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肃宗改立“五都”与“三府”州县置废探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州县论文,探微论文,唐肃宗改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5)01-0153-07 据地志材料所载,唐肃宗朝凤翔、江陵、河中“三府”之地均有州县置废现象的集中出现。州县置废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的重要举措,其建置或罢废背后存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深层原因,历朝历代对此均极为慎重。有鉴于此,若从建置沿革上看,“三府”州县地域远隔,其置废似乎并无关联。但仔细考察可以发现,凤翔府在肃宗朝曾为西京、西都;江陵府在肃宗朝曾为南都;河中府在玄宗朝曾为中都,代宗朝元载又有“置中都议”,但未果建,如此则“三府”之地均涉及“都”的概念。如所周知,唐代“京”与“都”、“府”与“州”存在显著的名实之别,其间的统属关系与地位升降值得深入探讨。而肃宗一朝与平定安史之乱相始终,且玄宗作为太上皇与肃宗皇帝并存,肃宗改立“五都”又与此特殊的历史背景密切相关。此外,唐代陪都的设置由来已久,其变动因特殊时期皇帝的“驻跸”、“中兴”而产生现实的地缘政治需要。因此,若从政治地理视角将“三府”州县置废与改立“五都”之史事相联系,或能揭示其背后诸多层面的复杂关系,展现安史乱后中央权力与地方格局的双重变奏。 一、从“三京”到“五都” 肃宗一朝在平定安史之乱的同时,对“三京”体系多次作出调整。仔细考察“三京”到“五都”的前后转变,可以发现其中暗藏玄机,实为最高权力斗争的产物。玄宗避地西蜀,肃宗即位灵武,形成皇帝与太上皇并存的特殊状态。任士英称之为“中央政治的二元格局”,玄宗通过颁行诰旨、委派宰相等方式对肃宗政治进行渗透和干预,肃宗则力图减弱玄宗的影响。①日本学者冈野诚认为以肃宗为中心的灵武政权与以玄宗为中心的蜀政权“处于一种潜在的对立状况,甚或可视为一种南北朝之对立”。②孟彦弘则认为肃宗摆脱玄宗另立门户,形成成都与灵武两个政治中心的并峙局面,对最终结束安史之乱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③孙英刚更从肃宗为重造李唐天命、构造自身统治合法性而采取无年号纪年、改李唐正朔的角度分析肃宗与玄宗微妙的竞争关系以及肃宗对玄宗政治遗产的彻底抛弃。④玄宗回京后,肃宗通过罢免玄宗委任宰相、逼迫玄宗迁宫西内、离散玄宗身边亲信等手段,使其逐渐丧失政治权力,直至宝应元年(762)四月父子相继驾崩,代宗即位,“二元格局”方告解体。学界先贤关注的焦点重在玄、肃之际的中枢政局,此外,在地方层面,肃宗削弱玄宗政治影响力的举措亦有体现,最为显著的即为改立“五都”一事。 玄宗天宝元年(742),曾改京师为西京⑤,东都为东京⑥,北都为北京⑦,即京兆、河南、太原为“三京”。此三者,或称“京”,或称“都”,地位一仍其旧。直至安史之乱爆发,朝廷播迁导致“三京”体系开始发生显著变化。 天宝十五载(756),玄宗幸蜀,驻跸成都。其后,肃宗致力于收复东、西两京,并随军进至凤翔。至德二载(757)十月,肃宗驾回西京,玄宗发蜀郡。同年十二月,玄宗回京,故“改蜀郡为南京,凤翔府为西京,西京改为中京,蜀郡改为成都府。凤翔府官僚并同三京名号”。⑧至此,“三京”之外,又加凤翔西京与成都南京,是为“五京”。为避免重名,原京兆西京甚至改为中京,更加凸显凤翔与成都作为曾经的中枢驻地的特殊地位。 “五京”体系的剧变始于江陵南都之置。上元元年(760)“九月甲午,以荆州为南都,州曰江陵府,官吏制置同京兆。其蜀郡先为南京,宜复为蜀郡”。⑨肃宗此举直接将成都由“五京”之一降为一般州郡,取而代之的是荆州江陵府。此时,“五京”系统改由原中、东、西、北“四京”与“南都”组成。玄宗曾经驻跸的成都遭降级的同时,肃宗曾经驻跸的凤翔地位并未动摇,而江陵“南都”异军突起,直接取代成都“南京”,此间因由,颇耐人寻味。 一年之后变动又起。上元二年(761)九月“壬寅,制去尊号,但称皇帝;去年号,但称元年;以建子月为岁首,月皆以所建为数;因赦天下。停京兆、河南、太原、凤翔四京及江陵南都之号”。⑩当时天下战乱,民生凋残,肃宗此举暗含去除浮华与收复失地之志。但停“京”“都”之号不足半年,宝应元年(762)“建卯月(二月)辛亥朔,赦天下;复以京兆为上都,河南为东都,凤翔为西都,江陵为南都,太原为北都”。(11)至此,“四京”尽改为“都”,与江陵南都一道并称“五都”。 从“三京”到“五都”的转变,史籍记载颇为简略,但若结合玄、肃之际“二元格局”与在此期间凤翔、江陵、河中三府的州县置废,则能挖掘出史料背后更多隐而不显的历史真实。 二、肃宗回京与凤翔府属县置废 天宝十五载(756)七月甲子,肃宗即位灵武,改元至德。对于两京陷落、避地西北的肃宗朝廷而言,建立新的军事体系并尽快发兵回京,显得至为关键。 即位两个月后,肃宗即于至德元载(756)九月戊辰“南幸彭原郡(宁州)”,同月丙子,又“至顺化郡(庆州)”。(12)与玄宗幸蜀类似,彭原郡因承接播迁之朝廷,地位大为提高。同年十二月,“彭原郡百姓给复二载,郡同六雄,县升紧、望”(13)。随后,肃宗继续回到彭原,至德二载(757)正月在彭原受朝贺后,即又幸保定郡(泾州),并于同年二月戊子抵达凤翔郡。此后直至同年十月回銮长安,肃宗朝廷一直停留在凤翔。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内,凤翔成为平定安史叛乱、维系大唐江山的权力中心,又因凤翔紧邻长安,其地位与重要性远在彭原之上。同年十月癸亥,肃宗“自凤翔还京”,即准“凤翔郡给复五年”;(14)十二月丙午,玄宗自蜀回京,随即同时提升蜀郡为南京、凤翔为西京,与原有“三京”一道构成“五京”之格局。 肃宗朝廷驻跸凤翔期间,对凤翔管内州县进行了调整。通过对相关地志材料的梳理可以发现,至德二载(757)七月(15),凤翔府分雍县置天兴县,改雍县为凤翔县,宝应元年(762)废凤翔县,并入天兴县。(16)天兴县与凤翔县“并治郭下”(17),很明显有比拟京兆府长安、万年二县之意图。凤翔虽为临时性之天子行在,但其州、县体系却不可或缺皇朝气象。天兴县与凤翔县的并设,为凤翔由郡升府继而成为西京奠定了行政规模与建置基础。此外,“初以陈仓为凤翔县,乃改为宝鸡县”(18),为与新置之天兴县对应,朝廷将陈仓凤翔之名移于雍县,改陈仓为宝鸡县,更能体现凤翔、天兴二县作为政治符号拱卫“帝都”的特殊意义。 凤翔、天兴二县设置之后两个月,朝廷离凤翔归京师;再之后两个月,即置凤翔府,并号西京。此时,凤翔西京之凤翔、天兴二县与京兆中京之长安、万年二县并存,为肃宗朝地方建制之一大异相。直至宝应元年(762)四月,肃宗驾崩,代宗即位,凤翔之于朝廷的特殊地位不复存在,随之而来的变化即为同年十二月废凤翔而入天兴(19)。 三、南都改易与江陵府州县置废 前文已述肃宗改立“五都”之经过,相比“三京”而言,最大的变化在于凤翔郡与蜀郡的升府立京。而相比“五京”而言,最大的变化在于江陵南都取代成都南京之地位,即所谓“南都改易”。成都南京置在至德二载(757)十月玄宗回京之后,成为玄宗继续施加政治影响力的象征。而江陵取代成都,最为直接的效用在于取消蜀郡被赋予的太上皇的神圣光环,改立以肃宗为唯一核心的政治体系。为明确此点,首先必须合理阐释肃宗为何以江陵而非他地作为南都之选。 至德元载(756)七月,肃宗即位。同月丁卯,玄宗“诏以皇太子讳(肃宗)充天下兵马元帅,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等节度兵马,收复两京;永王璘江陵府都督,统山南东路、黔中、江南西路等节度大使;盛王琦广陵郡大都督,统江南东路、淮南、河南等路节度大使;丰王珙武威郡都督,领河西、陇右、安西、北庭等路节度大使。初,京师陷贼,车驾仓皇出幸,人未知所向,众心震骇,及闻是诏,远近相庆,咸思效忠于兴复。”(20)当时玄宗尚未得知肃宗即位之事,命诸王为节度都使以统诸道,希望能够挽大唐江山于不坠。“时琦、珙皆不出阁,惟璘赴镇”(21),永王璘“领四道节度都使,镇江陵”,其潜在的军事威胁(22)必然引起已经登基之肃宗的极大关注。 至德元载(756)八月,玄宗抵达蜀郡,灵武使至,玄宗方才得知肃宗登基之事。同年十二月,“江陵大都督府永王璘擅领舟师下广陵”,(23)号称“东巡”。对于永王出镇与东巡,玄宗均予以支持,即可见出玄宗承认肃宗之余仍然希望保留一定的权力空间以牵制肃宗。江陵居于南北物资流通大动脉的中点,(24)“时江、淮租赋山积于江陵,璘召募勇士数万人”,“有薛镠等为之谋主,以为今天下大乱,惟南方完富,璘握四道兵,封疆数千里,宜据金陵,保有江表,如东晋故事”。(25)玄宗得知永王意在割据,令其归蜀,但为时已晚。肃宗调兵征讨永王,迅速予以扫平,至德二载(757)二月,“永王璘兵败,奔于岭外,至大庾岭,为洪州刺史皇甫侁所杀。”(26) 永王璘事件仅为肃宗平定安史之乱的小小插曲,虽然有学者指出永王璘叛逆案纯属肃宗制造的冤案,(27)但无论如何,玄宗与肃宗并存之际统治集团高层的权力斗争特别是争夺对江淮的控制权却可由此得以展现。(28)肃宗对玄宗借永王以掣肘的用意必定心存芥蒂,(29)永王兵败之后,如何对其大本营江陵进行全新战略布局便成为肃宗亟须解决的新问题,关乎播迁朝廷东南半壁江山的稳固与平乱所需财赋的供应,(30)意义重大。 至德二载(757)十二月时,肃宗、玄宗已经先后回京,凤翔与成都之权力二极聚首京师。此后,玄宗政治权力的施展便时时受到肃宗的制约,直至上元元年(760)七月,李辅国逼玄宗迁宫西内,得到肃宗默许,(31)以致颜真卿等上表请问玄宗起居而获罪贬官(32)。紧随其后,玄宗近臣龙武大将军陈玄礼被勒令致仕,高力士被削职除名,长流巫州,玄宗被彻底架空。代宗登基伊始,即为高力士平反,许其陪葬泰陵,(33)多少反映了肃宗与玄宗之间确为残酷的政治斗争关系。 李辅国逼宫为肃宗解决江陵问题提供了契机,同年“九月甲午,以荆州为南都,州曰江陵府,官吏制置同京兆。其蜀郡先为南京,宜复为蜀郡”。(34)肃宗改立江陵为南都,可谓一箭双雕,一方面可以通过提升江陵的地位,派驻朝廷要员与兵马加以镇守,以防备永王余绪;另一方面,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借此直接取消成都的“南京”地位,也就意味着对玄宗政治地位的全面压制。因为玄宗虽然回到长安,但对剑南的影响依然存在,与剑南昔日旧臣仍有联系。(35) 南都改易之前,肃宗即于上元元年(760)八月丁丑(36)“以太子宾客吕为荆州大都督府长史、澧朗硖、忠五州节度观察处置等使”(37)。吕曾以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因故罢知政事贬太子宾客,其被派往江陵,当为南都事宜做好准备。“至治所,上言请于江陵置南都。”(38)朝廷遂于九月甲午“置南都于荆州,以荆州为江陵府,仍置永平军团练兵三千人,以扼吴、蜀之冲,从节度使吕之请也”(39)。虽然《资治通鉴》称南都及永平军之置乃从吕奏请,但鉴于江陵曾为永王璘大本营的特殊性,朝廷绝不会无的放矢,吕奏请只为托辞,其行动或许得到朝廷的大力支持甚至暗中授意。观其之后的作为即更为明了,“又析江陵置长宁县”(40),上元二年(761)正月,又“请以江南之潭、岳、郴、邵、永、道、连,黔中之涪州,皆隶荆南;从之。”(41)朝廷对吕言听计从,又令其增领湖南之地,足见对其倚重之深,吕“理荆南三年”而卒于官(42)。 在此背景之下,南都江陵府管内州县设置亦随之发生变化。据地志材料记载,与上元元年(760)九月置南都同时,朝廷以荆州为江陵府,并析江陵枝江县置长宁县。上元二年(761),省枝江县入长宁县。大历六年(771)十月,又废长宁县为枝江县。(43)上元二年(761),荆南节度使吕奏置永州灌阳县,(44)同年十月,又置道州。(45)通观此次建制调整,尤为关键之处在于“析枝江县置长宁县于郡郭,以视两京赤县”(46)。枝江、长宁二县并置,与前文上都京兆府之长安、万年二县及西都凤翔府之凤翔、天兴二县如出一辙。但此二县并存时间不久,上元二年(761)又废枝江县入新置之长宁县,“寄户口实于长宁”,无奈“久之不便,至大历六年(771)复废长宁,却立枝江于旧地”,(47)重新恢复到置南都之前枝江县的原初面貌。析枝江县置长宁县,出于荆南节度使吕奏请,吕在任三年,则废枝江县入长宁县亦当出于其意。但江陵南都设枝江、长宁二县的实效与京兆上都、凤翔西都迥异,并不适合当地实际情况,再次调整时将二县本末倒置,更为不便,因此才会发生吕卒官后废长宁县复立枝江县之事。 荆南增领潭、岳等八州之后,上元二年(761)十月,吕又奏置道州(48)及永州灌阳县。(49)吕为官守正,“刚断不挠”(50),在其任内的三年期间,江陵无虞,为朝廷继续平定安史之乱提供了稳固的后方。 四、中都“虚位”与河中府属县改置 河中府并不在肃宗改立“五都”体系之内,但《旧唐书·地理志》却明言“元年建卯月[宝应元年(762)二月],(蒲州)又为中都;元和三年(808),复为河中府”(51),与其他史料均不相合,颇为费解。而地志材料又载,乾元三年(760)三月置河中府,割同州朝邑县来属,改为河西县,(52)改同州河西县为夏阳县;(53)大历五五年(54)(770)同州复置朝邑县,还隶同州,(55)析朝邑五乡、割河东三乡别置河西县。则河中府属县改置与“中都”问题的关联,值得探究。 如前所述,宝应元年(762)二月肃宗改立“五都”,包括京兆上都、河南东都、凤翔西都、江陵南都、太原北都,并不包含河中“中都”。此前,除江陵南都之外,其他“四都”均称“京”,其中京兆上都之前曾为中京,改立“五都”之时,并未称中都,而称上都,似乎为玄宗朝曾存在半年左右的蒲州中都(56)留出了位置。但考诸其他史籍,均未见肃宗朝京兆上都之外又立蒲州中都的记载。此外,《旧唐书·地理志》称肃宗朝立中都直至宪宗元和三年(808)方罢,但代宗朝元载上“建中都议”而未行(57)之史事甚明,故疑《旧唐书·地理志》记载有误,肃宗朝“中都”之名“虚位以待”蒲州,但并未实至名归。 肃宗朝未立蒲州为中都,而于乾元三年(上元元年,760)三月(58)“以蒲州为河中府,其州县官吏所置,同京兆、河南二府”。(59)河中府虽未称中都,但因其地处上都与东都之间,与同、华二州共同构成两京防御的地理屏障,地位堪与京兆、河南二府比肩,自然需要增辖属县,朝廷遂割同州朝邑县以隶之,并改为河西县,与河中府之河东县对应。同州朝邑县与河中府隔黄河相望,有蒲津桥相通,割朝邑县来属,使河中府地跨黄河,坐拥蒲津关,为“关河之巨防”(60),故能扼“山、陕之喉吭”(61),对于稳固京畿东面防线意义重大。(62)改置河西县以前,同州原本即有河西县,则旧河西县改为夏阳县,以避免重名。大历五年(770)八月,时相元载请置中都于河中府,代宗未予采纳,(63)从而使河中府失去继续提升地位的机会。同年,同州复置朝邑县,河西县恢复旧名,还隶同州;又析朝邑县五乡、割河东县三乡别置河西县。新河西县介于同州朝邑县与河中府河东县之间,一县跨河,却无县治,直到二十余年之后的德宗贞元七年(791),“河中尹浑瑊奏于古安远府城内置县理”(64)。河中府在黄河以西地盘的压缩,或与元载失算存在或多或少的瓜葛,更足证明肃宗至宪宗期间河中府并未建置中都。 唐代后期州县置废是朝廷或藩镇为适应各方面需要做出的建制调整,而调整的结果又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地域乃至国家各方面的发展。在地域研究视野中探讨州县置废问题,有必要在合理区分不同地域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史实进行系统而深入的个案研究,并努力追寻不同个案之间的因果联系,以期对特定时代、特定领域的重要历史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安史之乱是大唐帝国由盛转衰的分水岭,由此引发的中央权威沦丧与地方秩序失控成为朝廷面临的最迫切问题。肃宗朝承力挽狂澜之重任,出于讨逆平叛的现实要求,无论中央权力的分配还是地方格局的调整,都极为慎重。此外,唐代后期地方行政层面由都督府体制过渡到藩镇体制,(65)而肃宗朝正处于过渡期的开始阶段。由此可见,“三府”州县置废问题因所处时代变革的特殊时期而更具历史特质。 肃宗即位灵武之时,避地西蜀的玄宗政权仍根深蒂固,如何在“二元格局”中提升新生政权的政治影响力和实际控制力,成为肃宗朝廷的当务之急。此外,永王璘之叛又使其大本营江陵成为肃宗关注的重点,必须对其进行全新战略布局,在压制玄宗的同时,解决牵涉东南半壁江山稳固与平乱所需财赋供应的重大问题。因此,通过探讨改置“五京”与改立“五都”,可以展现肃宗朝的权力运作与制度精神,在地缘政治的建构过程中,肃宗曾经驻跸之凤翔,从西京到西都,地位始终极其巩固;玄宗所在之成都,被排除出“五都”体系;而江陵异军突起,直接取代成都(南京)而成为新的南都。此种调整可以清晰展现中央高层权力斗争在地方建制上的表现形式,没有肃宗朝廷掌握实质性的最高权力,其后收复失地、朝廷回京根本无从谈起。在此背景下考量州县置废问题,更具现实意义。凤翔、天兴二县设置后四个月,朝廷即置凤翔府,并号西京,与中京京兆府之长安、万年二县同等规制,直至代宗即位后方才终止。改立“五都”后,江陵成为南都,以荆州为江陵府,同时析枝江县置长宁县,二县并存,与上都京兆府、西都凤翔府如出一辙,在完成全局战略调整后又恢复常态。河中府虽不在“五都”体系之内,但通过对其属县改置的梳理,可以证明《旧唐书·地理志》所载蒲州置中都之谬。 “自安史之乱以来,唐中央在政治上的困境,基本上表现在其对地方控制能力的削弱。”(66)唐代后期地方遍设藩镇以后,跋扈藩镇在军事、财政、民政上的权力集中造成地方对中央的巨大离心力,(67)由于其凌驾州县之上,管内州县置废几与朝廷无涉。因此,州县置废主导权的转移可以视为衡量中央对地方控制力强弱变化的一项重要指标。中央对一地区控制力较强,则朝廷就能主导该地区的州县置废;若控制力较弱,则州县置废的主导权必然旁落。肃宗朝以后,河朔、淮西、淄青等地交替叛乱,代、德二朝疲于应对,叛逆地区州县置废几乎全由藩镇主导,直至宪宗平藩成功,这一局面才有所改观。由此反观本文聚焦之“三府”,其地尚在肃宗朝廷掌控之中,州县置废亦全部出自朝廷,足见“三府”之地对于维系大唐江山意义重大。 ①任士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259页。 ②[日]冈野诚:《论唐玄宗奔蜀之途径》,收入中国唐代学会主编:《第二届国际唐代学术会议论文集》下册,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第1110页。 ③孟彦弘:《肃宗灵武即位与李唐中兴》,收入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罗丰主编:《丝绸之路上的考古、宗教与历史》,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61页。 ④孙英刚:《无年号与改正朔:安史之乱中肃宗重塑正统的努力——兼论历法与中古政治之关系》,《人文杂志》2013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魏晋南北朝隋唐史》2013年第3期全文转载。 ⑤[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396页。 ⑥《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第1422页。 ⑦《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第1481页。 ⑧⑨(12)(13)《旧唐书》卷10《肃宗纪》,第250、259、244、244页。 ⑩[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222“唐肃宗上元二年九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116页。 (11)《资治通鉴》卷222“唐肃宗宝应元年建卯月”条,第7119页。另参[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6《肃宗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65页。《旧唐书》卷10《肃宗纪》自上元二年(761)十月至宝应元年(762)二月阙文,未见停“四京”、南都之号与复“五都”的记载。 (14)《旧唐书》卷10《肃宗纪》,第248页。 (15)《旧唐书》卷10《肃宗纪》(第247页)。载至德二载八月“丁酉,改雍县为凤翔县,陈仓为宝鸡县”,未言置天兴县之时间。同书卷38《地理志一》(第1402页)载“至德二年,肃宗自顺化郡幸扶风郡,置天兴县,改雍县为凤翔县,并治郭下”,则天兴县之置与雍县改凤翔县同时。 (16)[唐]李吉甫撰、贺次君点校:《元和郡县图志》卷2《关内道二》“凤翔府天兴县”条,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1页;《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凤翔府”条,第1402页;同卷“凤翔府天兴县”条,第1403页;同书卷11《代宗纪》,第278页;[宋]王溥:《唐会要》卷70《州县改置上·关内道》“凤翔府天兴县”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新1版,第1473页;同卷“凤翔府雍县”条,第1473页;[宋]乐史撰、王文楚校注:《太平寰宇记》卷30《关西道六》“凤翔府”条,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633页;同卷“凤翔府天兴县”条,第635页;《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凤翔府天兴县”条,第966页。另,史料所见凤翔县、天兴县之置废比较混乱。《元和郡县图志》卷2《关内道二》、《太平寰宇记》卷30《关西道六》载:“至德二年(757)分(雍县)置凤翔县”,《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凤翔府天兴县”条则称:“至德二年分雍县置天兴县”,“凤翔府”条称“改雍县为凤翔县”。据《唐会要》卷70《州县改置上·关内道》“凤翔府天兴县”条所载,“天兴县,至德元载(756)七月二十七日,分雍县置”,“凤翔府雍县”条又载“雍县,至德二载(757)八月二十一日,改为凤翔县。宝应元年十二月废,并入天兴县”,(按,肃宗于至德二载(757)二月始幸凤翔,则《唐会要》“至德元载”应为“至德二载”。)与《旧唐书·地理志》相合,则《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记载有误。至于凤翔县之罢废,《元和郡县图志》卷2《关内道二》载“永泰元年(765)废,仍改雍县为天兴县”,《太平寰宇记》卷30《关西道六》“凤翔府天兴县”条同,《旧唐书》卷11《代宗纪》亦称“(永泰元年正月)癸丑,罢岐州之凤翔县,并入天兴县”。而《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凤翔府”条、《太平寰宇记》卷30《关西道六》“凤翔府”条载:“宝应元年(762),并凤翔县入天兴县”,《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凤翔府天兴县”条载“宝应元年(762),废雍县,并入天兴”(此“雍县”疑为“凤翔县”),《唐会要》卷70《州县改置上·关内道》“凤翔府雍县”条亦载“宝应元年十二月废(凤翔县),并入天兴县”,按肃宗宝应元年(762)驾崩,代宗即位,则废凤翔县入天兴县当在此年。因此,《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凤翔府天兴县”条虽为晚出,但却基本厘清了天兴、凤翔二县的置废过程,“本雍,至德二载曰凤翔,仍析置天兴县,宝应元年省凤翔入天兴”。 (17)(18)《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凤翔府”条,第1402页。 (19)《唐会要》卷70《州县改置上·关内道》“凤翔府天兴县”条,第1473页。 (20)《旧唐书》卷9《玄宗纪下》,第234页。 (21)《资治通鉴》卷218“唐肃宗至德元载七月”条,第6984页。 (22)石云涛:《唐代幕府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90页。 (23)(26)(34)(37)《旧唐书》卷10《肃宗纪》,第244、246、259、259页。 (24)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第4卷山剑滇黔区)篇28《荆襄驿道与大堤艳曲》,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6年,第1048页。 (25)《资治通鉴》卷219“唐肃宗至德元载十二月”条,第7007页。 (27)邓小军:《永王璘案真相——并释李白〈永王东巡歌十一首〉》,《文学遗产》2010年第5期。 (28)贾二强:《唐永王李璘起兵事发微》,《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1期。 (29)肃宗为太子时,地位并不稳固,与玄宗的政治关系十分微妙,其对玄宗默许甚至支持李林甫、杨国忠对付自己,早有不满。参见陈寅恪撰、唐振常导读:《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孟彦弘:《唐前期的太子问题及其政治后果——兼论安史叛乱之因果》,收入陈明主编:《原道》第2辑,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 (30)全汉异:《唐宋帝国与运河》,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44年初版,1946年再版,1995年重排版,第42页。 (31)黄永年:《唐肃宗即位前的政治地位和肃代两朝中枢政局》,收入中国唐史学会编:《唐史研究会论文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后收入氏著:《文史存稿》,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年。 (32)(39)《资治通鉴》卷221“唐肃宗上元元年七月”条,第7095、7096页。 (33)[唐]郭湜:《高力士外传》,收入[五代]王仁裕等撰、丁如明辑校:《开元天宝遗事十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21页。 (35)孟彦弘:《肃宗灵武即位与李唐中兴》,第72页。 (36)(38)《旧唐书》卷185下《良吏传下·吕传》(第4824页)记此事在七月,存疑。 (40)(50)《旧唐书》卷185下《良吏传下·吕传》,第4824、4825页。 (41)《资治通鉴》卷222“唐肃宗上元二年正月”条,第7104页。 (42)[唐]元结:《吕公表》,《元次山集》卷9。另见[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83元结《吕公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724页。 (43)《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江陵府”条,第1552页;同卷“江陵府长宁县”条,第1552页;《旧唐书》卷185下《良吏传下·吕传》,第4824页;《唐会要》卷71《州县改置下·山南道》“荆州长宁县”条,第1498页;《太平寰宇记》卷146《山南东道五》“荆州”条,第2840页;同卷“荆州枝江县”条,第2840页;《新唐书》卷40《地理志四》“江陵府枝江县”条,第1028页。 (44)(49)《元和郡县图志》卷29《江南道五》“永州灌阳县”条,第710页;《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永州灌阳县”条,第1616页;《太平寰宇记》卷116《江南西道十四》“全州灌阳县”条,第2353页。 (45)(48)《唐会要》卷71《州县改置下·江南道》“道州”条,第1510页;《新唐书》卷41《地理志五》“道州”条,第1072页。 (46)(47)《太平寰宇记》卷146《山南东道五》“荆州枝江县”条,第2840页。 (51)《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第1470页。 (52)《元和郡县图志》卷12《河东道一》“河中府河西县”条,第326页;《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河中府河东县”条,第1470页;同卷“河中府河西县”条,第1470页(载置河中府及河西县年代为“乾元元年”,误)。 (53)《唐会要》卷70《州县改置上·河东道》“河中府河西县”条,第1489页。 (54)《太平寰宇记》载复置朝邑县在“大历三年”,同书卷46《校勘记》二九:“大历三年”,《新唐书》卷三七《地理志一》同州朝邑县、卷三九《地理志三》河中府河西县皆作“大历五年”。 (55)《新唐书》卷37《地理志一》“同州朝邑县”条,第965页。 (56)开元九年(721)正月,“改蒲州为河中府,置中都”(《旧唐书》卷8《玄宗纪上》,第181页),“时丽正殿学士韩覃上疏,陈其不可,曰:‘两都旧制,分官众多,费耗用度,尚以为当损,况更建中都乎?昔汉帝感钟离之言,息幸德阳之殿,赵主采续咸之谏,止造邺都之宫。臣请下明诏,罢中都,则天下幸甚。’至七月诏停,复为州”(《太平寰宇记》卷46《河东道七》,第950页)。另,《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第1469-1470页)载蒲州中都置废在开元八年,误。 (57)大历五年(770)“八月辛卯,宰臣元载上疏请置中都于河中府,秋杪行幸,春中还京,以避蕃戎侵寇之患。疏入不报。载疏大旨以关辅、河东等十州户税入奉京师,创置精兵五万,以威四方。辞多捭阖,欲权归于己也”(《旧唐书》卷11《代宗纪》,第297页)。“帝初纳之,遣条奏以闻”,而元载“自以为表入事行,潜遣所由吏于河中经营”(《旧唐书》卷118《元载传》,第3411页),“经图宫殿,筑私第。帝闻,恶之,置其议”(《新唐书》卷145《元载传》,第4712页)。另,《旧唐书·元载传》称元载上奏“文多不载”,可于《太平寰宇记》见其全貌,“大历中,元载为相,又上建中都议曰:‘自古建大功者,未尝不用天因地,故高祖保关中,光武据河内,皆深根固本,以制天下。臣等考天地之心,本圣人之意,验古往之事,切当今之务,则莫若建河中为中都,隶陕、虢、晋、绛、汾、潞、仪、石、慈、隰等十城为藩卫。长安去中都三百里,顺流而东,邑居相望,有羊肠、底柱之险,浊河、孟门之限,以轘辕为襟带,与关中为表里,刘敬所谓扼天下之吭而抚其背,即此之谓。推是而言,则建中都将欲固长安,非欲外之也;将欲安成周,非欲舍之也;将欲制蛮夷,非欲惧之也;将欲定天下,非欲弱之也。河中之地,左右王都,黄河北来,太华南倚。总水陆之形势,壮关河之气色。每岁白露既降,凉风已高,陛下据金城汤池,内绥华夏,命信臣骁将外驭戎狄,出于仲秋,还于农隙,有漕运泛舟之便,无登高履险之虞,不伤财,不害人,得养威而时狩,如此则国有保安之所,家无系虏之忧矣。’疏奏不省。初,代宗自幸陕之后,每岁八九月间,京师汹汹,常惧戎寇复至,虽将相之家,皆理储糗,为行李之备。载知人情不安,遂献此疏,冀因制置,窃有兵权,议亦宏博,尽当时利害,然代宗探见载意,议故不行。”(《太平寰宇记》卷46《河东道七》,第950-951页。) (58)“三月”,《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第1470页)为“四月”。 (59)《旧唐书》卷10《肃宗纪》,第258页。 (60)《元和郡县图志》卷12《河东道一》“河中府蒲坂关”条,第326页。 (61)[清]顾祖禹撰、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41《山西三》“蒲州蒲津关”条,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893页。 (62)关于蒲津桥(关)在军事地理上的重要地位,穆渭生指出,“若由蒲津桥西渡,必须先取得同州以为立足之地,而后可以南趋华州,或循渭北趋长安。”参见氏著:《唐代关内道军事地理研究》,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24页。另,关于长安附近陆路交通之蒲关道,参见辛德勇:《古代交通与地理文献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151-152页。 (63)《旧唐书》卷11《代宗纪》,第297页。 (64)《太平寰宇记》卷46《河东道七》“蒲州河西县”条,第955页。 (65)艾冲:《唐代都督府研究——兼论总管府·都督府·节度司之关系》,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5年,第214页。 (66)王国尧:《李德裕与泽潞之役——兼论唐朝于9世纪中所处之政治困局》,收入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12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67)王寿南:《从藩镇之选任看安史之乱后唐中央政府对地方之控制》,《“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第6期,1988年。另见氏著:《唐代藩镇与中央关系之研究》,台北:大化书局,1978年,第54页。标签:唐肃宗论文; 历史论文; 成都发展论文; 太平寰宇记论文; 唐朝论文; 元和郡县图志论文; 资治通鉴论文; 旧唐书论文; 唐会要论文; 江陵论文; 枝江论文; 宋朝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