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南”与“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诗经》研究中,关于“南”与“风”的关系,是二是一,各有所见,未有定论。愚见却以为“南”既非独立于“风”外,亦非包括于“风”中,而疑心“南”与“风”,在春秋之时,音义俱同,只是用字有别。这里所要说的,就是这个问题。
罗根泽《中国文学批评史》第一章说:“汉代有所谓‘四始’之说,论理应当是‘南’、‘风’、‘雅’、‘颂’四诗的各类首篇。但是不然,他们已经不知道有‘南’了。”这种将“南”独立于“风”外的看法,实始于宋朝。苏辙《诗经集传》解《小雅·鼓钟》“以雅以南”,以二《雅》释“雅”,以二《南》释“南”,二者并立,“南”于是有独立于“风”外的新解。其后王质《诗总闻》则明确提出“南”为《诗经》之一体。程大昌《考古编·诗论》以为“《南》、《雅》、《颂》,乐名也”,倡“南”独立之说。清人亦有主此说者,顾炎武《日知录》肯定“《周南》、《召南》,‘南’也,非‘风’也”。崔述《读风偶识》谓“《风》也,则列之于‘风’;《南》也,则列之于‘南’”,亦以为二者各自独立。近人梁启超《要籍解题及其读法·释四诗名义》,陆侃如、冯沅君《诗史》,张西堂《诗经六论》,皆主此说(参见洪湛侯《诗经学史》)。高亨《诗经今注·诗经简述》则说:“‘南’属于‘风’,不是自为一类。”这是《诗经》研究界的一般看法,都是沿用“六诗”(“六义”)、“四始”之例,将《周南》、《召南》归于《国风》,却未曾探讨何以将“南”归于“风”的问题。
宋人程大昌提出“古无‘国风’之名”的问题,是很值得注意的。他在《诗论》中说:“其言曰《诗》有‘南’、‘雅’、‘颂’,无‘国风’,其曰‘国风’者,非古也。夫子尝曰‘《雅》、《颂》各得其所’,又曰‘《大雅》云’,又曰‘人而不为《周南》、《召南》’,未尝有言‘国风’者,予于是疑此时无‘国风’一名。”程氏之所谓“古”,倘指春秋早期,其说不为无据。从《诗经》作者,到季札及孔子,只说“南”,都未曾以“风”言《诗》。《墨子·兼爱下》云:“周诗即犹是也。”《墨子·公孟》云:“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墨子称“周诗”称“三百”,亦未言及“风”。《左传·隐公三年》云:“‘风’有《采蘩》、《采》,‘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左丘明与孔子同时,或略早于孔子,已在《左传》中以“风”取代“南”了。战国荀卿始称“国风”(《荀子·大略》云:“《国风》之好色也”)。《荀子·儒效》云:“《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古之所谓“四始”之说,当亦肇于荀子。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云:“《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总之,自孔子之后,说诗者多称“风”而不称“南”。难道真的像罗根泽先生所说的:“到荀子时代似乎将《南》忘了。”(《中国文学批评史》)《论语·阳货》云:“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荀子是孔子的再传弟子,怎能把祖师爷所强调的《南》给忘了。那么,《南》又怎样演化成《风》了呢?
在上古时期,“南”字和“风”字似乎可以通用,孔子沿用《诗经》时代的“南”字,而左丘明却改用“风”字。“南”与“风”,形虽为二,义则为一,音亦近似。兹试为证之。
其一,就字义言之。“南”与“风”都含有乐歌之义。《小雅·鼓钟》“以雅以南”,毛传云:“南,南夷之乐曰南。”《礼记·文王世子》“胥鼓南”,郑玄注:“南,南夷之乐也。”朱熹《诗集传·国风》云:“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于字义的解释虽未尽妥帖,却能抓住本义。《吕氏春秋·音初》云:“禹行功,见涂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令妾候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为南音,周公、召公取风焉,以为《周南》、《召南》。”这则材料颇有趣,把有关“南”与“风”的附会和历史传说巧妙地结合了起来。但是仍然可以看出,“南”与“风”的本义犹存。《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叙吴公子季札观乐,为之歌《周南》、《召南》,又为歌《邶》至《陈》十一国之乐。周、召当是周公、召公分陕而治之地,其地之乐称“南”,正如金景芳《我与先秦史》所说的:“实际上,‘二南’是根据周初周公、召公分陕而治,‘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海按,语出《公羊传·隐公五年》)来的,从周公所主各国选的诗叫《周南》,从召公所主的各国选的诗叫《召南》。”(见《学林春秋》初编)依前后文意类推,十一国之乐自然亦可称之为“南”。《左传·隐公三年》却说“‘风’有《采蘩》、《采》”,所举二篇,皆在《召南》,而这里却称之为“风”。可见,《左传》所说的“南”与“风”,原是一个意思,都指乐歌。“风”的词义也在变化,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论衡·明雩》引《论语》风乎舞雩说,风,歌也。《大荒西经》太子长琴始作乐,风注,曲也。”后来又由歌曲藩衍出声教之义。即《诗大序》之所谓“风,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在“赋诗言志”“断章取义”成风的战国后期,说诗者也就取“风”而弃“南”,只保留经书里提及的《周南》和《召南》。字义的演化,促使“南”与“风”由一而分为二了。
其二,就字音言之。上古语音虽然已很难稽考,但从《诗经》的叶韵,还是可以推知“南”与“风”在上古读音相近乃至相同。《小雅·鼓钟》:“鼓钟钦钦,鼓瑟鼓琴。笙磬同音,以雅以南,以龠不僭。”《邶风·燕燕》:“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邶风·凯风》:“凯风自南,吹彼棘心。”《陈风·株林》:“胡为乎株林,从夏南。匪适株林,从夏南。”《鲁颂·泮水》:“济济多土,克广德心;桓桓于征,狄彼东南。”南与钦、琴、音、僭、心、林叶韵。《秦风·晨风》:“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邶风·绿衣》:“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大雅·烝民》:“吉甫作颂,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大雅·桑柔》:“如彼溯风,亦孔之;民有肃心,荓云不逮。”(交韵)风与林、钦、心叶韵。从《诗经》叶韵的情况看,风与南同属一个韵部,可以断言,其音必定相近或相同。王力《汉语史稿》说:“先秦古韵分为十一类二十九部。”第二十七为“侵”部,包括《广韵》侵、覃、冬,又咸、东之半。按,“南”,《广韵》那含切,覃韵,侵部;“风”,《广韵》方戎切,东韵,侵部。显然,这里仍保留上古的韵部,却以中古音分韵。中古时期,虽然“南”在覃韵,“风”在东韵,但在先秦却属同类韵部,且极有可能是同音。侵部,其韵尾当是m,古为闭口韵。“风”,王力《诗经韵读》擬读为piuem,并非铁定的事实。(行家李行杰兄认为是复辅音,当读plam。海按,这种拟读,与闽语“南”之读音lam相近。)其演化轨迹,由侵部转为冬韵,再转为东韵,无可置疑。从今天的读音看,我们还是可以获得一点参照数的。倘以“南”的今音(nan)为基准,犹可验知“风”在变化中与之同与异的现象。“风”字的构成,“凡”是音,今仍与“南”同韵(an)。“凡”旁之字,如帆、矾、钒、梵、汎等,也还保留本音,与“南”音协韵;有些带“風”旁的字,如嵐、渢、颿(帆)、楓(两读)等,也仍读“凡”音,保留较多的古音。《左传·僖公四年》:“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旧注:“牝牡相诱谓之风。”已故张世禄老师讲古代汉语时,这里的“风”读“南”,意如恋爱之“恋”。朱熹《楚辞集注》卷一《离骚》序末按语:“《风》则闾巷风土,男女情思之词。”便取其爱恋之意。今音比之古音,已经面目全非,而且还在演变,“风”已由东部(ong)转入耕部(eng),但循其蛛丝马迹,尚可推知,“南”与“风”上古读音必定相近或相同。
其三,就流变言之。诗是语言的艺术,作为意识形态,从字义到诗意,一经存在,就随社会的发展演变着。正如晋挚虞《文章流别论》所说:“其流遂广,其义遂变。”就《诗经》而言,各个时代在接受和传承过程中,不断赋予新的东西,在历史性的字词和意境中,赋予当代性的语义和内涵。所以,一部《诗经》在流传过程中,不同时代会作出不同的诠释。《诗经》时代是一种状态,诗用以表现自然感情;春秋后期到战国,进入理性时代,诗的感情被观念化了。从赋诗言志,到引诗说理,都说明这种流变过程。称之“南”或“风”的乐歌,多数为民间恋歌。而引诗说诗者却有意无意地赋予观念性的内涵。“南”字作为方位词,是比较稳定的,很难容纳新意。“风”则不然,这个字(词)极富于包容性,可以赋予许多新义。《庄子·齐物论》所说“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说的是流动的空气,指的是自然现象,在流变中兼指一些社会现象,如指风俗、教化、感化、劝谏等等。很适合表现观念形态。所以自荀卿标举“国风”之后,说诗者只用“风”而不用“南”。《诗大序》说:“风,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便加进了不少说诗人的新观念。诗的生命正是在不断被曲解中得到延续的,“风”字的流变也就可以理解了。
关于“南”与“风”,质而言之:“南”就是“风”。两字属于“通假”字。清王引之《经义述闻》“经义假借”条云:“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古人有所谓“耳视而目听”(《列子·仲尼》),上古之时,知识领域,多口耳相传,创造文字之后,一切记录,也因时空的易移,同一名物,常采用不同文字,保留了所谓“耳视”的传统,同音通用假借,也就成了历史的必然现象。阅读古籍,只得“依声求义”(王念孙《经义述闻·序》)。为此,高亨先生编著了《古字通假会典》。董治安为该书所作《前言》说:“对于假借字,欲求其理解的正确、透彻,最重要的,就是必须探索其所借代的本字。”然而,由于代远年湮,许多通假字,很难求出它的本字。“南”与“风”通假,何者为本字?二字似乎都属假借字,即所谓“假借字与假借字通用”。那么,还能不能找到它们的本字呢?实在说,太难了。好奇,是人的天性。不佞突发奇想,怀疑其本字与“”字有关。“”字见于金文(颂鼎、虢季子白盘、女鼎)。“”,《广韵》落官切,桓韵,元部。《说文》:“,乱也。一曰治也,一曰不绝也。”在中伯壶铭文中演化成“孌”。孌,又作“”,今字作“戀”。《说文·女部》:“孌,慕也。”段玉裁注:“此篆,在籀文为,顺也;在小篆为今之戀,慕也。孌、戀为古今字。”由“”字又使人联想起“亂”字。《论语·泰伯》:“子曰:师挚之始,《关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何晏集解,邢邴疏,以“首理其亂”诠释,取“”字之“亂也,治也”之义,而没有同音乐本身联系起来。朱熹集注始注意到音乐之义:“亂,乐之卒章也。”《礼记·乐记》记子夏语魏文侯曰:“始奏以文,复亂以武。治亂以相,讥疾以雅。”可见“亂”实与古乐有关。文、武、相、雅,皆乐器,奏、亂是表演方式。或以为“亂”为末尾的演奏或吟唱。然则,朱熹对“亂”的注解,庶几近之。楚辞中又出现了“亂曰”。王逸注《离骚》云:“亂,理也,所以发理词指,总撮大要。”以反训法释“亂”,似乎“以文害辞”。还是朱熹从音乐的角度解释,较为准确。由以上现象可以推知,“”字在演化中分为二途:一变为“孌”,再变为“戀”,含两性爱慕之义;一变为“”,再变为“亂”,含乐歌演奏之义。“”在字形的演化过程中,字音也随之发生转变,按音转规律,其音可能经由侵部(em)到谈部(am)到元部(an)的变化过程。然则,在上古,其音便可能和“南”与“风”相近或相同,可以通假相代。“南”与“风”都合戀与歌二义,正模糊地显现出“”字的基因。由于时移世改,声转义迷,真相难求。这里把“”作为“南”与“风”的本字来探索,犹如初民解释自然现象所编的“神话”,当然是幼稚的想象。然而,一切的创造,都源于想象,如果有人把这种想象,加上科学的思维,经过踏实的考据和合理的推断,相信一定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不佞语音知识太差了,这样妄说,很不自量力。不过,愚者千虑,或有一得,因敢请各方专家,稍加留意,共同探讨,提出高见,以匡我不逮,并破解这个千古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