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南特许经营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河南论文,特许经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928(2000)05—0016—03
一、河南省特许经营现状分析
河南省的特许经营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可以说是方兴未艾,从目前情况看来,特许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专卖店, 如双汇肉制品专卖,服装专卖如邓亚萍牌、李宁牌等,鞋类专卖如百信等; (2)超市,如思达连锁超市现在已经有20多家特许分店;(3)餐饮业, 如郑州市合记烩面、老蔡记蒸饺等都开设了多家分店;(4)服务业, 如康洁干洗店,富士、柯达等彩扩店。但与国内的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有非常大的差距。研究特许经营在我省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思路,对于提高第三产业服务质量,改善供给,提高管理,刺激投资和消费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缺乏强有力的特许总部
1.缺乏可转让的品牌和经营管理技术
主导企业开发的服务商品和独特的经营体系,是特许经营得以发展的核心条件。没有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和品牌的支撑,就不可能吸引加盟者。一些著名的特许企业都是在产品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声誉较高的情况下,才开始实施特许经营。而目前我省企业总体上经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人员素质偏低,可供转让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技术缺乏,虽然有一些老字号的名店积累了一定优良的经营特色和较高的服务技艺,但因产品范围过窄,操作工艺不标准,而难以开展特许业务。虽然已经有了一些连锁企业,但大多数成立不久,要得到加盟者的认可有待时日。
2.连锁经营起步较晚,企业管理水平较低
特许经营作为连锁经营的一种高级形式,要求特许总部必须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经营体系,这套体系应该是通过实践检验成功的体系。总部在形成这套管理体系时,应该反复实践,使体系中的各个岗位和环节的操作达到简单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只有这样的经营体系,才能以许可方式向外输出,进行“克隆”。而河南省目前的连锁经营,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连锁企业仍处在摸索之中。规章管理尚未成熟,传统管理仍唱主角,自身管理还有欠缺。在这种情况下,过早推出特许经营计划,总部无法对加盟店进行有效的监管、提供后续服务,极有可能导致失败,“红高粱”就是一例。
3.商业自动化程度低,硬件跟不上
随着企业扩张连锁,各加盟店和总部之间的信息传递越发显得重要,而这一切有赖于高度的商业自动化,可以说,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是特许连锁系统成功的保障。但我省连锁企业大多仍凭经验管理、手工操作,科技信息方面投入少、见效慢、技术含量低。因而造成整个特许连锁体系物流、信息流的低效,影响了总部各分店业务的及时指导。
其次,加盟者条件欠缺
1.加盟者认识上存在着偏差
特许经营是一种知识产权的转让,是一种将无形资产用有形资产体现出来的方式。目前,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交易认识不足,对以支付许可费而取得开店所需的经营技巧难以接受,也有的不愿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的约束。这些认识上的偏差,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特许经营的发展。另外,虽然现在是买方市场,消费疲软,但是新兴的消费市场仍然有一定的潜力。规模小、质量差的服务企业仍然有一定的市场,市场进入难度不大,从而也削弱了特许经营的吸引力。
2.加盟者自身条件难以具备
合格的加盟者是特许经营成功的关键。合格的加盟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并承担可能出现的亏损;自己的兴趣与这个机会相符,对这个事业有高涨的热情;有能力妥善管理员工,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能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的约束等。而实际情况是,有的人有兴趣也有资金,但缺乏管理经验;有的人有资金,但不想承担风险。这一切都使总部的经营方针很难贯彻下去,导致监控不当,从而加大了总部对加盟店管理的难度,加大了总部的经营风险。
3.有些加盟者法制观念淡薄
目前,人们的法制观念普遍较为淡薄,遵守合同的意识较差。加盟者单方毁约、侵权、泄露商业机密的事屡见不鲜。有的投资者对特许经营抱有幻想,以为加入了一个较好的特许组织,只要进行克隆就能成功,万事大吉。一旦与预期不符,便毁约撤出。另外一些投资者掌握了总部独特的经营体系或服务商品后,摆脱“束缚”,自立门户,成为总部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这就使得总部对开展特许经营顾虑重重。
第三,适合操作的法规不完善
由于特许经营进入我国的时间不长,目前尚无专门的法律规定。虽然有一些相关的法规可以借鉴,但能与国际惯例有关特许经营的法规接轨的还没有明确确定下来,只有内贸部在1997年出台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但它相对简单,对特许总部的后续服务、许可费的收取、信息披露的程度等没有详细的规定,这给不法者以可乘之机。另外,现行的法规与特许经营有关操作规程不相适应,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使目前的一些加盟店走了样。如加盟者与总部签定合同本应以总部名义注册商标,但这与国家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的有关条款相冲突,总部不得不为加盟分店办理非法人营业执照,或与加盟者签定合作,联营合同,使加盟店变成了内部承包的直营店。其结果一方面加大了总部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影响了总部的扩张速度,加大了总部对加盟店的管理难度。
第四,第三产业发展滞后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较慢,我省的情况同样是以“散、小、差”为特点,规模太小,资金缺乏,效益不好,发展较慢从而限制了特许经营的发展。
二、对河南省发展特许经营的粗浅建议
1.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企业的发展意识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提供一些导向性的成功范例,强化企业发展特许经营的主观愿望,使之成为发展特许经营的原动力。要使中小和私营商业企业充分认识到特许经营是新世纪商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走集约化经营的路子,搞规模化经营,才能面对新的竞争。同时,还需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合作观念,强化合同和信誉意识。
2.积极培植名牌商品和名牌企业
从目前来看,可供转让的品牌以及经营管理技术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特许经营发展的重要问题。要想推动特许经营的发展,应当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扶持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和发展名牌,这需要各个方面倾注自己的热情,确保名店和名牌商品健康有序的发展,财政、金融、保险、宣传和社会中介等部门依据自己的职能,从政策上予以倾斜,从行动上予以支持,确保名牌战略的顺利实施。对于一些有望成为名牌的项目,应重点扶持;对于已经声誉鹊起的名牌和名店切实加以保护,免遭被抢注的厄运,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对一些传统的老字号,力促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经营,形成独特的经营体系,从而在特许经营中显示自己的竞争力。
3.确保重点,循序渐进
目前,我省特许经营的四种业态,经营水平参差不齐。为更好地发展特许经营,必须确保重点,有序发展
专卖店是较早实行连锁经营的业态,发展到今天,管理体系较为规范,可以较好地发展特许经营。特别是很多外来的专卖店,发展特许经营的潜力仍很大。本地品牌的特许专卖也大有可为,主要发展思路有三:一是组成名牌联合舰队;二是进一步加强原有企业的销售点;三是以单个品牌为主开设专卖店。为了满足消费者新的购物需求,可适当发展一些便利店,如,引入“7—11”便利店。
餐饮店在国外特许经营中发展最早也最快,但在我省还缺乏具有较大商誉价值、风味独特的名优字号。已有的很少几家,虽然已开始连锁经营,但随意性较大,操作不很规范。因此当务之急,一方面加强引进名店,在引进名店的基础上,尽快掌握企业全套运营技术,在这方面已经有所动作;另外一方面,对一些传统老字号,应该尽快形成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样本程序,加大科技信息方面的投入,在厨房工艺改新、饮食的制作、质量标准、经营规范等方面,对风味饮食进行改造,使企业上层次、上规模,逐步达到特许经营的需要。
服务业特许经营的发展,在国外远远超过其他行业。我省的服务业,包括家居服务和商业服务相对滞后。作为一个消费者,想找一个放心的家政服务、可靠的房屋中介、正规的职业培训、方便的租车、美容、美发,住上合适的中档宾馆,都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可以说,目前我省的服务业市场,很大程度上是由一批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低、科技含量低、信誉水平低、抗风险能力低的单体小企业维系着,这种散、小、差的企业无力支撑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通过推广特许经营,可促使服务业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飞跃。
4.健全各类中介组织,成立特许经营协会
特许经营既需要实现行业自律,又需要政府的间接调控。因此,健全各类中介组织,成立特许经营协会,是特许经营发展的组织保证。
按照国际惯例,特许经营协会是加强和约束特许经营行为规范的最有力的组织,只有成为会员的连锁企业,才能够取得加盟者的信任,才有资格、有能力开展特许经营。特许经营中介组织的建立,一方面可以通过探讨企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使特许经营在维系一个共同行业形象的基础上,开展企业运作;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中介组织与政府对话,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法规,保证特许经营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并承担行业管理的职能。
对于刚刚起步的我省特许经营,健全各类中介机构,如,咨询服务公司、法律事务所、专业评估机构和特许经营协会等显得尤其重要和必要。我省特许经营方面的协调和管理还没有充分开展,专业人才短缺。因此,有关各方如工商、税务、银行、海关、技术监督以及法律、知识产权界的人士应引起重视并给予支持和帮助。
5.健全特许经营法律法规及政策
发展特许经营必须健全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这是特许经营得以发展的保障条件。目前,我国虽然有一些相关的法规可以借鉴,但能与国际特许经营惯例接轨的有关法规还没有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美国有一段时间曾出现一些不法之徒打着特许经营的旗号诈取加盟金的事例,直到出台有关法律后才对其加以制约。前一段我国的情况与其相类似,如北京的麦肯姆快餐等有同样的诈骗行为,幸亏发现及时才没有造成更恶劣的后果。对此,我省应吸取教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先制定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扶优罚劣,以确保特许经营走上有序轨道。
总之,围绕以上几个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我省的特许经营已是大势所趋。这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大改革的力度;同时还可以在改善供给、个人创业、民间资金的利用等方面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收稿日期:200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