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视角下的普世价值_世界主义论文

公共性视角下的普世价值_世界主义论文

公共性视野中的普世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野论文,价值论文,普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10)05-0045-05

近年来,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逐渐成为中国理论界的热点。一般而言,在能指的意义上,所谓“普世价值”是指一种超越民族、国家、宗教、文化,全人类普遍存在、普遍适用的价值。但是,在所指的意义上是否真的存在这样的普世价值?这样的普世价值到底有什么内容?这样的普世价值对当代中国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三个问题,正是人们争论的焦点,时至今日并未取得一定共识。围绕这些问题的分歧表现为人们怎样对待普世价值的立场问题。总的来说,中国目前的讨论可大致区分为如下三种立场:

第一种观点认为,“普世价值”的概念是事实性描述,普世价值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并普遍适用的,不分历史、阶级、民族、国家。进而,自觉遵循还是自外于普世价值是检验一个阶级、民族、国家先进与否的重要标准。持这观点的人又有两种决然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西方发达国家所倡导的民主、自由、人权等就是所谓的普世价值;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马克思主义或传统儒家的核心价值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比较而言,前一种观点更加突出,居于主流。总的来说,这一状态是由中国目前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阶段所决定的。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人把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等与普世价值画等号,进而把西方的政治实践模式看做是普世的,希望中国全盘西化,但我们也不宜过于上纲上线,而要充分肯定其中不少人真诚爱国、追求进步的热情。

第二种观点认为,普世价值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价值都是相对的,是具有阶级性、民族性的,所谓的普世价值是西方的陷阱,推行普世价值就是全盘西化,投入西方或资本主义的怀抱。其中又包括三种观点:一是虚无主义价值观,认为根本就无所谓价值不价值的问题,更谈不上正确价值、本质价值和普世价值。二是相对主义价值观,相对主义肯定价值的存在,但从价值多元的事实出发,认为不仅不同的阶级、民族、国家、宗教群体的价值观必然不同,而且不同价值观之间是不可公度的。因此,价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是由群体内部,甚至是由个人自行来决定的,外人无从干涉的。三是有限普世价值观,认为在一个阶级、社会内部是可以达到某种价值共识的,但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相对于普遍主义的立场而言,这三种观点都可称为特殊主义的立场。

第三种观点认为,对于目前以西方话语为主导的普世价值观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接受,而应该用中国人“实事求是”的核心价值观对其逐一加以审视,一部分要学习、借鉴,一部分要反诘、扬弃[1]。无疑,这是目前所见最为“公正”、“正确”的态度与看法,既符合传统上所理解的辩证法,也符合孔子所谓“扣其两端而竭焉”的中庸之道。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立场在承认普世价值是西方话语霸权的同时,强调了“以我为主”的立场。这事实上是试图以实践意向性或实用的方式超越普世价值的争论,将西方或所有非自我的价值观作为一种“万物皆备于我”的文明资源。其所蕴涵的前提依然是自我核心价值的先在、主体、中心地位。因此,这一立场在本质上还是一种特殊主义的价值观,只不过比第二种立场更开明、开放而已。

总的来看,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虽然被赋予了很多时代的内容,但无论是从争论的具体内容,还是从形成的立场分野来看,基本上没有超出中国近代以来的中西之争。这些争论是如此的与政治意识形态、民族情绪相关,以至立场和情感的鲜明往往掩盖了学理的细致探讨,甚至可以说阻断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走向纵深。笔者以为,在讨论普世价值问题时,引入公共性的视野和方法是十分必要的,它有利于从根本上澄清一些模糊认识,把相关讨论引向深入。

据考证,“普世”一词最早源于基督教的“普世主义、泛基督教主义、泛宗教主义”(ecumenism),其词源又来自希腊文oikoumene,意指整个有人居住的世界,原本不带有任何宗教含义[2]。在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个帝国后,基督教也分化为东、西两派,他们为争夺在整个罗马帝国的影响力而使用“普世”的概念,从此“普世”便获得了宗教的专有含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美一些新教教会发起了旨在争取全世界基督教各派联合的“普世运动”,主张教会是超国家、超民族、超阶级的普世实体。1990年代,世界宗教议会以全球伦理的方式确认普世价值,这时的“普世”具有了促进各种宗教信仰之间人们的合作与谅解的意思,即泛宗教主义的主张。可见,历史上“普世”和“普世价值”的问题与宗教有着莫大的关系,而今天所讨论的普世价值问题则已经完全世俗化了。当然,是否明确提出普世及普世价值的问题是一回事,在实践中是否蕴涵着这样的普世及普世价值的追求则是另一回事。就人类社会生活实践而言,是否应该和如何超越具体时空的当下性、地方性、特殊性以达成一定的普遍性、统一性和恒常性,这是—个生存论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古老的形而上学问题,普世价值的问题不过是这一古老问题在实践哲学层面的体现。在本质上,普世价值的问题是一个价值共识的问题。

价值共识问题,包括是否需要价值共识、是否可能共识、如何达到共识以及达到何种程度的共识这样四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则形成了不同的普世价值观。传统的普世价值观或者说普世价值的提法蕴涵着这样的回答:价值共识的需要与可能都是天经地义、毫无疑问的;用以达到价值共识的基本途径就是宗教信仰和政治意识形态的对内灌输(教化)与对外扩张(渗透)——当然,其可以以文明传播作为外衣,以军事力量作为后盾;普世价值所要达到的价值共识当然是世界性的,而不是指某个群体内部的价值共识。传统普世价值观认为,普世价值是客观存在的,这一客观存在一经揭示,即掌握了普世价值的真理,世界人民就应该普遍遵循,人们个体的价值观的差异只有在先验的普世价值的基础上才是有意义的。显然,这是一种宰制的、同一价值的主张,在价值的“一”与“多”中凸显的是绝对、先验的“一”。

然而,在当今时代,无论是就整个世界还是就中国社会而言,价值差异、价值多元化的存在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如马克斯·韦伯的隐喻:我们处于一个祛魅(disenchantment)后的诸神不和的时代。毋宁说,今天讨论普世价值远不同于以往时代,它是基于一个所谓的后形而上学时代的背景的。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自马克思、尼采之后,形而上学走向了不可逆转的坍塌,后现代主义思潮则在形而上学的遗骸上制造了对差异的狂热崇拜。施特劳斯明确地指认我们际遇着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的困境,甚至把这一严重历史后果的根源追溯到18世纪以来的历史主义思潮。的确,如何摆脱相对主义、虚无主义的泥沼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紧迫课题。有人倡导回归先验的形而上学,有人呼吁回到原初的自然状态,这都是试图要恢复曾经罢黜的“一”——“普世价值”之当代滥觞的积极意义也许就在于这种敏锐的问题意识。然而,事实证明,在后形而上学时代,我们固然不能满足于“怎么都行”的“多”的状态,但也不能简单地回到先验宰制的“一”,合理的路径是在“多”的基础上历史性地达成一种别样的“一”,在别样的“一”的基础上保护合理的“多”,这其实就是所谓公共性的路径。

公共性(publicity)的存在论基础就是人们共在于世,也就是说,人们有着共同的、客观存在的共同利益。但它不认为任何一个单独的个人、阶级、国家能全面、真实地认识到这一客观的共同利益,并因之“提炼”出一套普世价值作为先验的规范。同时,这样的共同利益及其价值的表达也不能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所谓民主票决的方式进行,正如卢梭早就指出的,“众意”(the will of all)并不等于“公意”(the general will)。因此,虽然公共性就其原初含义而言是与个体性、私人性、特殊性直接相对的,但如今公共性的吁求则是基于对传统现代性和后现代性共同后果的反思与求解,更应当被理解为对多元的个体性、私人性、特殊性与同一的普遍主义、客观主义的双重超越。对于个体而言,公共性意味着在—个敞开的公共领域因他者的存在而获得自我在场的真实体验;对于社会而言,公共性则意味着一种“让公开事实接受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监督”的秩序建构原则与价值理念[3](P157)。公共性一旦丧失,真实的自我和合法的社会都将付之阙如。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社会而言,走向对公共性问题的关注都是其成熟的重要标志。

与传统的统一性追求不同,公共性吁求具有历史性、主体间性、生成性和批判性的特征。马克思、尼采、海德格尔用以射中传统形而上学的阿基里斯之踵的“神矢”就是对存在的历史性揭示。当代的公共性吁求奠定于历史性之上,历史性是公共性的本质。也就是说,公共性是一种基于共在而历史地达成的统一性。公共性以确认私人性、个体性、特殊性为前提,但并不停留于以自我为中心,把他者作为凝视的对象、客体,而是将其作为能动的、可以照面的主体,公共性是主体之间的公共性。公共性视野强调主体的平等,公共性不是一对多的宰制,也不是多对一的暴政,它是在保证作为主体的私人性、特殊性的基础上,在公共领域自由讨论的一种程序原则。除开主体的“共在”(历史性地共在)之外,公共性不预设更多的条件,尤其是不预设一种未经讨论的同一性。因此,公共性视野强调作为讨论结果的东西应该是生成性的。公共性视野的历史性、主体间性、生成性集中体现在其批判性上。批判性是公共性的本质特征。公共性对“一”进行批判监督,防止其独裁和霸权,也对作为一般性问题的“多”保持批判性警惕,防止其膨胀和泛滥,还对公共性自身进行反思性监控,防止其异化与歧变。因而,只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主体间的理性批判才能使人们的公共利益得以逐步澄明,人们的价值共识才能逐步得以形成。

正是基于上述特点,公共性自身是十分复杂的,不仅不同历史时代所达到的公共性是不同的,而且即使是在同一个时代,公共性也必然是复数的,因为不同群体会有不同的公共性。按照韦伯的“理想类型”方法,笔者认为有四个典型层面的公共性是当代所必须强调的:(1)民族—国家内部的公共性层面。这是人们最为熟悉的公共性层面,不同的个体、群体以公众舆论为载体,围绕国家公共事务进行批判性对话而生成一种共识。(2)民族—国家之间的公共性层面。不同民族—国家内部达成的公共性,在国际社会层面却依然是一种私人性,以这种国家、民族私人性为基础的公共性正是目前国际社会中追求共识的应然实质。(3)跨越国家界限的个体之间的公共性层面。全球化不同于国际化的重要依据就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个体的私人性直接构成超越国界的市民社会,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公共性不仅制约着宰制一切的传统威权主义,而且制约着民族—国家之间形成的公共性。(4)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公共性层面。自然是人存在的恒常基础,因此,人的共在与人、自然的共在是等价的。自然当然不可能主动参与公共性的批判,但人是反思性的存在物,可以在公共}生的批判中使自然“发声”[4]。

从哲学的高度来看,公共性的存在论基础是差异性共在——与他者共在于世,自我认同与承认他者相统一。公共性原则不过是对这一本真存在状态的反思、揭示、领悟、澄明后的规范。在目前的后形而上学时代,为了保证共在的持续可能,公共性已经成为后现代性之后的现代性主题。公共性对多与一,普遍主义、客观主义和虚无主义、相对主义的双重超越事实上改变了民事、观念的合法性根据——凡属未经批判性讨论的先验设定都将被视为非法。公共性问题的出场,应被看做是哲学领域中的一场思想革命,它为观察、分析诸多问题,例如普世价值的问题提供了正确的视野与方法。在公共性视野中,我们对所谓普世价值的历史钩沉和现实理解都将引向复杂、深刻与合理。

从休谟开始,西方哲学家开始严格区分“是”(be)与“应该”(ought to be)的问题。在他们看来,这两者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事情的另一方面,那就是,休谟问题是一种追求纯粹理性(一如康德对休谟问题的继承)后的“蒸馏”,事实上,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在未被科学世界、哲学世界殖民的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与“应该”是水乳交融的。其实,人之在世存在着一个基本的矛盾,那就是(自身)有限性和(世界)无限性的矛盾。人在世的状态也就决定了人的知识论处境。任何人,包括群体,都必然处于一种哈耶克意义上的“不可避免的无知”(inevitable ignorance)状态,即只能以有知达未知,以有限达无限。对世界的把握与对存在的领悟内在地是一致的,以有限把握无限试图跨越的不仅是主观与客观,而且包括特殊与普遍、真理与价值。因此,任何一个群体作为一个总体的知识,一方面是一个自洽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也是反映这个群体的价值倾向、偏好的意义体系。

一切知识或意识形态都不可避免地具有种族、洞穴假象特性,其中的差别只在于程度。一方面,概念、知识、理论对现实的表征从一开始就蕴涵着普遍性的冲动;另一方面,对无限的把握,对理想的诉求都意味着一种对当下、特殊性的超越。因此,任何一个成熟的群体—阶级、政党、民族、国家都有一套完备、系统的把握世界的知识、理论,而任何一种完备的社会理论都蕴涵着其所推崇的普世价值观念。在自在的意义上,他们认为自己的价值观就是整个人类的价值观;在自觉的意义上,他们总是倾向于将自己的价值观推广出去,成为普遍适用的价值观。人类越向前发展,其行为的理论属性就越强。正如马克思所揭示的,这种倾向表明,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将是愈来愈抽象的思想,即愈来愈具有普遍形式的思想”,任何已经或试图居于统治地位的群体都要“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5](P53)。在此意义上,今天所谓不同民族、国家之间价值观的冲突,可以理解为不同的普世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尽管它们并不总是以普世价值的名义出现。反过来,当我们看到一种价值自称为普世价值时,就应该反思到,它可能存在的种族、洞穴、市场、剧场等诸多假象。

当然,在自觉的意义上,普世价值中的“普世”是超越民族、国家、阶级的。然而,在21世纪初的今天再来谈论“普世价值”时,“普世”的含义已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对这些变化的理解则直接关系到我们对普世价值的态度。

首先,“普世”是相对什么而言的。大多数人会这样理解:“普世”是相对于阶级、民族、国家而言的,所谓普世价值也就被理解为超越阶级、民族、国家的共同价值。但是,正如上述公共性的多层面一样,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两个方面:(1)“普世”越来越具有相对于个人的含义。在全球化或高度现代性的今天,个人越来越成为世界历史性或全球性的人,他们的活动日益突破了民族、国家的界限。吉登斯甚至把个人与全球看成是交互影响的高度现代性的两极:“现代性的显著特征之一在于外延性(extensionality)和意向性(intentionality)这两‘极’之间不断增长的交互关联:一极是全球化的诸多影响,另一极是个人素质的改变。”[6](P1)其实,从基督教“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到当代西方的个人主义核心价值观,都蕴涵着一种方法论上的整体主义与原子主义,或普遍主义与个体主义两极相通的思想。在此意义上,普世价值就是适用于人类全体个体的价值。(2)“普世”还是相对于超越的神灵及可能存在的地外生命而言的,它仅限于现实的人类。对神灵敬畏可以使人领悟到普世价值(例如世界宗教议会通过的全球伦理),但并不是那种人类与神灵间的普世价值。同样,即使目前我们所达到的普世价值是真正的普世价值,而相对于可能存在的地外生命而言,也不过是一种基于地球的洞穴假象。

其次,普世的“世”本身是历史的产物。无论是相对于国家、民族、阶级,相对于个人,还是相对于超越的神灵的、地外生命,这个“世”并不是实指的那个自然的世界,而是—个主体间的民事的世界。因此,它不是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而是由人们的社会生产交往扩展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思想文化视域融合的产物。最开始,孤立存在的群体把自己当作是整个世界,而在交往中才可能在把自己相对化的同时也孕育着一种教化他邦的普世冲动。只有在全球化进程中,“世界”概念才逐渐获得其本质性规定。这一过程就像马克思所言的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世界历史并不是各民族历史的总和,而是人类内部复杂交往而形成的状态。而且,人们交往到什么程度,这种“世界”对自己本质的占有就有多么充分,我们谈论普世价值的实指成分才可能增加到什么程度。尽管人类从一开始就客观地共在于世,但最初的“世”与现在的“世”已经完全不同,“普世”的“世”是历史的产物,考察普世价值也必须注意其历史性,有什么样的“世”,就有什么程度与样式的“普世”与“普世价值”。

总的说来,在公共性视野中,对普世价值简单的赞成与否定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根据公共性的历史性、主体间性、生成性、批判性原则对普世价值进行具体的分析,因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在公共性视野中,普世价值应区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是底线的普世价值。这是人之为人最为基础的价值规范。就现实的层面而言,这样的普世价值可以用交叉共识、重叠共识的方式去寻找。事实上,“普世价值”一词最早就是指这样的底线价值。1960年代,一些西方神学家有感于现代性时期传统道德观念受到猛烈冲击,发起了“全球伦理”运动。1993年9月,世界宗教议会全体大会召开,世界各主要宗教寻找各自教义中相同的部分,最终通过了《全球伦理:世界宗教议会宣言》。正是在这个宣言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被称为全球伦理,即全球底线伦理的黄金规则。这样的普世价值在今天看来似乎只要通过一个抽象的求同存异就可以达到,但事实上,它是千百年来各民族对自身存在的生命体验的结晶。其实,不仅在宗教方面,即使在那些表面看来极端对立的政治意识形态之间,在本质上依然蕴涵着一种“交叉共识”。以强调文化相对主义而著称的以赛亚·伯林甚至说:“乍看起来,没有一种运动像马克思主义那样迥然不同于自由派改革主义,但是,这两者的核心观念——人的完善、通过自然手段创造和谐社会的可能性、相信自由和平等的相容性(其实是不可分割性)——是共同的。”[7](P77)当然,面向未来,这种意义上的普世价值也是开放的,将不断接受公共性批判的洗礼。

二是在今天看来已经发现但闻道有先后的普世价值。有—些价值,并不像底线普世价值那样为各民族、各宗教所共同发现和尊重。一些民族在某个历史阶段,尤其是在近代历史阶段,率先进入了更高的文明阶段,从而最先发现和实践着这样的普世价值。这样的普世价值包括西方所谓的自由、民主、人权,我们决不能因为其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最先发现的就简单地予以否认和抵制。当然,我们也要区分普世价值的理论与实践,注意普世价值的说法与普世价值的实质、价值理念与价值理念落实方式之间的差别。西方发达国家在表达普世价值时可能是真诚的,也可能是不真诚的,但在民族国家依然是世界的脊梁的时代,当它们在涉及利益冲突的时候,无一例外地把本国、本民族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这倒是千真万确的。因此,对于这些西方发达国家最先发现的普世价值,在其操作的意义上,甚至在其内在含义上都应该保持一种开放的胸襟。这种开放不仅意味着让其展示,更重要的是让其经受公共性批判的考验。

三是远未发现和生成的普世价值。毫无疑问,现代意义上的普世价值讨论是世俗的,是以全球化为背景的。但是,对于人类未来的历史而言,全球化才刚刚开始,各民族、国家甚至个人主体间平等交往的历史几乎才露端倪。因此,目前人类迄今所发现、所践行、所认同的普世价值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更多的需要在彼此平等的交往中、公共性的批判中促使其自然而然地生成出来。

可以作这样一个比喻,在底线普世价值方面,世界各民族、国家是兄弟关系,共同分有了祖先的遗产——人之为人的最基础规定性;在闻道有先后的普世价值方面,世界各民族、国家是师生关系,先闻道者为师,后闻道者为生,学生学习老师应该是一个常态;在远未发现和生成的普世价值方面,世界各民族、国家之间是朋友关系,应该平等相待、共同进步。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各民族、国家仅承认兄弟关系,歪曲了师生关系,遗忘了朋友关系。所谓歪曲了师生关系,就是一些发达国家总是把所谓的普世价值,如自由、民主、人权等作为一个手铐,而把一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相对落后的国家认作嫌疑犯,自己则扮演世界警察的角色。与此相关,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认为人类的历史已经终结,他们已经彻底发现了“普世价值”这一人类永久和平、幸福的灵丹妙药。殊不知,这正是一种非历史的洞穴性自负。其实,关于人类普世价值的讨论才刚刚开始,而公共性将是其未来走向的根本原则。

[收稿日期]20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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