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的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进入转型升级的阵痛期,各项工作都在为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做着准备。城乡规划是城镇发展方向的引领者,是社会改革的先导者,为能够适应新常态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必须与时俱进、更新改革。但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仍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在政府职能转变的体系下需要对现今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革道路上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在提高政府的办事能力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在简政放权的视角来分析与研究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目前来说是极为必要的。本文旨在针对在简政放权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来进行分析与讨论,在文中开始主要分析了在目前我国城乡规划方面所出现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剖析与论述。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主要对在与政府间合作促进城乡规划简政放权来进行论述与分析。
关键词:简政放权;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政府合作
一、现今我国在城乡规划方面所出现的问题
(一)城乡规划管理所出现的问题
长久以来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一直随着经济体制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自中国建国至今城乡规划对我国的城市发展与城市中经济实践与城市空间规划都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城市发展的程度与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城市中各种各样的问题也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而呈现出来。政府在城市发展方面也提出了更高效的要求,但由于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相对比较滞后,在新形势的要求下无法充分应对,城市规划发展的过程中亟须寻找合适的解决办法合理解决。
规划地位缺乏治理保障,规划统筹失调。城市规划的特点是全面性、综合性、战略性等等,城市规划不仅仅要在社会的发展的过程中起到引领和推动的作用后,还要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满足社会的各项基本需求,为社会提供服务[1]。城乡规划是城乡空间的战略性、宏观性规划和统筹平台,同时也具有完备体系落实在实施层面,但在政府管理的组织、内容和方式中,并未被作为城乡社会管理的基础和工具,各项管理的制度和机制仍各行其是,甚至排斥城乡规划在其中发挥作用。表现在,规划实施如何不作为政府行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机构、部门的发展建设项目不以规划为依据,甚至在实施中以规划不符实际需要为理由否定规划、修改规划;各类建设和发展决策不符规划,违反规划也难以有惩治手段。在政府、市场、社区等各方协作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下,作为空间统筹重要手段和平台的城乡规划地位应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才能与之相适应。
规划管理机制僵化,缺乏组织监管。进入新常态,规划管理在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管理结构的同时,也面临地方政府拥有过多的自主发展权,缺乏相应的组织监管以及不顾公众利益等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市场调控作用的增强,在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结构的同时,也面临更加复杂多样的管理问题,市场自身缺陷等问题。
(二)城乡规划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
进入新常态,我国城乡建设将面临更为复杂、难以预测的情况,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规划目标往往难以实现。传统的确定性思维指导下的规划是一种终极蓝图式的规划,在面对未来不确定因素时,往往是采取回避或者单一最佳建设的方法来将不确定因素确定化,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规划原有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新时期发展需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市场”作为新的资源配置手段,社会各阶层在资源配置权力上更加趋于平等化,资源配置机制也更加趋向复杂化。面对日益复杂的多元主体发展现状,传统的以政府大包大揽、自上而下的单向的规划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政府不能够,也没有能力管理城市的全部事物,相反,政府在很多领域显得力不从心,不该管的管了,而该管的没有管起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城乡规划不仅仅要在社会的发展的过程中起到引领和推动的作用,还要在城乡规划过程中满足社会的各项基本需求,为社会提供服务。城向规划中的公共服务政策的建立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决定共同进行才能达到所需成果,也就是说,在对城乡规划中建立公共服务时需要各个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才能够运行[2]。但是政府为能够提升城乡规划的工作效率将部门之间进行分工采用专业化模式进行,这样就造成在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共政策时出现各司其职,部门合作缺失的情况出现。
二、通过政府间合作,促进城乡规划简政放权
(一)厘清行政管理职责边界,促进各级政府间合作
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实现政府间的合作是很有必要的,但实现城乡规划中政府间的合作需要明确在城乡规划中的权利分工,明确责任的分化。也就是分清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分清各部门各级之间在城乡规划中所负责的工作与管理范围,在城乡规划过程中建立明确责任制度,建立清晰透明责任明确的规划管理机制。通过政府间的合作来明确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能与权力,将政府所拥有的权利进行下放,将政府的权利分化到下级政府,有下级政府将权利分化到相关的各个部门之间。这样讲政府的只能与权力进行下放与分化,不仅可以有效地促进城乡规划管理体系更好的进步与发展,还可以将强政府的工作强度,通过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将权利进行下放与分化。
(二)简化规划政策清晰权利应用
通过政府间的合作才可以促进在城乡规划方面能够简政放权,然而在城乡规划政策方面却出现政策繁杂不仅群众在城乡规划方面无法理解与接收政策的规定,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在政策的应用方面理解不够透彻无法对政策进行有效地解读。在城乡规划的政策制定方面为能使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规划政策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更好的利用与分析,所以在政策制定方面需要进行简化。主要是对政策比较难理解的技术语言转化为群众可以进行解读的平民化语言,将政策中比较繁琐的内容尽量简化,制定统一的标准。
(三)完善空间规划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各类的分配制度与土地房屋使用制度的不断变化与发展,经济体制下的以国家利益为中心的利益结构开始转变,出现了利益与价值多方向多元化的发展势头[3]。政府与社会以及人民群众开始成为城市中空间的利益中心。随着城市空间利益主体的转变,各个行业在对城市空间的关注程度也就不断地增加在对城乡空间的结构调整与城乡规划发展防线以及城乡空间规划方面的关注程度飞速增加。这样的情况就会很大程度的影响城乡规划中的城市空间的变化与发展,造成在城乡空间规划中的混乱。这样就需要相关部门在城乡规划中增强监督力度加强对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监督与指导,防止城乡规划过程中出现失误。
总结: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见证放权在其中的更好进行才可以将城乡规划有效改革。本文旨在针对在简政放权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来进行分析与讨论,在文中开始主要分析了在目前我国城乡规划方面所出现的问题并进行剖析与论述。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主要对在与政府间合作促进城乡规划简政放权来进行论述与分析。希望本文中的论述与分析可以有效地促进与推动我国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同时希望本文中所提出的建议与方法可以受到相关部门的接纳与采用,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孟庆国.简政放权背景下创新政府职能管理的方法路径[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4):12-16.
[2]何子张.空间研究7:城市规划中空间利益调控的政策分析[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3]孟庆国,吕志奎.协作性公共管理: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意义[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2(2):33-3
作者简介:张婷(1986-02),女,汉族,籍贯:嘉兴市海盐县,现为工程师,学历:大学本科,学士学位,研究方向:城乡规划
论文作者:张婷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23
标签:城乡规划论文; 简政放权论文; 政府论文; 政策论文; 城市论文; 过程中论文; 社会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