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的当代症候与现实选择_道德教育论文

德育的当代症候与现实选择_道德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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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968(2014)05-0024-03

       当代道德处在不断嬗变的过程之中,道德教育也在发生深刻变化,遇到新的问题,面临多重困境,有明显症候表现。如何认识道德教育的现状?造成道德教育困境的原因是什么?道德教育如何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促进知行合一,加强德性培育?这是当代道德教育者需要回答的重大现实问题。

       一、道德教育之当代症候

       “当前中国市场经济的改革,使我们正经历着道德的巨大进步,但同时也承受着一些失德败德行为所带来的阵痛。”[1]一方面,“最美教师”“最美司机”等报道频繁见诸媒体,道德模范不断涌现,温暖着大众的心灵;另一方面,诚信缺失与道德失范现象频频发生,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形成强烈的反差,道德困境日益凸显。我国社会道德状况与道德教育的低效不无关系。当代社会道德教育偏重于规范约束与社会调节功能,呈现出工具化、外在化和知识化等特点,面临多重困境,其症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道德教育与人的主体性分离。主体性是人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是人在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的沟通、交流、反思、体验的能力。人的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规定性,主要表现为主动性、能动性、自主性、自律性等特征。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因材施教的思想可以说是一种朴素的主体性教育思想;在西方,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名言强调了主体的思考与体验的重要性;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强调了人格的尊严与崇高,高扬了人的主体性。但后两者的思想都囿于先验理论立场。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的视野科学阐述了人的主体性思想,认为实践过程与人的主体性的展开是同一个过程,在实践过程中,人的主体性不断提升,最终实现人自由全面的发展。

       道德教育需要尊重人的主体性,并尽可能激发人的主体性。这是因为,教育的根本问题是人的问题。教育只有真正把受教育者作为一个主体性的存在,彼此尊重、平等对话,才能使受教育者主动参与到教育过程中来,进而主动思考、积极建构、认同内化,从而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有个性、有创造性的个体。与其他的教育活动相比,道德教育是一种更为特殊的教育活动,是整个教育的灵魂。因为道德教育直接触及人的道德心灵,关注人的道德情感,引导人的道德体验,指引人的道德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一刻也不能离开人的主体性的参与,否则道德教育就沦为纯粹的说教,不会产生任何实效。

       然而在当前的道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采取单向度的灌输方式将道德规范传授给受教育者,将受教育者视为冷冰冰的容器;较少关注道德教育的方式、手段、艺术与技巧,对新媒体运用甚少;远离了受教育者的生活世界,对现实问题解释乏力;很少关注受教育者的道德需要、道德情感与道德评价等等。其结果导致受教育者主体参与的缺失,直接影响到道德教育的实效。

       2.道德教育中知行脱节。在道德教育中,知是行的前提和基础,行是知的外化和升华,知指导行,行固化知,知与行是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体,道德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达到知行合一的境界。知行合一的思想最早由我国明代思想家王阳明提出。他主张:“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工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他的知行合一论反对把知与行分为“两截”,揭示了道德认知和道德践行之间的辩证关系。正所谓实践出真知,道德教育作为实践性的教育活动,尤其要注重知行合一。在道德教育中,对道德知识的认知只是教育活动的基础性环节,认知还需要指引人的道德行为,通过人的行为得到固化和升华。指导人的行为是道德教育的目的,良好的道德行为有助于人升华对知的认同,进一步提高道德品质。但在道德教育实践中,受教育者的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却往往脱节,认知水平与行为能力之间存在较大距离,主要表现为“有知而无行”。根据樊浩教授的调查统计,在回答“现代中国社会公民道德素质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时,80.7%的人选择“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道德行动”,11.4%的人选择“既无知,也不行动”。[2]这表明知行脱节普遍存在。

       3.道德教育与德性远离。德性是道德主体在长期的道德实践中形成的优秀道德品质,是主体相对稳定的行为习惯和心理特征。道德教育的重要意义正在于培育德性。德性是一种后天获得的品质,道德教育是德性培育的重要途径。道德教育通过教育人遵循道德规范,引导人在道德实践中内化认同,培育人的完美德性,指引人追寻生命的意义,引导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正如樊浩教授所言:“道德和道德教育的对象是人及其行为,道德的主体是人的德性,道德教育的基本目标是人的德性的培育。道德和道德教育的价值始点,也就是德性的价值始点。”[3]鲁洁教授也强调:“道德和道德教育的核心问题就是‘怎样去做成一个人’的根本生存方式问题,而不是具体行为规范问题。道德、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是在引导我们以人的存在方式去生活。”[4]但在实践中,我们的道德教育往往将道德等同于规范,把生动的德育过程简化为单纯的道德知识的传递。这种“道德即规范”的教育观在根本上割裂了道德教育与德性培育的关联,忽视了人内在的德性培养,使得一部分人“有知识、无道德”,规范没有深入到内心,没有内化为人的道德素养,道德的育人功能严重弱化。

       二、道德教育当代症候之原因透视

       道德教育的三大症候为什么会出现?其主要原因在于对道德教育模式存在以下三种错误的认知。

       1.错误之一:道德教育多是一种“我说你听”的模式。道德教育“我说你听”的模式实际上是教育者的“独角戏”,受教育者的参与是缺位的。道德教育的过程是从社会本位出发,把道德知识、道德观念灌输给受教育者,它关注的重点是“教了什么”;至于受教育者“学了什么”,受教育者的道德需求、情感体验、价值取向、行为倾向等,都很少被教育者所关注。在这一模式下,教育者是绝对的主体,受教育者则是被动的客体,主客二分的格局造成了两者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因而鲜活的受教育者变成了冷冰冰的“容器”或“美德袋”,他们的个性、主体性、创造力等等并没有获得充分发挥,这恰恰是导致道德教育缺乏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2.错误之二:道德教育多是一种“重知轻行”的模式。道德教育采取知性教育方式,教育者负责传授知,正所谓“坐而论道”;受教育者负责接受知,即学习道德知识和观念,知晓基本道德规范。道德教育往往局限于理论讲授的方式,局限于课堂之上,局限于纯理论的评价模式,没有延伸至复杂多样的课外活动中,不关注受教育者的道德行为。这就导致一些受教育者在现实的道德判断与选择中无所适从,不知所措。知而不行、知行脱节的矛盾也就难以避免。这些矛盾的出现往往迫使教育者开始重视受教育者的行为,但很多时候又沦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在这一模式下,知与行之间的关联呈断裂状态,知不能指导行,行脱离了知的指引。然而人的道德品质是在道德知识指导下,在道德行为实践中习得生成的,知行脱节必然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3.错误之三:道德教育多是一种“事实教育”的模式。道德教育实际上一种“事实教育”的模式,即重在告诉受教育者“是什么”,包括道德观念、道德观点、道德规范、美德德目等,强调受教育者对外在规范的知晓与服从;不太关注“为什么”,不引导受教育者通过知识的学习深化道德认识,净化道德心灵;不引导受教育者在现实的道德境遇中树立道德理想、坚定道德信仰;不引导受教育者超越现实,追寻美德,追求幸福、快乐和自由。总之,道德教育重在普及道德知识,忽视了价值的终极关怀和道德观念背后的精神内涵与实质。在这一模式下,道德教育与科学教育并没有质的区别,都是向人传递知识,呈现事实,都是“见物不见人”。道德知识与德性修养失去关联,道德教育无法抚慰心灵和引导精神,丧失了价值导向的意义。

       三、解决当代道德教育困境之现实选择

       1.道德教育的过程应注重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发挥。道德教育关注人的存在,指引人的精神生活。它通过传递善的观念,以此教化人、塑造人,使人顺应良心和善念,内得于心,外化为行,实现德性与德行的完美结合,成为道德意义上的真正的“人”。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时时刻刻都离不开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参与,离不开受教育者的认知、感悟、体验、评价和践行,而这些都直接关系到道德教育的实际效果。要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关注受教育者在生活世界的道德需要,激发其原动力。长期以来,道德教育采取社会本位的范式,过多强调社会的道德需要,对人的道德需要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无法从根本上激发人的道德内驱力,也就无法激发人参与的主体性。道德教育应放下高高在上的姿态,关切社会道德需要框架下的人的道德需要。现实生活中,人的道德需要各不相同。道德教育要学会分析受教育者的道德需要,尊重并尽量满足合理需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激发受教育者的道德原动力,引导其发挥主体性。脱离受教育者的生活实际,眉毛胡子一起抓、一刀切、泛泛而谈,这样的道德教育“不关乎”受教育者的实际生活,是注定没有活力、无法持续的。

       二是创新教育形式与载体,提升受教育者的参与热情。道德教育的内容确定后,形式与载体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实际上很多时候道德教育的低效往往是由于选择的形式与载体过于单一、陈旧、刻板,缺乏互动性。因此要与时俱进创新形式与载体,运用受教育者喜闻乐见的、大众化的方式去说服教育,增加关注度,扩大受众面,增强渗透性,不断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在当下,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以其快捷、互动、海量、时尚的特征深刻改变着大众获取资讯、交流沟通的方式。道德教育应当充分利用新的媒介和手段激发受教育者的参与热情,发挥其主体性。

       2.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实现受教育者的知行统一。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辩证统一,相互作用。道德实践中的知而不行、知行错位等问题频频发生,割裂了知与行的和谐关系,加剧了道德困境。要解决知行脱节问题,需要从根本上深化受教育者的知,使其“真知”;同时要大力创设道德体验平台,使其“真用”。关键要做到两点。

       一是正确研判当下的道德境况,引导受教育者“真知”。不同的社会、同一社会的不同时期,其道德状况必定是独特的,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打上了历史的、民族的、文化的烙印。道德教育需要对当下的道德境况作出正面回应,进行科学研判,使受教育者对当下的道德现象形成正确的认知,进而指导道德行为。回避、美化甚至丑化社会道德现象的教育必定影响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直接影响到道德行为的判断与选择。

       二是回到生活世界,引导受教育者“真用”。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人对对象、现实、感性的把握方式。人的实践活动是在生活世界中展开的,对人的道德教育活动要关注生活,回到生活,引领生活。道德教育重在引导受教育者的道德实践,需要回到受教育者鲜活、生动的生活实践中去开展教育,引导受教育者在实践中实实在在地感知现实,提升认知,激发情感,践行体验,在理想与现实的碰撞中坚定信念,矢志笃行。

       3.道德教育的结果应落脚于受教育者良好德性的形成。德性的意义不仅在于为社会的有序运行提供基本遵循原则,还在于为个人精神世界的构建提供价值导向。德性是慰藉心灵的精神支柱,是人们安身立命、实现自我的归依。道德教育需要融入德性的力量,让人在世俗化和功利主义的现实世界中坚定信念,丰富内心,感受幸福。在当代道德教育中,要重视德性对人的根本意义,高举德性之旗帜,用至善至美的德性去润泽人的道德心灵,激发其内在的向善之心,使人在不同道德境遇下都能坚定信念,强大内心,最终实现道德的升华和境界的提升。因此,道德教育的落脚点不是规范人的道德行为,而是培育人的德性,引导人自觉地追寻美德,积极向善,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这其中要处理好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要处理好道德教育两个功能的关系。规范引导和价值导向是道德教育的两个功能,前者为基本功能,后者为延伸、拓展、提升功能,规定了道德教育的方向,两者缺一不可。价值导向功能以规范引导功能为基础,引导个体在遵循道德规范的实践中,尚德向善,追寻美德。然而只有规范引导功能的道德教育是不完整的,是一种低层次的教育活动,无法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无法真正深入人心,也就不可能真正发挥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的作用。道德教育的价值导向有助于个人运用道德智慧去作出正确的选择、判断、评价,有助于强大个人心中的道德力量,用善行和义举彰显人的本质与尊严,指引个人追寻幸福的生活。

       其二,要引导受教育者处理好“得”与“德”的关系。人首先是客观的物质存在,有着客观的物质需求。道德教育要关注、承认、保障受教育者的基本的物质需求;同时道德教育还要引导受教育者超越一时之得失,以长远眼光正确看待道德生活的“义”与“利”、“德”与“得”;鼓励受教育者追求精神满足和体验,树立崇高的道德理想,努力追求生命的价值与人生真谛,在追寻美德的过程中,寻找幸福,实现幸福,最终达到“德”“福”一致的完美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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