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与创新模式选择的关系研究_股权集中度论文

股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与创新方式选择关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股权论文,集中度论文,关系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问题的提出

在竞争和不确定性加剧的市场环境下,技术创新能力的高低对企业乃至整个国家而言都变得日益重要,不断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自熊彼特1912年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及相关理论之后,关于技术创新的研究就开始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技术创新成为了企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各个学科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关注技术创新。在对技术创新的研究中,技术创新的概念被不断细化,学者们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将创新分成了不同的模式进行研究。不同的创新模式有不同的特点,对于企业的创新绩效,甚至于企业的竞争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技术创新方式的研究,有助于解释创新活动的规律和创新实践的特征,对创新政策的制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了快速高效地实现创新,不同的企业是否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自己的创新内容,采取不同的创新方式?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的基础,将其引入到我们的研究当中,研究股权集中度和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以往有很多学者从股权集中度的角度去研究企业的创新行为。Hosono,Tomiyama和Miyagawa(2004)通过对日本制造业的实证分析,得出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和资产负债率对R&D强度有正的影响[1]。Hill和Snell(1998)就股权集中度与研究开发强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得出二者是正相关的关系,同时指出,外部大的利益所有者和大股东能够影响经理人去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战略[2]。黄张凯等(2006)的研究指出,股权集中程度降低独立董事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却又抑制着总经理、董事长两职合一。民营企业的独立董事比例较高,两职合一情况则较多[3]。张红军1998年对我国385家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与托宾Q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法人股比例与托宾Q存在显著的U型关系,而国有股与托宾Q的相关关系不显著[4]。但是这些研究过多的关注股权集中度对企业内部的影响,相对忽视了不同股权集中度下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创新行为的影响作用;过多的关注股权集中对企业创新投入、企业绩效的影响,而对股权集中度对企业创新方式的关注则较少。

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可以分为企业内部因素和企业外部因素,本文的研究角度则侧重于内外部对创新的支持情况对创新方式选择的影响。我们知道,股东一般是以投入和决策的方式间接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在这里我们将对技术创新的各种投入和支持行为统称为创新承诺[5],不同股权集中度下,股东对于企业的创新承诺不管是从企业外部还是内部来看都大不相同。从企业的外部因素来看,不同的股权集中度企业,外部市场从资金、人才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企业创新承诺都不同。创新动力机制指出了外部市场对技术创新动机有影响,因此将外部资金市场的承诺引入到技术创新的研究当中来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企业的内部因素来看,不同的股权集中度下,企业内部给企业的创新承诺更是存在显著的差别。而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投资主体,决策主体,经营主体),企业对创新承诺的不同对创新方式选择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本研究将关注股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与创新方式之间的相互关系,深入探讨不同股权集中度下对企业的创新承诺有何不同,如何进一步产生对企业创新方式的差异化影响。

2 概念模型及要素的界定

2.1 概念模型

基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基础及现有文献中的不足,本文试图建立一个概念模型,以此来研究股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与创新方式之间的关系。创新方式的分类有很多标准,从技术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自主创新、模仿创新和合作创新,从创新幅度的不同可以分为渐进创新和突变创新。由于创新幅度的概念在企业实践中十分重要,不同幅度的创新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不同,而且促进不同幅度创新的环境要素和企业内部要素也大不相同[6]。而在不同的股权集中度下,企业面临的环境要素和企业内部要素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所以选取突变创新和渐进创新作为创新方式的分类,来进行股权集中度和创新方式选择的关系研究具有特别的实践意义。股权分散和大股东控制两种股权形态之间的差异,使得企业面临的外部承诺和内部承诺都不同,而内外部承诺的不同都可能使企业在选择创新方式时表现出不同的倾向性。因此我们可以得到揭示不同股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以及创新方式之间关系的概念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概念模型

2.2 模型中要素含义的界定

2.2.1 股权集中度:股权分散和大股东控制

本文对于股权集中度不采取连续的测算方法,只研究股权集中度的两种典型情况:股权分散和大股东控制。对于这两种股权集中度含义的界定,采用学者们经常采用的分类方法,即按照第一大股东持股所占企业股权份额来划分。将企业拥有一个绝对控股股东,其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公司定义为大股东控制的企业。将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20%以下的企业定义为股权分散的企业[7]。

2.2.2 创新承诺:外部承诺及内部承诺

在现有文献的支持下[8-9],本文将创新承诺的表现形式分为:外部承诺和内部承诺。外部承诺主要指外部市场对企业的创新支持情况。企业外部因素对于创新方式选择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资金、技术、人才、政府支持、法律及文化环境等。本研究主要考虑外部资金市场对企业创新承诺的影响。Hoskisson(2004)的研究将资金市场对企业创新承诺的影响分为两种类型:交易导向型和关系导向型。交易导向型依赖更多的外部市场的交易元素来对企业进行治理。关系导向型则更多的依赖于家族、银行、内部关系来对企业进行治理[10]。内部承诺主要指高层管理者支持研发投入。本文将高层管理者支持定义为:高层管理者通过鼓励创新思想,鼓励或奖励企业员工的首创精神而建立起的支持企业内部进行产品或技术创新的氛围,是高层管理者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一种“软资源”的支持。研发投入则指企业对创新活动的直接投入。

2.2.3 创新方式:突变创新及渐进创新

突变创新是指技术上的根本性和革命性的变化,往往会导致新产品、新工艺的出现,企业实现突变创新主要通过获取新的知识或者改变企业已有的知识[11]。而渐进创新是在现有基础之上的调整和改进,一般表现为工艺和产品在原有基础上的改进和优化,企业通过现有的知识并加以相应拓展即可实现[12]。

3 研究命题

3.1 股权集中度与创新承诺的关系

创新承诺主要指企业内外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投入支持情况。本文定义的创新承诺包含外部承诺和内部承诺两种。外部承诺主要指外部资金市场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内部承诺则包含R&D投入以及高层管理者支持。股权集中度从企业内外部两个方面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施加影响。

(1)股权集中度对外部承诺的影响。不同股权集中度下的企业,不仅企业内部对创新支持情况不同,从资本市场获得的承诺也不同。股权分散意味着股东低的股权持有度,内部人股权持有量少以及高的持股流动性。这一类企业拥有众多的中小投资者,他们对经理层的影响较弱,公司治理更多的依赖于企业外部市场的力量,更强调市场股份的流动性。高度分散性的股权结构强化了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股权分散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交易型主导的承诺。所谓交易型主导,即以证券市场或资本市场为基础,以直接融资为主导的制度[13]。这种市场化的融资制度体现为企业所需资金,特别是长期资金,在进行外源融资时,主要依靠资本市场直接筹集,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实现通过市场力量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相对于股权分散的企业,大股东控制企业法人的相互持股弱化了资本的流动性和资本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同时,股权过度集中,缺乏流动性,大股东对股权的控制使得“敌意收购”的成本过高,市场资金的流向往往受到“虚假”信号的左右[14]。此时,公司治理更多地依赖于企业内部的力量,更强调控股股东的控制能力。股权集中度高,内部持股高,大股东控制严重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关系型主导的承诺。所谓关系主导型,企业在需要资金时,更多地依赖于企业内部大股东、家族以及银行等,这主要是因为大股东控制企业的控股股东一般是家族、企业、或者银行[15]。在我国,大股东控制更多地表现在家族企业和国有企业。由于大股东不仅能够获得剩余索取权,还能通过控制权获得控制权收益,这两种收益尤其是控制权收益减少了股东离开或者解除现有关系的激励[13],导致企业的发展更多的只能依赖于股东力量来完成。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命题1:股权分散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交易型主导的承诺,大股东控制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获得关系型主导的承诺。

(2)股权集中度对内部承诺的影响。本文主要从R&D投入和高管支持两个方面来变现企业的内部创新承诺。下面也分别从两个方面来讨论股权集中度对内部承诺的影响。

关于不同股权集中度下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有何特征,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对此进行了分析研究。Hill和Snell(1988)以及Baysinger等人(1991)的研究表明,所有权集中的企业会产生更高的R&D投入[16]。Jennifer Francis和Abbie Smith(1995)考察了股权集中度与创新的关系。他们从专利活动、为内部发展的收购活动、研究开发支出的时间选择三个方面衡量企业的创新。实证研究的结果证明了股权分散的企业在上述创新的三个方面比所有权集中的企业相对要弱,基本的解释是股权集中的企业在降低与创新相关的代理成本和签约成本方面是有效的[17]。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命题2a:大股东控制企业R&D投入相对更高。

不同股权集中度下,企业高管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支持程度是不同的。股东可以通过一定的激励手段和控制措施来改变高层管理者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行为。由于企业技术创新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导致风险厌恶型的经理缺乏将企业资源投资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动力。而当防御型经理不能做出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相关的风险战略决策时,企业股东就可能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和范围有正面影响。很多实证研究证明了这一点。Holderness和Sheehan(1988)认为,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企业,经理人技术创新动力越强[18]。Vishny(1997)指出,大股东比小股东能更有效地对企业的管理进行监控,更能有效地收集在小股东监控下所不能收集的管理层信息,同时大股东也更愿意进行关系投资并在长期内给予企业更多的承诺,这些都使得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更加重视股东的利益,注重企业长远的发展,增强高管对技术创新的支持程度[19]。Hansen和Hill(1991)在对机构股票集中度与支出的正相关性做出解释时指出,正是由于外部大股东促使经营者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经营者才愿意增加R&D支出;如果经营者只追逐个人利益,安全为上,他就会回避风险,减少创新投入[20]。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当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更紧密地保持一致时,管理者对创新的支持会增加,创新成果也会增加。Charles和Snell(1988)的研究也表明,在大股东控制下,股东对管理者的控制和激励程度都增强,股东对创新的重视程度也提高。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命题2b:大股东控制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对创新相对更支持。

3.2 创新承诺与创新方式选择的关系

(1)外部承诺对创新方式选择的影响。创新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的活动,外部资金市场对企业创新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资本市场主要通过监管机制和风险机制来影响企业的创新行为。在监管机制上,外部资金市场对于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是低效率的。当外部承诺更多的是交易型主导的时候,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相对来说更加重视短期利益[12]。Stein(1989)指出,在股权分散情况下,企业的管理者面临着在短期内绩效是否良好的压力,这种压力可能导致他们选择一些短期的项目从而能够获得快速的回报[21]。Allen(1993)指出,当资本市场给企业的承诺以交易型为主导时,一方面可能给企业造成资源配置和R&D投入不足,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具备更大的风险承受能力。当企业从外部市场获得的支持主要以交易型为主导时,可能意味着企业同相关金融系统关系相对薄弱,这使得他们必须最大范围地从市场中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开放市场的动态性,使得企业更容易面对复杂性和不确定性[22]。获得交易型主导的承诺企业,比如说大部分的美国企业,能够从资本市场中大量的潜在投资者中吸引足够多的投资者[23]。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更容易从资本市场中寻找到支持突变创新的投资者。另外一点,类似这种开放型的市场中的资金分配建立在更多人充分决策之后,这对于投资突变创新是非常重要的。根据熊彼特的观点:对于企业家非常的和革命性的概念和想法,需要一群特定的人和来自资本市场的充分支持。当外部市场给企业的承诺更倾向于交易导向时,资本市场中大量的多样化参与对企业的突变创新能够提供充分的决策和资金支持。而当企业从外部资金市场获得的承诺更多偏向于关系导向时,企业会和相应的金融体系,以及其他企业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因此,在筹措资金的时候,企业更多的可能是寻找一些银行或者大股东,而不是寻找大量分散的小股东。如此少量的投资者,使得企业内产生大量新想法的可能性也减小,而这对于突变创新的产生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像银行这一类投资机构,一般来说是风险规避的,渐进创新意味着更小的不确定性和更少的风险,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外部承诺以关系型为主导时,企业更倾向于选择渐进创新。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命题3:当外部承诺以交易型为主导时,对企业进行突变创新更有利;以关系型为主导时,对企业进行渐进创新更有利。

(2)内部承诺对创新方式选择的影响。本文定义的内部承诺包含R&D投入以及高层管理者支持。很明显,研发投入对创新肯定是有重要影响的。研发投入顾名思义是指企业花在研究开发上的费用,已经广泛地被接受用以测量创新的投入[24]。从两种技术创新方式的特点来看,研发投入对这两种创新方式的选择都存在影响。突变创新涉及到更具有原创性和更为复杂的技术知识,发展和实施突变创新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突变创新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能使企业获得长期竞争优势,相对于渐进创新,突变创新的引入更为困难和较少发生。突变创新采用与现有产品和技术完全不同的新知识,或者是对现有知识和新知识的全新整合。突变创新是需要长时间的、大量的投资才能完成的,并且突变创新的盈利能力的产生需要更长的时间。若企业采取突变创新的创新方式,这就要求企业愿意投入足够的资源,尤其是研发投入。若企业的研发投入相对不足,企业很难将突变创新进行下去,也无法等到突变创新产生利润来维持企业的生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减少创新可能带来的损失,希望创新对业绩的负面影响尽可能小,就不愿选择风险程度很高的突变创新,而只会选择以现有的技术为基础,稳步改进产品质量的渐进创新。由于渐进创新排除了参与产品最初设计以及原始研发投入和资源投入的高耗能阶段,表现在仅仅是资源配置方面的小规模的、补充性的变化,相对来说具有较强的研发经济性。而当企业的研发经费相对充足时,企业会关注于长期绩效的提高,关注和强调企业核心业务的形成,因此会更倾向于选择更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突变创新。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命题4a:企业研发投入越多,企业越倾向于选择突变创新。

在组织管理创新环境的众多要素中,高层管理者的支持和承诺是影响企业成功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关键性因素。从资源的角度来看,突变创新需要组织惯例的根本性变革和持续的资源投入,往往会遭遇到较大的阻力。因此,企业对创新资源的投入程度决定了企业是否采取突变创新以及突变创新是否能够最终取得成功。依据资源和能力理论的逻辑,企业创新绩效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内部资源和能力的异质性。通常情况下,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控制着这些资源的组织规则[25]。高层管理者对创新越支持,企业创新所需的资源和能力也更易获得,更有利于企业进行突变创新。从风险的角度来看,两种创新方式中,虽然渐进创新也面临着创新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但是相对于突变创新而言渐进创新是风险规避的。正是因为不同创新方式下的风险与收益复杂化,面对创新,企业高管必然形成不同的主观态度,所以高管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支持态度显然会影响到两种创新方式的选择。Herbig和Dunphy(1998)也指出,企业管理人员的价值观会影响企业是否、什么时候以及以什么方式采纳技术创新[26]。高层管理者对创新越支持,企业的好主意以及有前景的成果越容易转化,员工的创新思想也会得到鼓励[27]。同时,高管会有意营造一个支持研发活动的创新环境,鼓励下属提出新的想法,鼓励企业的首创精神,建立一个有益于企业创新的文化氛围。在这种文化氛围下,企业技术人员更有可能采取冒险行为,而不会只关注安全与稳定,企业也更容易产生探索性、风险偏好的学习行为,从而选择更为长远的突变创新方式,培育自身的核心技术能力,形成企业自己的核心产品,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命题4b:企业高管对技术创新越支持,企业越倾向于选择突变创新。

3.3 股权集中度与创新方式选择的关系

股权集中和股权分散作为企业股权结构的两种不同形态,对企业创新方式有着不同的影响。在股权分散企业,大量分散的小股东与没有股权而掌握着控制权的经理之间存在潜在的冲突。股权分散使得股东不可能完全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进行代理权竞争的积极性很小。大多数小股东无法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来,股东的角色也就只定位在企业事务的监督者上。由于所有者经常缺乏必要的信息和权利来有效地监督管理者的行为和决策,使得股东在监督经营上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现象[29]。另一方面,外部股东对企业经营的信息掌握不足,使得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很容易受信息掌握最充分的经理人的影响,进而使企业运作容易被内部人控制和经营者主导。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往往会采取“用脚投票”来表示自己对经营管理者决策的满意与否。而经理人从自身职业发展来看,面对创新活动可能更加地风险规避,不会轻易地采取高风险的创新活动,因为一旦创新失败,可能面临被解雇和职业生涯结束的危险。理论上一种观点认为,相对于股东来说,经理人是风险规避的。因此,当创新战略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时,经理人会选择减少在创新上的投入,从而以牺牲可能存在的高额回报为代价,来换取一个相对风险较小的战略[6]。Mansfield(1969)指出,经营者越是从股东利益出发,就越是愿意承担高收益高风险的工作,而不会为了个人的地位或是利益的稳定而回避风险、损害股东利益。如果经营者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回避风险,就会减少在创新上的投入。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股权分散企业的经营者在面对创新活动时,更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来选择相应的创新方式,而忽略了企业的长期利益。在突变创新和渐进创新这两种创新方式的选择上,经营者更倾向于选择风险小,投入少的渐进创新,在一定程度维护自己利益的基础上,最大化企业的效益。

而在大股东控制下,股东获得管理层信息的能力明显增强,单个股东之间协调行动也更容易。大股东可以运用其投票权影响管理层的决策[30]。集中的所有权将使一些大股东可直接控制董事会,通过方便的渠道获取重要的内部信息、行使监控权力,从而减少管理者为自身利益着想的行为倾向[18],使经营者必须更多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在大股东控制情况下,若经营者不能从所有者利益出发关注企业的长期价值活动(如创新活动),那么一个强有力的所有者集团就会考虑重组董事会和企业管理层,进而对企业创新发挥影响。由于突变创新涉及到更具原创性和更为复杂的技术知识,往往导致产品性能主要指标发生跃迁,可能导致对竞争态势、市场规则乃至整个产业发生变革。因此,发展和实施突变创新会为企业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突变创新并不特别关注已被识别的客户需求,而是创造还未被客户认识到的新需求[31]。因此,突变创新取得的重大技术突破更容易使企业获得长期竞争优势,使企业在短期内获得回报的可能性增大。因为一旦企业突变创新成功,将会占领一个全新的市场,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创新效益。大股东从自己长远利益出发,可能会制定一些有利于企业开展突变创新的措施,在资金和人才上给予支持,提高企业的突变创新能力,鼓励和引导经理人积极有效地开展突变创新。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命题5:股权分散企业更倾向于选择渐进创新,大股东控制企业更倾向于选择突变创新。

4 小结

公司治理机制作为影响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重要原因已经得到了很多学者研究的证实,但对于股权集中度与创新方式之间的关系尚不明晰,目前的研究也存在着很多争议。本文构建的概念模型,首先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将股权集中度引入到我们的模型中,虽然文章中只是考虑了大股东控制和股权分散这两种典型股权结构,但是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后续的研究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和推广。其次我们将内外部承诺作为重要研究内容加入到模型中。我们知道,企业的创新是一个复杂全面的过程,不仅需要内部的投入和支持,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地不容忽视。基于此,文中选取了其中核心的变量,外部资金投入,内部研发投入以及高管的支持,以期能全面和深刻也揭示企业创新倾向性的问题。最后体现在创新方式的选择上。我们知道,当今通过创新来获得竞争优势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可。而如何创新,选择什么样的创新方式,是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我们之所以选择突变创新和渐进创新作为研究变量,是因为:渐进创新——对现有技术改进引起的渐进的、持续的创新,更多解决的是企业生存的问题;而突变创新——基础突破技术的创新更多解决的是企业的发展问题。而生存和发展是任何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选择这两种创新方式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最后得出了一些结论,发现不同股权集中度下企业内外部创新投入、高管支持程度以及创新方式的选择都有其自身独特的特征。各企业可以针对自身的特点,扬长避短,使企业的创新行为更加合理,从而最终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

标签:;  ;  ;  ;  ;  ;  

所有权集中度、创新承诺与创新模式选择的关系研究_股权集中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