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治研究中三大范式的兼容趋势评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三大论文,趋势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比较政治研究中,试图克服现有理论的缺陷并进行理论构建的努力从没有停止过。对于当代比较政治学中的理性主义、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研究范式,一直有学者试图通过对其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分析,来探讨这三大研究范式之间相互兼容的方式,取长补短,进而在这种兼容之中提出新的理论或研究模型。 (一)三大研究范式的本体论与方法论特征 阐明不同研究范式的本体论和方法论特征及其理论边界是寻找和确定它们之间一致性的基础。我们知道,本体论是指各研究范式或流派对世界“是什么”的界定,就是说,每种研究视角都假定某种存在的特质,这些存在的特质构成我们生活的实体及其特性。方法论是指各研究范式或流派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它是解决“怎么办”的工具。 理性主义的本体是个体,它认为世界是由个体构成,只有个体行动者才能选择、认知和学习,离开个体,集体就无所适从。所以,在理性主义看来,所有对集体的解释必须通过对个体的认知来实现。而对个体的理解则立基于对理性选择的目的进行的解释,即指导人的行动的欲望和信念是怎样的。换言之,凡事都有原因,是原因引发行动。因而理性主义只承认跟随意图的集体过程与结果,或者说只承认个体理性行动的社会后果,尽管这些后果经常是非理性的、出乎意料和难以避免的。理性主义本体论描述了一个由理性的个体与经常非理性的集体组成的世界,即对个体利益的理性追求导致了非常普遍的非理性社会后果。 文化主义认为文化群体是构成世界的基本因素,它探讨主体间的和超个体的规范,认为同一群体的成员拥有共同的观念、倾向或看待世界的方式。无论是政治的、宗教的、经济的还是社会的组织,无论是一个共同体还是一个社会,都拥有一定的共同价值观。主体间的意识由认知与良知这两个要素构成,它既包含现实的即实然的共同知识,也包含关于世界应该如何的共同理解。共同的认知和良知构成了社群文化,进而构成了一定社会秩序的基本架构。同时,文化与社群还是个体与群体身份的基础,自我实际上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发展起来的一个“社群之我”。文化既外在于个体,又内在于个体。说它是外在的,是因为它在物质上是真实的,并从过去传承而来;说它是内在的,是因为个体已社会化于文化之中。所以,文化主义的本体论认为,文化个体遵从构成个体和群体身份的社会规则。与理性主义不同,文化主义中的利益概念不完全是前定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条件的、视情况而定的,它认为理智并不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理性思考的类别与理性的本质因文化而异。 结构主义在本体论上是整体主义的,认为世界是由结构这个实体构成的,结构决定着人们的认识和行为①。它研究不同结构之间的联系和互动,关注个体、集体、制度及组织间的关系。结构主义认为,只有当某个事物与其他事物相联系,并且是某个结构中的一部分时,人们才能了解这个事物。因此,实体是根据与其他实体的关系而非通过它们自身的特性来加以定义的。华尔兹指出,在定义结构时,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是:部分得以组织起来的原则是什么?②任何一个部分或结构都有它组织起来的原则,例如,一个政党是一种结构,形成这种结构的原则是其党纲中的组织原则。当然,尽管党纲是为了适应一定的环境而制定的,但要认识这个政党仅仅通过它的党纲还不够,还要把它放在其所处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中来观察。因此,政党这个结构就是另一些结构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由此看来,结构主义是从人们之间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关系来进行观察的。与理性主义和文化主义不同,结构主义否定了行动者本身的能动性并简化其假定。 从方法论来看,理性主义企图根据理性及利益来解释所有的行动,其所有推论几乎都基于同一个理性假设,即个体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永恒诉求。它认为行为体行为的主要依据和目的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相应地,个体行为体的政治行为也可追溯至其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而群体行为、选择和制度的构建则被视为行为个体诉求的累积,且忽略了由个体行为向群体行为转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离、异向或异质变动及相应影响③。理性选择理论同时认为这一“普适性的”标准不仅是理论性的,更是经验性的④。这一理论指明了个体在政治活动中进行选择的基本依据,因为有明确界定条件而具有可验证性,并提出了对社会政治现象进行量化研究的可能性与依据,揭示了政治研究中因果机制从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中产生的普适效用⑤。理性主义认为“客观外在世界”是通过影响行动者“主观内在世界”的欲望和信念来影响行动的。换言之,理性主义是实证主义的,它将理性利益局限于客观因素的影响,认为促进社会改变的是独立的和外在的物质冲击,从而避开了复杂的主观因素的作用。所以,经验导向的理性主义是唯物主义的,因为它假定物质条件决定主观意识并最终决定理性选择。 文化主义认为人的情感、态度以及人类互动的价值与意义等主观倾向对行动有决定性的作用。它主张只有深入了解行动者所使用的意义框架,才能探索文化是如何影响身份、行动和社会秩序的;认为一个社会的文化背景最终决定了该社会的政治特点和制度构建模式,其潜在含义是一种文化背景下的规则构建方式是无法移植到另一文化背景下的社会中的,除非该社会的文化背景被彻底改变。文化主义诠释了四个基础性命题:首先,诠释方法建立在参与者具有不同的观察视角的基础之上,因而,它试图从行动者的视角来认识事物,在此基础上产生对他人的看法、情感、动机和经验的理解。其次,由于一种行动的意义需要根据行动者的具体处境来理解,所以,行动者所处社会的规范和实践就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诠释要包含价值关联,由文化来决定行动的意义。再次,部分必须通过整体来理解,同时整体也必须借助部分来认识。换言之,意义必须在历史中或通过个体与社会的关联才能确定。最后,对物质世界的理解不同于对人类社会的理解,人类社会必须从内部而非从外部来理解,必须超越理性主义的唯物主义及因果联系,应探索行动的内在意义而非外在原因。 结构主义把结构作为行动的决定因素,认为结构这种无法观察到的自然或社会之物具有因果力,进而探寻这种因果力及其历史动力。这意味着它反对理性主义的原子简化论,认为社会行为不能仅仅通过受制于自身的物质原子及其运动规律来加以解释。例如,不应只关注社会革命的暴力或政治冲突,而“应该考察作为整体的革命,考察它们的许多复杂性”⑥。而且,结构主义将原因看作具有必然性的自然发生的因素,这意味着它不同于理性主义的演绎-通则式解释法,不认可那种通过必然性的实证主义来确定原因的逻辑。 以特定的本体论和方法论为基础,各研究范式发展出了各自的比较方法。理性主义方法论视个体为理智的思考者,将人们的爱好与信念植根于物质世界,将行动者作为思想实验的实施者。因此,理性主义列出了针对思想实验的“决定性”证据,这些证据是可证伪、可观察的,也就是说,他们同时提出了无效假设和反例。例如,贝茨提出了一系列回归等式,证明政治制度和公共政策影响着肯尼亚的粮食库存,即制度的实施可能会将丰足转变为饥馑、将干旱转化为粮食危机,并指出这种情况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政治中是普遍存在的⑦。总之,理性主义秉持定量方法和一种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并试图构建一种知识结构来对非理性行动进行解释。 文化主义通过对意义进行比较分析来理解事物。由于意义是特定文化所特有的,所以文化主义主要进行案例研究,认为案例是独特的,个案的特征是由历史偶然性决定的,个体发展基本上是由不断发生的历史偶然事件所决定的。所以,文化分析路径对跨个案的概括持否定态度,反对通则研究,认为根据不同地域或社群的随机样本进行研究,得出独立于空间、时间和背景的概括,是难以成立的。理论和实验不会在所有环境下都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呈现,个案不是一般规律的表现,修正、例外和条件性才是常规现象。比较主义者不应根据理想类型的理论和概念来进行思考,因为它们并不存在。 结构主义通过把社会结构模式化来观察各结构之间的异同,据此把这些结构模式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从而使我们可以对这些特定的结构种类进行分析和概括。由于这种结构划分或结构种类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既不是普遍主义的也不是特殊主义的,所以,结构主义处于理性主义的普遍主义和文化主义的特殊主义之间,它的分析单位通常处于全体与个体、一般与特殊之间,是通过将个案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并建立起分类框架来达到概括目的的。所以,根据研究对象的内容与形式即特定结构种类进行分类研究就是结构主义比较方法的基本特征。 (二)探寻各研究范式的一致性 各研究范式的比较方法及其在特殊与通则问题上的立场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在理性主义看来,外部条件而不是人的意识是理论的起点,它假定理性行动者可以有效地适应自己所处的环境,并实行机械行动主义的主体性预期,它采用意图性、理性与利益相一致的简约描述来解释人的行动。然而,认知心理学家指出理性选择理论中的期望收益模式在人类社会现实中并不具有普遍性。个体对于行为结果的判断不仅需要很强的经验支持,还会受到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这就意味着即使进行理性选择的意识是普遍的,但其选择结果仍会根据经验、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各有不同⑧。而且,根据外部条件变化解释行动会使理性主义不可避免地轻视个体和群体的“身份”所具有的意义。按照理性主义的观点,个人和社群的身份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关系及互动的外部因素,而非人的构成因素,将此作为相互协作与社会秩序的基础,无法抑制人们对分配、权力与产权的过度追求。因此,在这种唯物的理性主义看来,利益是社会秩序的障碍而非基础,尽管它在规范的意义上视利益为平等或普遍的目标,但在实证的意义上却视目标是随利益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这意味着价值最终是在分化而非团结人们⑨。 文化主义强调群体的内部作用,认为社会变迁的动力来自于文化和理念,历史的宏大叙事中的所有因素都存在于一定的文化和社群之中,因此,尽管社会冲突与社会变迁的物质维度是不可否认的,但冲突与变迁最终要通过诠释来理解⑩。文化主义的困境在于,文化的存在与因果作用是难以观察的,且难以检验,由此引发的问题是:规范实际上能导致行动和结果吗?这种模糊性源于文化概念本身的不清晰,并产生了难以界定不同文化的边界问题;进而,也很难在一个理论性的框架下对文化与诸如社会组织、政治活动和价值观等相关概念进行区分(11)。而且这种规范还会随着人、环境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文化主义也试图克服这种局限性,它看到文化范畴界定上的特殊性,认为解决文化的研究单位问题最好的方式是对文化认同进行分层和分情境定义(12);同时,在阐释文化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时摆脱本质主义或文化决定论,而将文化视为社会发展的一种限制条件。有学者还重新解释了结构与文化的关系,认为结构是一定文化的反映,尽管也有其相对独立性,文化是经济发展作用于社会的媒介和中间变量(13)。但这些努力并没有得出令人满意的答案。总之,文化主义对物质与理念不加区分,认为物质必须根据理念来理解的研究路径使它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结构主义强调是结构而非行动产生结果,认为同一结构系统或类别中的个体是同质而无差异的,是缺乏个性的角色扮演者。这种认为目标个体之间缺乏策略互动的情况,意味着它脱离了具有复杂性特征的政治,同时也简化了人类的活动、创造和复杂性,抹杀了集体行动与联合过程。由此,它反对将社会视为基于个体意识与行为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与文化理解的总和,认为特定区域内的社会生活与活动是由互动的过程、关系及社会结构所决定的(14)。 在这三种研究范式的核心命题中,理性主义否定了价值与背景,文化主义否定了选择与约束,而结构主义否定了行动与方向。为了克服这些缺陷,它们在相互批评中汲取其他范式的优长来发展自己,这一发展过程的主要趋势是探寻不同研究范式之间的一致性,并在坚持自己的核心假说和研究特点的基础上吸收其他研究范式的理论。各研究范式的狭义理论都有明确的界限,很容易证伪,但其排他性忽视了复杂的经验世界,因而不能对丰富的社会生活进行令人满意的解释;广义理论因吸收了其他理论而显示出了经验上的吸引力,但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分析的效力。于是,在这三种研究范式之间,产生了纯粹主义与综合主义、狭义理论与广义理论的竞争。 狭义的理性主义是纯粹的意图主义,视理性为行动的原因,而对环境与文化的作用予以简化,把它们看成是个体的信念和欲望的附属。广义的理性主义扩展了理性主义的边界,其方式是深入微观而研究文化,探索宏观而考察制度。一种广义的理性主义向文化主义扩展,它将偏好与信念既看作原因又看作结果,当然它没有把角色本身完全看成是由价值所建构的,也没有完全转向研究认知。另一种广义的理性主义向结构主义扩展,将环境既看作原因又看作结果。当然,它没有完全倒向结构主义,并未探求结构如何影响行动者本身的构成。 狭义的文化主义认为行动者在文化导引下进行选择,物质结构是观念即价值与信念的反映,因此,它通过分析文化如何决定选择和结构来进行研究。广义的文化主义不仅承认主体的价值与信念,而且承认主体间的价值与信念,它认为文化并不直接决定选择,而是在根本上构成了选择的规则,所以主体间的文化方法支持的是一种广义文化观。主体间的价值不再像狭义的文化主义那样只强调“我的价值”和“我相信什么”,而把文化看成是“我和我们的问题”,是“我们相信什么”而不是“我相信什么”,这就解决了狭义文化主义难以解决的很多现实问题。 狭义的结构主义是唯物主义的,它认为基础或下层结构驱动着边缘或上层结构,视选择与文化为结构的派生物,所以它并不承认文化对行动有重要的影响,将行动者的能动性最小化。广义的结构主义承认结构中的理性与非理性对行动与倾向有重要的影响,研究集体行动与社会规范的结构及其物质化驱动力,即通过把理性和文化纳入到结构之中来发展结构主义方法。 传统的理论让研究方法与理论核心保持一致,所以,它让理论内部各种亚理论的差异最小化,而让理论间的差异最大化。在这种立场下,变化或发展通常是微不足道的,研究得出的观点有时禁不起证伪。综合主义的立场推动研究方法超越其传统内核以综合其他方法,因而扩大了传统内部的差异而缩小了传统之间的差异。它的扩展通常更具吸引力,禁得起证伪,但这种研究路径所得出的洞见可能是模糊的,应用效果也不明显。因此,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理论思考与构建。 (三)以现代性为核心的理论构建 利希巴赫认为,理性主义、文化主义、结构主义这三大理论传统应以现代性为核心来寻找一致性并进行理论构建,韦伯关于现代性问题的研究就是这种理论构建的典型尝试(15)。 构建现代性是现代化肇始以来时代的根本主题。当今,启蒙运动倡导的世界民主化与全球市场化仍然是世界变迁的潮流,民主与市场的发展是理性的张扬,但它对国家和社会秩序的冲击却产生了非理性的后果,破坏了国家结构。与此同时,反启蒙运动也改变着公民社会。如果说全球公民社会对国家束缚的冲击是理性主义的张扬,那么其中所包含的民族多样性的扩展、文化生活中各种形式的后现代主义、原教旨主义和相对主义的发展或复兴,则是非理性的表现,它们导致了社会与文化的冲突甚至破坏着公民社会。在自由主义和市场发展的同时,理性与非理性、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冲突日益成为全球性的发展悖论。这就决定了理解现代性并解决其矛盾,成为当今比较政治学三大理论范式的共同旨趣。 当代比较学者试图从韦伯的研究中汲取养料来兼容三大研究范式。从韦伯以利益为起点考察集团身份与社会阶级关系的研究中得到启发,当代理性主义者围绕理性来探讨现代性问题,指出工具理性是现代世界支配性的思维方式。与韦伯对理性的矛盾后果的阐述相似,当今的理性主义者不仅探讨了非意图的消极的理性后果,而且探讨了非意图的积极的理性后果,例如,他们指出理性可以解决民主与资本主义的问题,认为一个有效率的经济市场加上社会契约和政治自由主义创造了理性,这可以克服许多现代性的病症。 韦伯曾考察宗教伦理与规范秩序形成的关系,从文化主义的视角探讨理性驱动问题。从中得到启发,当代文化主义者通过关注非理性现象来探讨现代性问题,试图赋予理性以意义和重要的价值。犹如韦伯对西方现代理性的非理性起源的研究一样,当今的文化主义者探讨文化如何建构理性和如何形成思想的背景,并设立理性的边界。文化主义者对于多样性与社会冲突这种现代性问题的解决办法倾向于强调非理性,认为在真实的社群中所发现的价值与信仰的同质性会建构更加完整的人类身份,而这是解决现代性悖论的根本所在。 韦伯曾考察不同种类的国家与社会结构,从结构主义的视角对理性与非理性的作用进行研究。从中得到启发,当代的结构主义者也强调制度对理性的作用,认为理性选择的目的会受到社会和权力的反作用或限制,他们试图阐释约束理性与非理性力量的“铁笼”。像韦伯对制度动力的研究一样,今天的结构主义者探讨现实物质世界对理性的限制,主张借助制度与组织来解决现代性的非理性,指出只有建立强大的理性化的国家体制和公民社会,才能应对国际和国内的经济、政治竞争所导致的失序。 可见,理性主义、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思想和方法之间存在着基本的一致性,即它们都是围绕着现代性这一核心问题进行阐释的。人们可以在这三种相互关联的方法中理解和调和个体与集体、结构与理性的关系。当然,当代社会除了现代性问题外还有其他问题,例如这三种研究范式也都在试图解决后现代性的问题,这必然会对三者之间的互补与兼容以及它们自身的变化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四)兼容性理论与模型的发展 如上所述,建构一种研究模型把理性主义、文化主义和结构主义纳入一个研究系统中,是当今比较政治学研究的主要趋势。帕森斯的“单位行动”的概念及研究模型是综合三大研究范式的较早尝试(16)。帕森斯提出意志主义行动的“偏好的行动框架”理论,试图将利益、身份和制度实现一定程度的整合。这一研究使比较政治学的学者们更深入地理解了三大研究范式之间的联结与分裂,从而形成了沿着这一路径进行阐释的重要研究方法或模型(17)。但这一研究模型仍存在着缺陷,它未能在“单位行动”这一框架内合理解释行动的产生、过程和结果。 韦伯的“社会行动”思想给这一研究以重要启迪。利希巴赫扩展了“单位行动”的概念。他指出,行动者拥有目标,其处境由环境和手段组成。其中环境是外在的客观要素,是行动者发展信念的限制因素;手段是行动者发挥能动性的选择或行动方式。行动者运用自己的主观判断来理解自身的处境,并通过遵守若干规范的行动来应对自己的处境(18)。所以,目标追求和手段选择是由规范思考、理想标准或价值预期决定的,这就更合理地阐释了三种研究范式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的一面。 进而,利希巴赫认为社会性或“社会嵌入”的“单位行动”从三个层面即内层(个体层)、中层(集体层)和外层(方法层)揭示了各研究范式间的重要关系尤其是统一性(19)。在内层或个体层次上,“社会嵌入”的“单位行动”认为每个人都处于特定的环境之中,一个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自己周围的世界,他具有一定的能动性或主体性,有目的,有自由意志,可以运用理性并采取行动,其结果是个体具有创造力和责任感。 在中层或集体层次上,“社会性单位行动”在强调人都是特定社会秩序的组成部分的同时,对组成集体的个人集合进行了思考,指出结构与行动或个体与集体问题涉及三种行动者特性和三种相应的社会特性之间的关系:个体的欲望反映并产生社会规范,个体的信念顺应并最终影响物质条件,个体行动聚合成并回应着集体行动。总之,在集体层次上,文化规范与环境条件影响着社会行动(20)。 在外层或方法层次上进行宏观综合。由于“社会性单位行动”包含着各种构成要素,所以围绕不同要素形成了不同的研究方法。理性主义方法专门研究个体选择与社会行动,文化主义方法专门研究个体的欲望与文化规范,结构主义方法专门研究个体的信念与环境条件,它们从不同方面研究个体与社会环境的互动和关系。 个体与社会、个体与规范、个体与环境这三种关系决定了人们的政治关系:人是持续活跃的主体,他制造着制约自己的被动的客体,制造着历史、社会、环境和规则,而历史、社会、环境和规则也制约和造就着个体;人既是自主的创造者又是依附性的被创造物,既是创新者又是囚徒;这个世界既是事实,又是反事实;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中,既有约束,又有建构。“社会性单位行动”试图说明理论构建的中心问题是将这种微观、中观与宏观层次的分析统一起来,以解释人的行动问题,从这一视角出发,可以为个体与结构的关系提供有说服力的解释。 解决结构与行动的关系问题需要将个体、集体和社会这三个层次联结起来,考察它们之间的互动。这一研究的逻辑是以个体为起点,探讨有目的的个体行动是如何导致无意图的、非预期的集体行动结果的,这些新的结果又是如何渐渐地凝固成结构的,凝固而成的社会秩序是如何限制和使个体产生意识和行动的。因此,结构与行动的关系问题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因为人类社会秩序的基本问题就是处理个体间的价值冲突和协调社会价值,为此必须确立一定的行动原则,并让个体的价值与这一行动原则或社会原则相协调,从而在一定的社会伦理的基础上整合社会。简言之,社会必须确立合法性。同时,结构和行动的关系问题还具有重要的实证意义,它关乎实证政治理论中的所有主要问题。 “社会性单位行动”与帕森斯的“个体单位行动”不同的是,前者认为存在着文化与理性行动、结构与理性行动这两种结构与行动的关系,以此把理性、文化和结构关系结合在一起。因此,社会秩序依赖于制度与身份、身份与利益以及利益与制度的和谐。同时,聚合问题存在于“社会性单位行动”的所有构成要素之中,存在于行动(个体行动与集体行动)、价值(个体偏好与集体偏好)和信念(个体认知与制度发展)之中。理性化贯串于整个行动之中,其中个体与集体的行动通过组织而得以协调;理性化也贯串于思想领域,价值中的实体理性被抽象与系统化;理性化还贯串于物质领域,开发出制度中的功能理性。因而“社会性单位行动”的内层或个体层(欲望、信念和个体行动)与中层(社会领域的思想文化、物质结构和群体行动)联系在一起,这是在帕森斯的个体主义“单位行动”理论中没有说清楚的。由此可以看到,个体的欲望是个体思想文化的反映,个体的信念建立于个体得以存在的物质结构的基础之上,而个体的行动是相关集体活动的一部分。这里有一个跨越构成“社会性单位”各部分分野的问题,例如,个体行动通常反映着集体的价值,集体价值也影响着个体行动。所以,人们可以考察集体层次、个体层次和跨越个体与集体的分野,这种分野联系既存在于社会性单位的各部分之中,又处于各部分之间,“社会性单位行动”正是在这种关系中“行动”的。 总之,任何比较政治学的理论和方法都不可能对现实世界的所有复杂性和变化进行详细而全面的研究,所以,研究模型就成为必要的、选择性的和启发性的工具。但研究模型具有针对性,只能对现实的特定领域进行较为精确的描述,在研究过程中肯定会强调和突出某些理论特征而弱化另一些特征,“社会性单位行动”理论也是如此。 “社会性单位行动”理论是一种类型学或者分类框架,它通过展示各种类型之间的可比性,探索类型演化及其中的替代与冲突,最终将比较政治学中三种主要的研究范式综合起来。 综上所述,当代比较政治学三大研究范式的研究主题涉及选择、文化和环境,本体论涉及理性、规范和关系,关键性研究变量涉及利益、身份和制度。比较政治学中的问题与研究设计基本是由这三类要素形成的各种模型组成,而理性主义、文化主义、结构主义这三种理论范式的前途就在于通过它们之间的批判性对话来掲示它们之间的各种接合,在这些接合之处,一种理论范式的缺陷可以得到其他范式的弥补。尽管各种亚理论或研究模型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从“主义导向”转向“问题导向”的研究趋势,但这种趋势不是放弃理论而是通过构建对研究对象更具针对性的研究模型来弥补理论的不足和增强其适用性。它表现在,从对普适理论的追求转向在特定问题域内运用理论工具对其构成条件进行专门分析;在特定问题域内主要的方法论和各种视角得以展示,并呈现相互融合的态势。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问题导向”的研究声称不遵循任何理论框架,但其研究策略一般都与一定的理论方法中的某种研究策略兼容,因而我们无法在理论性研究与实践性研究之间作出严格区分。“理论导向”和“问题导向”的比较主义者都应该认识到,对理论进行批判性的理解是阐明、重述和扩展经验性研究的最好方式。 注释: ①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页。 ②肯尼斯·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信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81页。 ③马克·I.利希巴赫、阿兰·S.朱克曼主编:《比较政治:理性、文化和结构》,储建国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 ④Margaret Levi,"A Model,a Method,and a Map:Rational Choice in Comparative and Historical Analysis",in Mark Irving Lichbach and Alan S.Zuckerman (eds.),Comparative Politics:Rationality,Culture,and Structur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21-22. ⑤Ibid.,p.20. ⑥西达·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何俊志、王学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4~295页。 ⑦罗伯特·H.贝茨:《超越市场奇迹:肯尼亚农业发展的政治经济学》,刘骥、高飞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4页。 ⑧Geradol L.Munck,"Rational Choice Theory in Comparative Politics",in Howard J.Wiarda et al.(eds.),New Directions in Comparative Politics,Westview Press,2002,p.170. ⑨罗伯特·H.贝茨:《超越市场奇迹:肯尼亚农业发展的政治经济学》,第151页。 ⑩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郑广怀等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27页。 (11)Marc Howard Ross,"Culture and Identity in Comparative Political Analysis",in Mark Irving Lichbach and Alan S.Zuckerman(eds.),Comparative Politics:Rationality,Culture,and Structure,p.61. (12)Ibid.,p.62. (13)Ronald Inglehart and Christian Welzel,Modernization,Culture Change,and Democracy:The Human Development Sequenc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2. (14)Ira Katznelson,"Structure and Configuration in Comparative Politics",in Mrak Irving Lichbach and Alan S.Zuckerman(eds.),Comparative Politics:Rationality,Culture,and Structure,p.83. (15)马克·I.利希巴赫:《社会理论与比较政治学》,载马克·I.利希巴赫、阿兰·S.朱克曼主编《比较政治:理性、文化与结构》。 (16)参见塔尔科特·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张明德等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17)Jon EIster,Nuts and Bolts for the Social Science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 (18)马克·I.利希巴赫:《社会理论与比较政治学》,载马克·I.利希巴赫、阿兰·S.朱克曼主编《比较政治:理性、文化与结构》。 (19)关于三个层次的划分可参见盖·彼得斯《比较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陈永芳译,台湾,韦伯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 (20)马克·I.利希巴赫:《社会理论与比较政治学》,载马克·I.利希巴赫阿兰·S.朱克曼主编《比较政治:理性、文化与结构》。标签:理性主义论文; 现代性论文; 结构主义论文; 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社会结构论文; 政治文化论文; 世界主义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世界政治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制度文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