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共同知识与资产定价:一个会计信息传导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会计信息论文,框架论文,资产论文,理论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经济学研究领域中,将资产定价进行内生化处理的同时,往往把会计信息视为外生给定的变量。在坚持经济学研究范式与理论分析框架不变的情况下,资产定价失灵的诱因很容易被归咎于决定价格形成的一些外生变量,而不是该理论分析框架本身。这导致会计信息在经济体系运转不畅时屡遭诟病,进而使“修补”会计方法的被动现象频频发生。会计领域的这一现象表明,仅从统计意义上进行的会计信息价值相关性研究存在很大局限,为此,现有会计理论尚须结合资产价格的形成机制,从信息的本质出发进一步研究和解释会计信息对“价格机制”的作用机理,并利用经验数据验证会计信息对资产定价效率的作用。这是问题的一方面。
另一方面,目前会计研究领域中还缺少“会计信息作用于资产价格过程”的基本概念,以及对这一过程的系统、深入分析。在宏观经济体系中,会计信息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价格机制的有效性(如在企业控制权市场中,会计信息就是企业价格形成的重要决定因素),从而维护市场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产权基础。这实际上表明了会计信息与经济学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但是,当前会计学界使用的一些概念或术语并未直接地体现出这种联系,致使将会计信息的深层理论问题置于更为广阔的经济学视野中进行研究产生了困难。如“会计信息披露”这一术语所强调的只是企业控制者(管理层)的行为特征及其约束,却忽视了对会计方法本身和信息使用者认知的关注。而近来被广为使用的“会计信息透明度”术语,虽然较之于“会计信息披露”术语,在概念的外延上有所扩展,将会计准则、管理层行为和信息使用者进行了整合,但这一概念仍未彰显出会计信息与经济学相关基本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
由于现代会计已走向宏观经济世界,把中观、宏观经济领域纳入到反映和控制范围[1],因此,对会计信息及其经济后果必须从更高的宏观经济体系视角来考察。本文将“会计信息作用于资产价格形成的过程”概括为会计信息传导,具体而言,这个过程是指会计信息首先对“企业现场知识”进行抽象,然后经由企业管理层(控制者)向信息使用者披露,信息使用者则通过对这些抽象信息的还原形成个体交易决策行为的基础——“共同知识”,最后,所有市场交易者通过选择自身的交易行为来影响某一资产定价的整个过程。
二、会计信息与资产定价关联的本质:会计信息对企业现场知识的传导过程
研究有关会计问题,保证其研究的初始前提与客观世界真实情况的高度一致,是展开深入研究的基本要求。会计信息在“无摩擦”的世界中是不相关的,而会计信息在现实中所具有的相关性正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完美的世界里,因此,在研究会计问题时,准确地认识非完美世界的本质和后果是一个首要问题[2]。遗憾的是,现有会计实务或多或少忽略了这一问题,如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使用,就没有体现出初始前提应与客观世界高度一致的要求。公允价值的定义(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熟悉交易的双方自愿达成的价格)表明:会计领域仅仅被动、直接地引进了经济学基础理论,而未作出相应的修正。由于上述定义中实际上暗含了“完美市场”、“完全信息”和“理性人”这些已被证明无法存在于真实世界中的理想化假设,这便早已注定了该计量方法必然会成为激烈争论的焦点。相应的,在明确会计信息传导的对象时也必须考虑到这一问题。
本文认为,较之于“经济真实”的概念,“企业现场知识”才是会计信息所拟向外界传达的一项实际内容。“经济真实”的提法具有经济学对会计学单向影响的性质,更值得注意的是,“经济真实”内涵的模糊性无法为其在会计领域中的实践提供保证,换言之,虽然可以利用“经济真实”对有关会计问题进行一般性阐述,但无法将其作为基本分析工具引入到理论研究的具体分析过程。相对于“经济真实”这一过于理想化的提法,“企业现场知识”则具有更强的实践性。“企业现场知识”的概念源于哈耶克对新古典经济学中完全信息假设的质疑,他认为,经济人拥有完全信息的假设并不符合实际,而建立一个合理的经济秩序又必须充分运用社会中出现的各种知识(Knowledge),这样,社会的经济问题就不只是如何分配所“赋予”的资源,而是如何确保充分利用每个社会成员所知道的资源了[3]。因此,他主张将散落在各处的知识和决策权进行恰当匹配,以便借助价格机制“廉价”获取知识的优势,来实现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他进一步认为,某些“知识”是由“在现场者”所掌握的,另一些已经成为科学的知识则由一些权威或专业人士所掌握。这两类知识的掌握和应用对建立一个合理的经济秩序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经济体制的设计必须以能够充分利用社会中的所有知识为目标。在这里,我们可以将“在现场者”掌握的知识称为“现场知识”(Spot Knowledge),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其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即不在现场的其他人无法了解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特定对象之具体情况。因此,每个人实际上都具有某种优势,因为他们都掌握有独一无二的现场知识。
将会计信息的传导对象界定为企业现场知识,是因为这个概念不仅对会计实务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而且包含的内容也更为具体、与客观世界的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一致性。首先,企业所具有的“在现场”的天然优势,使其当然成为了会计信息的提供主体。由于企业内部组织成本在一定范围内低于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因此企业作为市场机制的一个替代便自发形成了[4]。以企业来讲,企业是其所控制各种经济资源的“在现场者”,这些经济资源的存在状态与运行情况等现场知识由企业掌握,若作进一步细分,企业所有的员工构成的各个分散的、孤立的“在现场者”,将自己所掌握的个别现场知识通过企业组织内的信息沟通渠道汇集到企业,使得企业管理层成为一个更大的“在现场者”,这样,企业管理层就掌握了比企业外的其他人更为详尽和及时的现场知识。企业则通过利用这些现场知识及时地作出各种决策,而不必听命于其他的权威机构,这些决策中所蕴含的现场知识会迅速地反映到价格中去,而通过价格机制对经济资源进行调节,会使整个经济的运行更加具有效率,这就是哈耶克对知识使用机制方面的核心内容。关于这一点,阿尔钦和德姆塞茨[5]也指出:企业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私有市场,这种私有市场和传统的公共市场之间是一种竞争关系,并且企业的生产特征呈现了一个有效的市场特征,因此能够更廉价的获得信息。也就是说,企业的“控制者”(或管理层)具有“在现场”的天然优势,相对于其他“不在现场者”能够更为便捷、廉价地获取企业的有关现场知识。因此,与企业现场知识有关的信息,企业“控制者”通常就被明确为唯一的提供主体①,而其中的部分信息在按照特定分类标准和货币计量方法进行处理后,便形成了会计信息。
其次,“不在现场者”出于特定目的(交易或契约)对企业现场知识的需求,是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根本原因。价格机制不仅对一般意义上的经济资源具有配置作用,并且对“企业”这种特殊经济资源也具有重要作用。企业既然作为市场机制的一种替代,其设立的前提就是企业在一定范围内比市场更具有效率,这是企业存在的意义。不过某个企业的存在是否具有经济意义,只有其“在现场者”能真正意识到,实际上,企业经常会浪费大量的经济资源,从经济学角度看,这样的企业没有存在的意义,或至少应限制它对经济资源的使用,这是因为它的存在是对实现经济效率的一种障碍。因此,对企业这项“特殊经济资源”的运行情况,也必须由外界来掌握,并利用关于企业的“现场知识”来引导该类资源的配置。
最后,“企业现场知识”与“在现场者”(企业控制者)之间与生俱来的关联性,是难以获得一个广为认可的会计信息客观评价标准的首要原因。从企业现场知识所包含的内容上看,其体现出一定的复合特征:既包括了管理层所控制经济资源的实际存在和运行情况,也包括了管理层的管理才能。但是在会计信息中,这两个方面的内容须被整合为一个整体,而无须单独反映,要注意的是,这两类信息的合并过程中,企业的实际控制者对其有决定性影响,因此,以“企业现场知识”作为会计信息传导的对象,突出了企业控制者的作用,能与会计信息的“控制者”理论实现融合,进一步扩大会计理论的解释力。这是由于“控制者”理论相比于其他理论(所有权理论、主体理论和基金理论等),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具有更强的会计实践解释力[6]。也就是说,“控制者”理论解决了“实际是什么”的问题,而其他理论则更侧重于“应该是什么”的问题。正是由于企业控制者对会计信息的控制作用,加深了会计信息本身的复杂性(既有客观价值,也有主观价值),导致会计理论研究的困难和会计实务中持续不断的争论。
综上所述,企业本身作为一种“经济资源”也存在有效配置的问题,对这类特殊资源的配置同样须借助于价格机制,即通过“在现场者”将“企业现场知识”抽象化为信息,引导企业的外部人作出恰当的交易决策,形成合理的价格并借此来配置资源。但是,价格机制在汇集这类经济资源的现场知识时存在着信息汇集障碍,因为信息在“自发或不受约束”的情况下无法有效地汇集到价格中去(企业现场知识的复杂性所致)。因此,必须围绕价格机制形成的逻辑核心“现场知识—信息—共同知识—交易行为”将有关“企业现场知识”的信息进行“正式化”处理,而会计信息则是其中的一种重要的“正式化”信息。
三、从企业现场知识到市场参与者共同知识:会计信息传导制度安排的因应
将“经济真实”具体化为“现场知识”,使会计信息的相关研究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同时,从企业现场知识被处理为“正式化”信息的角度出发,也使我们能够对来自经济学界的质疑有更为深刻的思考。实际上,经济学界对会计的质疑并非针对某种具体的会计方法,而是对隐藏在会计方法背后的、与“现场知识”搜集传送相关的制度安排所提出的质疑。从本质上讲,这项制度安排是为了价格的形成机制具备“集体理性”,而一旦预期的“集体理性”在现实世界中没有出现,那么由此引发的争论便自然会渗至“集体理性”的基石——制度。因此,对会计信息的理论研究,其制度安排特性是不可回避的核心内容。
从人类对价格机制功能的认识发展来看,会计信息传导在本质上表现为一种强化价格机制“集体理性”的制度安排。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中,价格仅仅被视为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一个指标,对之的分析方法则是采用一般均衡理论,并且,为使均衡分析过程保持理论上的完整,不得不创造一个“纯粹利他”的虚拟市场主体,即瓦尔拉斯均衡分析中引入的“利他拍卖者”。由于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对现实世界缺乏令人满意的解释力,其理论前提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这使得不少经济学家开始认真思考“价格机制”这个人类社会偶然创造的古老文明的最本质问题。循着哈耶克关于“知识—价格”的思想,价格机制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汇集分散信息的功能逐渐得到广泛认可,其直接表现就是有效证券市场理论的建立,这之后又催生了另一个金融理论分支——行为金融。虽然行为金融理论似乎与有效证券市场理论是相互对立的,但行为金融理论本身并不排斥价格汇集信息的思想,它只是另辟蹊径从交易者的心理过程、情绪过程和意志过程,来发现和解释价格机制中的非理性影响因素,这对强化价格机制的“集体理性”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之所以价格机制的“集体理性”问题至关重要,是由于价格机制会因过低的“集体理性”丧失对经济资源的配置功能,导致宏观经济发生剧烈动荡。进一步来讲,为使价格机制具备“集体理性”,就必须围绕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一系列(或一束)制度安排。就会计信息传导而言,它就是这一系列制度安排中的重要一环。此外,从现实的经济环境来看,由于受信息搜寻成本和搜寻能力的限制,企业这种经济资源的价格自发汇集现场知识的能力并不理想,价格机制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发挥其预期作用,因此,建立一个持续的、正式的、以企业现场知识为传导对象的会计信息传导机制就成为一项必须的工作。
从产权和契约的角度来讲,会计信息传导的制度安排正是源自产权维护和契约制定与执行的需要。桑德认为,各个缔约主体签订合约和执行合约时需要分享“共同知识”②,如果A知道X,B也知道X,并且A知道B知道X,B也知道A知道X,而且A知道B知道A知道X等等无限循环下去,那么,信息就是主体之间的共同知识[7]。共同知识不仅仅是某一事项对各方都显而易见,它还需要每一方都认为它对于其他方而言也显而易见。如果每个人都知道一件事,但不知道其他人对这件事的认识,一些人就会试图利用某些信息谋取私利。可以推断,如果缔约变量并非共同知识,那么就会产生争议或欺骗。因此,会计信息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提供共同知识以消除冲突[8]。朱国泓(2006)虽然认为会计信息难以直接成为共同知识,但生成会计信息的基本准则可以成为市场参与者的共同知识,并且有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9]。会计信息的“控制者”理论表明,将“企业现场知识”进行正式化信息处理的过程中,一定会存在某些会计准则未能捕获的“剩余”,这一部分现场知识如何界定和约束,关系到契约能否有效制定与执行,而这本身就是一个制度安排问题。另一方面,产权一旦完成初始界定,那么对产权的维护也同样需要借助于价格机制来完成,因为价格机制失灵导致的“贵买贱卖”或“贵卖贱买”行为会严重削弱产权的作用,甚至造成产权的初始界定无效。
会计信息传导的制度安排与价格、产权、知识等基本问题之间的内在关系,可用图1来表示。图1表明:合理的经济秩序必须建立在一个健全的产权环境基础上,而价格机制则对于产权环境具有重要的维护和保障作用。在整个经济体系中,各种经济资源的价格形成,实质上是各交易主体交易行为的函数,而他们的交易行为又是各自所掌握的知识同与之相匹配的决策权的函数。因此,与经济资源相关的知识可以通过与之匹配的决策权,影响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进而形成经济资源的市场价格(图1中知识与价格之间的箭头反映了经济资源价格形成的内在机理)。但是,由于经济资源的各交易主体对交易对象所掌握的知识具有“差异”(这是因为有关经济资源的知识过于分散,以至于任何人都不可能完全掌握这些知识,即图中“知识1、2、…”等),因此,他们实际上拥有的决策权并不具有“同质性”(除知识掌握的差异外,交易主体的认知、情绪和意志也会造成决策权“不同质”,如图中“决策权1、2、…”等)。而决策权的这种“非同质性”会使各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产生系统性偏差,从而导致价格机制失灵,危害宏观经济体系的产权环境。因此,对价格机制进行适当干预和管制是非常必要的。从价格机制失灵的本源来考察,消除或尽可能地降低对相关知识掌握的差异而造成的决策权异质,能够从根本上预防价格机制失灵的危害,因此,将经济资源的相关重要信息以一种正式的、受约束的方式在交易主体之间进行沟通就显得极为重要,而会计信息传导则是交易主体之间对知识进行沟通诸多方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1 会计信息传导制度安排的因应
会计信息传导的制度安排,由一系列标准、程序及责权利的约束体系组成,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一致,决定着这项制度安排的有效性。戴维斯和诺斯认为,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方式的一种安排,它能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5]。由于信息的搜集、报送和解读过程均存在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现场知识的可能,因此,必须对信息加以约束,也就是说信息必须是“正式”的,凭借这些“正式信息”能尽可能地减少对现场知识的误解,使企业的内部人和外部人在这种“正式化”的结构下获得额外收入,此处所指额外收入体现为市场效率的提高。因此,对信息的制度安排是指围绕信息的生成、报送和解读制定的各项标准(如会计准则)、程序(如准则制定的应循程序)和一系列责、权、利约束,具体而言,这种制度安排涉及由谁来提供信息,提供哪些信息,提供信息的标准是什么,标准和程序之外的“剩余”现场知识如何界定其权利归属。而该制度安排的有效性则表现为会计信息转化为可分享的共同知识之程度,这也是价格机制达到“集体理性”的信息基础之一。
四、资产定价中集体理性的形成:会计信息传导效率的影响
价格对现场知识的迅速反应是价格机制的短期有效性,而价格对共同知识的持续反应则是价格机制的长期有效性,就整个经济体系而言,价格机制的长期有效性尤显重要。价格机制对现场知识的反应,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信息搜寻动力,但是在现场知识无法转化为共同知识的情况下,信息搜寻行为很可能演化为掠夺财富的帮凶。因此,会计信息作为一种“正式信息”,只有在最大限度上促使现场知识转化为市场参与者的共同知识,方能被视为有效率的传导。
现有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尚未完全体现会计信息在现场知识转化为共同知识过程中的作用。虽然大量实证研究成果证明会计信息具有价值相关性,它能够为市场提供“增量信息”,但这仅仅表明会计信息中包含的“现场知识”在价格的形成过程中得到了反映,而不能对价格波动幅度和频率给出系统地解释。实际上,价格波动幅度和频率与所有市场参与者所掌握的共同知识密切相关,若现场知识形成共同知识的程度较低,那么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将主要依赖于其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私有信息。当市场中充斥着不同来源、相互冲突、不受约束的私人信息时,市场参与者对信息的信任就缺乏基本保证。这样,资产价格必然会出现频繁的巨幅波动,最终导致价格机制失灵。本文认为,将研究视角扩展到整个经济体系中时,现有的会计信息质量标准无法完全满足价格机制集体理性的要求,因此,会计信息传导效率的界定是在更高的视角上,明确经济运行对会计信息的根本性要求。具体而言,会计信息的时效、精度、受众广度和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度与“共同知识”的形成密切相关,所以,这四个方面对资产的定价效率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会计信息传导的时效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私有信息的泛滥。如果会计信息的披露过于滞后,那么私有信息就会在该滞后期内表现得异常活跃,这些大量不受约束的私有信息会影响市场参与者的相关决策,并可能导致无效率的交易决策行为,进而影响价格机制发挥作用。但是,必须要指出的是,会计信息“时效”更一般的情况下是指会计确认计量的及时性,而非披露的及时性。从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的方面来讲,会计信息披露及时性由于只涉及当期披露较窄的时间窗口,在长时间的范围内来看,这种及时性的预测价值并不持久。而会计确认计量的及时性,能够反映出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及其所采取的具有一贯性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及时性在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但是,由于会计确认计量的及时性属于控制者的控制范畴,外界无法直接对其进行观测,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会计确认计量及时性的问题受到了忽视。
其次,会计信息传导的精度,能够对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产生引导作用。会计信息传导的精度是指会计信息如实反映“企业现场知识”的程度,若会计信息对“企业现场知识”的反映与其真实情况较为接近,就能改善“企业现场知识”转化为交易者“共同知识”的质量,从而提高市场参与者对企业未来真实收益的预测准确性,这样,通过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来确定单个企业的市场价值会使整个市场更具效率。Lambert、Leuz和Verrecchia(2007)的研究表明,会计信息能够通过改变对公司未来现金流协方差的估计,影响企业的股权资本成本(会计信息质量越高则股权资本成本越低)[10],在这里,股权资本成本可以视为价格的一个变形(即价格的一种相对数形式)。对此现象的一个解释是:市场参与者对具有较高精度的会计信息所要求的风险溢价更低,换言之,较高的会计信息传导精度,引导大部分市场参与者调低了对该企业的风险溢价水平。因此,会计信息在对现场知识进行抽象处理时,应尽量使用不会产生额外不确定性的会计方法,以增加会计信息的精度。但是,目前会计实务中使用的以市场为基础的会计计量方法(Marking-to-Market),却在企业现场知识的基本风险之外,增加了由人为因素导致的额外风险,该额外风险是由不完美市场中不同交易者在交易过程中运用策略进行博弈所造成的后果[2]。若在制定和完善会计准则时对此类额外风险缺乏必要地关注,将对会计信息的精度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削弱其引导作用。
再次,会计信息传导的受众广度,能够增加市场参与者在交易行为决策时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会计信息传导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中越来越具有大众传播的性质,因此,其受众广度问题也是会计信息传导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证券市场中,获得信息的投资者比例越高,则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就越低,整个市场的风险溢价水平也就越低。顾娟和刘建洲的研究表明:上市公司如果公布有利信息,那么获得信息的投资者比例越小,资产的均衡价格就越高,收益就越大;如果是不利信息,那么获得信息的投资者比例越大,则损失越大;不论是有利还是不利的信息,只要获得信息的投资者比例越大,则整个市场的风险溢价水平也越低[11]。上述三个结论中,第一个和第二个都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有关,即如果有利信息被少数人掌握,则股票利得收益大部分被掌握信息的少数投资者获取,若不利信息也只是被少数人掌握,中小投资者遭受的只是潜在巨额损失,但是一旦不利信息扩散开来,中小投资者便会遭受实质性投资亏损。而第三个结论则表明,证券市场中信息“受众广度”的扩大对证券市场效率有明显促进作用。
最后,会计信息在市场参与者中取得的信任度,能够在较高程度上保证“企业现场知识”转化为“共同知识”。会计信息在所有市场参与者之间获得充分的信任,是现场知识转化为共同知识的基础,否则会计信息传导的时效、精度和受众广度均无从谈起。因此,在会计信息屡遭责难的情况下,其如何获得广大市场参与者的充分信任,正是当前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必须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
五、结语
会计信息传导作为一项制度安排是因客观世界经济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经历了逐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其目标是为了帮助企业的外部人了解“现场知识”,并转化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共同知识”,从而引导外部人采取正确的行动,这对保障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价格机制”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会计信息传导本身的制度理性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会计信息传导的时效、精度、受众广度和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决定着企业现场知识转化为共同知识的程度,是会计信息传导制度理性的最终体现。若会计信息转化共同知识的水平过低,会使企业价格的形成完全依赖于其他“私人信息”,从整个经济体系运行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价格机制必定缺乏长期有效性。
如同交易费用未被引入企业理论之前,相关研究均将企业视为一个投入产出的“黑箱”一样,现代会计的作用实际上也被外界“黑箱化”了。历史再次提醒我们,会计信息与价格机制之间的内在关联,是会计研究领域中极具压力且充满吸引力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毕竟,系统且独立地说明会计信息对价格机制的作用机理是无法回避的根本问题,否则,“替罪羊”角色将永远在会计这个“黑箱”周边徘徊。
收稿日期:2010-12-20
注释:
① 我国曾出现的会计委派制,似乎表明企业信息的提供者与企业的控制者发生了分离,但在目前的会计实践中很难发现这种安排之有效性的证据。
② 共同知识是博弈论中使用的基本概念,它是所有市场参与者进行逻辑推断的起点。奥曼1976年对其做出了正式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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