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优势与创新型国家形成耦合性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优势论文,制度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1.1 制度内涵
研究制度问题的学者从不同角度给制度下了不同的定义。舒尔茨(1991)认为制度是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1]。诺斯(1991)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2]。斯考特(1981)认为,当行为人处于一种重复博弈状态时,一个群体的所有成员的行为就具有一种规律性,当且仅当这种规律性是真实的并且是共享性的知识的时候,它就是制度[3]。汪丁丁(1992)提出,制度可以被理解为关于如何协调分工的人们的知识的载体[4]。布坎南(1989)认为,应该把这种由文化进化所形成的规则与制度严格区别开来[5]。
1.2 制度创新理论与创新型国家的内涵
1.2.1 制度创新理论内涵及演进
制度创新一般是指制度主体通过建立新的制度以获得追加利润的活动,它包括以下3方面:反映特定组织行为的变化;这一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变化;在一种组织的环境中支配行为与相互关系规则的变化。熊彼特创新理论在着重阐述技术创新的同时,也提出了“实现工业的新组织”这一制度创新内容[6]。继熊彼特之后,制度创新论以两个流派为其代表:一是以加尔布雷斯、海尔布伦纳等人为代表的制度学派。对现存制度进行抨击,认为应从根本上改变现存制度才能促进创新[7];二是以科斯、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由于存在交易成本,制度将影响到资源配置的效率;市场失败是存在的,但解决的关键在于制度安排;制度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具有内生性与稀缺性,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8]。
1.2.2 创新型国家的内涵及研究现状
国际上把那些将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竞争优势的国家称之为创新型国家。具备4个基本特征:创新投入高,国家的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高达70%以上;自主创新能力强,国家的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通常在30%以下;创新产出高。目前世界上公认的20个左右的创新型国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占全世界总数的99%。
创新型国家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由于提出时间较短且实践才刚起步,人们对其内涵的理解和把握也不尽相同。叶民强和吴承业(2001)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与机制进行了研究,认为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有决定性作用;赵放(2002)认为技术创新和制度二者之间存在互动关系;杨迎昕(2002)研究了技术创新中的制度激励,其着力点在于制度对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江兵、杨蕾、杨善林(2005)运用ISM法,得出了政府制度创新是区域创新系统有效运转的关键。赵凌云(2006)从创新型国家形成规律视角进行研究,提出国家制度发挥了主导作用。曹艳(2007)提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鲁安(2007)认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政府应充当科技自主创新的推动器,从体制上、政策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政府从利益整合型的政府转向资源整合型的政府,可见创新型国家建设应该从政府改革开始,其切入点不是政府权力结构,也不是政府职能的变革,而是政府治理的制度创新,这种制度创新,包括职能体系、治理体系、财税体系和人才体系等方面的整体创新,必须通过带动政府与市场、社会权力与职能关系的变化,带来政府自身运行方式的变化,从而使政府成为有限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以及资源整合型政府的有机统一。
2 制度创新对国家创新绩效影响的理论与定量分析模型构建
拉坦(1991)曾指出“技术变迁的新知识的产生是制度发展过程的结果,技术变迁反过来又代表了一个对新制度变迁需求的有力来源”[9]。可见制度是推动创新的一个重要力量。
2.1 制度创新对创新型国家影响的绩效模型
制度所提供的交换结构,加上所用技术决定了交易费用与转化费用。制度怎样解决合作与生产的问题,是由行动者的动机(效用函数)、环境的复杂性及行动者辨识和制度环境来决定的。制度,既有有效的也有无效的[10]。有一些制度提高了交易成本——如限制进入的规则、进行无用的检查或使产权更不稳定。由于市场是不完全的,地区的制度是由一个降低成本的部分与提高成本的两方面组成的混合物[11]。根据欧洲GREMI研究小组所提出的“创新环境”及其相关理论,我们建立了制度对创新型国家创建影响的绩效模型(见图1)。
图1 制度创新对创新型国家创建影响绩效模型
生产空间由空间技术、区域经济和社会文化、教育培训、资源要素的特性所确定;市场空间由区域企业数量、密度结构、需求、供给和市场发展的过程所确定;支持空间由生产要素的组织层次的关系、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基础设施、市场环境、法律环境和公共机构等构成。在此构架中,生产空间确定了技术的状况,市场空间提供给企业结构的生存性空间,支持空间则改善功能空间的逻辑性能,引导企业去研究它们的共同利益。而制度恰恰作为空间之间联系的纽带,产生新的创新机制,促进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使市场发育程度更加完善,支持体系更加有效。从上述的模型分析来看,在整个国家的创新体系中,制度变量的引入实现了生产空间、市场空间和支持空间之间的均衡发展,决定的创新成本和对创新企业的金融和非金融支持等,对创新者和创新活动有直接影响。如果创新者的时间和成本增加时,创新者的创新可能会夭折,从而需要政府通过制度创新为社会提供一个促使科学发明和技术创新的有利环境。
2.2 制度创新对创新型国家绩效影响的定量分析模型
在引入制度创新促使创新型国家形成的绩效模型中,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制度会促使经济系统向更高的稳态产出收敛。知识作为技术创新的一种投入,其价值和潜在价值是“因人而异”的,与劳动、资本和土地这些传统的投入要素是不同的。从国家角度看,诸如美国、日本、德国这些R&D高投入的国家同时也是创新最多的国家。从产业角度看,创新最多的产业,也是R&D和新知识投入最多的产业,如计算机、制药等。奥克斯和奥特斯彻通过知识生产函数[10]:
式中Iφ表示创新产品,IRD是私人公司的R&D支出,UR是大学从事研究的支出,GC是大学研究和公司研究之间的距离①。下标s表示区域,i表示产业。其中系数、、均大于0。研究发现:在美国4位数产业分类水平上,R&D投入和创新发明的相关系数为0.84。不过在公司水平上,这个相关系数只有0.40(基于美国的大公司为样本)。同时创新发明活动倾向于集聚,而且那些新知识投入越是重要的行业,创新活动的集聚倾向越发明显,这也揭示了为什么创新活动集聚往往发生在有相对制度优势国家。为了进一步分析制度因素对创新型国家绩效影响,我们构建带有制度虚拟变量的回归模型。
2.2.1 制度对创新型国家绩效影响的定量分析模型的构建
:
其中,1表示制度没有变化,0表示制度有重大变化。
2.2.2 制度差异对创新型国家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51—2006),利用Eviews 5.0软件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分析。用OLS估计得到回归方程如下:
方程中括号内的数据为相应系数的t检验值,可以看出方程中系数的t值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由于虚拟变量的回归系数为0.7442,显著的不为0,说明制度对科技创新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当模型不引入制度虚拟变量时,估计回归方程为:
比较方程(3)和(4),前者确定的可决系数为0.93,而后者仅为0.68,这说明回归方程引入制度这一虚拟变量是十分必要的,即制度变量在创新型国家形成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 结论与对策建议
3.1 基本结论
一是制度创新是创新型国家形成的深层次保障,即通过选择一种运行费用较低的制度模式,为社会提供一个促使科学发明和技术创新的有利环境,政府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与角色的明确定位本身就是“创新制度”首先要创新的内容。在我国现阶段政府主导的现实背景下,创新制度的改革和推进,必须首先将行政部门在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中的职能重新定位并尽快转变。国家和政府的基本职能,就是搭建鼓励创新的机制和平台,在基础研究领域,通过建构良好的科研院所体制,保障科研人员的学术自由;在技术开发领域,保护知识产权。
二是企业是创新型国家形成的主体,它主要是指企业在新经济环境下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周边环境和在国内外的地位,合理确定整体创新战略,以保证旺盛活力和竞争力。
三是在促进创新型国家形成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强创新机制的建设,保证创新体系有效运转;另一方面,要强化创新环境,包括创新政策、法律法规、文化等软环境;信息网络、科研设施等硬环境;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外部环境的形成,为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形成提供保障。
3.2 对策建议
3.2.1 进一步创新科研体制
科研体制的改革不仅仅是科研机构简单地进入企业或转化为企业,而是应该根据行业技术经济特征和产业组织特点,分类重组科研机构。当代创新的特点使单一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已无法满足创新的要求,创新的跨领域特征使得技术合作、技术联盟以及虚拟组织的相继出现,协作型、网络型的创新已成为创新的主流模式。创新的复杂性是单个企业无法胜任的。一项创新的完成需要不同的组成要素(主体、能力、过程)重新组合,这就需要通过科研机构的重组,发展一些能够提供共性技术和共享技术的研究机构。
3.2.2 创新科技行政管理体制
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重大科技政策制订、科技计划实施和重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健全科技资源社会共享机制,提高政府动员和整合科技资源的能力。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变“行政—控制型管理”为“规则—服务型管理”,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更大的空间。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实行计划、项目、资金三分离管理模式以及科技项目和科研课题的招投标制度,择优支持重大招标课题,加强科技计划的衔接、配套和集成,充分发挥科技计划整体效应。
3.2.3 建立推动技术创新的投资制度
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的方式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拨款方式,平均主义现象普遍存在,加之各地方各部门技术创新活动被条块分割,使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的整体效应大大削弱,在不该投入的领域投入,在本该企业投入的时候政府代庖,从而造成了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错位,对国家技术创新活动起不到应有的宏观引导和调控作用。因此,要改进推动技术创新的财政科技投入政策。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包括直接投入和间接投入两种形式。
3.2.4 强化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要求建立有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否则就会使创新者无法从自己的成果中获得满意的收益,这样就造成一种可怕的“逆淘汰”。为此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普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定统一、科学的知识产权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要克服现有的法律体系零散、不统一的弊端;要改进和改善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可适当降低专利申请费用和专利年费的标准,降低被保护者的成本。
3.2.5 建立政府和各创新主体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第一,公有部门内部的协调。政府机构要更多地了解影响国家创新体系发展的因素以及自身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建立公共论坛,在政府机构之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工业界和学术界之间讨论影响国家创新体系发展的共性问题。第二,加强工业界与政府的协调。明确承认政府部门与工商界之间在支持国家创新体系的过程中存在着事实上的伙伴关系和共同利益,以增强它们相互之间的互补性。第三,加强民众对国家创新体系的了解。设法让民众了解创新活动的重要性以及民众通过什么方式来支持创新,提高技术开发领域中正式奖项的知名度。
注释:
① 从公司和大学合作研发中受益是人们的共识,而且人们认为公司靠近大学收益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