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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什么是书面语?照字面讲,“书面语”是“纸面上的语言”。纸面上的语言就是“写下来的话”,那么写下来的话就是书面语吗?我们知道,写下来的话什么都有:私下的、公开的、谈情的,讲演的,甚至做菜的菜谱、说书的故事等等,无不可以用文字写下。显然,这些不是书面语的一般所指。那么书面语是什么呢?很长时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这里我们根据最新的研究(冯,2010)把书面语定义为“纸面上写下的正式语体的文字”。就是说,下面所论的书面语,是指语体中的正式体。
什么是口语呢?从字面上讲,“口语”就是“嘴上说的话”。什么话不是嘴上说的呢?我们也知道,嘴上的话也什么都有:私下说的、公开说的、谈情时说的、讲演时说的、耍派头时说的、套近乎时说的等等。只要从嘴里说出的有音语言,都是嘴上的话。那么能把它们都叫“口语”吗?显然不是。那么什么是口语呢?口语是和书面语相对的概念,它和书面语一样,也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这里我们从它和书面正式语体对立的角度,定义它为“口语非正式语体”。这就是说,口语指语体中的俗常体。
根据上面的定义,无论正式体还是俗常体都既可以是嘴上说的,也可以是纸上写的。下面我们面对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式与非正式。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搞清什么是语体、它包括哪些内容、怎么确定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下一节讨论,这里首先要指出的是:语体不是文体(genre),也不是语域(register),更不是风格(style)。国外学者Kenneth Burke曾经说:“Style is ingratiation.(风格就是取悦于人。)”①然而,我们说的语体是语言的规律,是客观的必然,绝非人为的炫耀或讨好。
二、语体是实现“交际本质属性”的语言手段
这里我们根据冯(2010)的理论把语体的定义概括如下:
1.语体的定义
语体是实现人类直接交际中最原始、最本质属性(亦即确定彼此之间关系和距离)的语言手段和机制。
这一定义包含几个方面的意思,有必要条分缕析以见其旨。第一,该定义的“语体”指的是“直接交际的手段”。直接交际的手段有哪些呢?它可以包括肢体语言、有声语言以及人类独具的“递归语言”。这是上述定义的第一层意思。其次,这个定义更深层的含义是:语体是实现直接交际中“最原始、最本质”的属性的手段。人们交际的目的和方法无疑可以多种多样,然而其最原始、最本质的交际属性是什么?这是该定义所关注的根本所在。不了解这一点就很难真正理解这里所说的语体机制。
上述定义指出:最原始、最本质的交际目的和属性是“确定彼此之间关系和距离”。就是说,该定义并不排除交际具有其他目的和作用(如交流信息和传递知识等),但该定义的关键所指不是交际的所有功能、目的和效应,而是其“最原始、最本质”的、没有它就没有交际的那些元要素。显然,没有“彼此”就没有“交际”,而彼此的存在以时空为前提。因此,彼此之间的“关系与距离”便成了直接交际最基本、最首要的条件,亦即:
2.直接交际的本质属性
直接交际(面对面的现场交际)的本质属性是确定和调节彼此之间的距离。
那么直接交际和语体有什么关系呢?根据上述定义中的规定,语体就是用语言来“确定或调节彼此之间距离”的一种手段和机制。这就是说,语体是一种语言的手段和机制(类属性),是有关如何确定或调节彼此之间距离的语言手段和机制(特殊性)。要了解这种手段和机制,必须首先从它如何确定和调节彼此之间距离的方式入手。不难想象,确定和调节彼此之间的距离的方式,一般可有如下数种:
3.调距类型
1)拉远距离;
2)拉近距离;
3)保持一般的距离。
根据上述调距类型,我们可以把语体的交际功能具体地表述为:
4.语体的交际功能
语体是用语言拉远或拉近或保持一般距离的交际手段。
如果说人们的说话行为是交际的产物,那么任何话语行为都离不开语体——语体是话语行为中最具元生性的成分和要素,它比语言中的词汇和语法更有元生性。原因很简单,确定和调节交际的距离可以不用词汇和语句(如可用肢体语言等)。从语体的元生意义上说,我们自然可以得出“语体不是文体(或文类,genre)”的结论。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进而得出“语体是文类构形的基本元素或成分”的重要结论,这一点我们在本文最后两节加以分析和说明。
如果说“语体是用语言拉远或拉近或保持一般距离的交际手段”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从物理空间的可能性上得出拉开距离的两种类型:一种是向水平方向拉近或拉远距离,一种是往垂直方向拉平或拉高距离。如下图所示:
5.拉距方向示意图(“水平向”和“垂直向”)
当然还有斜向拉距的可能(如上图坐标的45度方向)。但是斜向可以看做是水平和垂直两种情况的中和物。注意:中间现象的鉴定有赖于两极定性而后能明确。所以我们先解决垂直和水平的拉距属性,然后再考虑由它们组合、混合、兼合或配合而成的其他可能(参第八、九两节有关雅俗/文白配制的斜向效应)。
在人类的交际中,向水平的方向拉开距离和向直高的方向拉开距离有什么不同呢?如上图所示,如果以为定点参照的话,那么
则是处于水平方向上的远,而
则为垂直方向上的高。垂直和平行的不同这里可以转化为高和远的不同。在人们日常的交际距离上,“远”和“高”的功能和意义是有很大不同的——远则不亲,高则不平。远,给人一种疏离感;高,给人一种压抑感。不仅如此,不远不敬,不高不尊。古人云:“尔(近)则翫,翫则厌,厌则忘,忘则不敬。”(《荀子·礼论》)正因如此,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第十二章》说:“不远[袁]不敬,不敬不严,不严不尊。”据此,我们提出:水平方向的远与近,是语体用来调节亲昵与敬畏的机制;而上下方向的高与低,则是语体用来调节低卑与高贵的机制。前者如下文第6小节所示,后者如第7小节所云。
6.正式与非正式的语体交际功能
正式(严肃)=拉远距离
非正式(随便)=拉近距离
7.典雅与通俗的语体交际功能
典雅(教育程度高深)=拉高距离
通俗(文化水平浅显)=拉平距离
不难看出,水平方向的调距机制创造了正式与非正式的语体功能,而垂直方向的调距机制则诞生了典雅与通俗的语体效应。由此我们可以推出一条重要的语体定理,如第8小节所示:
8.语体定理
正式与非正式≠典雅与通俗
从水平的或共时的角度以及从亲昵和敬畏的对立上拉开距离,不等于从高低或从历时的角度以及从卑下和尊贵的对立拉开距离。前者属正式与非正式的语体范畴,而后者是典雅与非典雅的语体范畴。据此,我们可以进而构建一个丁字型“二元对立”的语体模式,如下图2所示:
9.二元对立语体坐标图
不难看出,典雅和正式都是“交际定距机制”中的语体手段。二者不仅在机制方向上有区别(垂直与水平的不同),彼此使用的语言材料及表现手段也很不同:典雅是文化承传、教育资格和资历的表现及必需,因此常常采用古代的语词来实现(如下文所示的“嵌偶词”等典雅化手段);而正式则是问题严肃、场景庄重和肃穆时的必需和要求,因此常常通过改造日常用语的一般形式来实现(如“宾动倒置及泛时空化”等正式化手段,参冯2010、王2010)。
上述语体机制的建立不仅开辟了一条分析当代语言和文学的新途径,同时也是分析古代语言和文学的一个新工具。因为语体无时不在——凡有井水处,均有语体在。这样看来,它也可以为分析外国语言和文学提供一个重要工具。从下面的例子看,事实的确如此。
三、正式与非正式语体的古今例证
正式与非正式语体的存在和区别,自古而然。其最为铁证者,是《论语》里的“雅言”:
(1)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论语·述而》)
孔夫子在诗、书、执礼时说的话,都用雅言,可见所用的语言和平时不同。这无疑证明了正式语体的存在及其在正式场合中(礼仪)中的作用和必需。
不仅随场合不同而有语体正式与否的不同,古人文章里也时见正式与非正式的精心安排。请看:
上两例中的“粟”不仅可以“种”,而且可以“树”②。不只如此,说“种”的时候,“粟”在其后(常规动宾),而说“树”的时候,“粟”在其前(宾语提前,属泛时空化的手段之一,参王永娜2010)。再仔细一看,前者是对话,属日常对话体范围;后者则带有严肃证论意味,属论说体范畴。对话叙事体是非正式的,而说理论证体则属正式的,此所以前者用“种”后者用“树”之故也。③毫无疑问,上述实例不仅证明了古代语体的存在,同时,语体分析还进而加深了我们对古人用词所以不同的理解。注意,用“树”还是用“种”,不是修辞的选择,而是语体的必然。这一点至关重要。太炎先生说:“工拙者,系乎才调;雅俗者,存乎轨则”。修辞属于才调和技能,而雅俗(实即这里的正式与非正式,参冯2010)则是轨则和语法的范畴。毫无疑问,语体语法和修辞手法,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后者是巧拙的选择,前者是规则的必然。
古代语体的存在正是其规则必然的反映。事实上,虽然语体的机制和轨则是必然的,但表现或实现它的词汇语法,则因时因地而异。据方一新(2011)统计,《抱朴子·外篇》所用“树”字凡6见,其中用为动词者4例,用为名词者仅2例,如(转自方2011):
(4)其(鹤)未千载者,终不集于树上也。(《对俗》)
(5)譬如阴朽树之被笮也。(《交际》)
我们知道,《抱朴子·外篇》基本上是文言(方,2011),所以“树”的动词用法反映了先秦汉语的情况。然而,“树”字的用法后来发生了变化。《抱朴子·内篇》的“树”字有18例,其中仅1例为动词,其余均为名词。这无疑反映了“树”在当时口语里的发展。口语里常用的自然就变成了非正式体的表达手段;而古代延留下来的则变成了典雅体的表达材料(参第八部分的“雅俗有代降”)。显然,这种词义不变而语体转移的现象,正好说明语体的存在和作用。
最能证明语体轨则的当然是现代汉语。根据最近几年的研究,现代汉语里很多误解为欧化的句型,其实都是根据语体的需要而自身创造的结果。比较:
口语非正式体 书面正式语体
改文章 改写历史
把文章改改 *把历史改写改写
改想法了 改变计划了
把想法改改 *把计划改变改变
*想法改 计划改变
*想法的改 计划的改变
*关于想法的改 关于计划的改变
*计划内容将进行改 计划内容将进行改变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两边不合轨则(句法)的句子结构。为什么要注意这些最小对立体(minimal pair)的结构呢?因为结构是句法。如果结构一样,那么句法上就“同值”——合法度相同。然而,当你注意它们的结构的时候,马上发现:结构相同但合法度却不同。“宾语+动词”的“*想法改”不合法,而“宾语+动词”的“计划改变”却是合法形式。“宾语+动词”是不是汉语的合法形式呢?根据例(4),既不能说是,也不能说不是。以前人们很少注意到这种矛盾,偶有涉及的话也常从修辞的角度来解释。然而,修辞是选择,不是法。传统分析面对例(4)中的事实,既不能说“宾+动”不合法,也不能说合法。结果前后矛盾,彼此抵消。然而,在语体理论的关照下,我们现在可以说,这里的“法”既不是句法的法,也不是修辞法的法,而是语体之法。
语体也有法吗?有!这就是我们近年来强调的语体语法。什么是语体语法?语体语法指的是“为表达某一语体的需要而生成的语法”。就是说,语法为语体服务,语体促生语法(或格式),于是形成语法和语体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虽然一般语体所选用的语法格式大多是常规性的,但是标志语体特点的语法则是独立的、特殊的,是和与之对立语体的语法“分理别异”的。因此语体不同,语法亦异。根据这一事实,我们不能简单地问“‘宾语+动词’是不是汉语的合法形式?”,因为离开了语体,没有语法。正确的问法是“‘宾语+动词’在汉语语体语法里是不是合法形式?”,回答就可以自然而然地说:“在正式语体里,‘宾语+动词’是合法形式。”这句话本身又意味着“在非正式语体里,‘宾语+动词’是非法形式”。
这种因语体不同而“合法、非法因之而异”的现象和结论,在语体理论的创立以前,是很难想象的。然而,在语体理论的“探照”下,这种“因体而异”的合法度,不仅合情合理而且还帮助我们发现了更多的“看似怪异,实则合辙”的新现象。比较:
(6)*今天爸爸给我买和读了一本新书。
*昨天领导组织大家买和看了新版宪法。
昨天领导组织大家购买和阅读了新版宪法。
根据例(6),我们不能说“V和V”在汉语里合法或不合法,因为无论是否,都有矛盾。然而在语体理论的关照下,这里没有矛盾,只有不同:非正式体语法不允许“V和V”,正式语体语法则以之为标记。就是说,同一语法格式,在正式与非正式的边境,只允许一个国籍,不能两兼。
四、正式与非正式语体对立的英文例证
语体是人类语言的共通规律,因此不仅汉语如此,英语亦然。请看:
(7)a The Senate will now proceed into the chamber.(参议员们正向会议大厅行进。)
b Little Jimmy*proceeded(went)from one candy store to another.(小菜米从一个糖果店*行进/走到另一个。)
“go(走)”是日常口语词,而“proceed(行进)”则是正式体用语(Freeman,1983)。把正式的用于非正式的场合,不仅不合体,也不合法。再如:
(8)a My wife advised me she will go shopping today.(我老婆告示我她要去商店。)
b The president advised his staff that he will resign.(总裁告示职工们他将辞职。)
据Freeman(1983)所说,例(7a)中的advise是“poorly worded(不辞)”,而例(7b)中的advise则给人一种严肃感,预兆着严重事件的到来(a feeling of seriousness is expected)。由此可见,严肃的用语和语法不能用于随便的场合。Freeman用poorly worded来说明语体的错位,似乎是修辞的问题,因为poor是技巧和修辞问题,不是法则问题。这也无可厚非,因为他那时还没有语体理论,人们想不到,语体错位可能就是语法的错误。④事实上,即使不是语法不同的语体错位也常常被忽略。譬如,下面这两句英文有什么不同?
(9)a It was just between you and me.
b It was just between you and I.
语体敏感的人,像Freeman(1983)那样,就能体味出其中的语体不同来:前者具有A little too emphatic and egotistical(强调和自我本位)的意味,而后者听起来则柔和些(sounds softer)。如果是这样,在上面的语境中用I比用me让人感觉亲切些。事实上,如果语体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表亲疏,那么语言必然会发展出标志亲疏不同的表达式,不过语感不强则感觉不到而已。比较:
(10)a Let us go(will you?)
b Let's go(shall we?)
语言大师赵元任告诉我们,例(9a)没有例(9b)来得亲切,前者类似汉语的“我们”而后者则像普通话的“咱们”。这种微妙之极的语体之差,常人习焉而不察;即使语言学家,若非经长期训练和精心分析,也是很难捕捉得到的。更说明问题的是下面的例子:
(11)commence 开始(正式类纪念、法律活动等)
inaugurate 开创(就职典礼、开幕仪式等)
initiate 开始(新的项目、企业、课程等)
start 开始(立时性、具有准确时间性)
begin 开始(着手某项活动)
上述诸词都有开始的意思(参Freeman,1983),但开始什么、在什么地方开始、怎么开始等等,则各有所专。换言之,说话对象、场合和内容的不同,用词也随之而异。上面是“词语之异在语体”的英文例证。
五、典雅与通俗语体对立的古今例证
如果说语体的机制是拉距,而拉距的方向有平直,那么平与直二者的语体功能必然不同。前面看到,正式与非正式是沿水平方向拉开距离的结果(亦即语言共时条件下的拉距手段),下面我们将看到,典雅与通俗则是运用语言历时材料拉开距离的语体手段。二者([典雅]与[正式])功能不同,手段亦异。
对典雅体现象的辨认,在古人的训诂里早有所见。孙诒让《尚书骈枝叙》云:
常语恒畸于质,期于辞约旨明而已;雅辞则诡名奥谊,必式古训而称先民,其体遂判然若沟畛之不可复合矣。(孙诒让《籀廎述林》卷五《尚书骈枝叙》)
这里的“常语”就是我们所说的通俗语,而“雅辞”即“典雅体”。其所谓“诡名奥谊,必式古训”者,正是我们说的“语言历时材料”的运用。其结果,雅辞和常语“其体遂判然若沟畛之不可复合”,这又是我们所谓拉开雅俗距离后,两种语体的相互独立性。孙氏虽没有完整和严密的语体理论体系,但是他对雅俗体的感知和把握,可谓先知夺人。
如果沿着我们历时语料的线索考察典雅体的呈现,那么我们似乎在汉武帝时公孙弘的奏书中,即可见出古人自觉的语体意识。他说:
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词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弗能究宣。(《史记·儒林列传》)
就是说,汉武帝时候的官方文件(诏书律令),已有“小吏浅闻,弗能究宣”的典雅体文辞了。可见文白之别,汉代既然。为什么会这样呢?季刚先生说:“文与言判,非苟而已。”亦即语体的必然的结果(参第九部分)。有人会说,官方文件当属正式,何为典雅?前文说过,正式、典雅之分在于“化今”与“援古”。化今语以拉开距离者,为正式体所用;援古语而标举高雅者则为典雅体所好。上文“小吏浅闻,弗能究宣”说的是“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词深厚”一类的语言,这说明它是“诡名奥谊,必式古训”的结果。因此,我说这里的语体是典雅体最合适。官方文件用典雅体,对今人来说可能有些奇怪,但对古人来说,恐怕正是他们文化的特征和标志!
其实不仅官方文件用典雅体,就是平时对话,古人也不妨“典雅”一下,以示有别于俗。请看:
(12)密与化及隔水而语,密数之……化及默然,俯视良久,乃瞋目大言曰:“共你论相杀事,何须作书语邪?”(《隋书·李密传》)
(13)上谓之曰:“卿亦悔不?”建绪稽首曰:“臣位非徐广,情类杨彪。”上笑曰:“我虽不解书语,亦知卿此言为不逊。”(《隋书·荣毗传》)
“书语”不是今天所谓的书面语,而是经教育而后能懂能说的先贤之语,因此属典雅体范畴。可见通俗与典雅的不同,于古有证。事实上,不仅魏晋时期有语体不同的史证,高彦休的《唐阙史》卷上也有记载:
(14)正郎省礼大忿,掷书于地,叱小将曰:“……某之文,非常流之文也,曾与顾况为集序外,未尝造次许人,今者请制此碑,盖爱恩深厚尔,其辞约三千余字,每字三四绢,更减五分钱不得。”夹注曰:“已上实录正郎语,故不文。”(高彦休《唐阙史》卷上)
宋朝《新五代史·王彦章传》更有例云:“严章武人,不知书,常为俚语,为人曰:‘豹死留皮,人死留名。’”《朝野佥载》卷二也说?“……谓囚徒曰:‘不用你书言笔语,但还我白司马,若不肯来俊(铐镣),即与你孟青(棒)。’”前人说: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我们说:凡有井水处,即有语体别。只不过常人习焉而不觉而学者唯凭理论而后察而已。
其实,就学术而言,近代学者对语体现象也时有所察所论。陈寅恪(1949)说:“大抵吾国士人,其平日谈论所用之言语,与诵习经典讽咏诗什所操之音声,似不能完全符合。易言之,即谈论唯用当时之音,而讽诵则常存古昔之读是也,依此,南方士族,其谈论乃用旧日洛阳通行之语言,其讽诵则准旧日洛阳太学之音读。”这自然可证中国古代文白两体之用。而章太炎先生在《正名杂议》中更明确地指出:“有通俗之言,有学术之言;有农牧之言,有士大夫之言。”这正是不同语体的“行业化”,正如不同语体的文类化一样(见下文)。
古代有雅俗的对立,今天更可具体体味典雅体的不同与功能。比较:
白话 像 皮肤白净得像雪花膏似的
一级典雅度 如 皮肤洁白如雪(62%)
二级典雅度 似 肤白似雪(26%)
三级典雅度 若 肌肤若冰雪之白(12%)
注意:“如、似、若”和“与、及、暨”一样,平时说话都不用。但“不用”并不意味着就是“典雅”。那么,为什么把它们分析为典雅体而不是正式体呢?上文看到,正式用语从现代语言派生而来,不是古代语言的今用。“如、似、若”和“及、与、暨”都是古文今用,所以是典雅而不是正式(这并不意味着典雅与正式不能相互转化)。不仅如此,下面的单音节嵌偶词(“校”与其前的单音节词)也一样,是典雅体的表达手段。
(15)我校不雇非法移民。
此校有明文规定,你必须遵守。
本校不收贵校学生。
电传该校校长,马上到校述职。
这类学生,一旦查处,要立即离校。
明天,新生才能入校报道。
典雅体在今天的语言里有很多表达方式,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学科来研究。
六、典雅与通俗语体对立的英文例证⑤
典雅体并非汉语的专利。社会的等级是典雅的温床,凡有社会等级者即用典雅别俗常。
英国十八世纪著名的作家Boswell讲述Johnson的故事时说:他似乎以自己独特的语言风格为乐;无论何时,只要他无意中忽略了自己的风格的话,他都要把原来的意思重说一次。有一次他谈论一个喜剧《排演》时说:“话不够俏皮,没让人感到有乐头”。话脱口而出,但发觉后,他马上改成了一个文雅圆润的句子:“话的活力不足以免于陈词滥调。”⑥显然,这位Samuel Johnson先生的语言风格是有意和通俗的口语拉开距离。因此,一旦落俗,马上变调。蓝翰墨(Lanham,1983:160)评价这类转体时说:“这里所看到的是语体转变……是从安格鲁撒克逊语式转换到拉丁化语式。”他接着说:“对说英文的人来说,拉丁化的词汇一般总是上层社会的、高雅的(high-class)——音节多,嘴感丰圆(满嘴的音),可以给人留下印象,充满了社会赋予的庄严感(full of gravitas-by-association),表现出你曾在拉丁学校受过很深的教育。”不难看出,这里说的正是我们所谓的典雅体的突出特征。英文用拉丁化词语来表达高雅,这和汉语用文言来表达典雅的机制,实出一辙——都是用今古时间不同的手段来拉开距离。哈佛大学的校训是拉丁文VERITAS,即“Truth(真理)”之义。其校徽上也不是英文,而是拉丁文。在美国,不仅校徽和校训,就是毕业证书、法律文献等,都采用大量的拉丁文和拉丁化词语。
由此可见,古语今用,确是增加“文气”和“雅气”的普遍手段。
七、语体对立的必然性
杨用修《醰苑醍醐》曰:“夫意有浅言之而不达,深言之乃达者;正言之不达,旁言之乃达者;俚言之不达,雅言之乃达者。”其中“俚言之不达,雅言之乃达者”,就是说“一种语体有一种语体的作用”——并非俗语可以达雅意,亦非雅意可以达俗语。(参姚永朴《文学研究法》第116页)所以,体别雅俗的根本在于“事”分雅俗及“人”有文白(读书人与白丁)的不同。因此,雅俗之文虽可变,雅俗之界不可无。究其底是因为语体对立不是“人为的选择”,而是“机制的必然”。明于此,始可言语体矣。
1.语体对立必然性的语法证明
理论上说,语体对立是其机制的必然,因为正式与非正式、典雅与通俗均相对而言,而非孤立的存在。正因如此,不存在不相对非正式的正式、也不存在不相对非典雅的典雅。这样一来,语体的对立便成了它们所由从出的“两极相对律”的必然结果。实践上说,语体对立的必然性也历历可证。譬如我们前面看到的正式体与非正式体的语法对立,即是其例。
(16)*今天爸爸给我买和读了一本新书。
*昨天领导组织大家买和看了新版宪法。
昨天领导组织大家购买和阅读了新版宪法。
不仅正式与非正式,典雅与通俗的语法对立,也比比皆是。譬如:
*遍查找 *遍访问 *遍吃喝
*普遍找 *普遍问 *普遍吃
遍查 遍访 遍吃
只要细心观察,从语体对立派生而来的语法对立无所不在。这是从语法对立上看语体对立的客观存在。
2.语体对立必然性的社会证明
从语言的社会功能上看,语体对立也是历史的必然。最明显的史实是五四文学革命以后文言文的消亡,其结果是一种取代文言正式体功能的、非“我手写我口”的语体形式(包括话语和文章)的出现。今天有目共睹的事实是,五四至今的近百年来,白话书面语的出现与完善标志着汉语新兴正式语体的诞生(参冯2005)。有人说,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形成是欧化影响的结果,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靠近温泉的鸟蛋破壳可能是温泉影响的结果,但小鸟绝非温泉所生。据此,对研究“蛋所以变成鸡”(这里是“非正式体如何化生正式体”)来说,前面说对的那一半,对我们并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因为“蛋所以变成鸡”是鸡的生理机制的问题,便俗的口语之所以需要正式的书面语,是语体机制的需要。不从内部的机制上找原因,外部原因再可靠,充其量是可能的条件,而不是必然的根据。什么是语体必然的根据呢?有非正式,必然有正式;有通俗,必然有典雅。这才是语体对立所以必然的内在机制——所谓二元对立的语体系统。
语体的二元对立性不仅可以从文言文的死亡和白话正式书面语的诞生得到证明,还可以从汉语的语法变化(这里指轻声的变化)和社会变化得到证实。我们知道,北京话里有轻声,但人们很少注意到轻声的语体特征:轻声词一般都是口语体的词汇,正式体的新词都不轻声,亦即(Feng,1995):
口语的未必都轻声,但轻声的必定是口语。
根据这一轻声的语体规则,我们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语体音变的史实。赵元任说“台湾”一词原来是个轻声词⑦,后来,经过“语体变调”不读轻声了。为什么呢?一般认为是政治问题,台湾被日本占领后(直至今日)和它以前省的地位不一样了,所以才变了调。但问题是:为什么地名据其地位不同而就发音不同呢?其间有何必然联系呢?一直没有人关注。其实很简单:近的轻,远的重。自家人不必客套(所以说轻声),远疏者则要有礼有节(所以需字正腔圆)。北方有些方言的地名,“县一级的可轻声,县以上的都不能轻”,也是这个道理⑧。不难看出:语体对立是必然的,它反映到语法上的对立,自然也是必然的。
八、二元对立体系中的语体配制
有了上面的“理论机制”,我们现在可以把它当做工具进行更深、更广的“勘测工作”了。这样做首先遇到的是“工具用途”的问题。具体说,语体理论这一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做些什么呢?请看下图:
图3和上文图2的不同是多了☆和△两个符号,以及y-a,y-b,x-a,x-b四条线。仔细观察就可看出:☆、y-a和y-b处于“典雅-随便”区,而△、x-a和x-b则在“典雅-正式”区。它们能让我们“勘测”什么呢?所测多矣,兹分述如下。
首先,☆存在吗?就是说,[极典雅+极随便]这两个语体的交叉搭配,可不可以呢,能不能产生实际效应呢?进言之,什么样的交际形式(包括文体/文类)使用这种配方?⑨显然,在没有语体理论以前,没有人会问这种问题,因为想不到。然而,这些都是真正的学术问题,是极其深刻的、有意义的、跨学科的大问题。这就是我们上面说的“理论勘测”的效果:理论可以帮助我们勘测和开辟新的研究课题、领域甚至学科。顺此而下,我们不难“隅反”更多的“勘测可能”。譬如(可能勘测点举隅):
(a)y点-a点庄雅度的文章/话语形式存在吗?什么样的文体(交际形式)使用这种配制?
(b)y点-b点庄雅度的文章/话语形式存在吗?什么样的文体(交际形式)使用这种配制?
(c)△点上的[极典雅+极正式]文章/话语形式存在吗?(按,告神祭天文体或许使用这种配制原则)
(d)a点-x点庄雅度的文章/话语形式存在吗?什么样的文体(交际形式)使用这种配制?
(e)b点-x点庄雅度的文章/话语形式存在吗?什么样的文体(交际形式)使用这种配制?
有了语体理论做支架,我们不仅可以探测上述诸种问题,而且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构建“语体配制学”的可能,因为在图3所示这个语体坐标系中,左区域和右区域中的任何一点都有可能导致现实结果。什么结果呢?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双向求证,此乃该学理趣之所在。
理论推演的乐趣还不止此。一向所说的文体,如论说文、说明文等等,现在我们可以从语体配制法的角度,研究每一文体配制的要素和剂量,检验它们的配置过程、测量它们的配制结果(亦即[±正式]和[±典雅]成分在一篇文章中的比例),分析文中语体成分的级别、分布和比率,最后推算出各类文体的不同配方。
九、语体的多维功能——语体的文化与文学功能
语体理论的妙处之一就在于它几乎覆盖了语言涉及的所有范围,这恰是语体多维功能的理据所在。语言和文化密不可分,语言和文学息息相关,因此语体毋庸置疑地具有文化功能和文学功能。
语体的文化属性及文化作用最直接地表现为两岸三地的书面语的差异:香港现代的书面语的特性,以及之前的三及第语体(参张双庆2011),都说明语体在文化标记上的作用。
语体的文学效用更是语体理论运用的重要领域。这个领域还没有开发,然而,如上文所示,文体和文类的类型学研究,正是语体的用武之地。譬如,陈柱(2008:142)说:
沈文《难灭神论》纯乎笔者也;《弹甘蕉文》纯乎文者也;《谢灵运传论》介于文与笔之间者也。《难灭神论》专主乎理胜,言贵精刻,无取乎华辞,故宜乎笔也;《弹甘蕉文》乃寓意抒情之作,味贵深长,不宜过于质直,故宜乎文也;至于《谢灵运传论》,意在论文,直抒胸臆,故贵乎文笔之间也。
案,陈氏所论三者,实乃论说体、抒情体以及谈艺体之间,三种文体之不同。而其所以不同者,正在于它们各自所用语体韵律手段的不同。无疑,其中大有可深研细究者。以前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研究,现在有了新的理论工具,则可以考虑如何具体分析“介于两者之间”的成分及要素,恰如诗、词、曲的不同。李渔《窥词管见》云:词、曲之所以不同于诗者,一在诗须雅言,二是曲要俗语,介乎之间者才是词,所谓“诗之腔调宜古雅,曲之腔调宜近俗。词之腔调则在雅俗相合之间”。什么叫“雅俗相合之间”?以前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现在在语体理论关照下,我们则有可能根据上文的定义具体勘查表达雅俗的不同成分,从而使“雅俗相合”有了具体的根据和着落。.
语体理论的另一文学作用就是能帮助我们见出前人文论中闪光的思想。季刚先生(黄侃2001:199,214)曾说:
言辞修润即成文章,而文与言讫于分乖者亦有。常语趋新,文章循旧,方圆异德,故雅俗殊形矣。……语言以随世而俗,文章以师古而雅,此又无足怪矣。尝闻化声之道,从地从时。从地则殊境不相通,从时则易代如异国。……综上所说,文与言判……非苟而已也。
宋词出于唐诗,元曲出于宋词,正如子之肖父,虽性情形体酷似,遭逢既异,行事亦殊。又雅俗有代降,其初尽雅,以雅杂俗,久而纯俗,此变而下也。雅俗有易形,其初尽俗,文之以雅,久而毕雅,此变而上也。由前之说,则高文可流为俳体;由后之说,则舆颂可变为丽词。然二者实两行于人间,故一代必有应时之俗文,亦必有沿古之词制。
这种精辟绝伦的语言文学论,章黄之外很难看到。然而在西学东渐的大潮下它们一直被当做保守的对象来批判,很少有人从中发现或发明其现代学术的意义。其实,如上文所示,“文与言判……非苟而已”、“雅俗有代降”、“雅俗有易形”等论述,都是语体理论中极其重要的规律和原则,绝非出于政治而消灭文言的倡导者所能解能知者。今天,文言文是消灭了,但“文与言判……非苟而已”的真理还在;古典文学的理论也全变了,但“雅俗有代降”、“雅俗有易形”的学术思想仍光焰夺目。呜呼,本文之语体新说,其犹章黄之旧论欤?
2011年6月10日,于塈垣堂
注释:
①见Analyzing Prose第117页。
②《诗经·卫风·伯兮》“焉得谖(=萱)草,言树之背”、《离骚》“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是所“树”者并不限于木本,亦可为草本植物。《吕氏春秋·任地》“树麻与菽。”高诱注“树,种也。”皆五谷可“树”之证。
③从例(2)中说事用“乎”,喻理用“与(欤)”也可以见出二者之间语体的不同:前者通俗,后者典雅。换言之,正式常常与典雅为伴。然究竟如何交替更代,则需令文专述。
④注意,though,however,nevertheless直接表现为语法的不同(Freeman,1983)。如:
He said he would help; he didn't though.
[?]He said he would help; he didn't however.
⑤本部分内容主要参考Lanham(1983:163-164)。
⑥原文是:He seemed to take pleasure in speaking in his own style; for when he had carelessly missed it,he would repeat the thought translated into it.Talking of the comedy of The Rehearsal,he said,"It has not wit enough to keep it sweet." This was easy—he therefore caught himself,and pronounced a more round sentence; "It has not vitality enough to preserve it from putrefaction."
⑦参Chao(1968:39)、丁邦新译《中国话的语法》第52页(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以及赵元任(1991)《汉语地名声调的社会政治色彩》(钱晋华译,载于张志公主编《语文论集》第四期,第1-4页)。
⑧感谢孟子敏先生提供的方言例证。
⑨《西厢记》“软玉温香抱满怀。呀,阮肇到天台。春至人间花弄色,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把一个赤裸裸的性行为说得如此典雅而富有诗意,或许可以作为这种配制的例据。笔者感谢何莫邪教授的提示。注意:[绝俗+大雅]的语体配制犹如俳谐,很难“以俗为雅”焊接成趣。吴梅云:“俳谐之曲,非绝颖之资、绝俊之笔,又运以绝圆之机,不易出色。”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见《词余讲义》第56页,民国18年,北大学院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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