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信息通信网络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利用通信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近年来,我国电信网络骗犯罪活动猖獗,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将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作为重要工作。通讯联络作为诈骗实施的关键环节,是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信行业承担着行业源头治理和配合打击诈骗犯罪活动的重要使命。
关键词:信息通信;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诈骗防范
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属性
1.1电诈犯罪是一种立体式犯罪
传统诈骗犯罪多是一种线性犯罪,犯罪人通常要直接和被害人进行面对面互动才能获取被害人财产;但是,科技发展使得电诈犯罪成为一种非线性犯罪,犯罪人不与被害人进行面对面接触,犯罪人借助电话、网络设计骗局,使被害人置身于虚假信息的全方位、立体式包围中,形成一种“逼真”环境,并通过隔空操纵,让被害人“自愿”地交付财产。作为一种立体式犯罪,犯罪人通过全方位、多链条地设置骗局,对被害人进行心理钳制,向被害人发送犯罪指令,不断裹挟被害人配合实施犯罪行为。
1.2电诈犯罪是一种操控式犯罪
电诈犯罪的专业化和精细化,使得作案方式类似于流水线生产,当事方只要在特定阶段完成特定角色即可,并不需要发挥当事方的主观能动性。从某种意义上说,部分电诈犯罪人、被害人等逐步呈现物化特性,他们被电诈集团当作犯罪工具或者“棋子”,受制于电诈集团主犯,被精细设计的诈骗剧本和程序操控,电诈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被逐步推高。
1.3电诈犯罪是一种应和式犯罪
电诈犯罪通常有三个基本阶段,即搜寻被害人信息、实施骗术、转账提款。这三个阶段又不断细分成不同层级、不同环节,环环相扣才能诈骗成功。尽管电诈犯罪结构复杂,但被害人的应和是诈骗完成的关键环节,可以说,“无应和,无电诈”。犯罪人通过被害人的回应和双方的互动,一方面过滤掉那些不太可能被骗的人,比如那些听到中奖信息的人因为不相信“天上掉馅饼”就立即挂电话的,或者对司法程序较熟悉因而不相信电话讯问、安全账户的等等,从而提高犯罪效率;另一方面,更全面地掌握与被害人财产相关的信息,实施精准诈骗,“诈干”被害人所有财产,提高犯罪收益。
2信息通信行业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体系构建措施
2.1建立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政策体系
聚焦行业源头治理重点难点,工信部研究提出行业监管要求和技术防范方案,制定了多项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做出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形成政策体系。其中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通知》三个指导性文件,就累计提出了83项具体措施任务,并明确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要求,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形成覆盖统筹部署、电话实名、业务规范、技术手段、责任落实、协同打击、宣传引导等7方面的政策体系,对全行业持续深入推进防范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1]。各地通信管理局纷纷加强属地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政策要求,及时对省内基础电信企业与转售企业进行动员部署。
2.2建立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体系
2.2.1建立举报通报机制,及时客观反映诈骗电话治理情况
从2016年3月起,每月汇总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举报中心(以下简称:12321举报中心)用户举报、公安机关通报、防范系统处置以及用户标记涉诈骗手机号码、固话、400、95短号码,建立呼叫核查机制,组织电信企业对通报号码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对通报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原因,研究提出管理措施,工信部形成月度通报发各相关单位,并组织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约谈整改。相关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移动转售企业要对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反馈工信部。截至目前,工信部累计完成通报50期,约谈问题企业50次,共计70余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相关通信管理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也对相关问题突出企业进行了多次约谈整改。
2.2.2建立部专项检查、属地定期检查、企业自查的三位一体督查机制
组织开展行业大督导大检查工作,围绕语音专线、“400”等重点电信业务和个人移动通信业务,研究快速高效的核查形式和手段,以标准化、表格化的方式细化并规范各项检查内容与判定要求,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先后10次组织全国22个省份重点地区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电话实名登记、重点业务整治、号码传送规范和改号软件清理、技术手段建设、行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对问题企业、问题业务进行通报整改[2]。各地通信管理局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电信企业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对问题突出企业开展督查,累计检查千余次。
2.2.3研究建立企业大数据模型,及时预警处置疑似诈骗电话
组织企业基于被叫离散度、主叫占比、接入基站数、呼叫频率、通话时长、漫游地区以及开卡时间、套餐类型等因素,建立诈骗电话监测处置系统,提升诈骗高危地区诈骗电话的监测处置能力。以云南边境地区治理为例,仅今年上半年就预警关停诈骗电话20余万个。
2.3建立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电信业务规范体系
2.3.1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行业治理基础不断夯实
在2016年底全部实现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罚,不断提升登记信息准确率[3]。出台《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实施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和细化工作要求。督促指导电信企业对3亿多未实名老用户完成补登记工作,并通过留存比对用户照片、在线视频实人认证、限制办卡数量等措施,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建立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制度,累计对各省区市监督检查10余轮次、300余次,依法依规对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2.3.2整顿和规范重点电信业务,监管电信资源的全生命周期
在业务入网环节,细化并实施重点电信业务办理规范,明确个人不得办理400、商务总机等企业业务,利用重点业务管理系统严格推进用户真实信息登记;在用户使用环节,强化重点电信业务信息复核和清理规范;在业务销售环节,加强代理渠道管理,对违代理商进行追责处罚[4]。实现了对境内电信资源(码号、线路、账户等)的全生命周期监,有效压缩了诈骗信息流传播渠道。截至2019年上半年,关停违规语音专线6.5万条,400号码80.7万个,“一号通”和商务总机66.3万个。
2.3.3不断完善号码传送要求和监测策略,坚决整治网络改号问题
深入研究通信网络主叫号码传送原理、网络实施现状,结合大量诈骗案例,总结虚假主叫号码的产生源头和机制,针对不同主叫来源、不同业务、不同骗术诈骗电话发生场景,制定《网间不规范主叫号码判定细则》等标准要求,提出有效管理要求和防范技术方案,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在源头实施主叫号码鉴权,在网间实施不规范主叫号码拦截,在国际口实现虚假和主叫号码拦截,确保主叫号码传送规范准确。
结束语:
综上所述,尽管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随着专项整治的持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诈骗方式更加隐蔽,技术对抗更趋激烈,极大增加了诈骗治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下一步,信息通信行业将进一步聚焦问题,巩固深化前期工作成果,持续强化行业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1]乔顺利.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的执法合作[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8,30(05):86-95.
[2]高尚宇.电信网络诈骗独立成罪问题探析[J].财经法学,2018(01):135-147.
[3]吴成杰,陈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疑难问题探讨[J].法律适用,2017(21):40-50.
[4]陈晓娟.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学分析[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29(05):119-125.
论文作者:朱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14
标签:被害人论文; 电信论文; 网络论文; 信息论文; 电话论文; 号码论文; 企业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