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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樵研究《诗》的著作有《诗传》20卷、《诗辨妄》6卷、《辨诗序妄》127篇、《原切广论》320篇,以及《诗名物志》,(注:见《夹漈遗稿》卷二《献皇帝书》、《寄方礼部书》,卷三《上宰相书》。)均已亡佚。
南宋周孚撰《非诗辨妄》2卷,专门反驳郑樵的《诗辨妄》。《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九《蠹斋铅刀编三十二卷》提要云:“郑樵作《诗辨妄》,决裂古训,横生臆解,实汩乱经义之渠魁。南渡诸儒,多为所惑,而孚陈四十二事以攻之,根据详明,辨证精确,尤为有功于诗教。今樵书未见传本,而孚书岿然独存,岂非神物呵护,以延风雅一脉哉!是尤可为宝贵者。”周孚《非诗辨妄》的写作体例是先引一段《诗辨妄》的原文,再予以驳斥。在我们看来,《非诗辨妄》“尤可为宝贵者”,是它保存了郑樵《诗辨妄》的部分内容,顾颉刚曾据以纂成《郑樵诗辨妄辑本》(载《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6期),为我们研究郑樵的《诗辨妄》提供了方便。
郑樵《诗辨妄》的主要成就是否定《诗序》为子夏作,批驳了《诗序》的谬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翻了《诗序》强加于《诗》的封建说教,为正确地理解和研究《诗》,作出了突出贡献。
首称《诗序》为子夏作者乃郑玄。其于《小雅》之《南陔》、《白华》、《华黍》三诗《笺》曰:“此三篇盖武王之时,周公制礼,用为乐章,吹笙以播其曲。孔子删定在三百一十一篇内,遭战国及秦而亡。子夏序诗,篇义合编,故诗虽亡而义犹在也。”他在回答张逸的问题时说得更加明白:“此《序》子夏所为,亲受圣人,商为之《序》。”(注:《郑志》卷上。)其后,三国时魏王肃《孔子家语》注云:“子夏所叙《诗》义,今之《毛诗序》是。”(注:《孔子家语》卷九《七十二弟子解》。)吴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亦称:“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梁萧统编《文选》,收《毛诗序》一首,作者题“卜子夏”。
《诗序》长期被奉为学《诗》的圭臬,而郑樵却旗帜鲜明地指出,《诗序》是托名子夏的伪作,其《诗辨妄》云:
汉之言《诗》者三家耳。毛公,赵人,最后出,不为当时所取信,乃诡诞其说,称其书传之子夏。盖本《论语》所谓“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注:本文所引郑樵的话,凡未注明出处者,均见周孚《蠹斋铅刀编》卷三一、三二《非诗辨妄》,亦见顾颉刚《郑樵诗辨妄辑本》。)
班固已看出了这一点,其《汉书·艺文志》云:“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唐韩愈也指出:“察夫《诗序》,其汉之学者欲自显立其传,因藉之子夏。”(注:《毛诗集解》卷一引。)北宋苏辙复云:“今《毛诗》之《叙》……世传以为出于子夏,予窃疑之。子夏尝言《诗》于仲尼,仲尼称之,故后世之为《诗》者附之。”(注:《苏氏诗集传》卷一《国风》。)郑樵在前人的基础上,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因而产生了更大的影响。
尤为可贵的是,郑樵对《诗序》作伪的方法进行了总结,指出:“作《序》者有可经据,则指言其人;无可经据,则言其意。”传《诗》者为了取信于人,千方百计地引经据典,加以附会引伸,是普遍现象,不独《诗序》然。班固《汉书·艺文志》尝云:“汉兴,鲁申公为《诗》训诂,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郑樵不仅揭示了这一手法,而且还进行了具体分析。例如《郑风·将仲子》: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显然,这首诗表达了一位热恋中的年青女子,既怀念恋人,又害怕父母、诸兄,以及其他人干涉、议论的矛盾心情。但是,这首诗的《序》却说:“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毛公《传》、孔颖达《正义》也迭床架屋地加以重申曲解。郑樵批评道:“此实淫奔之诗,无与于庄公、叔段之事,《序》盖失之,而说者又从而巧为之说,以实其事,误亦甚矣!”细玩诗意,确实与庄公、叔段事毫无关系。《序》、《传》、《正义》的作者大概觉得这首诗系郑风,题目为《将仲子》,而《左传》隐公元年又记载了“郑伯克段于鄢”的事,于是将它们生硬地拉扯到了一起。
如果在文献中实在找不到附会的依据,《诗序》无法指言某君某事,便只好介绍一下诗的写作宗旨。如《邶风·凯风》《序》云:“美孝子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尔。”郑樵调侃道:“幸哉《凯风》诗也!其诗若不言“有子七人,莫慰母心”,定为庄姜之诗无疑也。”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排列在《凯风》前面的《绿衣》、《燕燕》、《日月》、《终风》诸诗,均被《诗序》附会成“卫庄姜伤己”之作。由于“庄姜美而无子”,(注:《左传》卷二《隐公元年》。)而《凯风》诗中的“母氏”却“有子七人”,《诗序》实在无法再将《凯风》说成是庄姜的作品,故郑樵说《凯风》未被附会,算是幸运的了。《诗序》在无法指言某人某事的情况下,只好对《凯风》一诗的主题思想作了规定。其实这首诗深刻地反映了母子之情与夫妇之爱之间的矛盾,并无《诗序》所谓的赞美孝子、批评母氏改嫁的用意。
郑樵还发现了《诗序》确定美刺的一个奥密,即文献中对某君事迹无明文记载,也可依据某君的谥号来定夺。如《陈风·宛丘》《序》称:“刺幽公也。淫荒昏乱,游荡无度焉。”《东门之枌》《序》称:“疾乱也。幽公淫荒,风化之所行,男女弃其旧业,亟会于道路,歌舞于市井尔。”《衡门》《序》称:“诱僖公也。愿而无立志,故作是诗以诱掖其君也。”郑樵指出:
《宛丘》、《东门之枌》,刺幽会,《衡门》,谓刺僖公。幽、僖之迹无所据见,作《序》者,但本谥法而言之。
如《周公谥法》称“动静乱常曰幽”、“小心畏忌曰僖”,与《诗序》内容的确是一致的。郑樵的发现也为朱熹所认同,有人问朱熹《诗集传》为何尽撤去《诗序》,朱熹曰:
《小序》如《硕人》、《定之方中》等见于《左传》者,自可无疑。若其他刺诗无所据,多是世儒将他谥号不美者挨就立名尔,今只考一篇见是如此,故其他皆不敢信。(注:《朱子语类》卷八十《诗一》。)
郑樵还成功地运用了一些辨伪方法否定《诗序》为子夏作。
首先是查《诗序》的来源。关于毛诗的流传情况,前人有两种说法。三国吴人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卷下《毛诗》云:
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亨作《诂训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
《经典释文》卷一《注解传述人》引三国吴人徐整的话说:
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仓子,薛仓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间人大毛公,毛公为《诗诂训传》于家,以授赵人小毛公,小毛公为河间献王博士。
不难看出,两种说法有许多矛盾:一、陆说“商为之序”,而徐未提到这一点;二、陆说从子夏到小毛公经过八传,而徐说从子夏到小毛公经过六传;三、两者所传授的人,除大、小毛公外均不同;四、陆说大毛公为鲁国人,而徐说大毛公为河间人。如果《诗序》果真为子夏所作,当然会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不至于产生这么多的矛盾说法。所以郑樵对《诗序》为子夏作的说法,鲜明地提出了疑问:
设如有子夏所传之《序》,因何齐、鲁间先出,学者却不传,返出于赵也?《序》既晚出于赵,于何处而传此学?
如前所说,郑樵认为《诗序》是根据经书杂说杜撰而成的,根本不可能是子夏写的,他还举了一个有力的反证:
诗风皆有指言当代之某君者,惟《魏》、《桧》二风无一篇指言某君者,以此二国《史记》世家、年表、书传不见有所说,故二风无指言也。若《序》是春秋前人作,岂得无所一言。
郑樵还采用考查史实的方法来辨证《诗序》之谬。如《邶风·式微》《序》云:“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也。”郑樵批评道:
卫本纣都,周得天下以为卫国;而黎乃商之侯国,今潞州黎城是,周时且无黎也,何得于此有寓卫之黎侯!
再如《小雅·节南山》《序》云:“家父刺幽王也。”郑樵批评道:
《节南山》言家父作,家父乃桓王时人,当隐桓之时,家父使鲁,自幽及桓,盖七十年,何得家父复仕幽朝?
又,《小雅·十月之交》《序》云:“大夫刺幽王也。”显然,《诗序》将这首诗当成了西周幽王时的作品了。但是这首诗的开头写道:“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郑樵考证了这次日食现象,指出:
继桓王者,庄王也。按《长历》,“庄王二年十月辛卯,日食。”又《春秋》鲁桓公十七年,书“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庄王二年,岁在丙戌,即桓之十七年也。此甚明白,亦足以见平王之后,其诗皆列《雅》,亦足以见作《序》者之谬。
此外,这首诗中还有“皇父孔圣,作者于向”两句。郑樵继续分析道:“向,东都畿内地也,凡卿士采邑,必于天子畿内,则知此诗不为西周诗矣。”应当说郑樵对史实的考证是非常细密而有说服力的。
郑樵还从语言文字入手,论证《诗序》非子夏作。如《诗序》谈到《小雅·南陔》等六篇笙诗“有其义而亡其辞”,郑玄《笺》亦解释道:“孔子论《诗》,《雅》、《颂》各得其所,时俱在耳。篇第当在于此,遭战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其义则与众篇之义合编,故存。”既然孔子论《诗》、子夏序《诗》时,这六篇诗尚存,怎么会在《诗序》中,预言“有其义而亡其辞”呢?故郑樵指出:“据六亡诗,明言“有其义而亡其辞”,何得是秦火前人语!”又,《小雅·裳裳者华》《序》云:“刺幽王也。古之仕者世禄,小人在位,则谗谄并进,弃贤者之类,绝功臣之世焉。”只有后世,世袭制遭到较为彻底的破坏之后,才会讲出“古之仕者世禄”这样的话,故郑樵云:“《裳裳者华》,‘古之仕者世禄’,则知非三代之语。”
《诗序》用词不当,郑樵也作了批评。如《诗》之首篇《周南·关雎》《序》云:“后妃之德也。郑樵分析道:
《关雎》言“后妃”便无义,三代之后,天子之耦曰皇后,太子之耦曰妃,奈何合后世二人之号而以为古一人也!
郑樵还注意从《诗》的命题方法角度来批驳《诗序》之谬。章学诚尝云:“古人著书,往往不标篇名,后人较雠,即以篇首字句名篇;不标书名,后世较雠,即以其人名书。”(注:《文史通义》内篇《繁称》。)《诗序》作者不了解这一点,常据并无深义的诗题去阐述诗义。如《周南·螽斯》《序》云:“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郑樵指出:
《螽斯》者,取二字以名篇尔,实无义也。言“螽斯羽”者,谓螽之此羽耳,何得谓螽斯为一物名!
再如《大雅·召闵》《序》云:“凡伯刺幽王大坏也。旻,闵也。闵天下无如召公之臣也。”郑樵指出:
《召旻》诗,首章言“旻天疾威”,卒章言“有如召公”,是取始卒章之一字合为题,更无他义。
《诗序》的封建说教主要是通过美刺观来贯彻体现的。朱东润尝云:“总诗之美刺与夫类似美刺者言之,《风》、《雅》二百六十五篇之诗,十可尽其八九,而刺诗为尤众。”(注:《诗三百篇探故》《诗心论发凡》。)郑樵《诗辨妄》一个显著成就是注意结合诗歌创作的特点,来分析批评《诗序》的美刺说。如《关雎》,《诗序》云:
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
毛公《故训传》也称:
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然后可以风光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延正,朝延正则王化成。
郑樵《通志·昆虫草木略第一·序》对“关关雎鸠”一句诗作出了科学的解释:
凡雁鹜之类,其喙褊者,则其声关关;鸡雉之类,其喙锐者,则其声骘骘。此天籁也。关雎之喙似凫雁,故其声如是,又得水边之趣。
郑樵《诗辨妄》认为《关雎》头两句只不过是诗歌中常用的起兴句,雎鸠也可以用其他水鸟代替,“设若兴见鹙鹤,则言鹙鹤;兴见鸳凫,则言鸳凫。”并指出,此诗作者“每思淑女之时,或兴见关雎在河之洲,或兴感雎鸠在河之洲。雎在河中洲上不可得也,以喻淑女不可致之义。何必以雎鸠而说淑女也!毛谓以喻后妃悦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何理?”
再如《周南·苤菅》《序》云:“后妃之美也。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郑樵批评道:
以《苤菅》为妇人乐有子者,据《苤菅》诗中,全无乐有子意,彼之言此者何哉?盖书生之说,例是求义以为所,此语不徒然也,故以为乐有子尔,且《苤菅》之作,兴采之也,如后人之采菱则为采菱之诗,采藕则为采藕之诗,以述一时所采之兴尔,何它义哉!
郑樵的《诗辨妄》产生了巨大影响,既遭到了周孚的激烈反对,也得到了朱熹的充分肯定,如《朱子语类》卷八十云:
《诗序》实不足信。向见郑渔仲有《诗辨妄》,力诋《诗序》,其间言语太甚,以为皆是村野妄人所作。始疑之,后来子细看一、两篇,因质之《史记》、《国语》,然后知《诗序》之果不足信。因是看《行苇》、《宾之初筵》、《抑》数篇,《序》与《诗》全不相似。以此看其他《诗序》,其不足信者煞多。
故其《诗集传》不录《诗序》。朱鹤龄《毛诗通义·自序》云:“汉唐以来,《诗》家独宗《小序》,郑夹漈始著《辨妄》,朱紫阳从之,掊击不遗余力。《集传》行而《诗序》几与赵宾之《易》、张霸之《书》同废。”郑樵的《诗辨妄》打破了《诗序》、毛《传》、郑《笺》、孔《疏》的一统天下,使《诗》的研究出现了新的局面,《诗辨妄》虽仅残存部分内容,但是其功不可没,故表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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