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问题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调整论文,我国论文,地区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地区经济结构是国民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调整和优化地区经济结构,对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形成各具特色的地区经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地区经济结构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需要一个较长过程,现有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短期内还难以完成,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问题既是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许多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同时又是当前宏观经济中许多矛盾的根源。
(一)各地区经济增长速度不一,沿海地区经济总量的比例越来越大,地区间差距不断扩大
“八五”时期地区间增长速度快慢悬殊较大,东部省市除辽宁、北京、天津外,增速均高于全国水平,中西部省区增速高于全国平均的仅有河南、湖北、安徽、江西、新疆5省区,其余省(市、区)经济总量位次都趋于下降,从经济类别上看,主要是资源省区、农业比重较大的省区和边远省区。
由于地区间经济总量的不平衡增长,使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发生了变化,东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由1978年50.11%提高到1995年57.7%,上升了7.58个百分点,中部和西部的比重则由1978年34.30%和15.59%下降到1995年28.31%和13.99%,分别下降了5.99和1.60个百分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978年东、中、西部的比例为1∶0.70∶0.52,1995年则为1∶0.56∶0.43。
(二)重复投资、重复引进、重复建设,加剧了地区产业结构的趋同
一些地区片面追求高速度、高产值,盲目上项目、铺摊子,重复投资、重复引进、重复建设,已经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越来越突出的矛盾之一。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化起源于初级产品的加工,进而延伸到以家电为代表的机电产品,以后又进入基础设施和支柱产业领域。
1.从存量上看,地区间产业、产品结构趋同程度已很高。尽管东、中、西部经济总量差距在扩大,但产业结构趋同化程度却很高,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似率为93.5%,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相似率为97.7%。目前全国30个省(区、市)中,产品生产重叠较高的有:电视机(29个地区)、洗衣机(23个地区)、电冰箱(23个地区)等。
2.从增量上看,各地区支柱产业选择雷同。在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汽车、电子等已被大多数省(区、市)列为支柱产业,将电子作为支柱产业的省(区、市)有24个,汽车为22个。
3.从资产性质看,国有经济的重复建设较其他所有制经济更为突出。传统体制带来的国有经济部门化和地区化,使得国有经济的重复建设更为突出。例如,同处南京地区的几家企业都是大型国有化工企业,相距很近,本可以形成一个工业生产联合体,但是由于分别属于石化、纺织行业,不同部门和地方,各自出于占领市场的需要,都在新建、扩建聚酯化纤原料(PTA)等生产能力,重复建设,需新增投资上百亿元。
4.从产业属性上看,工业领域的重复建设较为严重。工业领域,特别是价高利大的行业和产品,重复建设较为普遍,也最为严重。
产业结构趋同现象,是80年代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变动的一个重要特征,有着深刻的体制与基础条件的背景。
(1)传统生产方式的自成体系、自求平衡发展模式的延续。“自给自足”、“万事不求人”的落后的发展模式至今仍未消除,依然在有些行业和领域里延续。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主体多元化,致使一些地方在各自经济利益驱动下,转向“什么利大,就发展什么”的模式,80年代许多地方纷纷上马电冰箱、洗衣机、彩电等家电项目,进入90年代不少地方又不顾实际条件和可能,争相发展化工原料、石油加工、钢铁、乙烯等项目。
(2)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发展经济是地方政府的首要职能。通过争取项目,兴办国有企业,可以增加地方财税收入,增加就业机会,体现地方领导人的政绩。有的地方不管有无条件,只要能争取到资金,就会竭力争取。建设新项目,从某种意义上成为国家向地方“输血”的一种方式。项目上去后,能否达到应有的效益,没有相应的检查和约束机制。
(3)转轨时期的体制缺陷。旧体制向新体制转轨过程中,过渡时期的体制缺陷也助长了重复建设。财税体制在1993年税制改革后由“承包制”转为“分税制”,但是现行分税制仍保留了原包干体制中向中央上缴和补助的部分、中央对各地的税收返还仍采用的是“基数法”,即以1993年的实际收入作为基数,而不是按“因素法”确定的,作为主要税源的“增值税”,地方政府有留成,投资方向调节税又属地方税,因此多搞项目就能开辟财源,依然左右着地方政府行为。
(4)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新产业的出现和旧产业的退出,不是同步进行的,这就形成微观主体追求最大利润与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矛盾。各地为了加快发展经济,都希望上大项目,带动本地经济的发展。而这些大项目的选择,往往容易集中在一些附加值较高、利润较大的产品上。但是随着市场的迅速饱和,消费热点的快速转移,使得我国每年都有一些项目投产之日就是亏损之时。
(5)产业政策和地区政策不完善。现行的产业政策,缺乏可操作性,无法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没有相应配套的财税、投资、价格等政策支持;没有相应的执行、检查和监督机制。这些都使得我们对各地区的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重复引进等问题,讲了多年却始终没能解决。
二、调整和优化地区经济结构的基本思路
科学地、合理地调整和优化地区经济结构,不仅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而且对国民经济整体结构优化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从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全国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需要出发,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将调整地区经济结构与解决地区差距问题结合起来,与建立和发展各具特色的地区经济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地区分工合作,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
(1)将调整地区经济结构与全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整体目标结合起来。国家要加强对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当前尤其要加强基础性产业和规模经济要求高的竞争性产业领域的指导,应站在宏观的高度,综合考虑各地区的比较优势,选择各省(区、市)的优势产业。各地方也要从全国经济发展全局需要出发,势力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将调整地区经济结构与解决地区差距问题结合起来。差距扩大与结构趋同是相互关联的。从一定意义上讲,结构趋同是导致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欠发达地区不顾当地条件和特点,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产品中,只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只会加剧地区差距的扩大。因此,我们要将调整和优化地区经济结构作为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3)将调整地区经济结构与发展各具特色的地区经济结合起来,通过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形成合理的分工合作关系。我国疆域辽阔,地区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不能按照同一结构模式来发展经济。就全国而言,要建立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不可能像一些小国,搞单一经济,但是各个地区也不能搞全门类经济,而应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建立和发展合理的分工合作关系。各地区既要有竞争,也应有合作。
(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国有企业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和开拓市场的需要,确定发展产业门类。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必然要突破一省一市的界限,跨省投资和经营。国家要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跨地区投资、兼并企业和联合组建企业集团,实行存量资产优化重组,增强企业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5)以增量调整带动和促进存量调整,以增量调整为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受现有体制的制约,对已经形成重复建设的资产存量进行调整,难度比较大。但对新增投入一定要严格把关,国家投入部分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来执行,对国家不能直接掌握的社会资金投向,要积极引导,减少投资决策的盲目性,使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转移。要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国家的整体布局,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开辟各具特色的经济增长点。
(二)主要任务
当前调整和优化地区经济结构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在已有经济布局基础上,发展若干各具特色的重点产业区;促进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失去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加工型产业;加大中心城市结构调整力度,带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加强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开采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加强政府对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
1.在已有经济布局基础上,发展若干各具特色的重点产业区。重点产业区就是国家根据某些产业的技术经济要求和对资源市场条件的需要,优先集中发展的地区。
(1)汽车制造工业:主要应选择若干生产和技术条件好的大中城市重点扶持和发展,在2010年前后,形成3—4家年产规模在百万辆以上,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2)电子工业:集成电路,应考虑在上海、江苏、北京、浙江、广东、甘肃等地形成产业区;计算机及软件,应主要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天津、福建和四川等地形成产业区;通信设备,主要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江苏和四川等地形成基地;电话机和显像管应主要在广东、上海、江苏、福建、天津、陕西、辽宁、北京等地发展。
2.促进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失去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和产品。东部沿海地区轻纺工业过于集中,加工地远离原料产地,劳动力、土地价格升高后,企业难以消化,成本上升,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已势在必行。同时要继续研究其他行业,特别是资源加工型产业和产品向中西部的转移问题。
3.加大中心城市结构调整力度,带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我国现有城市数量640个,1995年全部城市国民生产总值52167.8万元,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的89.54%,其中市区部分占67.78%。全部城市工业产值78831.8万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85.79%,其中市区部分占68.04%。在这些城市中,1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32个,其国民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城市的比重都接近1/3。可见,只要将全国城市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地区经济结构调整抓好了,就能带动全国的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加强中心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一是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强对周围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的带动能力。二是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促进区域市场的发育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三是要发展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经济区和城镇体系,使之成为我国先进工业和高科技产业的主要载体,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主要载体。
4.加强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开采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我们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新兴工业区优先发展的同时,要十分重视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开采区的改造和结构调整问题。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开采区是国有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从目前国有企业的情况看,80%以上的亏损额集中在煤炭、纺织、森工、军工、机械等部门,大部分下岗人员也集中在这些行业。而这些行业主要集中在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开采区。这些地区只有加快结构调整和优化,搞好国有资产重组,加快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分流富余人员,才能摆脱困境。
5.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加强政府对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的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是较难避免的。我们要通过市场选择有优势的竞争主体,提高某一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但是,由于市场机制对短期的供需平衡调整较为有效,不可能完全解决长期的结构调整和优化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政府对各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各省(区、市)在制定“九五”计划过程中,都提出了各自的支柱产业和发展重点,但是多数省(区、市)从地方角度考虑得较多、从国家全局角度考虑得较少。因此,国家要研究各地区发展优势产业问题,并积极引导和推动其发展。
三、调整和优化地区经济结构的对策
从现存的问题入手,采取必要的措施,分阶段实现调整目标。
1.进一步深化投资、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弱化结构趋同的制度因素。
建立投资决策约束机制,对决策出现重大失误者一定要追究责任。要加快《投资法》的起草及颁布实施,用法律的方式管理投资活动,特别是投资的决策。
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复式预算制度,增强中央财政实力和支持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的能力;研究制定鼓励跨地区、跨部门投资和促进企业兼并、联合的财税政策。
完善投融资功能,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程。要使国家开发银行具有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更好地发挥政策性投融资功能。商业银行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独立进行投资项目评估。
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通过规范企业和政府的价格行为,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和调整价格结构。
2.合理规范地方政府的职能,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和决策权。
宏观调控权必须集中在中央,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也必须由中央政府从全国通盘考虑。地方政府应当在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指导下,在保证中央宏观调控实施的前提下,负责确定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以及区域内基础设施的建设等。要进一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及相应的支出范围,尽可能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和规范。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中央政府调节地区分配的功能。另外,还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源、税制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范围,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的税收体系。
3.重新修订和完善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全国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
当前,要重点抓好机械、汽车、钢铁、石化、电子等行业经济规模标准的制定。研究制定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各地区按照发展各具特色的地区经济要求,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形成特色经济。通过招投标形式,进行热点投资项目的地区选择。加强财政、信贷、投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配套,保证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
4.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规划和区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引导社会投资向国家鼓励发展地区的优势产业转移
在保持沿海地区发展势头的条件下,经济建设的重点应逐步向中西部地区推进。加强区域经济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引导社会资金向国家鼓励发展地区的优势产业转移。
5.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发挥企业的优化和调整地区经济结构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地区间国有资产重组
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应主要着眼于搞好宏观经济调控。竞争性产业的投资项目应逐步使企业成为投资主体。要结合国有企业改革,通过跨地区、跨部门的投资、联合、兼并,带动国有资产存量优化重组,逐步解决存量“大而全,小而全”问题。在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以现有骨干企业和国家重点项目为核心,有选择地注入资本金,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兼并和淘汰落后企业。
6.切实把好新建项目的审批关,加强和改善投资的计划管理
新开工项目的审批,要严格把关,凡属全国生产能力过剩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一律不再批准。对那些由于生产不配套、市场发生变化、工艺落后等原因不能正常投产的项目,要逐个研究解决办法,分别处理。对那些规模不经济,技术落后,投产后必然出现亏损的在建项目,要坚决停下来。加强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投资行为,减少投资决策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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