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术期刊论文,我国论文,版面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学术期刊是否应该收取版面费问题备受争议。有人认为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等行为将学术期刊商品化,助长了学术腐败;但也有人持反对意见,以为学术期刊是否收取版面费与学术腐败没有必然联系,合理公平,甚至有助于拒绝关系稿。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是否合理,只有以我国学术期刊的根本属性与社会实际衡之才易明辨是非得失。
一、当前我国内地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弊端
所谓收取版面费,指的是学术期刊向在本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关文章的作者方收取发表费用。我国内地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始自1988年。是年,中国科协出台第039号文,建议各学会的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新中国学术期刊正式收取版面费由此起步。[1]据有关媒体报道,近年我国一篇4000字左右的论文版面费,省级以上期刊收费为800元~1200元,中文核心期刊为4000元~6000元,而有的学术期刊版面费已突破8000元,甚至涨到万元。
从学术期刊的根本属性与社会实际看,我国学术期刊以收取版面费为核心的自利行为是弊大于利的。其危害,概而言之主要有如下四点。
第一,严重制约学术期刊的信息制造水准。
版面费的收取是以背离编辑环节与经营环节必须分离的出版原则为前提。我国内地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时,编辑环节与经营环节普遍混杂,编辑工作的健康发展因而受到严重影响。编辑工作的核心是什么?除了制作文化信息,别无其二。编辑部是专事有关信息的生产车间。而媒体经营工作则与编辑工作截然不一,主要由印制、发行、广告组成。那么,在学术期刊的出版活动中,版面费究竟属于何种工作范围呢?版面费活动既然与信息的质量无关,那就只能属于期刊社的经营工作。根据笔者的观察与亲历,我国学术期刊普遍由编辑部及其编辑人员直接经手版面费的收取。而如此行为必然推动经营元素侵入编辑工作环节。那么,至于编辑工作,编辑与经营相混淆究竟利好还是利坏呢?中西新闻出版史已充分证明,编辑与经营相混淆只会导致媒体所公开传播的信息质量严重下滑。为此大众传媒业早已行规高悬,那就是采编与经营相分离。学术期刊编辑部直接经手版面费,就使下述后果在我国学术期刊的出版工作中难以避免:经济因素,而不是科学发现、科学发明等原创性的因素成为稿件是否被采用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劣币驱逐良币趋势也因此在学术成果的公开刊发上每每现身,且理直气壮,愈演愈烈。于是,研究生们为了获得每年高达4000元~8000元的奖学金而以少量的版面费为代价换取论文的发表权就成为必然选择,而新闻传播学专业的论文居然发表在“什么计算机杂志啊或《当代经理人》上去了。”[2]近年来我国内地优秀的科研成果在刊发上大量外流,则不能不说与我国学术期刊在国家投入巨资后仍办刊质量平平没有关系。
第二,无益于形成我国内地期刊业的良性结构。
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与学术期刊商品化息息相关。何为学术期刊的商品化?即学术期刊的编辑工作听任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凡有利于市场交换的学术信息就编辑、出版,否则就压缩甚至取消。学术期刊商品化的要害是唯市场是举,办刊不必再以公共利益为主。在我国当下的社会环境下,这样的处置只会为学术期刊带来格外糟糕的局面。其原因是:(1)学术期刊的受众数量不大,市场稳定,广告来源无法与《时尚》、《读者》等大众化期刊相较。如任凭市场调节,学术期刊,尤其是我国转型时期的学术期刊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则很难通过商品交换筹足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资金。(2)不同的学术期刊因内容与市场关联程度的不同,会在商品化过程中出现发展上的严重落差。一般说来,在生存环境上,偏重应用研究的技术类学术期刊要优于偏重基础理论研究的科学类学术期刊,自然科学类学术期刊总体上优于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然而,社会的全面发展需要各个学科均衡前进,即便貌似务虚的学科研究亦不可或缺。比如,伦理学研究不能直接创造社会财富,无法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具体的生产原理、生产方法,似乎是无用之学。但是,任何社会失去社会道德的约束俱难免社会软环境恶化,引发社会动荡,剧增社会发展成本。社会发展,离不开包括伦理学研究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3)最为重要的是,当下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尚未真正完成的阶段,因此本可以通过市场途径来实现学术期刊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可能性,但却极容易走味,甚至为别有用心者利用。
第三,存在学术期刊进行权力寻租的隐患。
这是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所带来的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所谓权力寻租,指的是握有公权者以公权为筹码来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生产活动。在收取版面费上,我国的学术期刊与西方国家不可相提并论:(1)西方国家学术期刊的主流是不收取版面费。据美国科学促进协会发言人郎妮女士等介绍:美国的著名学术期刊《科学》、《哥伦比亚新闻评论》不向作者收取任何版面费;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期刊基本上不收取版面费;美国学术期刊的主流是不收版面费。[3]美国西华盛顿大学原历史系主任唐纳德·威森亨特教授(Donald Whisenhunt)介绍:他从未付费发表过论文,而且花钱发论文被认为是非常恶劣之举。[4](2)西方国家学术期刊对所收取的版面费在使用上规范严格。如美国医疗类学术期刊大多向作者收取版面费,但对所收取的版面费在“期刊出版时附带有版面使用的明细表,让作者知道版面费用在了何处”。[5](3)西方国家科研经费获取较易。普通科研人员亦普遍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因此即便研究人员发表学术成果需要支付版面费也会从研究经费内走账,并不需要学者自己付费。(4)西方国家学术期刊对收取版面费的文章在刊发时一般会明示读者要将所收取版面费的文章看如广告。如美国学术期刊“在收费文章的结尾编辑会注明:‘本文收了多少版面费,请读者视同广告。’”[6]这就是说,借助缴纳版面费而发表文章具有经营性质,与非经由版面费而刊发的学术研究成果是有区别的。
相反,当前我国学术期刊所收取的版面费常去向暧昧。据介绍,我国“多数核心期刊收取的版面费,最后都变成了福利费或奖金了。这些福利费和奖金额度很大,要远远超过他们的工资收入。……期刊社编辑们从中收益十分丰厚,他们指望靠版面费来改善生活。”[7]这样的学术期刊实际是利用国家特别赋予的出版权在与作者方交换打着“版面费”名义的金钱,是典型的权钱交易,属于学术期刊的权力寻租范围,而不是学术期刊商品化。在这种所谓的“版面费”的特殊权钱交易中,来稿质量并未构成期刊社刊发稿件的唯一标准,甚至于主要标准。
第四,上述学术期刊权力寻租的隐患与有关行业对不当利益的追逐形成合谋。
其中以教育、科研工作最为突出。部分教育、科研工作者获取有关的教学、科研课题之后,不是自家苦心专研,而是转而成为类似于“包工头”的角色,用极为有限的报酬将具体研究工作交给下属甚至自己的学生去完成。在项目结题时却能拿出眩人眼目的成果,即通过部分科研资金以“版面费”等名目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在这样的利益博弈中,通过学术期刊的“论文”刊发,一些教研机构的人员对大笔科研经费的占有得以合法化,学术期刊则获得了丰厚的“版面费”及其衍生利益,双方互为谋取自身物质利益的帮手,并由此形成一波连一波的“合作”。那么,谁从中吃了大亏呢?我国的教育、科研事业乃至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而格外蒙羞、受辱。
二、我国内地学术期刊不宜实施收取版面费的现实原因
纵观国内外的学术期刊,在为公共利益服务上尚存公营与民营两途。这似乎为我国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提供了理由,以为收取版面费可以成为我国学术期刊的商品化之路。但中西的国情差异却决定了我国不可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
1.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市场进行商品交换的学术期刊存在诸多制衡元素。
一是行业协会。西方国家的行业协会目前在行使着一些过去由政府实施的管理职能。这些行业协会规范明晰,执行严格,处罚严厉。对行业的害群之马,可以采取永远逐出本行业的惩罚。这就使得各单位对自己的违规颇多忌惮,不能不考虑违规所带来的难以承受的巨大成本。二是社会主流价值观。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信教国家,赚钱为上帝的观念深入人心,赚钱之后必须回馈社会已成为社会共识。这样的社会共识软中有刚,形成社会压力,赚钱而不回馈社会的老板只会为全社会所不齿。这是西方国家服务于公益事业的基金会能够兴旺发达、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三是法律体系完整。对于已规定的禁止,社会规范各方照章办事。当然,西方发达国家走到这一步也是在交了巨大“学费”之后的自我调节,有一个从无序到开始有序直到秩序较为明晰并进行根据形势发展予以必要调整的过程。
2.我国的学术期刊走的是一条与西方国家并不一样的发展道路。
目前,我国的学术期刊仍然仅取公营一途。我国学术期刊的公营基本上为国有国营,新中国成立以后有严格管制与相对管制之分。被严格管制的学术期刊的主要特点是:(1)学术期刊的所有权属于国家。(2)学术期刊办刊的一切费用悉取自政府拨款。(3)学术期刊的干部由国家选拔、任命。(4)学术期刊的运营由党和国家的具体职能机构指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对学术期刊的管理开始向较为宽松的相对管制方向发展。这具体表现为:在党和政府对学术期刊所有权与管理权的根本权力不变的前提下,给予并逐步扩大学术期刊主管部门、主办部门与期刊社办刊的自主权力。在这样的条件下,我国的学术期刊出现两大变化:一是数量快速扩张。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科技期刊1949年为37种,1966年为465种,2003年底为4497种。我国2003年底期刊总数为9047种,其中的学术期刊近年维持在7000种~8000种之间。二是政府对学术期刊办刊经费投入的相对萎缩。这主要指的是在期刊的办刊经费中政府拨款所占的比例下降,学术期刊社的经济收入常不如大众化期刊,普遍感到经费吃紧。
目前,我国的学术期刊一般为商品。我国毕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除少数赠刊等外,均应借助市场并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科研信息的公开传播。我国的学术期刊可以也应该成为商品。
不过,我国内地的学术期刊作为商品进行商品交换,目前只适宜发行、广告两途,而不适合版面费途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成,不仅包括经济领域,而且包括政治生活。我国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等行为所出现的弊端,究其根本还是来自社会,而不仅仅在于传媒业自身。“橘逾淮而北为枳”(《周礼》),尚未成功完成社会转型的中国内地,目前还缺乏得力的系统工程对学术期刊版面费予以果决的约束与制衡,一些弊病正是利用有关漏洞来借助版面费发威。所以,在我国社会转型尚未根本完成的情况下,我国的期刊业若照搬某些西方国家的做法或所谓的“国际惯例”,势必东施效颦,只会祸国殃民。我们切不可食洋不化,更要警惕那些打着专家旗号误导我国改革开放大业的“伪专家”甚至于食利的说客、洋买办。毫无疑义,如果听任当下学术期刊商品化,我国的科学文化事业必然严重受损,党和国家的大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会蒙遭重大伤害。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术研究事业损毁易,恢复难。作为一种发展路径,学术期刊的商品化模式在当下的我国尚未具备良性的社会条件,对学术期刊的发展弊大于利。
三、关于学术期刊版面费问题的主要对策
关于我国内地学术期刊版面费问题的对策,人们提出多种方案。总的看,这些方案不乏真知灼见,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脱离国情、新闻出版业实际的倾向与毕其功于一役的急躁情绪。为此,笔者在此对某些特别关键的要点加以强调。
第一,解决学术期刊版面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内外配合,长短结合。所谓统筹兼顾,指的是决策、行事应在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兼顾各方的合理合法的利益。各个利益主体有自己的利益,是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我们既要正视,又要引导,坚持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主,其他利益为辅的方向。这是保证包括版面费在内的学术期刊文化体制改革不变味的关键。所谓内外配合,指的是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离不开社会其他各行业与新闻出版业的充分合作。比如,改善学术评价体系,改革职称晋升机制,是解决版面费问题,办好我国学术期刊的重要社会条件。而这已超出新闻出版行业的管理权限。由中国期刊协会主导学术期刊发展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对学术期刊予以无偿经济资助。这既需要树立正确的主流价值观,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又需要国家从税收、社会资源等方面加以支持。期刊对善款的使用也必须透明、阳光。所谓长短结合,指的是学术期刊的问题不可能一次性根治,而应该实施短期任务与长期目标的有机结合,既坚定不移,又不急躁草率。
第二,规范明确,严格管理。所谓规范明确,就是依法治国,制定明晰的禁止范围,拒绝一切打“擦边球”行径。所谓严格管理,就是照章办事,绝无例外,不留任何可以利用的空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德治的同时,又必须严格法治,在法治的基础上确立正确的行业规范、习惯。
第三,对于通过版面费经营学术期刊的商品化之路可在未来适当考虑。只有当我国的社会条件完全成熟,学术期刊经营的商品化之路无碍编辑工作公共利益的根本目标后方可考虑尝试。任何决策均不可只由少数机构确定,而应该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先试点,后试行,待完全成熟后方可考虑将其作为一种补充模式在一定的条件下适当推行。拍脑袋的孟浪决策模式,必须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