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书馆学研究范式的历史演进及其当代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学论文,范式论文,当代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只有在对现有图书馆学研究范式进行总结、批判的基础上,才能建构一个“正确的”图书馆学研究范式。它包括反思现有范式以及生成应然范式两个完整的环节,借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现有图书馆学研究范式主要包括本体论、实在论和价值论三大类型,分别具有经验描述、科学分析和价值关怀的不同特征。三者可谓瑕瑜互见、得失相参,但总体上都不能证成图书馆学的学科自主性和学科合法性。
1 图书馆学现有研究范式的历史演进
科学研究范式为具体研究指明思想前提和学术旨趣,因而具有先在性。尽管,它们更像是出于事后的概括和总结。迄今为止的图书馆学研究都有范式基础,其演进过程约有三变。
1.1 17世纪以前的本体论范式
古代学术重直觉,具有伦理性、整体性、直觉性、意象性等特征,直接导致认识论上的模糊性,这是由主客一致、物我一体的本体论思维决定的。反映在图书馆学中,则是主体人和客体文献之间的主客不分。例如,中国古代的“文献”就是文(文章)和献(贤才)的统一。西汉学者扬雄(公元前53-公元18年)《法言·问神》曰:“在则人,亡则书,其统一也。”人(作者)先于并优于文本,馆员收集、整理以及用户检索使用的对象表面上是客观文本(文),实质上是文本背后的主体(献)。在人“亡”的情况下,才迫不得已通过其“文”而反观其“人”,因而文本不是知识论。从读者角度来看,读者不是读客体之“书”而是和书后的作者“神交”。正如唐人毋煚《四部都录》指出,读书旨在“贤哲之睿思咸识,不见古人之面,而见古人之心”。人与文献的关系不是主客关系,而是主体之间的关系,它追求的是主体与主体间的统一性。这种致思取向把主体人置于客体文献对象之中,直觉地而不是理性地把握对象,从哲学上说,是没有区别精神与物质。
总体而言,本体论范式因主体直接介入客体对象而灵性生动,不像理性逻辑那样只能提供可分析的、僵硬的概念。它的要害则是缺乏明晰性的话语,不能提供方法论意义。
1.2 17世纪以来的实在论范式
在西方,基于本体论的“思想与思想对象的同一”在17世纪即已风光不再。这与17世纪科学革命以来的西方哲学从关心“世界是什么”转而关心“人是如何认识世界的”有关。例如,唯理论的笛卡儿(1596-1650)严格区分主客体:人的精神世界是主体,精神以外的一切都是客体。主体只有借助于理性逻辑才能认识变动不居的客体本质,从而确立了理性演绎法在认识论上的重要地位。相应的,图书馆学也开始关注客体,即把对图书和图书馆本体的思考转变为人们何以可能认识图书和图书馆的规律,图书馆学成为有逻辑依据的知识体系,图书馆则被“理性的”改造为传递客体文献的工具。
实在论范式的实质是把客体从与主体混沌不分的状态中独立出来,从而也奠定了基于理性分析的方法论基础。它消解了古典主义本体论范式的神秘认识论,直接导致了近代图书馆科学的发展。但是,实在论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它过分强调理性规律的作用,形成了以逻各斯为中心的学术规范,这就否定了人的差异性,也压制了人的创造性与能动作用,图书馆的文献活动过程被简单化和程式化了。任何人只要按图书馆学的“规律”操作,都能得到唯一性的有关文献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机械结果,主体人成为一个个可以随便替换的螺丝钉,毫无任何创造性可言。例如,按照ISBD标准进行的文献著录只能有唯一“正确的”著录结果,任何其他“错误的”著录结果都意味着没有绝对执行ISBD的“律令”,因而也是被严格禁止的。反过来,只要遵循ISBD“律令”,所有人的个性差异便荡然无存,因而都是可以彼此替换的。显见,实在论范式追问大干图书馆现象背后的所谓本质规律,但却忽视了对大干图书馆现象本身的研究。那些现实存在的文献交流活动,如文献的特殊性、馆员的独特理解、用户的特殊检索需要等等,作为没有达到“本质”规律要求的“现象”而被过滤掉了。
1.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的价值论范式
对实在论范式的不满始自20世纪80年代。人们认为图书馆学研究既不能局限于封闭的“馆内”,也不能停留于静止的理论结构上。“馆外”因素以及理论结构之外的历史、文化、意识形态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价值论范式的哲学背景是后现代主义哲学,它实际上是一种反理性、否定中心、拆解结构的解构主义思潮。这在图书馆学研究中具体表现为,把图书馆视为内在于人的存在,而不是外在于人的客体工具;文献活动受制于人的主观见识和“馆外”因素,而不是受制于客观规律。这样,主体人的需要、图书馆外部因素等就进入了图书馆学的研究视野,从而也丰富了图书馆学研究的内容。总体而言,哲学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破除了主客二分法,摧毁了一方胜过另一方的权威地位,中断了同主体范畴相联系的独断权力关系,并由此消除了其隐藏的层系等级系统”[1]。因而,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但价值论范式也导致了文献活动本身的中心地位遭到拆解,客体规律被边缘化,图书馆学研究成为文化研究或意识形态研究的附庸。随着图书馆学研究边界的日益扩张和越界,图书馆学理论面临自我消解的危机。例如,作为图书馆学强势话语之一的“知识自由”,仅仅是基于《世界人权宣言》(主要是第19和第27条)的演绎结果,而“没有以现实社会的图书馆为事实依据或物质基点”[2]。换言之,在“知识自由何以必要与何以可能等根本性问题上,图书馆自身并没有发言”[3]。价值论范式往往致力于对图书馆本身的“哲学”反思,而不指向现实的图书馆世界,因而不能解决文献活动中的具体问题。其结果必然会只关注图书馆的外部次要因素,而消解了对图书馆有关文献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内部因素的关注。尽管图书馆之外的各种因素也是重要的,但健康和成熟的图书馆学只有围绕图书馆内部自身要素才能建立。
综上,迄今为止的图书馆学研究范式大致经历了三个主要演进过程。其中,以“理性”为核心价值的实在论范式,奠定了主客二分的思维基础并及时“纠正”了本体论范式物我不分的混沌状态。其结果是:作为一种古典知识,本体论范式已基本没有什么话语权。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人们相信,“迄今为止的图书馆学研究可以归结到实在论和价值论两大范式之下”[4],它们两者思维方式的互竞与妥协也几乎完整地表现在图书馆学发展的各个层面。然而,无论是实在论还是价值论都停留在理性思辨的层面,缺乏面向图书馆实际工作的指向,因而都不能真正回应现实图书馆的实践问题。只是,两者的理性思辨方式迥然有别:实在论追问图书馆“变中之不变”的本质,因而只能假定以排除特例和不断变化的“馆外”因素之存在的理想语境为前提,并预设不受主体价值与主观情感“玷污”的客观规律的存在。价值论则以非普遍性的“反例”为依据拆解结构,它从“反面”指称实在论的不足,但却不能从“正面”建构能够回应和指导图书馆实践的理论体系。我们认为,图书馆活动的本质是人类的文献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的实践性行为,图书馆学研究亟须彰显实践自觉。而实在论范式和价值论范式都以缺乏实践指向的思辨理论姿态存现,因而都不可能是图书馆学研究的合理范式。
2 构建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图书馆学实践论范式
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质上是实践哲学。诚然,“‘马克思哲学是实践哲学’已经成了人们竞相称引的命题”[5],“在学术界人们常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哲学’”[6]。
2.1 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基本特征
实践哲学是和实在论范式背后的传统意识哲学以及价值论范式背后的后现代解释学迥然而别的哲学类型。传统意义哲学的本质是一种基于认知理性的主体形而上学,它强调抽象性、独断性以及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后现代解释学则认为差异、多元、开放和不确定是世界的基本特征,强调主体人的自我意识和主观情感在意义生成中的重要作用。这两种哲学形态都分离了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将理论思考局限于观念文本和纯粹思维领域,“理论仿佛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并试图以此为基础和出发点去解释人类实践活动”,实践哲学则“不再单纯解释自然、人或社会各自是什么,而是以主体人与客体的自然、社会的交互作用的‘活动’为其哲学的考察点和奠基点”[7],努力将理论研究从观念文本引入现实世界。简言之,实践哲学关注的不是抽象的先验理念活动,而是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实践行为。诚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文中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8]。实践是人的本质,离开实践的本质都是虚无的,“抽象思维本身是无,绝对理念本身是无,只有自然界才是某物”[9]。从这一意义上说,基于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实践论范式是对囿于观念文本的实在论范式和价值论范式的双重颠覆。
2.2 图书馆学实践论范式对实在论范式的颠覆
以追求抽象本质为职志的实在论范式,是一种“观念”层面上的图书馆学,它强调和重视抽象性及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其基本症结可以概括为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矛盾,即如何沟通高高在上的本质规律与当下的、具体的、现实的存在物。一方面,实在论确立了“一个普遍的本质世界作为其最根本的任务”,努力生成一个封闭的抽象体系;另一方面,“这一任务本身又意味着其永远必须面对这样的难题,即如何将个别事物吸收入自身之中”[10]。这种普遍与特殊的对立在近代主体性哲学中,又“被转换为主体与其对象的对立”[10],即主体的理论认知力求把握普遍,而作为实践对象恰恰又是具体的、历史的,因而是个别的、特殊的。马克思认为,作为自然的产物,人“同时是能动的存在和被动的存在”[11]。亦即,客体对象不是自足的,它在人的对象性活动中得到了能动地改造;同时,人的活动也不是自足的,它必须以自然对象的存在为前提。主客体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导致了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象性”。其要义有二:
首先,主体是客体化了的主体,即被客体反作用了的主体。而在实在论视野下,主体只是一个“超历史无时间自主的和单一的思维主体”[5],他通过先验的理性法则,以非现实的理想图书馆为对象,“发现”那些远离具体的、历史的图书馆实践的概念和法则,并将图书馆活动纳入“只能根据这样的准则行事”的绝对律令之中。它把图书馆视为某种理想化的观念存在,从而脱离了实践使用中的图书馆的具体性。质言之,实在论范式预设了一个与所有研究者的个体认知无关的“钵中脑”去从事研究,并相信发现图书馆的本质是人所具有的本质。与其他科学一样,图书馆学的目的就在于“去掉一切个人的因素,说出人类集体智慧的发现”,“我们越是接近逻辑上的完全抽象,不同的人在理解一个词的意义上所出现的无法避免的差别也就越小”[12]。
其次,客体是主体化了的客观,即被主体能动地改造了的客体。但实在论只看到了客体对理论的前提性地位而忽视了客体本身也是人类实践的对象,它们因人类实践的发展而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不可能只是若干机械的事实对应,而是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理论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认识论,“意义”也绝非“知识”,图书馆学更不能被一劳永逸地建构为一套封闭的理论体系。可见,实在论视野下的“客观规律”和“抽象本质”都只是一种外在于主体的幻觉,图书馆学不是要发现什么“客观规律”和“抽象本质”,而是要回应具体的历史的文献实践活动。
2.3 图书馆学实践论范式对价值论范式的颠覆
价值论范式弘扬主体意识,主体仿佛是一个个无羁的独立存在。它无视实践对象和图书馆现实,也不用逻辑理性的方法研究问题,而只是从个人主观的认识和理解出发,无限放大自己的一己之见,图书馆仿佛是“我”说了算的东西。它没有意识到作为实践对象的客体以及“他者主体”对“我”的规约。而实践论范式既强调实践主体和实践对象的相互形塑,也重视实践主体之间的彼此依存,克服了单数“我”的主体张扬与各行其是。其要义有二:
首先,从实践对象对实践主体的影响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文中认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8]。套用到图书馆,我们可以说,图书馆人(馆员和读者)创造了图书馆,而图书馆也创造和改变图书馆人。从图书馆意义上的存在来认识图书馆人,就必须肯定图书馆是图书馆人的实践能力的最直接根源,只能在图书馆的“客体”所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从事实践活动。但图书馆学中的价值论范式基于自我的主观“价值”想象而不是基于现实的图书馆具体“事实”,从而也否认了图书和图书馆“事实”对主体实践行为的前在性地位。例如,知识自由的观念把重视弱势群体的信息权利作为价值选择,但是,信息的使用不同于一般物质的使用,它对使用者的素质和智能条件(例如英语能力、专业知识、电脑水平、网络技术等)有很高要求。并且,知识自由的实现程度只能基于图书馆的现实物质基础和技术条件。离开了这些基本“事实”而指望仅仅通过政策倾斜乃至“救济”等手段谋求信息公平,其可能性是十分渺茫的。
其次,从“他者”对实践主体的影响来看。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强调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具有“类本质”,不仅从实践对象的角度而且还从社会“他者”的角度规定实践主体的本质。马克思把人定义为社会性的人,人的价值取向是按照“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9]。他还指出:“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的生活的对象化。”[9]。然而,价值论范式唯“我”独尊,让他者缺席或视他者为威胁方或否定方。例如,提倡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理想是善良的,但人的个性是千差万别的,考虑这部分读者的个性难免会顾此失彼地无视那部分读者的个性;考虑全体读者的个性,则会失去个性。似乎可以肯定,所谓“个性化服务”,在一定意义就是为单数“我”服务。它过分强调个别特征,认为图书馆现象“不可重复、不可控制、混合着心理因素”[13]。实践论范式则认为,“我”并不是独立和自足的,“我”的“实践活动有赖于他人的存在”[11]。人是在与他人以及与社会的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成就自身,从而获得人之为人的本质的。正如马克思指出:“我的一般意识不过是以现实的共同体、社会为活生生的形态的那个东西的理论的形态。”[9]实践哲学通过对自我复数形式的强调,“揭示自我和自我意识的形成,说明自我确定性的发生”[5]。自我复数形式既是对他者存在的肯定也是对人作为社会性存在的肯定,我与他的相互依存乃即人与社会的相互形塑。职斯之故,“知识的问题不是理论的,而是实践的,即是以自我与他人的交往为前提的”[5]。
3 实践论范式将图书馆学研究从观念文本导向现实实践
实在论范式和价值论范式都是理论形态的,它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4]。从这一意义上说,实践论范式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将图书馆学研究从观念文本导向现实实践。众所周知,图书馆的核心问题是知识组织问题,即文献(知识)的编码(标引)与解码(检索)相符性问题。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主要从知识组织的角度,重点讨论实践论范式是如何将图书馆学研究从观念领域导向实践领域的。
对知识组织的研究长期局限于观念性文本的范围内,寻求以编码为一端以解码为另一端的、“对立”两极式的符号转换规律。其中,古代的本体论范式重视文本的价值揭示和对文献作者的研究,不把文献当作纯粹的客体,因而缺乏编码结果的确定性,直接表现为“不方便检索文献”。实在论范式从知识论的角度定位文献,认为“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所以,将研究对象由作者转向了文本本身,并把文本视为客观化、可分析的知识存在。它借助于语法规则(如逻辑规则、学科属性)标引知识,知识组织行为成为程式化和科学化的纯粹的符号活动。其实质是用理性的规则建立象征性的人工化的符号网络,以便对文献对象进行间接加工,因而是一种与现实文献和文化世界相隔离的符号活动。这种符号体系努力成为一种“可公度性”的语言,以克服私人语言不可公度性的局限,而根本不依赖任何现实主体的具体情境。因而,只是看到了知识组织的逻辑性和实证性,而无视知识组织的思想性和创造性,知识组织模式被固化为一成不变的结构体系。价值论范式颠覆了符号系统的结构规律,转而关注僵硬结构之外的文化因素,符号结构规则的绝对优先地位被多元文化因素所取代。例如,吁求“知识信息的计量必须从语法层次向语义和语用层次发展”[15],其本质是强调符号的意义应该在情境中,即在馆员(编码者)和用户(解码者)的“对话”中生成,从而也打破了实在论范式所信奉的意义决定论神话。然而,不同的馆员和不同的用户又导致了意义生成的差异性,因而不能直接指导和回应文献编码和解码的“实践”。无疑,价值论仍然是一种基于观念性文本的研究范式,它从编码主体与解码主体个人的价值观出发,从而回避了具体馆员编码以及具体用户解码之实践的现实性。
综上,业已存在的三种范式都没有从人类文化交往的实践层面考量知识组织的必然规律和可能路径。实践论范式把现实文化交往世界视为知识组织的宏大背景,从文化实践的角度审视知识组织活动,它“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8]。交往是人类的基本实践活动,知识组织是人类文化交往的重要工具。所以,实践论范式也要关注工具,但它不再表现为实在论范式下的封闭的结构,也不是价值范式下以张扬个性为旨趣的意义任意生成。它关注的是个别性的、具有境遇特征的实际编码和解码过程和方式,因而是实践指向的;同时,又探讨实际编码和解码的内在规律,因而又是观念层面上的。实在论范式只承认社会性的、具有共同和普遍特征的编码和解码具有规律性,否认个别性实践的规律性,因而只能在形而上的观念层面上构建知识组织的一系列原则。价值论范式重视个别性,但又带来了符号意义生成的差异性。它没有意识到个别的具体的人所从事的实践是对象性行为,个体既要受制于客体对象(文献世界)的规约,又要受到他者和社群(其他馆员和用户)的规约。惟其如此,他的个别化的编码或解码才能符合知识组织的要求,并为他人所接受和理解。人无法形成超越客体对象和他者主体的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客体对象和他者主体抑制了个人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相反,实践论范式所要研究的内容就是个人主体如何利用客体规律和社会规律,引领文献实践从自发走向自为。
实践论范式下的编码者和解码者是作为文化互动的主体存现的,两者不再是各据一端的对立关系,从而也真正实现了观念结构和现实文本的沟通。实践论范式对知识组织的分析同样适用于对图书馆的解析,作为人类文化交往的一种重要社会实践,图书馆活动不能仅仅从客体对象的角度作抽象的理解。图书馆不是人直观的对象,而是人的文化交往实践活动中的要素,人的任何认识都要指向实践活动。人作为认识主体也是实践主体,他不仅生产图书和图书馆等客体物质,也生产图书馆人之间(馆员和馆员、馆员和用户、用户和用户)的关系,同时,他又受到上述两种生产的反向生产。人作为图书馆的实践主体只能在这种生产实践中证成自己,缺乏这两种生产,他将什么也不是。因此,图书馆的实践主体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作为主客融合的辩证性存在,实践主体的任何具体和个别之实践的有效性都必须受制于一定的规则。
4 结语
从古代本体论范式到近代以来的实在论范式,再到上世纪80年代兴起的价值论范式的历史演进,是一个从非理性到抽象理性再到解构主义的反理性的变化过程。实践论范式则是在批判价值论范式反理性的基础上的理性回归,但又不是简单地回到实在论范式下的抽象理性,抽象理性仅重视对图书馆本质规律的揭示,因此认为当下的、具体的图书馆实践是个别化的,因而是无规律的。而事实上,由于实践主体必须同时受到实践对象(文献)和其他实践主体的制约,因而由此形成的实践论范式规律性既不是价值论范式下的无理性,也不是实在论范式下的高高在上的绝对理性。
收稿日期:2009-08-05
标签:图书馆论文; 图书馆学研究论文; 理性选择理论论文; 范式论文; 哲学研究论文; 本质主义论文; 活动理论论文; 文本分析论文; 当代历史论文; 历史规律论文; 实践论论文; 他者论文; 本体论论文; 形而上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