识逐渐凸显,但这里“类型”的译法还是颇为牵强,因为所谓“类型”的差异首先被归因于“外表/模样”的差异或“形式/形状”的差异;也就是说,差异仅在于“型”而不在于“种/类”,这表明恩培多克勒尚不具备抽象的“种/类”意识。恩培多克勒的理论被泰勒视为以几何结构来区别物体的数学性物体理论与米利都学派的“对立面”学说相融合的尝试。(14)

      与恩培多克勒的第二种用法类似,阿那克萨戈拉主要在“形状”的意义上使用“

”,因为他在阐述其种子理论时说:“如果这一切都不假,那么就必须认为,在所有合成的产物之中一切皆备,万物的种子包含万般形状(

)、颜色与气味”;“

”与“颜色”、“气味”对举,被解释为“形状”,这应该不会有争议。与此类似,同时期的阿波罗尼亚的第欧根尼在提到动物的多样性时把“

”与“营养”和“智能”相对比,那么自然应从“外表”、“外形”、“身体模样”的角度去理解它了。(15)

      在前苏格拉底的自然哲学家中,与柏拉图的理念论具有最直接关联的可能是德谟克利特,尽管此二人的学说通常被严格地对立起来。如果普鲁塔克等人的记载不假,那么在柏拉图之前,德谟克利特已经把他最重要的哲学发现——

(原子)——称为“

”了(《残篇》68A57)。这需要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既然“

”是德谟克利特宇宙论的终极构成要素、终极实在、本原、基质、元素,而它被称为“

”,那么“

”也就应该具有这样的宇宙论性质,是终极实在的称号;另一方面,“

”的本义在于被看见的“外表”、“模样”、“形式”、“形状”或“类型”,这意味着“形”或“型”是宇宙的终极构成要素,就是说“

”是一种“几何原子”。这可能吗?莫非要对德谟克利特作出毕达哥拉斯式的理解?泰勒认为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因为被归于原子的诸属性是纯粹几何性的,德谟克利特的术语很可能来自曾是爱利亚学派成员的留基波,而爱利亚学派与毕达哥拉斯学派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16)诚然,亚里士多德及其注释者都曾认为,德谟克利特用“

”(构型/结构)不仅指称“

”(不可分物体)的一种根本属性,而且是作为“原子”的同义词。据此,泰勒认为,

;于是,作为“

”的“

”完全可以被直译为“形式”、“形状”,它意谓具有几何学性质的终极实体或“几何体元素”,甚至是“几何原子”。(17)

      

      

      泰勒考察前柏拉图的非哲学的和哲学的文献所得出的结论是,“

”和“

”这两个词在柏拉图那里的用法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用法有渊源,即意谓几何型式或形式(geometrical pattern or figure)。赞成其观点的学者如鲍尔德里(Baldry)甚至把柏拉图形而上学的根本原则直接归因于苏格拉底的道德价值教诲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型”(number-patterns)学说的融合。(20)而反对者如吉列斯皮(Gillespie)则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在苏格拉底的时代,‘

’和‘

’这两个词表明在一般科学词汇中意义的两种取向。第一种主要是物理性的,但无数学关联,包括从流俗的意义到技术性的意义的多个等级:一个有形体的对象的形式,偶尔用于这个有形体的对象本身,像我们自己的语词形式或形状,但总区别于‘

’(身体):有时是可见的外在形式或形状:常常是内在的形式、结构、本性,‘phusis’,一个特殊的物理概念:常常延伸为对象的不同于物体(bodily)的性质(nature):在一篇具有修辞术特征的论文中轻易地转变为形而上学的本质观念。第二种是半逻辑的、分类上的,尤其用在诸如任何东西‘有四个形式、种’这样的语境之中,不论这东西是像‘湿’那样的实体,还是一种疾病甚至什么也不是的东西。由此,在修昔底德那里,‘

’成了一个如此多见的表述,以至于我们无论把它译成‘形式’、‘模式’还是‘种’都无关紧要。在此发展路线中,后来的‘种属’(species)之义只是一步之遥。泰勒教授似乎证明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几何‘型’(pattern)或‘形’(figure)意义上的‘

’的使用。然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一高度专业化的意义是其他发展中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它似乎是一种附带的生长;作为代表几何图形的术语,‘

’很快让位于‘

’。”(21)从源始意义之为“可见形式”到意指“可见的性质”,再到“一般的性质”,再从“性质”到“由一种性质而与他者划分开来之类别(class)”,罗斯(Ross)认为吉列斯皮所指出的这两种意义是这两个词的意义的更为自然的发展,而泰勒的困难在于我们不知道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历史,也无从证明在青年柏拉图的时代,毕达哥拉斯学派把“数-型”叫作

;尽管亚里士多德说柏拉图赋予理念某种类似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的功能,后期也曾把理念等同于数,但亚里士多德没有说“数-型”与理念论的发端有任何关系。罗斯认为更有可能的情形是,苏格拉底对“什么是美德”、“什么是勇敢”等的探究导致柏拉图意识到共相(universals)作为一种特殊类别的东西的存在,并且采用“

”和“

”这两个词作为它们的名称,而这两个词在日常希腊语中已经开始在“性质(quality)”或“特征(characteristic)”的意义上被使用了。原创性的地方不在于这两个词的使用,而在于他赋予这两个词所代表的东西的地位。(22)然而,如果罗斯或吉列斯皮的说法为真,那么在柏拉图那里,“

”和“

”作为完美模型(“

”)的意义就成为无源之水而得不到基本的承认。

      关于“

”和“

”在柏拉图对话中的意义,里特尔(Ritter)曾区分出六种:(1)外表;(2)体质或状态;(3)规定概念之特征;(4)概念本身;(5)种或属;(6)我们的概念所依赖的客观实在性。(23)显然,前两种意义不属于哲学术语,后四种意义则属于哲学术语。关于这四种哲学术语的意义,罗斯认为里特尔的理解有误:“他从未提到概念或‘概念的内容’,相反,他所考虑的东西始终是全然客观地、自在地存在的,而无需借助于我们对它的思想。里特尔试图区分这四种意义,这是远离了柏拉图实在论的19世纪概念主义的产物。”(24)目前,我们还不急于对里特尔或罗斯的观点作出判断,因为这涉及对柏拉图思想的整体理解,而非单纯语词的意义解释。但我们有必要先考察一下“

”和“

”在柏拉图对话中的非哲学术语用法,以展示柏拉图“理念论”的生成境域。

      尽管“

”和“

”是柏拉图形而上学的核心概念和标志,但是这两个名词并非每一次都作为哲学专名而在其对话中现身并获得特别的讨论。相反,在早期对话的某些语境中,柏拉图只是沿袭了这两个词在日常生活和科学著作中的一般用法,其意义自然也不超出我们前面所列举的“外表/模样”、“形状/形式”和“类型/种类”的范围。

      第一,就“

”和“

”意谓“外表/模样”而言,它们通常与灵魂特性(美德)相对比。柏拉图谈到了“男孩的外貌”(Lysis,204e3~6),“完美的体型”(Charmides,154c8~d5),“从其外貌考察一个人的身体的健康与其他功能”(Protagoras,352a1~6,315d6~e1),“在外形和所有其他方面都像电鳗”(Meno,80a4~7),“可见的外貌”(Charmides,158a7~b4),“你具有这样的相貌再加上最明智的灵魂”(Charmides,175d6~e2,157d1~4)。第二,关于“

”和“

”作为“类型”,我们看到“两类劝说,一类提供无知识的信念,一类提供知识”(Gorgias,454e1~5),“证明的类型”(Gorgias,473e2~3),“所有兵种中的勇士”(Laches,191c7~d3)等说法。

      除此之外,最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在非哲学用法与哲学用法之间的“

”和“

”。我们看到在《高尔吉亚篇》里,苏格拉底把作为假技术的修辞术和被公认为真技术的工匠的制造活动进行对比,后者的关键步骤是通过着眼于产品的总体“外观/模样/形状/形式”来安排其结构与秩序,因此它以“好”为目的而非任意妄为。由此,苏格拉底说:“他(演说家)应该像所有其他工匠一样,每一个都着眼于其产品而选择和用功,这不是任意的,而是为了他的产品将获得某种形式”,而且这种形式是高度结构化和有秩序的(503d6~504a4)。这里的“

”属于非哲学术语的用法,再加上《高尔吉亚篇》被公认为是早期作品,因此很少有学者将它和作为哲学术语的“

”联系起来,包括维拉莫维茨、弗里德兰德和罗斯这样的大师都忽略了这段话,晚近的英译者也都倾向于译为“appearance/shape/form”;然而,道兹(Dodds)却认为这种忽略“令人吃惊”,这里的“

”(看某个东西)的“看”与“所看到的东西”绝不简单。他让我们注意“

”在柏拉图另外三个对话中的情形:首先,《游绪弗洛篇》6e3~6中,苏格拉底在提到“虔敬”时说:“那么请教我这种‘相’是什么(

),从而我能够眼睛盯着它,用它作标准:如果你和别人所做的事是这样的,那就是虔敬,如果不是这样的,那就是不虔敬。”其次,《克拉底鲁篇》389a5~b6将制名师和木匠相类比:木匠制造梭子时,他“眼观(

)自然地适合于编织的东西”,亦即梭子“那种东西的理念”(

)或“梭子本身”(

)。最后,《理想国》596b6~10声称:“我们常常说木匠在制造我们所使用的床或桌或其他东西时都是看着理念(

)?显然,没有哪个木匠制造了理念本身(

)。”

      《克拉底鲁篇》和《理想国》这两处的“

”或“

”都是代表柏拉图超越的理念的哲学术语,“我们无需把成熟的理念论回溯到《游绪弗洛篇》和《高尔吉亚篇》,尽管这四段话中语言的惊人的相似性暗示了柏拉图到达成熟的理念论所可能走过的路。”(25)道兹的主张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证实了上述泰勒关于柏拉图理念论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关系的说法,恰如几何学家智性地直观他的对象,“

”或“

”是辩证法家智性地直观的完美模型(“

”);另一方面,几何学家的活动还可以普遍化为所有真正的工匠都必定具有的对于完美模型的依赖,而工匠的技术制造活动正是柏拉图理念论生成的境域。我们赞成对柏拉图思想过程的“统一论”的解释:《高尔吉亚篇》的政治技师在各个方面都预示了《理想国》的哲人王,其间尚有一种关于作为“技术性知识”之对象的“

”的理论,亦即早期关于“定义”的对话所引入的“本质”的观念。对本质的追寻从一开始就是为理念论准备道路,从而也是“

”与“

”的哲学术语用法的先声。

      我们都知道,在柏拉图成熟的理念论中,“

”或“

”既是“共相”,又是“完美模型”;既是普遍概念或“本质”,又是具有因果效应的“形式因”和“目的因”;既是“种”或“属”,又是“个别”。其复杂性恰好反映了柏拉图把“

”或“

”之为“外表/模样”、“形状/形式”和“类型/种类”这些先前的意义和用法进行融合、提炼和重塑的理论努力,这让我们看到了各种制造性技术(如普通工匠的活动模式)和理论性技术(如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学-几何学思维模式和各种自然哲学理论)及其初步反思(如《希波克拉底文集》中的医学理论、智者的修辞术理论)对于柏拉图思想形成的深刻影响。因此,在柏拉图那里,“

”或“

”不只是一个语词或哲学术语,而是一种理论熔铸机制,他以思想来化解各种用法和意义之间的隔阂与裂隙,最终造就其形而上学的大厦。

      ①宋继杰:《柏拉图〈斐多篇〉中的跟有与跟名》,《世界哲学》2012年第6期。

      ②③⑩Hermann,F.-G.,Words and Ideas:The Roots of Plato's Philosophy(以下简称Hermann),The Classical Press of Wales,2007,pp.95~106,p.109,p.126.

      ④⑤⑥⑦⑧⑨(14)(17)A.E.Taylor,“The Word

in pre-Platonic Literature”,Varia Socratica,J.Parker & co.,1911,pp.184~186,p.186,pp.190~201,p.212,pp.216~217,p.221,p.250,pp.247~248。另外,关于注释④和⑤,请同时参见Hermann,pp.109~110,p.113。

      (11)宋继杰:《柏拉图〈克拉底鲁篇〉中的“自然-人为”之辩》,《世界哲学》2014年第6期。

      (12)泰勒认为这里的“

”显然意指“in figure”、“in shape”,“

”=“the forms in which they are moulded”;赫尔曼则译为“appearances”。

      (13)但是赫尔曼指出,当时在阿提卡,表示颜色与形状对比的更常见的词是

;而且在前苏格拉底哲学中,

更确定地表示“shape”或“form”;“

”(“appearance”)作为一个更一般的概念,包括“forms”部分;《残篇》中的连接词“τε…τε”和别处的“

”在这里是说明性、指示性的,亦即颜色属于“appearance”和“an appearance”,而“appearance”和“an appearance”包含颜色;尽管“appearances and colors of mortal beings”的措辞稍显啰嗦,但在当时的诗歌与散文中是极常见的。参见Hermann,p.127。

      (15)迪尔(Diels)把“

”译为“Gestalt”,泰勒译为“body/constitution”,“unlike in body,in habits of life,and in mind”。

      (16)参见J.E.Raven,Pythagoreans and Elea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48。

      (18)C.C.W.Taylor,“Nomos and Phusis in Democritus and Plato”,Social Philosophy and Policy,24,2007,pp.1~20.

      (19)关于“

”或“

”作为“外表/模样”、“形状/形式”和“类型/种类”之间的关系的现象学阐释,参见Heidegger,The Basic Problems of Phenomenology,Albert Hofstadter,trans.,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88,pp.106~107。

      (20)H.C.Baldry,“Plato's ‘Technical Terms’”,The Classical Quarterly,31,1937,pp.141~145.

      (21)C.M.Gillespie,“The Use of ‘

in Hippocrates”,The Classical Quarterly,6,1912,pp.202~203.

      (22)(23)(24)D.Ross,Plato's Theory of Ideas,Clarend on Press,1951,p.14,pp.14~15,p.15.

      (25)Plato,Gorgias,A Revised Text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by E.R Dodds,Clarend on Press,1959,p.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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