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期间中国住房投资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合理比例初探_投资论文

“九五”期间中国住房投资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合理比例初探_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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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投资是住房生产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一定时期内,住房投资总量安排多大比较合适,不仅直接关系到本世纪末我国居住小康水平的目标能否实现,而且影响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持续、稳定发展。本文拟对住房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合理比重问题进行探讨。

影响住房投资占GNP比重的相关因素

从一般意义上来分析,住房投资占GNP的比重是否合理,主要是考察国家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在一定阶段内的住房消费需求。而这种最大限度又必须以不突破国家经济承受能力为前提。因此,衡量住房投资占GNP比重的合理性,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一定时期内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需求;二是住房供给量,亦即国家用于建房投资的经济能力,即住房投资能力。

一、城镇居民住房消费需求:城镇住房消费需求系指一定时期内城镇居民对住房的需要和要求,包括现实的(已实现的)住房消费需求和潜在的(待实现的)住房消费需求。一定时期住房需求是受当时的经济能力,即政府、单位和个人的住房投资能力,以及国家所能提供的资源、人力等因素制约的。因此,住房消费需求是制约住房投资占GNP比重合理性的基本因素。

城镇居民住房需求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正确测定住房投资占GNP的合理比重,首先必须进行住房需求的预测。对住房需求进行预测,目前世界上有两种基本方法:一种叫“标定需求预测法”,又称客观需求预测,即预先制订出一个社会能接受的住房标准(比如一户一套、或一房一间、一人一室等),然后在此基础上测定现时的住房短缺量和未来的住房需要量。另一种方法即“有效需求预测法”,又称“主观需求预测”,它是根据居民对住房经济支付能力,即承购或租赁住房的能力来预测一定时期内的住房需求量。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很不发达,因此,对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的预测,显然应该采取“标定需求预测法”。

二、住房建设的投资能力:住房消费需求的满足程度,取决于住房供给水平的高低,而住房供给又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实力,即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用于住房建设的投资能力。因此,在确定住房投资占GNP的合理比重时,不仅考虑到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需求,而且要考虑到国家、集体和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实现这种需求的经济能力(即可行的建房投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对住房建设的投资规模进行正确预测。

对我国1995~2000年住房投资占GNP比重的预测与分析

一、1995~2000年我国城镇住房需求的预测:1995~2000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非常关键的一个时期。正确确定该时期内住房投资占GNP的比重,对于本世纪末实现我国居住小康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我国1995~2000年城镇居民住房需求进行预测,采用“标定需求预测法”。因此,我们首先必须制订出一个社会可以接受的住房标准。我国提出的2000年住房发展规划是实现小康居住水平。小康居住水平的住房标准是:基本上达到每户有一套住房;80%以上住房有单独厕所、厨房,水电等设施较为齐全;居住较为宽敞,除了能供睡眠、用餐、洗涤等外,还有会客、学习、工作的空间,达到这个小康水平,约合人均居住面积9m[2]或人均使用面积12m[2]。近年来,我国城镇住房建设发展迅速,人均住房面积已由1978年的3.6m[2]提高到7.8m[2]以上,正日益逼近小康水平的住房标准。但是,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仍然很突出。据科学预测,到2000年,我国城镇人口将达到4.5亿左右,城市由目前622个增至724个,保守估计现有城市面积5年内将扩增30%以上,未来5年我国住房建设必将以15%的速度增长。同时,据1995年统计,全国城镇有近500万户住房困难户,42万户特困户亟等解决住房问题。而从当前我国城镇住房供求情况看,要在2000年内达到小康居住水平,按“标定需求预测法”需新建住房15亿m[2],平均每年新建2.5亿m[2],按现行价格计算,共需住房建设投资约12000亿元(按每m[2]综合造价800元计算),平均每年住房投资约2000亿元。

二、1995年~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预测:对国民生产总值进行预测,是确定住房投资占GNP合理比重的前提。按“九五”计划纲要提出每年增长8%进行计算,则1995年~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测算如下:

1995年为57600亿元,1996年为62200亿元,1997年为67200亿元,1998年为72600亿元,1999年为78400亿元,2000年为85000亿元。

三、1995~2000年住房投资占GNP的合理比重。要确定1995~2000年我国住房投资占GNP的合理比重,关键在于正确预测和分析我国1995~2000年住房建设的投资规模,即正确分析和预测在不同比例条件下可能达到的住房投资规模。在此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在选择各种不同比例时,并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根据联合国推荐比例3~6%和最近十年来我国住房投资占GNP的平均比例来进行选择的。如果将国民生产总值的3%用作城镇住房投资,则在1995~2000年的六年中,共计住房投资可达12700亿元。这与我们前面按“标定需求预测法”预测的住房建设投资(12000亿元)基本上相吻合。而且,住房投资占GNP的3%这个比例,也符合联合国推荐的比例及我国近年来的实际情况。因此,笔者认为,在1995~2000年的六年中,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小康水平,住房投资占GNP的比重以3%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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