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过剩运行的制度成因与相关政策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因论文,相关政策论文,制度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活动是呈周期性波动运行的。经济紧缩或经济过剩是经济周期的一个方面。依据经济学对经济过剩的界定与我国目前市场商品全面供大于求、物价持续下降、生产能力过剩、产品积压等经济表现,无疑,我国已处于经济过剩运行阶段。由此,分析我国经济过剩运行的成因与寻求刺激经济增长、走出经济过剩困境的政策措施,则成为目前经济理论界与实践界的一个令人关注的经济焦点问题。检阅现有的有关经济文献,绝大多数是套用凯恩斯主义的有效需求不足来分析我国经济过剩(目前我国有的经济文献称“买方市场”)的成因,由此自然地选用了刺激需求(重点是刺激内需)的需求管理政策。笔者认为,这种分析问题的思路,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它(1 )没有认识到我国经济过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需求方面的原因,也有供给方面的原因,还有市场不完善的原因。(2)没有认识到, 市场经济从完整意义上说,是市场机制与市场制度的有机统一,因此,分析经济活动的波动原因与治理,既要从市场机制上求解,又要从市场制度上探寻,应着重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赖以运行的制度结构特征。(3 )没有认识到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人为推进的不完全的市场经济,在市场运行过程中,伴随着市场化的制度改革,所以,我国的经济运行状况,既为市场规律作用所决定,也为市场化的制度改革所决定,因此,分析我国经济过剩的成因与治理,则不能简单地套用在私有制市场经济实践上所产生的西方经济周期理论,必须分析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经济运行状态的特殊决定作用;(4)没有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 分析治理经济紧缩的政策,既要从市场经济角度选用一般的治理政策,又要结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积极地探索集治理经济紧缩与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于一体的政策。基于这四点考虑,本文侧重从制度角度分析我国经济过剩的特殊成因,并从中推出相应的政策选择。
二、我国经济过剩运行的制度因素分析
凯恩斯主义经济周期理论立足于主观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分析基础,从主观的“消费倾向”、“对资本未来收益的预期”以及对货币的“灵活偏好”这三大心理因素出发,分析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和经济过剩的原因,认为经济过剩危机是三大心理因素特别是对资本未来收益的预期作用的结果。他们的分析,把资本主义经济理解为一种自然永恒的制度,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不可侵犯为前提。尽管承认市场缺陷,自由市场机制不能实现充分就业均衡与资源帕累托配置,但他们排除经济紧缩、危机与资本主义所有制之间的内在联系,忽视对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的研究,只从主观心理因素出发,构建主观色彩浓厚的有效需求这一理论分析的逻辑基点,以此为基础去分析经济紧缩、危机与周期运行的形成机理。从凯恩斯主义关于经济过剩危机成因的具体分析看,其分析,(1 )思路具有明显的封闭性,因为他们只是从“内生”的“纯经济子系统”中去分析引起经济周期的成因,忽视“外生”的政治、技术创新、人口、制度变革等因素对经济周期的影响与制约,在一些严格假设基础上,把经济周期的复杂成因简化成为消费、投资和国民收入等几个内生变量之间的关系;(2 )其分析的聚焦点是作为流通领域与经济调节机制的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他们侧重从流通角度,从商品、资本和劳动市场供求关系的失衡上去探讨经济紧缩、危机与波动的根源,不仅忽视了生产的决定作用与生产过程的研究,而且忽视了制约市场运行的市场制度关系与社会再生产过程经济关系的系统研究。
与凯恩斯主义经济周期理论相反,马克思主义立足于经济现实,运用矛盾分析法,把市场机制与社会经济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分析生产过剩危机成因,其分析,(1)在方法论上, 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生产过剩危机的成因进行了多角度地全面系统分析;(2 )马克思生产过剩危机理论高度重视领域的分析,特别调解生产过程的内部矛盾对生产过剩危机的决定作用,当然,马克思也没有忽视交换、分配和消费等因素对生产过剩危机的影响;(3 )马克思生产过剩危机理论认为经济制度的内部缺陷是生产过剩危机的成因,市场经济机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引起的不稳定影响,只是经济制度内部缺陷的表现。
在我国新旧体制相互转轨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包括经济波动在内的任何一种经济现象的发生,其背后都有着非常的成因;其二,旧体制的残留、新体制的完善、新旧体制之间的摩擦与碰撞以及制度变迁中出现的“锁定”(Lock-in)轨迹的不良影响, 均会深刻地影响、制约着经济的有序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体制因素还可能是至关重要的影响因素。所以,探索我国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经济过剩运行的成因,一方面不能采用单向思维,而应从多角度进行多维分析,这是“两点论”的要求;另一方面,不可忽视制度因素的深刻影响,这是“重点论”的要求。这两方面表明,马克思的生产过剩理论,对于分析我国目前生产过剩的原因,更具有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
经过20来年的市场化改革,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市场化程度得到迅速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本上处于基础性地位。据测算,至1995年,中国工商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政府行为方式适应市场化程度、商品价格市场化程度、劳动力市场化程度、技术市场化程度分别已高达46.4%、73%、84.5%、60%、70.8%,(注:陈宗胜等:《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章第3节。)这表明我国经济运行体制已基本上是市场经济体制。既然是市场经济,则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必然要引起经济在扩张与收缩交替中运行,这是引起我国经济过剩的共性因素所在。问题是,市场,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看法,它不仅是商品买卖双方相互影响以决定价格所利用的一种机制,(注:萨缪尔森:《经济学》,1992年,英文第14版,第37页。)而且还是一套制度,是有组织化、制度化的交换。(注:霍奇逊:《新制度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208页。)笔者认为,市场是一个制度的集合, 从里到外包含了交易制度、政治法律权威制度以及伦理道德规范制度这三大层次。(注:周小亮:《论市场制度的三大层次及其耦合》,《学习与探索》1998年第1期。)因此,市场对生产经济过剩的影响, 不仅有来自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内在作用,而且有来自市场所包含的制度规则的人为作用。后者是一个社会产生经济过剩的特殊成因。
我们知道,我国在市场化改革中发育、发展的市场,不是一种“自然演进”市场,而是以行政政策催发的“人造市场”。这是一种体系不完全、功能不健全的不完全意义上的市场。这不仅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失灵,而且会存在一种制度意义上的市场失灵。目前我国的经济过剩,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不完全市场的制度失灵引起的。(1 )市场交易主体黏附的一些非经济因素会导致一些无效供给的产生。对于生产者来说,会出现政府干预下的权力定价,损伤市场等价交换原则,由此,致使生产者难以依据市场原则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生产,这样,难免会出现政府干预下的过量无效供给;从消费者来说,由于产权不清、管理不严引发的公款报销式消费,产生了消费市场尤其是高消费服务市场上的各种扭曲的“黑市价格”与“灰市价格”,在此引诱下产生一种泡沫式的无效供给。(2)市场价格参数的人为扭曲,致使市场信号失真, 投资、建设盲目,无效供给增加。例如,1992年以后,在强大政治动员的作用下,造成空前虚假经济繁荣,市场价格体系被人为地扭曲拉升,尤其是尚未完全放开的石油、电力、煤炭等生产资料价格拉升比例更大。据统计,1992~1994年,全部工业品价格指数累积增长幅度为58.3%,其中,石油工业增长幅度最高,为193.7%,其次是电力工业为106.3%,煤炭工业为98.2%,冶金工业为92.3%,建材工业为70.7%。(注:胡鞍钢:《我国通货紧缩的特点、成因及对策》,《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由于市场价格的人为拉升, 致使企业可以通过虚幻的价格效应而获取暴利,由此必然要引起暴利产业之间的重复建设与盲目投资,从而产生与市场需求不相等的无效供给。(3 )市场制度不健全引起市场运行秩序紊乱,监管乏力,由此产生伪劣商品充斥市场的无效供给,并由此产生“消费险境”,制约有效需求增长。由于我国市场建设起步晚,时间短,经验少,在培育市场的过程中,没有从作为制度意义上的市场去思考市场建设,没有依据市场交易的产权规则、等价交换规则和自愿让渡规则的内在要求去建立、健全市场有序运作所必须的市场主体规则、市场进出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仲裁规则等,这样,使市场交易主体缺乏应有规则的约束和监管,由此在市场进出、交易和竞争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紊乱、无序现象,各种低成本的伪劣商品可以鱼龙混杂地“自由”进入市场交易。其结果,一方面使伪劣商品生产者可以获取暴利,从而刺激了无效供给的增长;另一方面给消费者埋下了不少的真假难辨的“消费险境”,这样,必然要产生低层次的生产过剩与买方市场。(4)市场体系的不完善,致使经济流量的循环与周转发生梗阻, 导致企业库存增加,需求萎缩。经济流量的顺利循环与周转,一个重要的条件是市场体系的完善与相互配合,而我国各类市场的发展程度,很不一致,由此出现整个社会的市场体系不完善与不配套。总的来说,普通商品市场的发展程度高于生产要素市场,而生产要素市场中,最为滞后的金融市场,据测算迄至1995年,金融市场化程度仅为9.1%,(注:胡鞍钢:《我国通货紧缩的特点、成因及对策》,《管理世界》1999年第3期。 )这与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很不相称。要素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严重滞后,其一,在融资体制上为企业之间“三角债”问题的产生,债务链条的延长提供了便利的条件,由此容易阻塞经济流量的顺利循环与周转,促发企业库存的增加;其二,在缩小间接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的融资体制改革下,由于金融市场化程度的低下,必然要制约直接融资渠道的相应拓展,从而致使储蓄转换为投资的流程发生梗阻,导致总需求萎缩。(注:周天勇:《总需求萎缩的深层梗阻及其扩张途径》,《经济研究》1999年第1期。)总之,我国制度意义上的市场失灵, 扩大了单纯市场机制所蕴含的生产过剩的可能性,是我国目前生产过剩运行的一个重要制度原因。
经济过剩,本质上是由无效供给产生的,即是由于超过市场需求的过剩供给和不合市场需求的不良供给产生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不存在市场需求不足问题,只存在不贴近市场的无效供给不足问题,这在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据胡培兆教授的分析,目前我国有效供给不足突出的表现在四方面,即价格过高形成的无效供给;重复建设形成的无效供给;产品简单再生产形成的无效供给;品质伪劣形成的无效供给。(注:胡培兆:《论有效供给》,《经济学家》1999年第3 期。)正是这些无效供给的存在,制约了我国目前需求尤其是投资需求的提高,从而加重了存货增加、储蓄增长和生产能力的过剩闲置,可以说,大量无效供给的存在,是我国经济过剩运行的首要原因。
那么,是什么因素形成目前的无效供给问题,从制度上分析,笔者认为:(1)从宏观上讲,由于我国是在“短缺经济”的背景下, 走上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工业化、现代化为目标的“赶超型”发展之路。“赶超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建国以来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路径依赖”影响以及放权让利改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驱动,使我国发展呈现一种数量扩张型模式,尤其是在政治大动员(如1992~1994年之间)的背景下,更是如此。这种数量扩张性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政策选择,为各种无效供给项目的立项、筹资、投产提供了“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2)从中观上讲, 以放权让利为契机的市场化改革,一方面大大地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又强化地方保护主义,滋生市场地区分割、封锁问题。“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形成的地方利益驱动,以经济增长率为衡量政绩标准产生的政治大动员以及条块分割投资体制形成的推动效应,使各级地方政府不顾自身条件,大量兴办各种低水平的“小而全”、“小而散”的企业,导致过度重复投资建设,“大干快上”式的数量型经济扩张和粗放型经济增长,并加剧了企业组织、市场结构的不合理。在地方保护主义条件下,又进一步产生市场竞争不充分,使建设项目不能做到扩大差别和优胜劣汰,其结果必然要形成大量的无效供给,从而产生经济过剩。(3)从微观企业上讲, 不顾是国有企业还是在改革过程中迅猛发展的乡镇企业,企业的经济独立性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企业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清的制度特征依然突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尚未完全落实,由此,在各级地方政府“婆婆”的干预下,兼之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的滞后,国有银行与政府“一体化”的金融环境,致使企业容易产生一种数量型经济扩张机制,并且难以对投资后果负责,加上在企业经营上,缺乏市场环境变化的转变机制,这样企业难免出现盲目扩大生产,导致产品销售不畅,无效产品增加。
从需求角度看,我国近年来需求紧缩也是具有深刻的经济制度原因。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总需求,从“内需”角度看,是由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政府购买需求三部分组成,其中,主要是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目前消费需求紧缩主要表现为工农大众有效需求紧缩,其制度原因基本上可以从两方面分析:一方面,传统二元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制约了农村工业化的发展速度,而现存的家庭承包责任制限制了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受制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农副产品流通体制的不流畅和信息、深加工等服务体系的不健全,致使农民丰产不丰收,这一切减缓了广大农民收入的增长;工业资本深化过程中产生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国企改革、转制过程中失业问题的加重,国民收入分配中出现的居民收入在较长一段时期内较大幅度落后于GDP 增长所产生的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下降。(注:据统计,1986~1998年间居民收入的年均增长率比GDP年均增长率均少4个百分点,比同期人均GDP 年均增长率少2.6个百分点。又据最新出版的1999 年《中国统计摘要》公布的国有和城镇集体单位工资总额增长情况,从1978年以来,我国工资总额的增幅大部分年份都在10%以上,平均增幅15%,但从1997年以后,工资总额的增幅下降幅度较大,1997年增幅为3.6%,而1998 年全国工资总额仅为0.2 %,其中国有单位增幅为-4.2%, 城镇集体单位的增幅为-16.9%。)所有这些制度性因素制约,必然要引起普通工农群众收入水平的相对下降。1997年我国城镇居民货币性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6 .6%,仅为1996年增幅的一半和1995年增幅的1/3,是1992年以来的最低点;农民人均收入增幅由1996年的9%降为1997年的4.6%,也仅为上一年的一半。另一方面,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与两极分化问题,致使居民收入向高收入家庭相对集中,由此,(1 )依据低收入者消费倾向高于高收入者消费倾向的经济学原理,则要降低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注:据抽样调查,1997年我国最高收入户、高收入户人均消费倾向仅为71.36%和76.53%,比最低收入户的人均消费倾向分别低24.64和19.47个百分点。)(2)要致使消费需求出现明显的断层。并且,在市场疲软、需求不振下出台的住房、医疗、保险、教育等体制改革,又进一步降低居民即期消费倾向。综合这两方面制度因素的因素,则从物质收入基础到消费心理均要引起消费需求紧缩。除此之外,中国人的“勤俭持家”的传统习惯,新消费热点受到诸多体制和政策因素的制约(如住宅业发展受到福利性分房制度、住房信贷不发展、非生产费用过高、住房市场发育不足等因素的制约),也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居民消费需求。
就影响投资需求紧缩制度因素来说,首先,由于我国企业的投融资体制没有实质性变化,市场化的企业组织、运作形式和传统的投资机制的相互耦合,会产生许多个深不可测的“投资陷阱”,(注:房汉廷:《值得警醒的“投资陷阱”》,《改革》1998年第4期。 )由此必然要制约投资需求的增长,普通国有企业,由于传统的制度约束和机制梗阻,使企业投资项目批复手续繁杂,周期漫长而难以适应变化万千的市场,从而致使不少投资项目掉入“投资陷阱”;上市公司依理说是现代企业制度,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不少以套取股金为目的而进行“项目包装”,即所谓的“包装上市”;大量的乡镇企业,由于自身素质差,并且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国企化”问题,投资决策政府意愿增强,再加上经济紧缩,缺乏利润生成点的好项目,由此,乡镇企业掉入“投资陷阱”的概率也在增加。其次,在经济紧缩背景下,体制性因素对民间中小企业投资的制约作用更为突出。比如,民营企业投资增长点的形成,受到诸多体制和政策因素的制约;在金融风险依然较大的情况下,现有的金融体系难以为多种类型的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并且,国有银行和民营企业之间“不兼容”,限制了现有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的大额风险贷款;基础设施建设受制于政府和民间投融资体制的诸多弊端的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缺少专门投资渠道,特别是高技术的中小企业发展没有相应风险投资机制的配套;政府启动经济政策给民营企业所带来的“挤出效应”;经济紧缩下对民营企业税收的加重,等等。最后,由于工商注册等方面的限制,行政约束过多过严,个人投资渠道狭窄,品种很少等体制因素的制约,也致使居民个人储蓄难以有效地转换为投资,从而限制了个人投资需求的增长。
除上述引起经济过剩的市场、供给、需求领域的制度因素之外,近年来,在经济紧缩背景下,加快国企改革、社会保障福利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无疑,也有时间误差之过错,并且,政府在近两年中没有明确经济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多重政策目标同时推进,政策效应互相抵消,如在财政政策上,扩张性财政支出的政策效应很大程度上被紧缩性的税收政策所抵消,在居民消费政策上,政府在努力刺激居民消费需求的同时,又出台了国企、住房、医疗、政府机构、社会保障、教育等多项改革,所有这些,也是引起我国经济过剩运行,扩大内需政策效应减退,通货紧缩日趋严重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三、选择相互配套的综合治理政策
对于我国经济过剩治理的政策选择,从基本原则上说,笔者认为:(1)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下, 综合运用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供给学派的供给管理政策以及其他学派在治理经济过剩问题上的有益思想;(2)必须从市场、供给、 需求等多角度进行综合制度治理,不能孤军深入,单项治理;(3 )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和市场化改革中的一些特殊运动规律,既要从市场经济角度选用一般的治理政策,又要积极探索能够集治理经济过剩与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于一体的特殊治理政策;(4 )必须把治理经济过剩和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新局面;(5)必须在治理政策之间相互配套、相互理顺, 形成一股政策合力。
依据上述原则,在市场领域,一方面必须加快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设,尤其应加快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和资本市场的构建与完善,这是实现储蓄、投资之间相互转化与其他经济流量之间顺利畅通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生效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必须遵循市场建立的原则和调节的原则,加快市场有序运行与公平竞争所必须的基础性制度结构和调节性制度结构的建立与完善。(注:德国弗莱堡学派认为,要实现竞争秩序和市场有序运行,必须遵循两类原则:其一是包括完全竞争的价格体系、稳定的货币制度、自由进退的开放市场等建立的原则;其二是包括禁止垄断、限制企业制订具有外部不经济计划的自由等调节的原则。参见梁小民:《弗莱堡学派》,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 138~145页。)根据我国市场不完全性特征,笔者认为, 在市场制度建设上,应着重做好如下几点工作:(1)修正市场经济主体基本属性, 通过市场主体的产权制度建设,尽量减少、消除经济主体的非经济属性,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主体秩序;(2 )修正市场价格参数扭曲,健全完善市场机制,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竞争秩序;(3 )健全市场约束规则,完善市场组织,规范市场交易行为;(4)加快经济立法, 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法治秩序;(5 )加快市场政治法律权威制度和良好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伦理道德制度建设,构建一个完整的市场制度体系。在市场化改革与市场制度建设之间,一要注意“破中有立”、“立中有破”和“破立结合”,防止市场化改革中出现“制度时滞”、“制度短缺”;二要注意在市场培育与运行中的“建管结合”与“扶管结合”,即应将市场的培育、建设和扶持与对市场失灵问题的监督、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生产供给政策选择上,从宏观上说,中央政府(1 )应建立一套能够促进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产业结构政策,同时,灵活运用财政、金融工具配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并且建立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体系,以此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2 )运用知识产权法,避免、克服重复建设;(3)设立环境污染税等税种,限制、 减少造成外部不经济项目的投资与投产,削减落后过时的过剩生产能力和由此产生的无效市场供给,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4 )运用财政补贴等手段,刺激能够产生外部正效应与滋生经济新增长点并有广阔市场需求的经济项目的投资与投产,从而增加市场良性有效供给。从中观上说,一方面应通过制度创新,以经济开放协同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取代现有的自然行政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尽力消除庇护重复建设、盲目投资的条块分割与地方保护主义;另一方面,在各地同行业之间,应通过同行业公会、商会等民间中介组织的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同行业企业之间的产品复制和低层次重复建设,运用公会、商会有关规章制度激励同行业企业之间相互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努力向市场提供有效供给,并诱发市场新的、更高层次的需求。从微观企业上说,必须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努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独立性问题,并结合企业转制,确实改革企业投资体制,提高企业技术、产品创新力和市场应变力,从而做到企业产品总量符合社会需求量,并且产品不断创新和开发,品质精美优良。
在投资需求管理政策上,国家应在继续实行适度扩张性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同时,第一,应在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时,防止扩张型经济模式的旧病复发,尽量减少、消除无效重复投资;第二,应规范统计,挤掉统计泡沫,精确测算制约货币、财政政策效应的投资对利率和货币需求对利率的敏感度等市场参数,努力做到货币、财政政策使用时的有的放矢和灵活交替使用,避免需求管理中的“政策效应陷阱”;第三,在继续使用技术性金融工具放松银根的同时,更要重视通过金融制度改革消除制度性紧缩效应,在治理整顿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时,要有“破”有“立”,积极支持非国有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鼓励他们探索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有效办法。第四,在扩大投资,刺激内需的过程中,应提出并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既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又要促进体现结构升级、能够带动结构调整的直接生产性行业的发展,既要有政府投资,又要有民间投资。
在消费政策选择上,存在两个关键环节:首先是消除制约城市消费和投资热点形成的体制、政策因素,其次是拓宽农民的非农业化、城市化渠道。具体地讲,(1)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和农村城镇化建设, 精简县、镇、乡村政府机构,确实减轻农民负担,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和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2 )构建与市场化改革相吻合的收入分配体制,努力提高城镇居民收入;(3)取消抑制消费的过失政策, 如城市增容费、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双向收费、对小轿车的不合理收费等;(4)鼓励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教育、 环境等方面的“软件”消费”(5)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增强消费信心, 引导消费者预期;(6)提高低收入和中下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和消费水平, 提高知识分子和科教人员的收入水平,对于高收入层应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社会分层调查基础上,运用政府转移支付工具,实行“扶贫消费”。
最后,由于市场化改革,虽然从长期来说,会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但是,从近期来说,也会增大人们预期的不确定性,从而会影响社会消费倾向和投资预期收益率的不确定性,为此,笔者认为,市场化改革的快慢缓急应注意和经济波动周期在时间上的“继起性”问题,即应在经济扩张时期,不失时机地加快改革,而在经济紧缩、过剩时期,应相应地放慢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这对于我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经济稳定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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