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的观点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价值论论文,观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15(2001)06-0012-05
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其核心是确立了劳动这一基本的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的创造和价值增值中核心的和唯一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面临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挑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都提到了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本文从理论界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评价及争论的焦点问题两个方面,对该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介绍和评价。
一、如何评价劳动和劳动价值论
第一种观点,是对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持安全肯定或基本肯定的态度。吴易风在《劳动价值论不容否定》一文中指出,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了剩余价值论,剩余价值论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剩余价值论阐明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阐明了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的真正地位和历史使命。否定劳动价值论,就必然会否定剩余价值论。否定剩余价值论,就必然会否定科学社会主义。也就是说,否定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就必然会否定共产主义运动,就必然会否定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共产主义为最终目的的政策——共产党。[1]
李治国在《放弃劳动价值论将使社会主义失去经济理论支持》一文中指出,放弃劳动价值论的危害很大。首先,社会主义将失去经济理论支持。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为主体、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和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确立,都需要劳动至上、劳动者本位的经济理论来支持,也就是需要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来支持。其次,否定了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就难以立足,因为在经济理论上说不清的一些问题,在政治理论上也会说不清,说不顺,从而导致理论体系的混乱。最后,在理论出现混乱的情况下,就无法从理论上宣传、教育人民信仰社会主义,会出现社会主义信仰危机,这不仅不利于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不利于中国的稳定和发展。[2]
第二种观点认为,要深化对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和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卫兴华在《在坚持和发展的统一中深化研究和认识》一文中指出,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确有必要。这是由于,马克思并没有设想将其劳动价值论应用于社会主义经济,因为他曾预计社会主义社会不再存在商品经济,劳动不再形成价值。尽管社会主义经济事实上还是商品经济,还存在价值、价格等范畴,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也离不开商品价值关系,但由于马克思的有关理论不是用以揭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矛盾和本质关系的,因而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3]
《中国改革报》8月21日报道,国内一些知名经济专家在探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和劳动价值问题时指出,马克思所创立的劳动价值论,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理论。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完成后,再用这一理论解释社会主义阶段发生的种种问题,特别是发展市场经济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勉为其难了。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不能完全照搬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要从中汲取精华,使其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三种观点认为,新时期价值的形成和增值不应再用劳动价值论来解释。茅于轼在《谁妨碍了我们致富》中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学说,是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把关于革命的理论,硬是拿来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当然无法胜任。王则柯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有片面性。一是在供求关系中只重视供给方面;二是在供给方面只突出了劳动这一个要素,忽视了资源、资本、气候水土、个人天赋等其他要素。[4](p230)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何顺果在《劳动时间不再决定价值》一文中说“一种新型经济即以高科技为主导的‘知识经济’,已悄然问世。更重要的是,这次科学革命由于很好地解决了科学由潜在生产力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中间环节问题,已把科学技术由一般生产力提升为‘第一生产力,’脑力劳动正在取代体力劳动成为获取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已不再是并且必然不再是判断价值的尺度。这就向世人宣示:几千年来人类主要以直接劳动作为财富的巨大源泉的时代正在悄然逝去,一个新的以知识生产力为伟大动力的时代正在到来。”[5]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晏智杰在《世纪之交中国经济学的回顾与前景》中进一步的阐述道:“改革越来越深入,原来我们所信奉的劳动价值论同改革现实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化。”“但是这么做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在理论上就是要去扩大和加深对劳动、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呢?有的人认为应该扩大、应该深化,在过去单纯的体力劳动中再加上科学技术、经营管理,这就是扩大,现在的劳动不仅是体力的而且是脑力的,这就是深化。然而这么做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因为第一,这种扩大、深化不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原意。第二,它有危险。把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要素加进去的话,那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把资本排除在创造价值的源泉之外呢?”“我们在价值论上应该走什么路呢?我认为那就是西方经济学多少年来形成的科学成果,应当认可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生产的创造,当然创造的是生产价值,要变成市场价值,还需要得到需求的认可,需求和供给共同作用才能确定商品的市场价值。”[6](p56)
二、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争论的焦点问题
(一)创造价值的源泉是否只是人类活劳动?科学技术以及物化劳动是否也参与了价值创造?
一种意见认为,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只有人类无差别的劳动才创造价值。对于现在争论最大的是机器(机器人)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他们认为机器(机器人)只是改变人的劳动方式,不能创造价值。对于新科技(知识)能否创造价值,有的认为,应分清科技本身和掌握科技的劳动者,前者作为一种产权具有存量价值,要变成增量价值,离不开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劳动,经过转化才创造价值,不能笼统地说能与不能。对于理论工作者来说,承认非劳动要素创造价值,那就回到了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创始人萨伊的效用价值论。
另一种意见认为,我们在考虑劳动创造价值时,应当考虑生产要素的作用。从经济学说史上看,最早就有“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说法。后来马克思也重视这个问题,但这是从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在增加使用价值上重视的。这些要素的作用不在于劳动价值论所说的那个“价值”有何贡献,而在于其创造“使用价值”或“财富”的巨大力量。其次,李嘉图理论主要是劳动价值论,他在同反对者争论中破产了,后来说过,我死后应加上创造价值的不但有劳动,而且还有资本。这值得研究。持这种意见的还认为,需要扩大和深化认识的不是劳动价值论,而是生产要素财富论或生产要素价值论。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里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价值论所说的“劳动”,但必须明确它只是诸种生产要素之一,并且随着社会发展它已不是第一生产力,更不是惟一的价值源泉;这里的价值是指商品的生产价值(劳动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交换价值(商品的供给和需求的结合)和消费价值(商品使用价值的实现)的统一体,是商品作为使用价值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社会过程,而不仅仅是指原始实物交换条件下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所决定的那种“价值”,实际上后者只是前者的一种特例而言。
再一种意见认为,价值的源泉不仅仅是活劳动,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一般来说,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活劳动只有与物化劳动相结合,能有效地创造价值,主要是剩余价值。科学技术也是通过物化劳动创造剩余价值。谷书堂教授认为:“价值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规定,本身就已确定了非劳动生产要素在价值决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马克思所说的劳动生产力具有多种形态:劳动的自然生产力、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同样还可有劳动的资本生产力和劳动自身的生产力。所以只要明确了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具体规定,而价值量又只是社会财富的计量单位或符号,说社会必要劳动创造价值与说劳动自身的生产力与劳动的资本生产力以及劳动的土地生产力共同创造价值,都是符合劳动价值论的。”
(二)创造价值的人类活劳动是否仅限于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劳动(服务劳动)是否也创造价值?
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当年虽然分析了流通领域的某些生产劳动(运输、保管),指出了提供某些“服务”产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但也着重考察的是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劳动,并且明确把买卖商品等方面的劳动视为不创造剩余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根据当代生产社会化、市场经济运行方式和第三产业得到空前大发展的新情况,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范围势必大大扩展,以至于不仅要把商业劳动,而且要把第三产业中为社会生产和人们的物质、精神生活提供服务的许多经济部门包括进来。有的意见认为,不宜武断地说第三产业或服务业劳动创造或不创造价值。第三产业或服务业的劳动,既有生产性劳动,也有非生产性劳动,既是同一部门也有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
另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与劳动的具体形式无关;同一种形式的劳动,既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马克思对斯密的见解表示理解,即生产劳动可以近似地认为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这是因为: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已经使商品生产普遍化了;另一方面,如果不这样看问题,有人就会把连劳动都够不上的社会寄生虫们的活动冠以“生产劳动”的名义。应当指出,马克思从来没有一般地说过服务业或第三产业不属于生产劳动,而只是说过,用收入购买的个人服务是非生产性的。
再一种意见认为,马克思提出劳动价值论,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包括科学技术。马克思在分析价值时,反对把其他条件放进去,不只是资本,连货币也没有。那么,是不是马克思不重视科学技术、经营管理作用呢?不是的。马克思说,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我们现在把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放到创造价值里,是否合乎马克思的原意?通过扩大劳动概念的办法,隐藏着某种难以预料的同劳动价值论的初衷相违背的困难与危险。将科学技术纳入创造价值的劳动中,似乎还好说一点,因为这里涉及的多半是承认脑力劳动和复杂劳动的作用问题,大体上还没有越过“劳动”这个概念的范围,尽管让社会普遍认可这一点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对经营管理也被认可起创造价值的作用在理论上就比较难了。经营管理在概念上同劳动价值论所说的劳动不是一回事,经营管理是对劳动的指挥、管理、组织和被监督的对象;从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来说,经营管理功能是大生产的产物,本来就是资本功能的扩大和延伸;在历史和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经营管理功能又同资本的功能往往结合在一起,难以截然分开。这样以来,笼统地承认经营管理也属于劳动的范畴,必然要远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三)劳动价值论与供求价格论的关系,即:是价值决定价格还是价格决定价值?
一种意见认为,在传统政治经济学中,劳动价值论已经演变成教条,失去了解释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一般基础的功能。在苏联范式的传统政治经济学中,只强调了商品的价值由凝结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却教条地认为商品价值等于商品的交换价值,从而商品交换价值的货币形式(即价格)也直接由商品中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苏联范式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用这种观点去解释现实经济中商品的价格时,就显得十分无力了。因此,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价格是商品生产和交换中的一个本质的事实和存在,价值只能从价格的存在和变动中得到说明,即价值只是价格的长期趋势水准。
另一种意见认为,价格不是直接由商品中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因为商品的交换价值等于价值是有条件的,并非每一次交换的交换价值都等于商品价值。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是同一的,它们与西方经济理论中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价格是一致的。在西方经济理论中,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价格恰好等于典型厂商的长期平均成本的最低值,而短期价格则在长期均衡价格的上下波动,尤其是短期均衡价格的变化趋势是指向长期均衡价格的。作为长期平均成本最低值的长期均衡价格,其构成是与需求以及使用价值无关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时间,由此可见,作为价格变化趋势的长期均衡价格其实就是马克思所定义的商品价值。
再一种意见认为,由于马克思发现了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大小存在悖论,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这意味着,马克思也发现了“社会需求”是价值决定中的潜在力量。由于商品的价值只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即通过另一个商品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实际上只能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能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而交换本身既意味着供给者和需求者必然同时出现,并且互为前提、相互作用。可见,“价值”概念本身必然蕴涵着供给与需求的共同作用,简单地认为马克思否定需求参与了价值的形成与决定是不正确的。马克思其实已经很清楚地认识到了需求对商品价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即需求方对供给方所付出劳动量的认可程度决定着该商品的实际价值量或市场价值量,这样劳动付出小,并不一定意味着商品的价值量就小,如果社会或消费者认同,少量的劳动也可以表现出大量的价值。反之,劳动付出量大也不必然体现较大的价值,在社会不接受的情况下,大量的劳动付出也可能不形成或只形成一部分价值。
三、启示
目前对马克思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和认识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如何深化的思路截然不同。一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的有关理论很丰富,有不少重要的思想观点在一般的政治经济学教材中没有反映出来。特别是诸如关于对“整体劳动”中的经理、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的地位与作用的论述等。这些思想观点至今在有关经济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讨论中,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甚至出现了对马克思早已讲清楚的重要思想茫然不知,有的还将一些与马克思的本意相悖的观点加之于马克思的情况。因此,这一部分学者认为,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和发展,就是要全面和准确地把握其思想观点。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深化认识是应从100多年来发展了的社会经济现实出发,诩岢致砜怂技壑狄辉鄣幕鶏姶∩希厥有碌纳兀厥有碌睦投问剑教中碌睦投返募蹗娭等绾未丛旌图壑等绾伪硐帧T僖徊糠盅д咴蚨源吮硎净骋桑庋纳顛娀头⒄故欠褡鹬芈砜怂嫉脑猓肫湮ケ陈砜怂即戳⒗投壑德鄣某鯈娭裕共蝗缬梦鞣降纳丶壑德劾粗傅嘉夜⒄故谐【玫氖导*
我们的的看法是,在如何深化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尊重马克思,也要尊重现实。所谓尊重马克思,就是尊重马克思的原意。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思想,包括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前提、基本逻辑和基本方法。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中,肯定只有人类的抽象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和物化劳动都不创造价值;资本家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取的利润收入,是资本增值的结果,是剥削行为。这都是说得非常明白的。不能因为今天要发展劳动价值论,就说《资本论》里本来就讲具体劳动和物化劳动一样创造价值,就说资本主义私人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是更复杂的管理劳动,得出私人企业主与一般劳动者共同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结论。
所谓尊重现实,就是尊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切理论都要立足于现实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事实上,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由于受时代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它的研究只局限于物质商品领域,只回答了物质商品价值的基础、本质、来源,就连与商品价值关系密切的使用价值都不属于其研究范围,这就决定了劳动价值论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而现实的发展不断给人类提出许多新的课题。一方面,现代的劳动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与特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认为不创造价值的劳动,现在在实践中不仅成为创造价值的劳动,而且比过去认为创造价值的劳动更加重要和更富有意义。另一方面,与经济发展有关的领域越来越广,远远超出了物质商品领域,如资源、环境、知识、信息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因素与价值的关系又如何?很明显,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难题,既要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思想,又要用新的发展成果来指导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实践。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用新的视觉、突破性的思维来发展马克思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以适应时代的需要、迎接时代的挑战。
收稿日期:200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