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现象、影响因素及量化测度:以辽宁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辽宁论文,为例论文,财政收入论文,现象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6)04-0018-12 一、问题的提出 纵观1995-2014年我国地方财政收入,①呈现了高速增长的态势。在数据采集的20个年份中,增长区间在20%~30%的为10个,10%~20%的8个,增长率为一位数的只有两个。近几年的增长情况是,在2011年实现29.4%的高增长之后,迅速演变为2012年的16.2%、2013年的12.9%、2014年的9.9%;2015年一季度为7.5%、上半年为8.3%、前三季度为9.0%。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自2013年重庆首现-0.6%增长之后,2014年辽宁再现-4.6%。2015年以来这一负增长态势进一步深化:一季度囊括了东北三省(辽宁-30.4%,吉林-4.9%,黑龙江-20.7%),上半年增加至5个省区(辽宁-22.7%,吉林-0.5%,黑龙江-20.1%,山西-7.8%,新疆-6.3%),前三季度维持在4个省区(辽宁-27.4%,黑龙江-15.8%,山西-11.4%,新疆-3.4%)。 在宏观经济增长趋势放缓过程中,很显然,地方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甚至负增长,是比就业更为明显和提早到来的短板和约束,其本身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潜在风险点。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经济结构调整、贫富差距代际传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的风险开始凸显,公共风险的化解也需要依靠财政活动加以支撑(刘尚希,2016)。在这个节点上,亟须真实地反映地方财政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分析其增速演变的影响因素及影响强度,配合国家依法执政进程,使宏观经济决策由领导“拍脑门”向智慧、科学决策转变,正确研判趋势,找出短板,对症下药,防止地方财政风险和公共风险急剧扩大反过来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稳增长目标的实现。 现有文献中,外文文献主要探讨地方财政收入的预测。Kyobe和Danninger(2005)认为预测程序(Formality)、简便性(Organizational Simplicity)和透明度(Transparency)是决定收入预测的三个关键。Caruthers和Wentworth(1997)认为有效的收入预测涉及大量的内部和外部变量的相互作用,包括人口趋势、经济条件和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条件。所以,收入预测的关键是合理选择影响该地区收入的因素。而McGranahan和Mattoon(2012)的研究发现,自2000年开始,美国各州税收入顺周期波动加大。即,在经济状态向好时,50个州的州税收入总额增加得更多;当经济状态不好时,50个州的州税收入总额减少得更多。他们认为这一现象主要源于个人所得税的变化:一是个人所得税税率政策从2000年开始由逆周期向独立于经济周期转变,二是个人所得特别是投资所得对经济状态的敏感性增强。 与国外相比,我国地方财政收入预测仍存在改进的空间。国内现有文献主要集中在如何解释税收收入的超常增长。安体富(2002)认为税收超常增长有经济因素、政策性因素、管理因素和税款“虚收”因素的影响。经济因素中最为重要的是经济增速(常世旺,2005;周黎安等,2011),此外还包括可税GDP与不可税GDP占比的调整、经济效益的提升和物价变动。郭庆旺、吕冰洋(2004)指出经济因素中还应该包括产业结构的优化。政策性因素指税收政策和制度的变动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包括开征(停征)税目、调高(降低)税率、调整优惠措施等。管理因素主要指加强税收征管。高培勇(2006)在分析了影响税收增长的三个因素(经济增长、政策调整和加强征管因素)后,提出了“税收征管空间”的概念,即,理论应征税额和实际应征税额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巨大的税收征管空间导致了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征管来加速税收的增长,因此是影响税收收入的特殊因素。邓晓飞、冯海波(2013)则从经济增长的政府投资依赖与财政增收计划机制关系的角度解释财政收入增长,实证结果表明财政增收计划机制对财政收入增长有显著的影响。 从各因素占比看,金人庆(2002)认为,影响税收收入增长超过GDP增长的因素中,经济增长因素约占50%,政策调整和加强征管因素各占25%。常世旺(2005)采用可税GDP测算出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0%。周黎安等(2011)测算出GDP增长对税收增长有接近45%的解释力,征管努力对税收收入也有贡献。王道树(2008)的研究结果显示,物价因素是影响税收增长的重要源泉,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总体在19%左右,经济增长因素贡献率接近58%,其他因素(政策性因素、管理因素等)的贡献率在23%左右。 国内现有关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影响因素的研究存在两个偏重和一个遗漏:一是偏重研究超常增长现象。与超常增长相比,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其影响强度如何,是短期现象还是长期现象,则是更需要研究的问题。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有钱的时候可能感觉不到,钱少的时候这句话的分量就体现出来了(刘尚希,2016)。二是偏重地方财政收入的总体研究。当各省市财政收入同向高速增长时,该类研究问题不大;但当财政收入增长出现分化时,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个遗漏是指现有研究虽然涉及税款“虚增”因素,但对其深入分析不足。 基于以上分析和现实需求,本文以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最为典型的辽宁为样本,量化测度了2015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其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各因素的影响占比。本文创新主要体现在:(1)科学测度了地方财政收入“虚增”状态,还原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真实数值;(2)通过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因素及其占比的实证分析,客观地判断了地方财政收入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有助于提高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除第一部分外,本文余下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分析了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的因素;第三部分介绍了数据、量化分析方法、量化测度结果与进一步解释说明;第四部分是结语,针对前文分析,给出了简要对策建议。 二、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影响因素分析 结合已有研究成果和对辽宁大量调研获取的情况,本次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与实体②经济发展、政策性因素有关。除此之外,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还与地方财政收入长期存在的虚增现象和近期做实财政收入有关。管理因素的影响较小,近年来以“金税工程”为代表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对税源监控体系的加强,大大提高了财政收入的募集能力,再加上我国的计划型财政收入增长机制(冯海波,2009)带来的刚性激励约束机制,各级税务部门不但有积极性完成税收计划,还会超额完成税收计划,使得“征税空间”较之前大大减少。以2012年为例,辽宁生产税净额占GDP比重为20.9%,这一比重仅低于云南(22.5%),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15.9%)5个百分点,表明辽宁实际财政收入水平接近甚至高于“财政收入能力”,进一步的“征税空间”不大,即管理因素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近乎为零。 (一)实体经济因素的影响 经济因素中影响财政收入的变量有经济增速、产业结构、进出口贸易增长、企业经济效益、居民收入、所有制结构优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和物价变动等。从辽宁省情来看,近期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现象与经济增速下滑、二三产业占比下降和物价变动相关度较高。 首先,经济增速下滑。一般认为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决定了该地区财政收入规模的理论极限。2002-2011年辽宁GDP保持在两位数增长,最高达15.0%(2007年),平均为12.9%。2012年以来开始明显下滑,2014年为5.8%,2015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为1.9%、2.6%和2.7%。本轮经济下行是“三期叠加”的结果,这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变化基本吻合。也就是说,当期辽宁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下降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其次,二三产业占比,特别是第二产业占比下降。从我国税制结构来看,以增值税为主的商品流转税在税收收入中占比最大,其税源主要是二三产业的GDP(曹广忠等,2007)。唐登山、吴宏(2008)的实证研究表明,1994-2005年第一产业平均宏观税负为3.25%,第二产业为18.9%,第三产业为10.8%。2004-2011年辽宁第二产业占比呈上升趋势,2012年开始下降,其中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9月开始负增长。二三产业占比之和从2015年第一季度开始下降。因此,辽宁财政收入负增长与产业结构变化有关,后者是负增长的一个影响因素。 第三,物价波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水平是综合反映国民经济状况的一个重要经济参数。它不仅是经济增长和货币供应是否适度、国民经济是否正常的反映,也是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一是财政收入一般以现价计算和征收,从而物价的变化势必会影响财政收入的变化(安体富,2002)。根据主体税种的不同,物价水平对财政收入影响也不同。以累进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财政收入在价格再分配中所得的份额会随着纳税人名义收入的增长而有所增加;以比例税率的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下,财政收入的增长率等于物价上涨率;实行定额税率的税制,其财政收入的增长低于物价上涨率。二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状况会影响价格总水平,进而影响财政收入。当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时,物价下降。这样的价格变化导致买卖双方收入的再分配——降价企业受损、购进产品企业获益。给定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和辽宁经济以原材料、重化工业等为主的经济结构,生产资料市场的价格下降(见表1)势必会影响辽宁财政收入水平。 (二)做实财政收入因素的影响 地方财政收入虚增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具体是指各个层级政府(部门)不按财税法律、法规办事,利用人工操作方式增加账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以完成预先设定的增长指标,即数据造假。近几年虚增方式有所变化,主要是先将财政资金拨付到某一企事业单位,该企事业单位再以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形式,或者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形式将财政资金缴回国库。 做实财政收入,是指按照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上报财政收入数值。地方财政收入虚增会增加同期财政收入基数,做实财政收入则会降低当期财政收入数值,二者均会影响财政收入同比变化数值。例如2014年,审计署对辽宁省庄河市塔岭镇审计发现,2013年全镇公布的财政收入比实际财政收入高出2534万元,虚增16.24倍,这将使财政收入同比变化数值上升。相邻的普兰店市将全市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由年初预算53.35亿元下调为33.85亿元,降幅近20亿元,③这将降低同比变化数值。 2014年7月,中央巡视组提出辽宁经济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这引起了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从8月开始着手做实财政收入。这一点可以从图1中得到佐证。2004-2013年辽宁财政收入基本遵循相同的季度变化特征,即1月、3月、6月、9月、12月财政收入水平较高,而2014年8月、9月、10月、11月财政收入水平不及7月,可以认为是人为降低了财政收入水平。12月财政收入高企,并超过2013年同期水平,在经济形势并未出现明显好转的情形下,可以认为该月财政收入仍然存在虚增现象。 进入2015年,特别是“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辽宁自上而下进一步重视做实财政收入工作。正如前文所述,2014年1-8月和12月存在财政收入虚增现象,2015年做实财政收入,假定其他因素不变,与2014年相比,2015年财政收入也会同比负增长。 (三)政策性因素的影响 政策性因素主要是指税费制度与税费政策的变动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包括新税(费)种的开征,旧税(费)种的停征、税(费)率的升降、税费优惠措施的调整等。近期来看,影响辽宁财政收入的政策性因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导致财政收入下降。具体而言,包括对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营改增改革扩围政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普遍性降费政策等。二是9项基金划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导致财政收入上升。具体而言,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教育资金收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船舶港务费。政策性因素的净结果由两项之和决定。 三、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影响因素的量化测度 由前文分析可知,2015年辽宁地方财政收入负增长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实体经济因素、做实财政收入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其中,政策性因素可以通过实际发生的情况据实测算,其他因素则需要通过一定的统计计量方法进行测算。 (一)做实财政收入因素影响占比的量化测度 做实财政收入影响因素占比的量化测度,关键在于测度2014年财政收入虚增数值。本文采用两种方法来进行估计。 1.由已做实财政收入进行估算 辽宁2014年8月、9月、10月和11月这四个月开始做实财政收入,这也就意味着其他月份依然存在虚增现象。考虑到财政收入在季节之间差别不大(见图1),可以认为2014年其余8个月虚增数值等于已做实财政收入的2倍。已做实财政收入数值的测度如下: 2014年已做实财政收入数值=2014年未做实财政收入-2014年实际财政收入 (1) 图1 2004年1月-2014年12月辽宁财政收入的时序图 资料来源:2014年辽宁预算执行表。 现在的难点在于2014年未进行做实财政收入数据的估计。给定财政收入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可以推断地方政府上报的数值将按照公式(2)确定的财税收入计划金额(冯海波,2009;邓晓飞、冯海波,2013)确定,从而可以按照加权平均数的方法,由过去的财政收入顺势推算出现在的财政收入。同时,最近的过去态势在某种程度上会持续到最近的未来,所以应该将较大的权数放在最近的信息上。这种结构与指数平滑预测模型高度相符。由图1可知,辽宁财政收入具有长期递增趋势和以年为固定周期的季节波动,因此可以采用指数平滑模型中的Holt-Winters加法模型。鉴于做实财政收入事件发生在8月、9月、10月和11这四个月,所以以2004-2013年每年的8月、9月、10月和11这四个月的数据,按照指数平滑模型中的Holt-Winter无季节模型进行预测,对加法模型的计算结果进行验证。 财税收入计划金额=基数×(1+计划期财税收入增长比例)±特殊因素 (2) 预测结果如表2所示。两种方法计算结果相似,表明本文思路可取,从谨慎性角度考虑,如果做实财政收入数值选择442.4亿元,则财政收入虚增数值为442.4亿元的2倍,即884.8亿元。 2.利用ARMA模型对2014年财政收入虚增数值进行估算 自回归滑动平均模型(ARMA)是一类常用的随机时序模型(亦称B-J方法)。它是一种精度较高的时序短期预测方法,其基本思路是:某些事件序列是依赖于时间t的一组随机变量,构成该时序的单个序列值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整个序列的变化却有一定的规律性,可以用相应的数据模型近似模拟。ARMA模型的分析步骤为:序列平稳性检验→应用序列的自相关与偏自相关图确定序列的滞后阶数→ARMA过程平稳性检验→短期预测。 经检验,④对序列公共财政收入可以采用一阶差分后的AR(1)模型或AR(2)模型,检验结果见表3,拟合结果见图2a和图2b。综合比较之后,采用AR(2)模型,预测结果见表4。由表4可知,与3190.7亿元相比,2014年依然虚增财政收入730.3亿元。 图2a AR(1)的拟合结果 图2b AR(2)的拟合结果 通过上述两种方法,估算出辽宁财政收入2014年财政收入虚增数值的区间为[730.3,884.8],占全年财政收入比重的区间为[22.9%,27.7%],简单的算术平均值为807.6亿元,占全年的25.3%。这一量化估算与实际部门报表汇总数相差无几,较为接近实际。 将807.6亿元平均到各月,则2015年做实财政收入因素影响占比见表5,该因素导致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1.4%~-24.1%。 (二)经济因素影响占比测算 经济因素对财政收入影响的量化测度中,需要确定代表性变量和量化分析方法。 1.代表性变量选择 影响财政收入的经济因素有经济增速、产业结构和物价水平。 (1)经济增速指标可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额、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等表示。本文选择固定资产投资(见表6)。邓晓飞、冯海波(2013)认为当前的实证分析主要是通过财政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进行回归分析,未能对财政收入增长的原动力做出有力解释。该文认为经济因素背后的投资因素对财政收入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考虑以下三个因素:一是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收体系,决定了固定资产投资能综合反映大部分产业的财政收入情况(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房地产业等)。二是辽宁十年振兴之路基本以投资拉动为主,固定资产投资可以反映当前经济下行的主要特征。三是与固定资产投资相比,其他指标均有不足之处,如GDP中有不可税部分(王军平,刘起运,2005;潘雷驰,2007),且GDP结构与财政收入结构不同(原铁忠,2005),GDP增长率与财政收入增长率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分离;辽宁进出口对GDP和财政收入的影响相对较小;工业增加值、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只能反映部分行业和产业的财政收入情况。 (2)产业结构指标包括代表产业结构的第二产业占比、第三产业占比和代表所有制结构的国有企业占比、中央企业占比等。本文选择二三产业占比,主要因为中央企业占比和国有企业占比变化幅度较小(见表7)。 (3)物价水平指标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和工业生产者进厂价格指数等。本文选择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的比值⑤(见表1)作为影响财政收入的物价因素变量。 2.量化分析方法和结果 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二三产业占比和物价指数均是时间序列数据,按照ADF单位根检验→平稳→传统线性回归模型、ADF单位根检验→不平稳→JJ检验→存在协整关系→VAR模型的原则判断拟采用的量化分析方法。经检验,⑥4个变量在1%显著性水平下均是二阶单整变量,可以进行协整分析,协整方程如下: lnFSL=-78.94+0.57lnRFI+17.96lnind23+11.69lnPPI (0.03326) (1.99433) (1.41599) t=17.1292 9.00677 18.25777 (3) 对公式(3)进行JJ检验,检验结果表明至少存在4个协整方程。其中,lnFSL表示财政收入的对数值,lnRFI、lnind23和lnPPI分别表示固定资产投资、二三产业占比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与出厂价格指数比值的对数值,它们的系数为正,且通过了系数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财政收入将增加0.57%;二三产业生产总值占比每增加1%,财政收入增加17.96%;物价指数每增加1%,财政收入增加11.69%。 根据公式(3),可以得出当经济因素指标同比变化时,财政收入同比变化的绝对数,而且绝对数的计算结果与基数水平有关。本文根据前文计算的财政收入虚增数值807.6亿元,对2014年各季度数值进行了调整,计算结果见表8。经济影响因素导致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3.4%~-16.8%。该影响中,经济增速强度最大,平均为50.8%;物价水平次之,平均为28.1%;产业结构最小,平均为21.1%。 (三)政策性因素影响占比 2015年落实的一系列优惠措施包括:国家对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营改增改革扩围政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普遍性降费政策。同时,2015年有9项基金划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导致财政收入上升。两者相抵,政策性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见表9。由表9可知,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财政收入下降的绝对数变化不大,同比增长-0.8%~-1.1%,所占比重较小,对当前财政收入的变化影响不大。 (四)量化测度结果与进一步解释说明 将表5、表8和表9的结果整理到表10中,可以得到测算的初步结果。影响辽宁财政收入负增长的三个因素中: 第一,做实财政收入因素占比最大,约为58.0%。该影响导致2015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同比下降21.5%,同比减少201.9亿元,占全部因素的56.1%;上半年同比下降21.4%,同比减少403.8亿元,占全部因素的60.1%;前三季度同比下降24.1%,同比减少605.7亿元,占全部因素的57.7%。做实财政收入因素的影响程度表现为由上升转为逐渐下降的趋势。做实财政收入,只会影响当期统计数据,属于一次性事件,且利大于弊。 第二,经济因素次之,约为39.6%。该影响导致2015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同比下降15.7%,同比减少147.3亿元,占全部因素的41.0%;上半年同比下降13.4%,同比减少252.7亿元,占全部因素的37.7%;前三季度同比下降16.8%,同比减少422.3亿元,占全部因素的40.2%。总的来看,经济因素的影响程度表现为由下降转为逐渐上升的趋势。实体经济因素比较复杂,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具有长期性,应对措施也比较复杂。 第三,政策性因素占比最小,约为2.4%。该影响导致2015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同比下降1.1%,同比减少10.3亿元,占全部因素的2.9%;上半年同比下降0.8%,同比减少15.1亿元,占全部因素的2.2%;前三季度同比下降0.9%,同比减少22.2亿元,占全部因素的2.2%。财税政策调整,从目前来看,以减轻税负为主,虽然短期内会使财政收支紧张,但长期来看,会激发市场活力,利大于弊。 需要进一步解释说明的是,本文测算结果与季报统计结果不相符:一季度相差7.9%,上半年相差12.9%,前三季度合计相差14.4%;绝对数差额分别为73.7亿元、243.0亿元和361.5亿元。究其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在测算时遗漏了影响财政收入的其他因素;二是2015年财政收入数据依然存在虚增现象。通过进一步的实证分析,2015年以来辽宁并没有特别因素来改善财政收入状况,⑦从而可以推断这一差额的形成主要是虚增的体现,即2015年各季度也未完全做实财政收入,这一解释与辽宁财政组织收入部门的估算大体相符。该因素的影响取决于何时做实财政收入及其程度,否则就会通过“基数+增长”的财税收入安排机制不断延续、传递。 四、结语 财政部《2015年全国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12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4%,同口径增长4.8%。其中,税收收入增长5.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为75.5%(比2014年降低了2.4个百分点)。辽宁、黑龙江、山西3省地方财政收入依然为负增长,分别为-33.4%、-10.5%和-9.8%,而税收收入负增长的省份则扩大为7个(陕西-3.4%、云南-1.8%、新疆-2.9%、吉林-2.0%、山西-2.9%、黑龙江-10%、辽宁-29.2%),占全国31个省份的22.6%。如果没有比例高达24.5%的非税收入“对冲”,地方财政负增长的省份将会进一步增多。负增长现象背后,反映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困境”(王振宇,2010)。辽宁财政“非常态”增长,非一日之寒,是老工业基地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矛盾的综合显现,也是近些年来粗放式增长的结果,亟须引起高度重视。同样,问题的解决也非一日之功,结合历史数据分析和具体调研情况看,在2015年年末降幅达到谷底后会逐步好转,但根本性改变则需要一个较长过程,会是一场持久战。对此,我们既要着急,又不要操之过急,要充分尊重财政经济客观规律,积极谋求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一,增强地方财政收入低增长(甚至负增长)容忍程度。近些年来,地方财政收入某些层面的“顺周期”增长已是客观存在,其结果是背离了中性原则,损伤了微观经济运行的基础,产生了挤出效应,降低了稀缺财力资源的配置效率。为此,要充分汲取以往行政命令式增长的教训,进行必要的休养生息,实现有质量、可持续的真增长。 第二,实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经济“三期叠加”、地方财政收入“新常态”的前提下,继续追求以往的年度预算平衡理念,既不现实又不可能。为此,要落实新《预算法》的要求,编制好中期财政规划,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同时,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新研究界定财政供养范围和标准,注重靠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三,实施中央政府干预和救助。辽宁财政经济这种“断崖式”下降,是多因素的综合反映,也是老工业基地各类矛盾和问题长期累积,可以说是历史性欠账的当下凸显。为此,地方特殊时期的特殊财政困境,建议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实施中央政府必要的干预和救助。 第四,改进政府间财政关系。重新梳理、评估、界定各级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特别是赋予地方政府合理的、相对独立的事权、必要的财政权和相应的财力基础,适度降低财政“两个比重”,降低体制制度交易成本,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第五,全面振兴东北等地区老工业基地。近年来,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三省经济整体滑落,出现了“新东北现象”。为此,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新近做出的“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总体部署,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支持发展民营经济,主动融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加大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增加有效供给,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逐步实现东北地区财政经济的良性运行。 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人的宝贵修改意见。当然,文责自负。 注释: ①本文地方财政收入系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②由于统计数据存在不实的现象,为了区别和强调,本文添加“实体”二字。 ③资料来源:新华网:《“注水数据”贻害大 “挤出水分”须较真》,http://news.xinhuanet.com/2015-12/10/c_1117414620.htm。 ④检验过程略,如需要可以向作者索取。 ⑤物价水平下降时,降价企业受损,购进产品企业获利。目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和购进价格指数均下降,为了全面衡量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本文取二者变化的相对值。 ⑥检验过程略,如需要可以向作者索取。 ⑦除了测算的政策性因素、虚增因素和经济因素,还有管理因素。管理因素可能会对辽宁财政收入产生正向影响,但正如前文所分析的,其改善辽宁财政收入态势的程度和潜力均不高。标签:地方财政收入论文; 负增长论文; 物价水平论文; 税收原则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 经济模型论文; 宏观经济论文; 量化分析论文; 辽宁gdp论文; 量化管理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 税收论文; 财政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