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定性研究方法与行动导向_社会结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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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0-0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10)04-0177-10

一、批判质性研究的特点

质性研究类型繁杂,常常引起研究者的误解。目前,大部分有关质性研究的文献都倾向于介绍不同的学派、研究取向以及研究方法[1]。而实际情况是,虽然研究者用于指称不同类型质性研究的名词不断增加,但其中一些基本的误解却并未因此消除,对质性研究的定义将收集数据的方法、分析数据的方法、社会政治运动与研究取向混为一谈。例如,邓津与林肯(Denzin & Lincoln)主编的《质性研究概览》[2]曾对质性研究做了如下界定:“质性研究使用符号学、叙事学、内容分析、话语分析、档案分析、音素分析,甚至统计、图表与数字等手段。研究者同时也借鉴与使用民族方法学、现象学、解释学、女性主义、解构主义、根茎学(rhizomatics)、人种制研究、访谈、精神分析、文化研究、问卷调查以及参与者观察等的研究视角、方法与技巧。”

这一定义使用的概念并不在一个等级上。例如,民族方法学是一门很严谨的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有明确的规范;但根茎学则是一种隐喻,其起源是植物的根茎体系;访谈、参与者观察则是民族方法学家、精神分析学家、生活世界的现象学研究者以及大多数从事质性研究的学者普遍采用的研究方法①;而文化研究则是一个很宽泛的类别,在方法论上并没有特别的要求;女性主义总的来讲不是一种研究方法论而是一个社会政治运动,女性主义理论确实在方法论上有一些要求,但是因其流派众多而并不一致。

根据怎样的标准对质性研究进行分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笔者认为分类的标准可以有很多,例如按照收集数据的方法,质性研究可以分为案例研究、人种志研究、讨论小组研究、图片与录音研究等;按照分析数据的方法,可分为解释学研究、扎根理论研究以及重构(reconstruction)研究等;按照对社会现实及知识性质的认识,可以分为后结构主义研究、建构主义研究、批判主义研究等。批判的质性研究正是在第三种分类标准下一种独特的方法论,其特点主要体现在:第一,将批判理论与质性研究方法论相结合,特别关注对研究对象——称作“行动者”的人——的发展与解放;第二,因为上述总体研究取向,批判质性研究运用具体而又高度综合的“原理论”[3](meta-theory)作为基本框架,重点指导研究者分析数据的过程,使其深入理解行动条件与行动者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后者的解放。

批判的质性研究最初被称为“批判的人种志研究”(critical ethnography),初期以研究取向而非方法论的形式出现。保罗·威利斯(Paul Willis)的开山之作——《自甘放弃:工薪阶层的孩子为何只能找到工薪阶层的工作》[4]是促进这一转变的关键性研究成果。该研究问世后,很多人种志研究者追随其后。他们延续了威利斯的研究取向,但是又在不同程度上对其研究进行了扩展与补充,其中的重要著作有《读、写与抗拒:初级中学里的青春期与压迫》[5]、《女性问题:女性在社会中的从属地位》[6]、《学校教育在习俗重复中的作用》[7]、《社区中的学校教育与权力的本质》[8]等。迈克尔·阿普尔(Michael Apple)、亨利·基罗(Henry Giroux)、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保罗·弗莱雷(Paulo Freire)等都从理论建设上对这场运动作出了贡献。[9~12]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则是在该研究取向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具体的、精确的方法理论。该方法论主要由菲尔·卡尔斯贝肯倡导,并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于根·哈贝马斯领导的第二代批判理论的营养[13],同时大量借鉴和吸收安东尼·吉登斯以及其他社会学者的研究成果。[14]

二、批判的质性方法论与行动取向

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认为,在社会生活与交往中作为行动者的人根据理由作出判断并采取行动,这些理由往往是其所处行动条件的反映。其中一些行动条件,如物理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的法律政策环境等,独立于大多数行动者的意志存在,不因其主观意愿改变,行动者只能顺应这些条件调整自身行动;而另一些行动条件,如社会的行为规范、价值、信仰、身份认同方式等,则通过文化制约着行动者。如果说“文化”是一个人类群体知识、信仰、价值、行为规范与身份认同体结构经过历史的积累形成的积淀,那么它的功能便是协调行动者间的相互交往、帮助其理解自身处境、监控并解释行动者自身及他人的行动、形成并保持身份认同,同时它也是社会存储价值与信仰并将其传递给下一代的手段。行动者可以通过反思与批判,直接改变作为文化的行动条件,并以此为突破口,求得对自身的突破与解放。为了体现反思对不同行动条件的作用,根据哈贝马斯的理论[15],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对行动取向(action orientation)与行动结果(action consequence)进行了区分。

行动取向指行动者在面临多种行动可能性时信奉与崇尚的信仰、价值、规范与身份认同方式。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不同的行动者在同样的物理、经济与法律环境中作出截然不同的行动判断,这种差异就可以通过行动取向进行解释。虽然行动取向受到个体性差异及其生活历史的影响,但是它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文化性,受到行动者熟悉的文化与亚文化中信仰、价值、规范与身份认同结构的影响。文化如何形成并影响行动取向,是很多从事质性研究的学者共同关心的问题。批判的质性方法论的重要任务之一即是提供一个概念体系以分析、理解与揭示这一过程,帮助读者以及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研究对象(如贫困人群、少数族裔等)反思行动取向,获得解放。而行动结果则涉及那些由政治、经济等客观条件决定的概念,它们制约影响着行动者的决定,但是却无法直接通过行动者的反思得以改变。在本文中,笔者主要探讨行动取向涉及的重要概念。关于行动结果,笔者将另撰文论述。

(一)文化结构及其类型

如上所述,某些行动条件通过文化制约着行动者,并影响其行动取向。因此,在分析文化限制行动者的途径以求对其解放之前,研究者需要首先理解文化的内部结构及其类型。

关于文化结构(cultural structure),我们应该明确它具有不同的层次。成员对处于文化结构表层的主题、信仰、分类方式及假设等通常具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但是却难以明确意识到处于深层的相应内容。通过分析,质性研究者可以从支持行动的表层理由出发,发掘其后隐藏的、为该文化成员默认甚至难以觉察的深层理由(即理由的理由)。而这种连接理由的方式便是文化结构。

不同社会的文化结构在形态上存在很大差异。很多人类学家为了揭示这种差异,对各种文化中的传说、建筑风格、亲缘的称谓体系、信仰等方面做了大量深入的研究[16]。结果发现,对于那些机构职能差异不大、劳动力专业分工不明显的社会而言,不同领域中的实践、习俗与传说所揭示的文化结构呈现出很强的一致性。②在这一类社会中,文化结构往往呈现二元对立(binary oppositions)。例如,这类文化通常将男性与女性的概念看作处于对立的两极,对一极的理解取决于研究者对另一极的理解,或者说对一极进行理解意味着要同时理解这一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关系往往以默示的方式存在于文化成员的理解中。为了发现这样的结构,批判的质性研究者需要收集大量数据,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重构性分析,并且应该在后续访谈中以非直接性的问题从旁证实自己的研究发现。

随着机构职能的分化以及劳动力分工的精细化,社会中文化结构的形态也随之复杂。历时地看,最初二元对立式的文化结构很可能会慢慢发展演变,然后成为层级式文化结构中的一个部分。以中国的《易经》为例,其最基本的“阴—阳”二元对立就被融入这样的层级结构中,最后形成了具有等级的64卦象。这样的结构形态在古希腊柏拉图的哲学中也可以找到。当然,批判的质性研究者关注的对象更多的是与普通人日常生活相关的、指导其行动与交往并为其之提供行动理由的文化结构。然而对当代社会的研究表明,复杂的社会中二元对立式的文化结构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与其他更复杂的结构同时并存。社会成员可以在不同形态的文化结构之间转化。反思力越弱、社会经济地位越低,行动者依据二元对立文化结构思考的可能性越高。保罗·威利斯对英国校园中工薪阶层家庭的男孩群体进行了研究,通过重构性分析,发现了这些男孩(及其父辈)经常使用的二元对立结构(见下表)。

上述结构不断通过这些男孩日常生活中(校内与校外)各种行动得以重复与体现。他们的戏谑经常下意识地将“男子汉”与“娘娘腔”对立起来。他们通过将对方女性化的方式,戏弄老师、学习认真的学生以及同伴。其非语言行动,如损坏学校设施、破坏课堂纪律、不完成课后作业、寻衅打架、吸烟酗酒以及偷窃,在很大程度上是这种二元文化结构的体现。

如上所述,现代社会中往往同时并存着多种类型的文化结构。某一文化群体的成员可能会下意识地在不同类型间转换思维。批判质性研究者应该充分意识到这种可能性,通过分析行动者使用的隐喻、类比,辅之以逻辑推理予以识别。罗伯特·布兰登的研究[17]可以为文化结构方面的研究提供很大帮助。

(二)行动意义的类型与层级

为了发掘上述深层文化结构并对某些深层结构扭曲意义的方式进行批判,质性研究者首先需要一个理想的意义分类体系,其次还需要一个由前景行动意义推及背景意义以揭示深层文化结构的分析方法。为解决第一个问题,批判质性研究方法论以哈贝马斯理论为元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有效性申述的方式将意义分为四个主要类型,分别为:主观申述、客观申述、规范申述与身份申述。为解决第二个问题,该方法论提出了“效度层级”的分析方法。

1.行动意义的类型

(1)三种基本申述类型

根据哈贝马斯以及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的理论[18][19],批判的质性方法论将人类的行动归入三个域,分别是:主观域、客观域与规范域。它们与三类有效性申述(validity claim)存在对应关系。人们所能设想的每一次交往行动都同时体现这三种有效性申述,只是随着交往环境的变化,三类申述体现的程度与强度不尽相同。不同申述的内容与强度共同决定着行动的意义。

为了便于理解,下文将以一个事例为基础进行论述。如果A、B两名学生一起在听一位老师讲课,讲课的老师反对达尔文的进化论,因为她认为如果进化论是正确的,那么就意味着人类无异于“高级的猴子”。这时,A、B两名学生相互对视了一下,A皱了一下眉毛,B点头表示赞同。如果我们询问B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可以给出很多理由。这个理由或假设就是有效性申述的内容。这些理由可以包括:她觉得理解了A皱眉这一面部表情蕴含的意义,所以点头表示同意(主观状态);科学研究发现了很多证据可以支持达尔文的理论(客观状态);就当时、当地以及正在上课的情况而言,用无声的动作而非有声的语言来表达听讲后的想法是最恰当的,即符合行为规范(norm);与学习知识、发展自我相比,照顾同伴感受更加重要(价值取向),等等。总之,这一行动说明她已经认同了很多交往中并没有明示的理由和假设,而它们是B的行动具有意义的基础。这些理由和假设可以被归为以下几类。

首先是主观性申述,其内容是关于个人经历的,只有申述涉及的对象能够对其真实性作出判断。用言语表达的主观性申述常带有以下特征性表述,如:“我觉得××××”、“你/他/他们觉得××××”、“我/你/他想要××××”。

其次是客观性申述,其内容是关于客观世界的,每个人都能够感受到。在上例中,B如果说有很多科学研究可以佐证达尔文的观点,即为客观性申述。

再次是规范性申述,其内容涉及对与错、恰当与不恰当的标准。在上述事例中,A的行动似乎在说:“我不同意老师的观点,但是学生不应该在上课时打断老师的话。”这就是一个规范性申述。用言语表达的规范性申述常带有一些特征性表述,如:“应该”、“不应该”、“职责”、“责任”、“对”、“错”等。

最后,还有一个与规范性申述相关的申述类型——价值申述。A皱了眉,B马上予以回应,这一行动说明B认为作为同学,兼顾同伴的感受并对其做出反应比一字不差地听到老师讲课的所有内容重要。这就是B的价值申述。用言语表达的价值申述常带有以下特征性表述,如:“好”、“坏”、“美”、“丑”、“重要”、“不重要”等。与以上三种申述不同,价值申述虽然与规范申述存在联系,但它却并不必然伴随交往活动出现。人们交往时如果希望获得对方理解就必须试图进行相对于时间和地点而言恰当的活动,而在该活动试图成为恰当的同时,它就已经获得了规范性申述。但是价值申述却不必然出现。因此,我们认为前三类是最基本的申述类型。

(2)身份申述与身份认同

上述三类基本申述是行动者对客观世界、行动者主观世界以及社会中无形的规范世界所具有状态(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一种表述,它们是行动之所以能够具有意义的关键。有意义的行动还表达了行动者对自身的某种诉求、是其特点以及风格的表达,这也就是说,有意义的行动也同时具有身份申述。因此除上述申述类型外,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超越了哈贝马斯的原理论,提出将身份申述(identity claim)也建构为一种主要的申述类型。身份申述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它使行动所具有的意义更加丰富,还体现在它是对行动者作为一个存在的表达与证据。人们在交往中非常注意他人对自己行动的反应并总希望得到肯定,就是因为否定性的反应很可能对行动者的存在状态提出质疑,进而威胁到对自己的身份认同。

身份认同的形成以行动者长期成长于其中的文化结构为基础,并赖以提供养料,因此对这一概念的研究对于分析、批判文化及其内部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将理想的身份认同结构建构为客观的“我”(me)与主观的“我”(I)两部分。客观的“我”指行动者站在他人立场上对自己形成的认识,而这个他人的立场与视角则是通过文化形成的。行动者将这种视角内化,判断、评价并监控自己的行动。大多数人都希望并需要维持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身份,建构稳定的、有效的客观的“我”。这种愿望与需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人们的行动。同时,当人们批评他人行动不当或违反某些社会行为规范的时候,也是在诉诸身份认同;而受批评的人之所以愿意接受批评、道歉并且改正也是因为他们内化了别人的视角,希望在自己的心目中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但是只有客观的“我”还不足以解释有关行动者身份认同的所有问题。例如,在整个生命旅程中人们的社会身份(即客观的“我”的一种体现)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但是行动者身上却会保持某些特性、超越这些变化而始终如一。它们监控行动者构建客观的“我”,对自我进行判断并且对判断的结果负责。另外,还有一些时候我们的行动甚至会令自己感到惊讶,这些行动通过我们自身得以实现,但是却似乎并不完全符合我们的社会身份,也不是预先设定的。所有上述情况都可以用主观的“我”来解释。

从一方面讲,主观的“我”是每一个体独特性的源泉,如果我们有幸能够在整个生命过程中不断学习与发展,那么这些特性与潜能很有可能得以发掘,而这个展露过程就被称为“自我实现”(self-realization)。另一方面,主观的“我”在形成客观的“我”的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从普通他人的角度监控与调试着每一个人的行动,是一个可以依据一般性的社会规则行动的道德实践主体。这种道德实践性是个体独特性的反面,对其也是一种制约。可以说,此时主观的“我”是人们自主行动的依据与原则,并且这个“我”也在不断成长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不断学习着如何在社会道德原则与规范允许的情况下自主地行动,而这个道德意识与行动自主性发展的过程就被称为“自我规约”(self-determination)。

2.行动意义的层级

前文论及的文化结构通常以缄默的方式体现在行动者的行动中,并以同样缄默的方式被该文化中的其他成员理解,它作为前提协调着两者之间的交往。为了对该默示的深层结构获得近似于内部成员的理解,进而对其进行分析与批判,研究者需要在原理论提供的意义分类体系下,借助“效度层级”(validity horizon)[20]由表及里、由外而内对蕴涵于行动中的深层意义予以揭示。在上述实例中,当回应A时,B的某些有效性申述,如“我明白A为什么皱眉,我同意她的看法”,是点头这一行动的主要意图,可以被置于效度层级的前景(foreground)之中。而后,研究者可以通过进一步观察辅之以推理重构不作为主要交往意图却为前景申述打下理解基础的中景(intermediate)申述,如“有很多证据可以反驳老师的观点”、“课上即使不同意老师的观点也不应该马上打断”、“我是一个照顾同学感受的人”等等。在此基础上,研究者还可以通过进一步推理,获得该文化中作为成员交往基础性前提却往往不会以语言形式明示的背景(background)申述,如“与学习知识发展自我相比,照顾同伴感受更加重要”、“我们不应该直接公开地挑战权威”等等。这种通过前景与背景的隐喻对申述的突出性进行定位的方式即为批判的质性研究中的“效度层次”。

我们可以综合运用上述概念,建构一个B的行动意义图(见图1)。对于研究者而言,申述越处于背景的位置,对深层文化结构的揭示力越强。虽然一个简单的行动就能够揭示处于背景的假设与信仰,但是研究者要理解这样的行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对研究对象进行长期深入的观察与理解。

图1

(三)对文化结构的批判

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对意义的分类与分层方式,为研究者提供了一个批判被研究文化结构的基础。研究者可以深入探究各文化在形成行动取向的过程中扭曲意义、造成压抑的途径。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以往研究认为文化影响行动取向的途径通常有两种。

1.混淆意义类型

在某些文化或亚文化中,研究者可以发现类似于保罗·威利斯发现的语义词汇结构。[21]这些词汇及其背后的二元对立式文化结构基本上混淆了前文提到的三个域及四种主要申述类型。例如,这些男孩口中的“面瓜”就是听从教师教导并且遵守正式规定(主观行动取向)的男性学生(客观状态)。他们认为这类男性学生不如自己(价值申述),因为只有不如男人的女人(价值申述)才会像他们那样立身行事。作为男性群体的一员,他们应该避免做像“面瓜”一样的男生(规范申述),避免获得这样的形象(身份申述)。

这样的文化结构造成了这些男孩厌恶学校期盼早日进入社会的行动取向。他们因此过早地结束了学习生活,又因为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无法找到可获得更高社会经济地位的工作,只能重复其父辈的底层社会生活。

2.限制身份认同

文化还可以通过塑造、限制身份认同的方式影响行动取向,实现对行动者的压抑与制约。具体途径主要有两种。

第一,限制主观的“我”与客观的“我”分离。例如,某些文化中的基督教信奉者受过很高的教育,具有良好的现代知识背景。他们虽然可以依据其知识对科学或文学进行反思或批评但是却不能够对《圣经》提出质疑,因为这样做很可能威胁到他们在该文化中的身份认同,这类文化中的深层结构不支持主观的“我”与客观的“我”之间存在距离,因此即使他们只作为公共知识分子(即客观的“我”的一种体现)对《圣经》进行批判,也会被其他文化成员同时否定其主观的“我”,进而成为一个彻底的“坏人”,无法安然在该文化中生活。为此,他们很有可能改变行动取向,选择对《圣经》中的疑问视而不见。

第二,限制“自我实现”与“自我规约”。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认为,行动者具有根据自身潜能决定发展(即“自我实现”)以及根据自身理性判断的结果决定是非标准及行动理由(即“自我规约”)的愿望。但是某些文化结构却限制了这两个过程。例如,在某些父权制文化中,人们认为质疑男人、喜欢运动、善于交往、有独立思想、占据领导地位的女性缺乏女性特征。这些看法会深深地影响该文化中女性社会化的过程,限制她们的“自我实现”。为了避免成为别人眼中的“坏女人”(即获得消极的客观的“我”身份),她们很有可能压抑自己在上述领域的天赋与发展愿望。当该文化中的女性内化了这些行为规范、默认其存在而不予理性反思时,她们发展“自我规约”的可能性也同时受到了限制。

三、结论

批判的质性研究与一般性研究相比,特点之一是对行动者作为人的关怀及解放。本文重点介绍了两个重要概念——文化结构与行动的意义,它们为理解、研究作为行动条件的文化以及受其影响形成的行动取向提供了可操作的理论框架。目前国内教育界对文化研究关注相对不足,正处于理论建设的起步阶段,研究者缺乏可操作的理论框架处理与这一问题相关的非数字数据。因此从理论上讲,对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有选择地借鉴与吸收,有助于填补这一空白。

从现实意义上讲,批判的质性研究方法论也为从新的视角理解目前国内关注的教育问题打开了新的思路。以对贫困学生的研究为例,目前研究者大多关注如何对该类学生进行资助以完成高等教育,但是很多报道与研究表明,这类学生面临着经济拮据之外的其他重要问题,如易受心理健康问题的困扰、难以融入同龄学生群体、难以在制度化的社会中自我实现与自我规约等。目前国内的研究很少关注这些问题,更少将其与学生所在的家庭及所处社会阶层的亚文化联系起来;很少探讨这种亚文化是否会影响形成其年轻成员的某种行动取向,该行动取向是否会影响他们今后在制度化的世界中获得社会经济地位提升的可能性,如何影响这种可能性;在千年儒家教育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不同地域贫困阶层的亚文化之间是否有所差异,又是否与欧美国家类似阶层的亚文化有所不同;在借鉴欧美国家教育政策时,我们是否该有所选择,如何选择。对于上述问题的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促进身处这些亚文化中的年轻成员反思、超越与解放,同时更有助于研究者从文化的层面对贫困学生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为制定有效的贫困学生政策、切实为其提供制度化的服务与支持提供帮助。

收稿日期:2010-02-19

注释:

①生活世界的现象学研究(lifeworld-phenomenologists)起源于舒茨(Schutz)、波尔格和卢克曼(Berger and Luckmann)的社会学理论。参见Alfred Schutz.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ocial World.London:Heinnemann,1972以及P.Berger,T.Luckmann.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London:Allen Lane,1967。

②T.K.Seung的Structualism and Hermeneutics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2)即是这方面的杰出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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