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民政成果数字化(论文文献综述)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021)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文中提出苏政办发[2021]6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8月31日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
福建省人民政府[2](2021)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闽政[2021]1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8月7日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前言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推动福建省民政事业在"十四五"时期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
宋晓娟[3](2021)在《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文中研究说明社区是居民基于中意而结成的共同体。就私人生活而言,居民可能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存在,但受房屋产权、物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影响,居民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社区组织。同一社区空间内的组织之间共享社区环境与服务对象,甚至还可能存在成员重叠。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相互之间彼此依赖,休戚与共。生物学领域将不同种属按某种厉害关系生活在一起叫做共生,社会学领域也逐渐做出了相似的现象解释,而社区则成为了最常见的共生关系发生域,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共生理论来透视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重心几经调整。但到本世纪之初,城市社区问题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且管得着但不愿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就社会管理传统下的网格化管理(2004-2012)而言,其主体、资源和运行方式均源自于政府,因此从主质参量来看,其与政府管理方式同质,是后者向社区的进一步下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改革。作为社会的微观构体,城市社区的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在网格化管理强化的同时开始注重治理主体的培育,实践创新的单位则以区、街道为主。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的城市社区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分析得出,这三年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重点依次是:减负增效、三社联动和政社互动。从共生理论视角来看,城市社区的实践由同质延伸转向了异质化发展。研究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关键变量发现,社区有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这些主体在通过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产生互动,互动中的物质信息交流以单向为主,互动的结果是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的提升。变量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城市社区的共生行为模式属于偏利共生。实践步入近几年(2016至今)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单位由区、街道转向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与社区治理要素又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从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来看,自2016年到新冠疫情暴发前,中国城市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延续着常态化发展,核心在于对以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已有问题的探索性解决;新冠疫情暴发后,网格化管理承接了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使命,实践方式做了一些应急性调整与“补漏”式改进。就社区治理要素的发展而言,以民政部在2018年选出的10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已对最新进展做了补充)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研究发现,城市社区以协商共治为整体目标导向,形成了多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共享的治理格局,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治理实践方式。从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核心变量来看,城市社区生成了丰富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发起了多样化的共治活动,活动中的物质信息呈多方多向流动,最终导向了驻区组织的非同步化发展,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城市社区共生行为模式属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在中国城市社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似乎始终未曾远离。每一次新实践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而新问题又成为了实践再次创新的动力。目前,非对称互惠共生的城市社区实践面临诸多问题,对称互惠共生是其进化方向。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需要实现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条件的多重转变,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固然美好,但这一转变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基于当下的城市社区实践现状,结合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城市社区要想完成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的充分发展与深度融合。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强化政府对内部层级部门间网络的管理能力。城市社区治理要素发展的实质是社区内公私合作程度的提升与基层党政部门对公私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高。在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的语境下,公私合作程度与网络管理能力是理解网络化治理的两个维度。对比理论植根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社区与美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网络化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双维度发展的最终指向,是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共生理论认为,动力与阻力是影响共生关系进化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想推动共生关系发展必须提升动力,消解阻力。网络化治理是城市社区实现对称互惠共生理想状态的技术工具,形塑网络化治理的动力同时也是推动主体增容(共生单元)、强化组织互动(共生界面)、加速物质信息流动(共生条件)之力;阻力则主要是由社区组织的互动方式(共生界面)与组织性质(共生单元)决定的。研究发现,动力因素主要有三个:党政领导力、利益驱动力和科技支撑力。这些动力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单一治理网络可以由多种动力来形成,但通常只有一种动力在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比较前面所有的样本社区及笔者所调研的其他社区,笔者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城建社区的动力因素最为全面,且已初步推进了网络化治理建设。以城建社区为例,本文从实践层面剖析了这些动力因素导向网络化治理的运作过程。此外,本文以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向心力”中的最高施力方(基层党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离心力”为例,剖析了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内在张力。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与阻力明晰之后,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强化动力、消解阻力之方法。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价值理念是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共生(共生除可以是一种主体间形态外,还可以是组织行为的先导,即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原价值,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以社区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为基点的,所以前者的实施路径也是后者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条件三个共生行为模式的核心要素(“成果配置”是共生关系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实施路径的基本面向。有鉴于此,本文从共生价值体系(价值理念)、治理组织建设(共生单元)、治理行动选择(共生界面)和科学技术支撑(共生条件)四个方面探寻了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施路径。
李聪强[4](2020)在《山东省沂水县殡葬改革的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死亡是每个人都必然面对的人生环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死亡人口达997万人。伴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殡葬用地的日益短缺,997万人的殡葬问题已不仅是某一个体、某一家庭的私人问题,而突出成为一个社会公共问题。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健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确保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各级政府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放在工作突出位置,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群众“死有所葬”、“逝有所安”。2017年5月,沂水县开展了以“殡葬全免费”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即对具有沂水户籍居民,免除遗体运输费、火化费、骨灰盒费,由政府建设公益性公墓并免费使用,让群众不花一分钱办好“身后事”,彻底消除了后顾之忧,开创了全国先河,形成了“沂水样本”。本文首先对全国殡葬改革情况进行了介绍,从殡葬改革顶层设计、节地生态安葬、惠民殡葬政策贯彻落实和殡葬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论述了我国殡葬改革的成果;从殡葬领域法制建设缺失,公益性公墓建设不足,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混乱,传统殡葬习俗根深蒂固和殡葬领域数字化建设相对落后六个方面说明了我国殡葬事业发展的不足。围绕沂水县殡葬改革实践,本文从公益性公墓建设,免费基本殡葬服务推行和推行厚养礼葬三个方面论述了沂水县的具体做法。然后指出了沂水县殡葬改革存在的问题:一是殡葬改革缺乏长效机制,改革高度依赖一把手重视,易受到人事变迁的影响,结果导向的绩效考核使得改革缺乏弹性,全免费殡葬服务给予县级财政较大负担;二是殡葬服务队伍建设不足,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殡葬改革工作客观加重了基层工作负担,殡葬服务队伍积极性不足。然后从殡葬改革缺乏顶层设计和垄断式殡葬服务缺乏市场竞争活力两个方面对沂水县殡葬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借鉴杭州市、厦门市和广州市等地区在推动殡葬改革数字化、标准化、绿色化和法制化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最后探索出优化殡葬改革的六条对策:加强殡葬改革顶层规划,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快补齐公益安葬短板;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切实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数字化建设。
陈艳[5](2020)在《我国省级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框架构建研究 ——基于浙江省实践的研究》文中认为“治理”这一活跃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学术术语在“国家治理”实践深入推进的背景之下又化身为热词活跃在档案学研究领域,档案治理、数据治理、档案数据治理等概念成为档案学学科新的研究理论范畴和实践前沿工作新词。本文选取浙江省为研究案例,分析和总结浙江省档案数据治理工作的体系构架,并试图构建档案数据治理体系的一般模型,以期在理论上,完善我国档案数据治理理论研究;在实践上,为我国的档案数据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提供经验参考。全文共分为以下三大部分:第一大部分为本文的理论基础篇,首先分析了档案数据治理兴起的背景,主要背景原因包括大数据时代、开放数据趋势和档案“单套制”转变等:其次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创新点与不足;再次是文献综述,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梳理与分析,明确了现今有关档案数据治理的理论研究进度,确定了本文的研究问题;最后梳理了治理理论与数据治理理论,并给出了本文相关概念的定义,包括档案数据、档案治理、档案数据管理、档案数据治理等。第二大部分为实践经验篇,从治理内容、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和治理成果四个层面分析了浙江省档案数据治理实践工作。浙江省档案数据治理体系形成了以浙江省档案局为中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主体结构,通过政策支持、技术支撑、活动保障等举措推进治理过程,采取的治理举措涉及到数据管理、安全治理和服务治理三个方面,最终形成了智慧档案、平安档案、最多跑一次、一网查档,百馆联动、异地查档,跨馆服务等治理成果。第三大部分为理论贡献篇,提出了由生态层、基础层、数据层和应用层四个层级以及组织结构、政策措施、质监管理、数字化、数据化、数据汇集、数据过滤、数据资产、共享平台、开放平台和媒体平台十一个维度所构成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架构的一般模型。
姜郸[6](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市社区既是观察社会治理水平的微观窗口,也是实现人们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家园;既是社会矛盾冲突交织与化解的缓冲带,也是一切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落脚点。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区治理置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全局中进行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良性互动”、“合作互赢”、“民主协商”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目标的关键词。那么,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十字路口,究竟哪条道路可以帮助我们拉近与理想目标之距离?治理理论中的新范式——“互动式治理”理论,似乎为我们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别样的视角。本土化的互动式治理理论在城市社区中的发育显得应时应需,其价值内核与社会治理创新需求显得尤为契合。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构建不仅是一种理念构建,更是作为一种工具的机制构建,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完美融合,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现实需求的有力推手。本文考察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分析十八大以来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现状、困境。为破解当前治理困境,本文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及其实现路径。通过以中国特色的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为研究主题,以“行动者-制度-行动”作为研究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行动者即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市场参与的互动性为线索;以梳理互动式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以观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进程为脉络;以田野调查方式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案例分析;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转型创新的困境为问题意识。在以上分析的前提下,有利于能够深入理解互动式治理理论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社区治理的契合性与可行性;同时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及构建路径,力图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地回答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模式构建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理论来源,既有西方治理理论和中国本土化后的“善治”理论的继承,又蕴含着“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思想内涵,能够为新时期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构建提供重要理论依据。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是在中国城镇社区区域范围内,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以“民主法治”、“责任理性”、“合作共治”为理念宗旨,以协调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为行动路线,促进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公共事务中良性互动的治理过程。在宏观把握“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基础上,试图构建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分析框架——“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一切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进程都是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的过程,是学术研究与实践活动相互推动、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实现共同发展的过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变革、治理形态架构与转型,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不断地渐进、改进、调适、演化的结果。虽然社区治理真正推进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但中国城市社区的早期实际存在却也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本文依照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特征、社区制度和政策变迁、社区主体行动的互动逻辑为划分标准,发现我国城市社区是沿着“行政管理-全面建设-多元治理”的发展脉络前进。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社区治理置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战略高度,也为互动式治理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提供现实可能性。源于复杂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因素,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长期处于政府主导的一元化治理状态,行政色彩浓郁。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社区治理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为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间的良性互动,及建设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助推。新时代下中国城市社区处于急剧变革的状态,虽在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重重治理困境。故此,选取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并研究该社区对不同问题的治理实践与创新。具体来看,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面临着行动者角色迷失、社区资源整合困境、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和互动渠道不畅通等众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探索更为科学化、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机制,破除社区治理困境。互动式治理机制则不失为一个符合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情境的合适选择。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包括行动者、制度、行动三要素。行动者层面,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具有不同价值取向、利益偏好、资源权力的行动者——国家行动者、社会行动者、市场行动者,三方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为互补与互嵌。制度层面则指对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框架,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行动者的法律政策体系。行动层面则关注行动者的行动空间、行动的共同目标、精神内核、互动逻辑等。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互动网络架构、互动规则建设、互动精神塑造、互动平台打造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相互统一、协调互动的,网络是基础、规则是关键、精神是动力、平台是保障,共同组成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建构之路。互动网络架构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总出发点和构建之基。互动规则建设则是从法治化、制度化和监督角度助力社区互动式治理建设,为其提供合法性与规范性保障。互动精神塑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文化内推力,其对城市社区公共精神重塑和社区公共体回归具有重要意义。互动平台打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落实载体。综上所述,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是对“治理重心下移”改革方向的积极回应;是处理好城市社区中多元矛盾冲突的优良方案;是冲破当前治理重重桎梏的探索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创新之路。
潘美霖[7](2020)在《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进入信息时代,“数字”建设及“共享”发展为各行各业带来新机遇新挑战,随着全社会档案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期盼档案部门能够提供跨部门跨区域的“一站式”档案服务。如何抓住机遇,推动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建设,实现数字档案共享,满足公众方便快捷获取档案信息的需求,提升档案部门公共服务水平,成为学术界和各级档案部门共同关注的一个有价值的问题。本文主要是对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进行研究,引入公共产品和新公共服务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和观察法,梳理分析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现状,主要表现为多元机构提供共享服务,收集和储存丰富的数字档案资源,共享服务的方式注重以人为本,制定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规范。分析探讨了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共享服务的主体不够集中,共享服务的内容不够全面,共享服务的方式不够便捷,共享服务的规范不够明确。在借鉴国内数字档案共享服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优化的对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为共享服务提供人财物保障,强化档案局行政职责,提高档案内容的全面性;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解决规范性问题,整合汇集数字档案,降低服务主体的分散性,实现集中利用;三是增强档案数据基础,加快档案数字化步伐,开展档案价值鉴定和解密划控,规范档案数据加工,提高共享服务的便捷性和规范性;四是建设共享服务平台,构建共享服务网络系统和综合档案馆新馆,实现数字档案网络远程和线下集中利用,外包技术服务,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软硬件支撑;五是监督责任落实,通过树立鲜明奖惩导向、运用绩效考核工作成效和提拔重用优秀干部,推动共享服务落地落实。
郑洁洁[8](2020)在《村级档案管理的主体选择及权责厘定研究 ——基于L县15个行政村的调研》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加强村级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服务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护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等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月,《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村级档案管理的国家级政策法规,对村级档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出台掀起了村级档案管理的实践探索热潮,以实践案例为基础形成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近年来部分学者对于“村档村管”、“村档镇管”两种管理模式的适用性有所争议,“村档村管”、“村档镇管”模式的根本区别是档案管理主体的不同。笔者以村级档案管理主体为研究对象,采取实地调研与归纳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级档案管理主体的选择及权责厘定展开探讨。论文对村级档案的基本概念、类别及特点进行介绍,通过梳理相关政策了解村级档案管理主体的历史变革;通过调研分析实际案例探讨村级档案管理主体存在的问题;通过剖析村级档案管理主体不一的原因论证不同管理主体并存的必要性;通过归纳村级档案管理主体选择的影响因素构建合理的主体选择策略;通过厘定不同管理主体的权责确保不同模式下村级档案管理工作长效开展。我国农村地域广袤,行政村经济、文化、规划建设等情况各不相同,村级档案的管理条件以及档案资源状况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笔者试图构建村级档案管理主体的选择策略并厘清管理权责,建设更加科学完善的村级档案管理机制,希望对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能有借鉴意义。
王冬雪[9](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贫困是造成人类生活不幸的罪恶本源,是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障碍和藩篱。消除贫困是人类社会努力实现的理想,是国际社会一致认同的价值追求,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和政治承诺。开发式扶贫是党和政府在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实践中始终坚持的根本方针。开发式扶贫的本质在于将自食其力和社会帮扶结合起来,将扶贫资源与贫困群体需求有效对接,更大程度地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帮助贫困群体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冲破贫困藩篱,打破贫困代际传递的恶性循环,由内而外彻底摆脱贫困。要想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单纯地进行物质救济式帮扶是有限的,而且容易助长贫困群体等靠要的思想。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只有通过发展贫困地区教育,提高贫困群体科学文化素质,帮助他们树立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脱贫致富的信心,通过坚持学习、努力奋斗才能彻底改变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教育扶贫作为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体系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不断显现,并被赋予了“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历史使命。一直以来,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兴学赈灾是民间社会的应尽责任。作为社会扶贫的重要主体之一,社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参与教育扶贫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国农村扶贫开发也相应地进入到脱贫攻坚阶段,社会组织扶贫成为国家扶贫开发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上升到国家顶层设计层面。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社会组织教育扶贫问题对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扶贫中的作用有着不言而喻的深远影响。为此,论文围绕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选题,运用历史研究、系统研究、综合研究和实证研究等方法,详细论述了我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理论资源、实践探索、实践模式等内容,以此明确了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扶贫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深刻探讨了我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角色定位、基本经验、发展机遇、发展挑战和发展路径等问题,以助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实现教育扶贫教育脱贫的总体目标。具体来说,论文在结构安排上共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部分。本章主要介绍了论文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学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现状、论文研究思路及在此过程中运用的研究方法、论文框架结构及论文创新和不足之处,为论文研究提供基本的逻辑起点。第二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问题概述。本章主要阐释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基本概念、现实背景、发展脉络、总体成效。以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现实背景为出发点,爬梳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发展脉络,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1978年—1989年探索阶段、1990年—2000年展开阶段、2001年—2011年深化阶段、2012年以来攻坚阶段。并从缓解了政府教育扶贫财政压力、填补了政府教育扶贫工作空隙、促进了政府教育扶贫效率提高、减轻了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负担等四个方面阐释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取得的总体成效。第三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理论资源。本章主要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国外学者的相关理论以及中华传统文化蕴含的相关理论四个方面对论文的理论资源进行归纳,为第四章到第六章的实践探索、模式分析和未来展望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第四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实践探索。本章主要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以资育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六个方面概括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涉足的主要领域和实践的具体内容。第五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主要模式。本章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实践模式大体划分为三种基本模式,即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模式、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其中,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又包括筹款工具模式、项目运行模式、组织资助模式;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模式又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又包括社会企业模式、公益创投模式、影响力投资模式。第六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未来趋向。这一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角色定位。论文科学合理地将社会组织在教育扶贫实践中所扮演的角色定位为扶贫资源的链接者、扶贫服务的提供者、扶贫能力的建设者、扶贫行动的倡导者和扶贫工作的合作者。在此基础上,第二部分提出要发扬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基本经验。论文从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抓好教育扶贫品牌建设、重视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开展多种形式慈善募捐四个方面深刻总结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四十年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经验,为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指导意见。第三部分分析了当前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发展机遇,即经济与社会转型激发社会组织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提供发展时机、政府职能转变需要社会组织承接工作、制度创新为社会组织创造发展环境四大机遇。第四部分检视了当前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所遇到的挑战。论文分析指出,当前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存在法律缺失、社会组织外部管理僵化、普遍资源短缺和内部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亟需尽快解决。第五部分建设性地提出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优化性路径选择。论文提出,为继续推进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良性发展,必须构建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法律体系、改善社会组织外部治理环境、落实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并加强社会组织内部能力建设。总之,通过全面总结和分析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实践情况,论文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归纳概括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主要模式,包括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模式、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三种基本模式。其中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包括筹款工具模式、项目运行模式、组织资助模式;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模式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包括社会企业模式、公益创投模式、影响力投资模式。二是鉴于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下社会扶贫中的重要主体地位,明确定位了中国社会组织在2020年后农村教育扶贫中的五种角色,即资源链接者、服务提供者、能力建设者、行动倡导者和扶贫工作合作者。三是高度总结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四十年来的基本经验,包括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抓好教育扶贫品牌建设、重视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开展多种形式慈善募捐四个方面,为2020年后解决农村相对教育贫困问题提供了指导意见。四是全面分析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在当前以及2020年后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建设性地提出了优化性路径选择。
陆俊杰[10](2020)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文中认为在法治现代化征程中,地方法治深嵌在时代发展大潮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双重关系中,需要在实践中着力解决“何以可能?何以进行?何以实现?”等关键性问题。全球化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意味着处于开放型格局中的地方必然要以国际化视野认真对待经济社会和治理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数字时代的信息与数据的变革,催生了地方数字政府,优化了社会规范与工具,促进了社会发育和公众参与。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地方法治受到了动力主体与要素不平衡和内在权力关系配置失衡的制约。破解社会基础薄弱和政府主导的悖论关键在于培育社会力量,建设“有效地方法治”。当下,地方法治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均存在着社会缺位等问题。多元主体力促政府与社会合作,这是地方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路向。现实中,市场化利益聚合、服务型政府改革和社会力量嵌入性成长促使地方法治逐步向政社合作转型。地方性事务的平等治权、宪法与法律的涉地合作规定、地方社会的信赖机制等为合作型地方法治提供了正当性、合法性和实效性基础。合作型地方法治意指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社会权力和政府权力以信任为基础,充分运用已有资源和社会资本,通过平等合作和交织互动,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结合而成共同体的能动作用,有效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法治目标的地方法治模式类型,需要具备合作主体、合作条件、合作方式、合作平台等构成要件,具有强社会性、多主体性、平等性、集体行动等鲜明特征。社会权力作为合作型法治的重要力量一直存在于地方法治的实践场域中。政府与社会结构网络中,社会权力活跃于政府服务、公共治理和基层自治等领域,并且在公权力的主导下作为参与性力量参与地方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权力关系结构中,社会权力在社会阶层复杂化、资源配置社会化和网络观念多元化的催生下逐步发育壮大,从而与政府权力之间基于主体、制度和结果等相互信任而迈向合作。这种合作展现了平等性地位、公共性指向和多向度开放的合作特点。法理语境中,社会权力是除国家组织和社会个体之外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凭借其掌握的社会资源对政府、社会和公众产生影响、支配和控制作用的力量和能力,是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其生成和实施需具备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力量、社会资本等各种资源条件以及对于其他主体和权力权利产生影响等条件。“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作为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维度,社会权力的主体是多元化的。社会权力的法治力量主要来自于社会领域的多元主体,需具备组织化、群体化、社会化和公共资源等条件。地方性社会组织是社会权力最重要的主体,其囊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在迈向高质量治理进程中不仅具有组织独立性和行动自主性,还具备了民间性和公共性等特点。稳定的社会群体则是基于社会利益价值需要为实现共同目标结合的社会共同体,包括较多现实结合的实体性社会群体和虚拟化网络社会群体,自组织性、利益共通性和成员认同性是其重要特点。而自治性社区组织是法定的常见社会力量,广泛地存在于城乡治理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权力主体不仅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组织形态,更是地方法治的重要推动力量。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是其重要的法理向度。整体而言,社会权力自组织运行不仅能够增强其在权力体系中的法治地位,还能有效发挥其外化的法治功能。首先,社会权力通过多元化方式有效防止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与滥用,途径是社会权力促使地方政府通过职能转变自限权力、扩张社会权力领域限缩政府权力实施空间、通过静态分享和动态转化方式分解政府权力。其次,增强社会资本促进社会与政府间合作,则是社会权力法治功能的重要一面。在具体实践中,社会权力通过架构陌生人互惠关系网络、培育平等合作的公共精神和构筑体制回应的社会秩序等方式丰盈社会资本的内容,增强社会权力内在动能。再次,社会权力通过“民间法”等社会规范的成熟完善,不断生成自身治理权威,架构多元权力的耦合机制,从而促成社会秩序的逐步建立。通过限制政府权力、培育社会资本、生成社会秩序,社会权力致成了其法治功能。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作用主要通过其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权力运行主要依赖于地方开放复合的民主实践空间、经济和信息等多元资本以及多样繁荣的理性文化等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地方法治建立公私伙伴关系集聚信任,强化平等对话与公共协商,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的有序参与和城乡的社区自治等方式实现深度法治合作。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是其介入地方法治进程最核心的运行机理。社会权力通过自主决策和能动机制,建立了多元权力平等合作的网络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多元权力主体基于项目化绩效目标,生成动态的项目合作共同体。在较为完善的社会信任制度体系以及政社权力合作运行规范机制下,多元主体基于互惠原则展开法治合作的集体行动。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实际上是其和政府权力通过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等多元主体,依靠强大的社会资本和互惠的信息共享机制,基于信任形成项目化的虚拟合作共同体,对权力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及反馈,动态回应治理中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需要,实现地方法治目标。当然,合作型地方法治也要高度警惕社会权力的政治动机和权力溃散现象,确保权力的运行和功能以法治目标为导向。
二、2003民政成果数字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3民政成果数字化(论文提纲范文)
(3)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关注热点的社区管理研究 |
(二)以社区网络化治理为前沿议题的社区治理研究 |
(三)社区由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发展研究 |
(四)共生理论的发展及其应用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城市社区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 |
(四)共生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共生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同质下延: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兴起 |
一、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缘起 |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初始历程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创形态(2004)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步成长(2005-2012) |
二、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质化下延分析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多数属于体制内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推进了政策执行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与限度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偏利共生:网格化管理强化与治理主体培育 |
一、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新探(2012 年末-2015) |
(一)2013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减负增效 |
(二)2014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三社联动 |
(三)2015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政社互动 |
(四)2013-2015 年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总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偏利共生行为模式研判 |
(一)共生单元具备: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 |
(二)共生界面生成: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设立 |
(三)共生条件满足:单向为主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提升 |
三、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与困境 |
(一)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 |
(二)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对称互惠共生:网格化管理新突破与治理要素新发展 |
一、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的新实践(2016-至今)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突破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新发展 |
(三)近年来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整体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非对称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剖释 |
(一)共生单元具备:丰富的治理主体生成 |
(二)共生界面生成:多方发起的活动开展 |
(三)共生条件满足:多向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组织间非同步性进化 |
三、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与问题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导向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前行的目标、动力与阻力 |
一、网络化治理:中国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
(一)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发展的理想状态 |
(二)网络化治理:实现理想状态的工具设计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系统结构 |
(四)网络化治理系统结构建构的基础条件 |
二、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党政领导力 |
(二)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利益驱动力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科技支撑力 |
三、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阻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二)目标和利益冲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张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
一、共生: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 |
(一)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 |
(二)价值理念是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共生价值体系 |
二、丰富共生主体: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建设 |
(一)在双向需求导向下,选择刚性约束 |
(二)在目标需求导向下,采用弹性约束 |
(三)在利益需求导向下,实施有效激励 |
三、完善共生界面: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行动选择 |
(一)以协商为基础,形成主体间的共识共信 |
(二)以共治为主线,强化主体间的共担共监 |
(三)以共享为旨归,推动全主体的双维进化 |
四、优化共生条件: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技术支撑 |
(一)以用户为中心,建设治理网络平台 |
(二)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社区治理主体 |
(三)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运行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山东省沂水县殡葬改革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殡葬改革的相关概念 |
2.1.1 殡葬 |
2.1.2 公益性公墓 |
2.1.3 殡葬服务 |
2.2 殡葬改革的相关理论 |
2.2.1 福利多元主义 |
2.2.2 政府职能转变理论 |
第3章 我国殡葬改革概况 |
3.1 我国殡葬事业发展概况 |
3.1.1 加强殡葬事业发展顶层规划 |
3.1.2 落实节地生态安葬政策 |
3.1.3 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
3.1.4 全国殡葬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 |
3.2 我国殡葬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
3.2.1 殡葬领域相关法律条文笼统,缺乏操作性 |
3.2.2 公益性公墓建设难以落实 |
3.2.3 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 |
3.2.4 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不规范 |
3.2.5 传统殡葬习俗根深蒂固 |
3.2.6 殡葬领域数字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 |
第4章 山东省沂水县殡葬改革实践 |
4.1 建设公益性公墓,推行节地安葬 |
4.1.1 公益性公墓的建设 |
4.1.2 节地安葬政策的推行 |
4.2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的全覆盖 |
4.2.1 理顺殡葬管理体制,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民服务 |
4.2.2 制定公墓管理办法,规范殡葬流程 |
4.2.3 取消殡葬行政事业性收费,体现殡葬改革公益属性 |
4.3 推行厚养礼葬,增强殡葬改革的人文关怀 |
4.3.1 发挥红自理事会主体作用 |
4.3.2 推行“追思会”丧事礼仪模式 |
4.4 山东省沂水县殡葬改革满意度调查问卷 |
4.4.1 设计调查问卷 |
4.4.2 样本选择及问卷收集 |
4.4.3 数据分析 |
第5章 山东省沂水县殡葬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山东省沂水县殡葬改革存在的问题 |
5.1.1 山东省沂水县殡葬改革缺乏长效机制 |
5.1.2 殡葬服务全免费给予县级财政较大负担 |
5.1.3 殡葬服务队伍建设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 |
5.1.4 沂水县殡葬行业市场参与不足,个性化殡葬服务难以满足 |
5.2 沂水县殡葬改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殡葬改革缺乏法律支撑 |
5.2.2 上级政府对殡葬改革重视不足 |
5.2.3 垄断式殡葬服务使市场缺乏竞争活力 |
第6章 国内其他地区殡葬改革经验 |
6.1 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构建“互联网+殡葬服务” |
6.2 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引领殡仪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
6.3 突出绿色生态,构建生态安葬服务体系 |
6.4 强化综合监管,稳步推进法治殡葬建设 |
第7章 优化殡葬改革的对策 |
7.1 加强殡葬改革顶层规划,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
7.2 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 |
7.3 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 |
7.4 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 |
7.5 推进殡葬文化移风易俗 |
7.6 普及殡葬改革数字化建设 |
参考文献 |
一、期刊类 |
二、着作类 |
三、论文集 |
四、学位论文 |
五、法律文件类 |
六、网络资源 |
致谢 |
附录:山东省沂水县殡葬改革满意度调查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我国省级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框架构建研究 ——基于浙江省实践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大数据时代 |
1.1.2 开放数据趋势 |
1.1.3 “单套制”转变 |
1.2 研究意义 |
1.2.1 实践价值 |
1.2.2 理论价值 |
1.3 研究内容 |
1.3.1 理论基础研究 |
1.3.2 浙江案例分析 |
1.3.3 理论创新探究 |
1.3.4 研究总结展望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网络调研法 |
1.4.3 案例研究法 |
1.4.4 实地调研法 |
1.5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局限性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理论依据 |
2.1 研究综述 |
2.1.1 国内研究现状 |
2.1.2 国外研究现状 |
2.1.3 研究述评 |
2.2 理论依据 |
2.2.1 治理理论概念梳理 |
2.2.2 数据治理理论概念梳理 |
2.3 概念定义 |
2.3.1 档案数据与档案治理 |
2.3.2 档案数据管理与档案数据治理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浙江省档案数据治理体系要素分析 |
3.1 治理内容 |
3.1.1 数据管理 |
3.1.2 安全治理 |
3.1.3 服务治理 |
3.2 治理主体 |
3.2.1 中心治理主体 |
3.2.2 多元治理主体 |
3.3 治理过程 |
3.3.1 政策支持举措 |
3.3.2 技术支撑举措 |
3.3.3 活动保障举措 |
3.4 治理成果 |
3.4.1 智慧档案 |
3.4.2 平安档案 |
3.4.3 最多跑一次 |
3.4.4 一网查档,百馆联动 |
3.4.5 异地查档,跨馆服务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架构构建策略 |
4.1 生态层: 维护档案数据治理安全环境 |
4.1.1 档案数据治理组织结构 |
4.1.2 档案数据治理政策措施 |
4.1.3 档案数据治理质监管理 |
4.2 基础层: 搭建档案数据治理基础设施 |
4.2.1 档案数字化 |
4.2.2 档案数据化 |
4.3 数据层: 控制档案数据治理数据流向 |
4.3.1 档案数据汇集 |
4.3.2 档案数据过滤 |
4.3.3 档案数据资产 |
4.4 应用层: 打造档案数据治理服务平台 |
4.4.1 档案数据共享平台 |
4.4.2 档案数据开放平台 |
4.4.3 档案数据媒体平台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概况与总体评价 |
(一)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二)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三)总体评价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一)可能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社区、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二)中国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三)互动式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对“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的继承 |
(二)对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继承发展 |
(三)“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演进特征: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前世今生 |
一、传统到现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1949~1990:城市社区行政管理阶段 |
(二)1991~2011:城市社区全面建设阶段 |
(三)2012~2019:城市社区多元治理阶段 |
二、管控到互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演进特征 |
(一)一元化向多元化演进的治理主体 |
(二)单位制向社区制演进的制度转型 |
(三)纵向型向网络型演进的行动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实践案例与困境分析:互动式治理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探索 |
一、中国差异化城市社区治理类型中的实践探索 |
(一)行政导向:大都市边缘社区治理实践 |
(二)社会导向:智慧社区建设的治理实践 |
(三)市场导向:新型商品房社区治理实践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特征 |
(一)治理行动者:党政为核心的多元主体治理转型 |
(二)治理制度:顶层设计与具体运作的制度化体系 |
(三)治理行动:多样化治理方式交叠的调适性互动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互动困境 |
(一)行动者角色迷失困境 |
(二)社区资源整合的困境 |
(三)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 |
(四)互动渠道不畅通困境 |
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归因 |
(一)公共性不足问题 |
(二)治理模糊性问题 |
(三)路径依赖的问题 |
(四)法治化建设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动者-制度-行动”框架下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构建 |
一、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生成发育逻辑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传统意蕴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时代要求 |
二、行动者: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的多元动态主体 |
(一)国家行动者——党组织、政府、居委会的治理参与 |
(二)社会行动者——业委会、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参与 |
(三)市场行动者——社区企业等市场力量的治理参与 |
(四)行动者间关系: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互动式治理中的互补互嵌 |
三、制度: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与行动的制度空间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内在逻辑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外在互动 |
四、行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行动空间与互动逻辑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行动空间内涵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共同目标 |
(三)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精神内核 |
(四)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互动逻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实现之路 |
一、互动网络: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的关系架构 |
(一)互动式动态网络构建的关键要素 |
(二)互动式动态网络架构的具体策略 |
二、互动规则: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体系完善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法治之路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软法之治 |
(三)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监督之力 |
三、互动精神: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文化内推力 |
(一)重塑社区公共精神 |
(二)整合社区公共文化 |
(三)培育社区文化组织 |
四、互动平台: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中的落实载体 |
(一)信息化中的技术型平台建设 |
(二)利益诉求的表达型平台建设 |
(三)民主互动的协商型平台建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讲话 |
附录二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要文献中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三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四 十八大以来国家级重要规划中社区治理的相关论述 |
附录五 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
附录六 中央及部委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文件 |
附录七 某市社区治理任务与工作内容汇总 |
后记 |
(7)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主要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技术路线 |
第四节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档案与数字档案 |
二、 共享服务与档案共享服务 |
三、 数字档案共享服务 |
第二节 相关基础理论 |
一、 公共产品理论 |
二、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三章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现状 |
第一节 惠安县档案服务发展历程 |
第二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 |
一、 多元机构提供共享服务 |
二、 收集和储存丰富的数字档案资源 |
三、 共享服务的方式 |
四、 制定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规范 |
第三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成效 |
一、 共享服务的档案资源不断丰富 |
二、 共享服务主体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
第四章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情况社会调查 |
第二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存在的问题 |
一、 共享服务的主体不够集中 |
二、 共享服务的内容不够全面 |
三、 共享服务的方式不够便捷 |
四、 共享服务的规范不够明确 |
第三节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现行档案管理模式存在弊端 |
二、 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 |
三、 规范和标准体系不完善 |
四、 缺乏夯实的数据基础 |
五、 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 |
六、 缺乏有效的监督问责 |
第五章 国内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上海市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经验 |
第二节 宁德市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经验 |
第三节 本文借鉴的经验 |
第六章 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优化对策 |
第一节 加强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组织领导 |
一、 建立共享服务协调机制 |
二、 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 |
三、 强化档案部门的职责 |
第二节 完善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制度建设 |
一、 制定地方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 |
二、 制定地方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实施办法 |
第三节 增强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数据基础 |
一、 加快档案数字化步伐 |
二、 开展档案价值鉴定和解密划控 |
三、 规范档案数据加工 |
第四节 建设数字档案共享服务平台 |
一、 建设共享服务网络系统 |
二、 建设共享服务的综合档案馆新馆 |
三、 引入社会力量外包技术服务 |
四、 培育复合型专业人才 |
第五节 监督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的责任落实 |
一、 树立鲜明奖惩导向 |
二、 运用绩效考核工作成效 |
三、 提拔重用优秀干部 |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 A 访谈提纲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研究成果 |
(8)村级档案管理的主体选择及权责厘定研究 ——基于L县15个行政村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第一章 概述:村级档案管理的相关概念与政策依据 |
第一节 村级档案及其管理 |
第二节 村级档案管理政策 |
第三节 村级档案管理意义 |
第二章 梳理:村级档案管理的主体选择及相关案例 |
第一节 我国村级档案的管理主体变迁 |
第二节 L县村级档案管理主体的调研情况 |
第三章 剖析:村级档案管理主体不一的原因及影响 |
第一节 管理主体不一的原因探究 |
第二节 管理主体不一的影响浅析 |
第四章 探索:从村级档案管理主体选择到权责厘定 |
第一节 村级档案管理的决定归属——主体选择 |
第二节 村级档案管理的核心问题——权责厘定 |
第五章 结论 |
附录 L县村级档案管理情况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框架结构和创新及不足 |
1.4.1 框架结构 |
1.4.2 创新之处 |
1.4.3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问题概述 |
2.1 相关概念阐释 |
2.1.1 社会组织 |
2.1.2 教育扶贫 |
2.1.3 社会组织教育扶贫 |
2.2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现实背景 |
2.2.1 贫困地区人力资本有待开发 |
2.2.2 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优势凸显 |
2.2.3 精准扶贫要求多元力量参与 |
2.3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历史进程 |
2.3.1 1978 年—1989 年: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探索阶段 |
2.3.2 1990 年—2000 年: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展开阶段 |
2.3.3 2001 年—2011 年: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深化阶段 |
2.3.4 2012 年以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攻坚阶段 |
2.4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总体成效 |
2.4.1 缓解了政府教育扶贫财政压力 |
2.4.2 填补了政府教育扶贫工作空隙 |
2.4.3 促进了政府教育扶贫效率提高 |
2.4.4 减轻了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负担 |
第3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理论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
3.1.1 发展教育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3.1.2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 |
3.1.3 教育同生产劳动实践相结合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
3.2.1 发展教育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举措 |
3.2.2 发展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 |
3.2.3 发展教育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根本之策 |
3.3 国外学者的相关理论 |
3.3.1 人力资本理论 |
3.3.2 文化贫困理论 |
3.3.3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3.4 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的相关理论 |
3.4.1 有教无类——教育的普惠性 |
3.4.2 治乱学说——教育的教化性 |
3.4.3 经学致用——教育的实用性 |
3.4.4 教养兼施——教育的公益性 |
第4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实践探索 |
4.1 基础教育 |
4.1.1 学前教育 |
4.1.2 义务教育 |
4.1.3 普通高中教育 |
4.1.4 特殊儿童教育 |
4.1.5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
4.2 职业教育 |
4.2.1 发展农村中高等职业教育 |
4.2.2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
4.2.3 抓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
4.2.4 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
4.3 普通高等教育 |
4.3.1 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
4.3.2 指导城市返乡青年创业 |
4.4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4.4.1 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4.2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4.3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4.4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4.5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5 以资育人 |
4.5.1 通过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立自强 |
4.5.2 通过人文助困树立学生积极心态 |
4.5.3 通过感恩教育培育学生责任意识 |
4.6 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
4.6.1 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
4.6.2 提高农村学校信息化水平 |
第5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主要模式 |
5.1 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 |
5.1.1 筹款工具模式 |
5.1.2 项目运行模式 |
5.1.3 组织资助模式 |
5.2 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模式 |
5.2.1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
5.2.2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
5.3 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 |
5.3.1 社会企业模式 |
5.3.2 公益创投模式 |
5.3.3 影响力投资模式 |
第6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未来趋向 |
6.1 明确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角色定位 |
6.1.1 扶贫资源的链接者 |
6.1.2 扶贫服务的提供者 |
6.1.3 扶贫能力的建设者 |
6.1.4 扶贫行动的倡导者 |
6.1.5 扶贫工作的合作者 |
6.2 发扬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基本经验 |
6.2.1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
6.2.2 抓好教育扶贫品牌建设 |
6.2.3 重视舆论宣传引导作用 |
6.2.4 开展多种形式慈善募捐 |
6.3 抓住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机遇 |
6.3.1 经济与社会转型激发社会组织发展 |
6.3.2 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提供发展时机 |
6.3.3 政府职能转变需要社会组织承接工作 |
6.3.4 制度创新为社会组织创造发展环境 |
6.4 正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挑战 |
6.4.1 社会组织教育扶贫法律缺失 |
6.4.2 社会组织外部管理僵化 |
6.4.3 社会组织普遍资源短缺 |
6.4.4 社会组织内部能力不足 |
6.5 优化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路径选择 |
6.5.1 构建社会组织教育扶贫法律体系 |
6.5.2 改善社会组织外部治理环境 |
6.5.3 落实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 |
6.5.4 加强社会组织内部能力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 |
(10)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复杂背景下地方法治变革的动因 |
第一节 时代变革叠加驱动地方法治转型 |
一、全球化时代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二、数字时代信息扁平化的喜与忧 |
第二节 内在结构失衡期待地方法治转型 |
一、法治变迁动力机制的结构失衡 |
二、权力纵横配置的内在关系失衡 |
第二章 治理现代化语境地方法治的合作型转向 |
第一节 基于“控制—依附”结构的地方法治类型 |
一、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 |
二、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 |
三、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有效法治的可能范式 |
一、逐步趋向合作的地方法治 |
二、合作型地方法治的法理证立 |
三、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内在特征 |
第三章 社会权力的法治合作及其法理意蕴 |
第一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在场 |
一、政社关系结构网络的社会权力实践连接 |
二、社会权力对法治合作机制的内生要素扩展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语境社会权力的法理属性 |
一、域外关于社会权力的经典论述 |
二、国内学界关于社会权力的解读 |
三、合作意蕴的社会权力法理界定 |
第四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主体力量 |
第一节 地方性社会组织 |
一、法律语境的社会组织 |
二、社会组织高质量转向 |
三、迈向治理的组织类型 |
四、变塑社会的特征优势 |
第二节 稳定性社会群体 |
一、社会群体的学理维度 |
二、虚实结合的多元社群 |
三、主体特征的社会面向 |
第三节 自治性社区组织 |
一、基于法定的主体地位 |
二、社区自治的力量条件 |
三、自治效应的典型实践 |
第五章 社会权力之于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功能 |
第一节 控约地方政府权力 |
一、制约政府权力的传统机制及其式微 |
二、社会权力阻却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 |
三、社会权力对政府权力的分解与转化 |
第二节 丰盈民间社会资本 |
一、社会资本与合作型地方法治 |
二、地方法治中社会资本的孱弱 |
三、社会权力重塑法治社会资本 |
第三节 生成地方社会秩序 |
一、社会权力生成地方法治的“民间法”资源 |
二、基于社会权力合作治理的社会秩序生成 |
第六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社会权力的运行机理 |
第一节 开放多元的运行条件与场域 |
一、开放复合的民主社会实践空间 |
二、市场经济与信息技术等现代化资本 |
三、多样繁荣的地方社会理性文化 |
第二节 深度合作的有序运行方式 |
一、对话与协商:公私伙伴关系的建立 |
二、有序参与:政社权力的深层互动 |
三、自主治理:社会权力的自主实现 |
第三节 制度化网络的集体合作行动机制 |
一、自组织决策的项目绩效合作机制 |
二、制度化政社权力的集体行动机理 |
余论:对社会权力的法治制约 |
一、对社会权力保持政治警惕 |
二、防止社会权力的溃散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四、2003民政成果数字化(论文参考文献)
- [1]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的通知[J].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17)
-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J].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10)
- [3]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D]. 宋晓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4]山东省沂水县殡葬改革的问题研究[D]. 李聪强. 山东大学, 2020(12)
- [5]我国省级档案数据治理体系框架构建研究 ——基于浙江省实践的研究[D]. 陈艳. 山东大学, 2020(11)
- [6]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D]. 姜郸. 吉林大学, 2020(08)
- [7]惠安县数字档案共享服务研究[D]. 潘美霖. 华侨大学, 2020(01)
- [8]村级档案管理的主体选择及权责厘定研究 ——基于L县15个行政村的调研[D]. 郑洁洁. 福建师范大学, 2020(02)
- [9]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研究[D]. 王冬雪. 吉林大学, 2020(08)
- [10]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D]. 陆俊杰.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