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教育”研究_教育论文

“人格教育”研究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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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是我国教育目的的一个重要基本点。重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已经成为当代教育发展的重趋势。我国教育理论界从80年代末以来对“个性教育”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成果。本文试图对“个性教育”的研究成果作些综合和概括,希望能引起更多更深入的思考。

一、个性教育的涵义

个性教育就是培养、发展学生个性的教育。但“个性”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概念,对“个性”的不同理解必然导致对个性教育理解上的差异。在80年代末以来的“个性教育”研究中,不同研究者对“个性”及“个性教育”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个性即个人的独特性。有的认为,“对个性一词尽管有许多种界说,不过我倾向于把它看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人在他与特定环境交互作用下形成的一套个人的独特经验,这个经验无所不包”[1]。

持这种观点的论者还对个性发展理论和个性教育理论进行了历史的考察,认为以个性发展为最终目的之教育是儿童中心的教育,这种教育具有如下特点:①把教育看作是一个生长或发展的过程;②注重内在的目的,反对外在的目的,把受教育的人本身看作是目的而不是手段;③鼓励并帮助个人按他自己的方式加以发展,反对外部强加的和灌输的教育;④所发展的是一个独立的、自我统一的个体,他既给个人带来幸福又造成社会的幸福。可见,谋求个性发展的教育反对社会本位的教育。谋求个性发展的教育要以充满活力的教育取代机械的、目无儿童的和“无活力观念”的教育。个性教育的倡导者、拥护者往往是社会进步和教育进步的鼓动者,是热情的教育改革者,至少也是成问题的教育的批评者。

2.个性即个人的社会性。有的论者把已有的个性概念概括为三种:一种认为个性是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总和,即个性=人;一种认为个性主要是指人的社会性,是体现于个人身上的社会本质特征的综合,即个性=人的社会性;一种认为个性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心理特征,即个性=心理的个别差异。第一种外延太宽,内涵也不够确切;第三种又太窄;第二种比较确切,抓住了人的个性的本质特点[2]。

持这种观点的论者认为,个性是社会决定的。个性形成的过程,就是人的社会化的过程。教育是社会的一部分,教育活动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对个性的决定作用,尤其是对儿童、青少年个性形成的决定作用主要是通过教育实现的。教育对个性发展的作用,既表现在质的方面,即决定着个性的发展方向;又表现在量的方面,即促进个性的发展速度。

3.个性即个人的主体性。有的论者认为,教育培养学生的独立个性,就是要使学生的个性自由发展,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形成学生的开拓精神、创造才能,提高学生的个人价值[3]。

持这种观点的论者认为,只有追求主宰自己的人,才能富有理想,懂得自尊、自立、自强、自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才能具有对社会、对人类的使命感,充分实现自我价值;才能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意见,善于同他人平等相处、合作共事。只有具有开拓精神、创造才能的人,才能不囿于传统,不安于现状,不盲目从众、唯上、唯书;才能面向未来,求实务实,勇于进取,乐于改革,欢迎新事物、新观念,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尊重他人的劳动、贡献,注重效率、效益;才能目标明确,思路开阔,想象丰富,兴趣广泛,善于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表现出较强的应变力和适应力;才能对自己的力量和他人的力量充满信心。这些都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品质。教育应当把培养这些品质作为自己的目的。

4.个性即个人的整体性。有的认为,“所谓个性应被看作是个体在一定的生理和心理素质的基础上,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表明个体在社会实践中所持态度和行为的综合特征”。其内容大致包括三个主要方面,即社会性(道德、品质、世界观等)、心理品质(认知、情绪、意志、兴趣、动机、能力、气质、性格等)和生理发育(体魄、精力等)。这几个方面以及具体内容之间彼此关联,相互制约,呈相互渗透的综合状。从根本上讲,个性不过是个体的社会生存需要在较高层次上的必然且集中的反映。因此,对于个性的内涵界定偏于狭窄不合乎实际,而过于笼统、概括又不利于在教育实践和研究中明确个性发展所面临的任务[4]。

上述对个性的四种理解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不难看出,这几种观点存在着不小的差别,第一种观点与第二种观点、第三种观点与第四种观点之间的差别尤为明显。但从总体上看,多数研究者对个性的理解与上述一、三两种观点较为接近。也就是说,多数研究者把个性理解为人的独特性和主体性。例如:有的认为,个性是表明个人对社会自主创造关系的思想与行为的总体特征。在抽象的意义上讲,个性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规定,即独立性、独特性、创造性和完整性[5]。有的认为,个性主要是指个体心理或人格心理的属性;个性是个体区别于他人独有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有机组合,是个体全部心理机能的独特的整体性。个性具有多方面的规定性:独立自主性,或称主体性;社会倾向性,或者说是个性的意识倾向性;个性心理的整体性;个性的独特性[6]。有的认为,个性的本质是自主性和独特性。个性教育就是培养人的自主性和独特性,使之逐步形成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心理特征,并使其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得到充分、自由发展的一种活动[7]。有的认为,个性教育就是在教育过程中重视受教育者的需要、兴趣、创造和自由,尊重人的尊严、人的潜能和价值,促进人的个性自主和谐发展的教育。个性教育有别于传统教育之处,在于重视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更注重“人”存在的价值,人自身固有的潜能、创造精神的发挥。从与传统教育的比较中把握个性教育的特征应当是:发现人的价值、发挥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7]。

值得顺便指出的是,我国哲学界有些研究个性问题的同志也把个性看作人的独特性和主体性,如认为个性是“现实的个人在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世界的对象性关系时表现出来的对个人和社会发展有积极意义的独特的心理、行为的总和,是个人的特殊性与主体性的统一”[9]。

二、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

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是“个性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对“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理解不尽相同,因而对这二者的关系的看法也不一样。

有的研究者认为,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并不互相排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10]。全面发展在不同的的个体身上必然会有不同的组合,呈现出不同的个人特点,而不会是千人一面,因为学生是社会的现实的人,不同的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境地,扮演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经历和经验以及不同的智慧品质、兴趣爱好、价值观念、人生追求,对教育也会有不同的态度和选择。因此,全面发展不能不是个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的过程,不能不是个人的个性形成过程。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在指导思想上把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对立起来,用全面发展排斥学生的个性发展,结果不仅损害了学生的个性发展,而且损害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有的研究者倾向于将“全面发展”一词专用于表示共产主义社会形态下人的发展,进而认为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类似于理想与现实的关系[11]。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三大形态说,人的发展在历史上主要经历了个人与社会的原始融合—→个人对社会的独立自主—→个人与社会在自由基础上的高度统一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这实际上是一个从无个性的个人或“偶然的个人”发展到“有个性的个人”的过程。进而发展到“全面自由地发展的个人”的过程。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的发展的实际进程是由第一形态向第二形态过渡,即从“偶然的个人”向“有个性的个人”发展。现阶段的个性发展,从历史联系的角度看,它是向着人的全面发展目标运动的一个承上启下的必要环节;从包含内容的角度看,它还不能达到个人对自然的自由驾驭,还不能实现个人与人类的总体的高度和谐统一,因而还不是个人内在一切潜能的充分发挥,所以,它不能括人的全面发展的全部内容,它只是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一个重要前提。

三、社会化与个性化的关系

社会化与个性化的关系也是“个性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有的研究者认为,人的社会化与个性化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或者说,人的社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个性化的过程[12]。一方面,社会化总是具体的个人的社会化,因而社会化在每一个个人身上,必然具有其个人的特点;另一方面,个性化必然是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完成的,因而个性化总是社会属性的个性化。社会化与个性化的主要区别在于:社会化着重强调个体对现有社会规范的认同,强调个体获得社会成员资格的意义;而个性化虽然把社会性的获得看作个性化的基础,但更注重把个体的发展看作是个体优势的发展和个人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过程,更强调人的独特性和自主性。

有的研究者认为,教育的全部任务就在于有效地促使受教育者的社会化和个性化,但注意的中心应该是形成受教育者的个性,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主性和创造性[13]。一个真正社会化了的人,应该是一个具有独立个性的人。只有多样化的个性和无数个人的独特性的发展,才能构成一个五彩缤纷的社会文明。社会化也不是个人对社会的消极适应。单纯的消极适应社会只能保证社会的简单延续,因而它并不是社会化的全部内容。社会化还应包括人对社会的积极适应,即使人成为具有创造精神和创造力的社会生活的主体。

有的研究者指出,尽管统一性并不排斥个性的自由发展,社会化并不排斥个性化,但长期以化看作驯服工具化。所以,我们不承认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不爱护受教育者的独立人格,不尊重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把受教育者只是当作工具[14]。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受教育者不能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有相当一部分人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唯唯诺诺、墨守成规、不思进取、平庸度日的心态;他们的头脑长在别人的肩上,他们的理想挂在别人的嘴上;他们号称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但他们缺乏主人意识,对社会事务呈现出冷漠、厌倦甚至抵触的情绪。这是我们教育的失败,也是我们教育的弊端,同时也是我国教育改革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当然,也应当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在某些受教育者身上,确实存在与社会发展需要逆向或异轨的个性化要求,如极端的自私自利倾向和无政府主义思想。对这种所谓的个性化必须加以教育、约束,人的个性化应该是与社会同向的个性化。

注释:

[1] 丁证琳:《教育改革与个性发展》,《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报)》1989年第2期。

[2] 左其沛《个性的发展与教育》,《教育理论与实践》1992年第4期。

[3][10][14] 王道俊、王汉澜主编《教育学》(新编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16、117、118页。

[4] 戴汝潜等《个性发展与教育改革实验》,《教育研究》1989年第7期。

[5][11] 陈建翔《人的个性发展与教育改革》,《教育研究》1988年第7期。

[6] 胡克英《教育与个性发展》,《教育研究与实践》1989年第2期。

[7] 周志毅《人的发展与个性教育》,《教育研究》1990年第6期。

[8] 李晖《个性教育的理论基础、特征及其实施》,《教育评论》1991年第3期。

[9] 沈建国《人的个性论》,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3页。

[12][13] 参见安平《“教育与人”研讨会综述》,《教育研究与实验》198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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