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师范教育述论

清末师范教育述论

孟颖佼[1]2013年在《清末徽商捐资兴学与抗缴学捐述论》文中认为清末新式教育的兴学经费由地方自筹,而在经费筹措过程中,对地方绅富的劝捐和对民众开征的捐税成为地方官府和学界绅董办学的重要经费来源。在这样的筹款环境下,徽商不可避免地被卷进了这场筹款大戏,成为征收捐税和劝谕集资的主要对象。徽商与清末徽州教育遂因经费的筹措而紧密相连。在徽州历史文化传统、当时社会环境以及新教育体制的影响下,经费筹措的劝捐与征税两种方式作用到徽商身上遂发生了捐资兴学与抗缴学捐的行为。商人基于业缘、血缘、地缘关系进行的捐资兴学,既有兴学重教传统、宗族意识、乡土观念等传统文化因素的综合影响,也是出于在新的历史环境下徽商寻求自身发展的需要;清末徽州新式教育的兴办过程流弊四出,不断加征的学捐对徽商的利益造成损害,某些商人不堪重负,进行了抗缴珠兰花税、锡箔捐等抗捐活动,这是由于对新式学堂和学界士绅的不信任而进行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徽商的捐资兴学和抗缴学捐是社会转型期所独有的、看似矛盾实则并不矛盾的行为,反映了徽商的近代转型,清末商人、政府与学界士绅的关系以及清末新学兴办困难重重的原因等问题,折射出清末徽州乃至中国社会的诸多面相。

杨晓军[2]2005年在《清末新政时期东北地区新式教育述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了挽救统治危机,清政府于1901年颁布召旨施行新政。东北地区作为满清的“龙兴之地”和边陲重地,在日益严重边疆危机和民族危机的巨大压力,也推行以“启民智”和“兴新学”为宗旨的教育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史学界关于清末东北教育史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这些研究成果存在着研究方法简单、研究模式单一、研究范围狭窄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研究。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广泛搜集报刊杂志、地方档案等资料的基础上,拟对清末东北地区的教育改革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系统的分析,并给予清末东北教育改革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文首先叙述了东北地区新式教育管理机构的建立及运作,并对东北地区新式教育机构给予了客观的评价。其次阐述东北地区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实业教育、留学教育、少数民族新式教育、社会教育、外国教育等方面加以论述,并对各种新式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了简单的评价。最后总结了清末新政东北地区新式教育改革的特点、对东北社会的影响及其局限性。本文认为:清末新政时期东北地区兴起的新式教育是一场不彻底的具有资产阶级色彩的封建教育改革。经过几年的努力,东北地区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新式教育体系,培养出了一大批各类新式人才,从而加速了东北地区近代化的进程。当然,由于政局动荡和地理位置的局限,这时期东北地区新式教育的发展还很不完善,甚至存在一些严重的缺陷。但从总体来说,清末新政时期东北地区新式教育得到了发展,并对东北地区教育的近代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秦凌[3]2014年在《民国时期教育立法研究(1912-1949年)》文中提出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面临着“数千年未有之变局”,被迫走上了艰难的近代化道路,中国近代教育也经历了一个由传统步入现代,由封闭走向开放的转型过程,而完成这个历史性转变的时期正是在民国。中华民国时期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过渡时期和转型期,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民国教育的发展是中国近代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反过来对民国社会、政治、经济产生巨大反作用。民国教育之所以在中国教育史上写下精彩的篇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因此,深入研究民国时期的教育立法,不但有助于拓宽中国近代教育史的研究范围,而且对当今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启示意义。全文包括引言、正文七章和结语叁部分。引言阐述了研究民国时期教育立法的缘由及意义,综述了国内学者对民国时期教育立法的研究成果,说明了本课题的研究范围、主要内容与基本框架,并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一章阐述了清末教育由传统教育的法制思想向近代教育法制思想的演变过程,分析了清末教育“新政”的实施及特点。第二章研究了民国初年(1912—1927年)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教育立法,内容涉及教育宗旨、教育行政体制、学制改革、教则改革、教师管理、社会教育等诸多方面。第叁章研究了南京国民政府初期(1927-1937年)教育法律体系的建立,并分析了这一时期教育立法的特点。第四章研究了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抗日民主根据地、国民政府和汪伪政权的教育立法,重点阐述了国民政府富有战时特色的教育立法。第五章研究了抗战胜利后(1945—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的教育立法,重点分析了国民政府教育复员的法律法规。第六章对民国时期教育立法制度进行了研究,重点分析了国家教育立法、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地方教育立法的权限划分和立法程序,并阐述了民国时期教育立法的主体构成。第七章以湖南省教育立法为例,对民国初年地方教育立法主体、内容、程序等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结语对民国时期教育立法进行了评价,简要分析了民国时期教育立法的特点,以及对于当今教育立法的历史启示。

李惠玉[4]2003年在《清末实业教育述论》文中提出清末是中国实业教育的起步阶段。在清政府推行的新政改革中,倡导实业、兴办教育是最有益和最有效的两项措施。而实业教育作为实业与教育两者的结合点,在教育发展史和实业发展史上都有着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实业教育兴起的背景表现在经济、思想和实践叁个方面。19世纪后半期,中国实业人才极端匮乏。甲午战争的失败使战前已经产生的实业教育思想骤然变为一种社会思潮,并与救亡图存的大环境密切联系起来。手握实权的洋务派早在战前就兴办了一系列技术学堂,成为实业学堂的雏形;维新时期朝野上下兴办实业学堂的呼声更促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实业学堂的产生,在具体实践方面为后来实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实业教育政策的制定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1902年颁布的壬寅学制是中国最早颁布的近代学制,尽管没有付诸实施,却初步规定了实业教育的设学原则,为癸卯学制中实业教育政策的制定奠定了基础。癸卯学制是中国最早付诸实施的近代学制,确立了大力发展实业教育的政策,并对各级各类实业学堂的入学资格、学习年限、学科程度、培养目标、考试办法、毕业奖励、教员资格、师资培养等各方面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为实业学堂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后来,针对具体实践中显露的不足,又颁布了一些补充和改进措施,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实业教育管理机构包括教育和经济两种,这种管理机构的多元化充分反映了实业教育作为实业和教育结合点的特性。教育方面,从兼管新式教育的管学大臣到专管实业教育的总理学务处实业处再到学部实业司,实业教育的中央管理机关几经变革。经济方面,从商务大臣到商部保惠司再到农工商部各司,均对实业学堂的设立和管理负责。管理机构繁杂和职权划分不清晰的情况导致了学部与农工商部的权限之争。 实业教育的重点在于实业学堂的兴办。总体上说,清末十年全国实业学堂的数量逐年增长,分布日趋广泛。随着普通学堂的普及和实业学堂自身的发展,水平普遍呈上升趋势。但经费的紧张和师资的匮乏始终是困扰实业教育的难题。清政府不得不多方筹集资金,多渠道任用教员,以保证实业学堂的顺利发展。江苏和湖北作为实业教育发展的重点省份,在实业学堂的兴办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的风格,是清末实业教育发展的两种典型。 清末实业教育的发展顺应了时代潮流,推动了社会发展。首先,实业学堂培养了大批人才,促进了实业的发展;其次,实业教育思想与实践的发展促进了观念的变革;同时,实业教育政策和实践方面的进步又为民国实业教育奠定了基础。由于中国的实业教育是在封建王朝的末期兴办的,必然具有时代和自身的局限性,这种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大大降低了实业教育的实际效果。

王脉生[5]2009年在《清末民初黑龙江近代教育述评》文中指出为了挽救民族危机,清末民初,清政府和民国政府或者颁布召旨施行新政,或者颁布新的政策,所有的国家政策当中教育政策实行的意义最为深远。黑龙江省地区作为满清政府的“龙兴之地”和边陲重地,在日益严重边疆危机和民族危机的强大压力下,也开始推行以“启民智”和“兴新学”为宗旨的新式教育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史学界关于清末民初黑龙江省教育史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重大成果,但是对于黑龙江省教育史的研究成果却存在着研究方法非常简单、研究模式单一、研究宽度狭窄等问题,这就有待于进一步得深入研究。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广泛搜集各种报刊、杂志、地方档案和地方志书等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清末民初黑龙江省地区的新式教育改革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系统分析,并给予清末民初时期黑龙江省的新式教育改革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文首先叙述了清末民初黑龙江省地区新式教育的发展成果,包括:基础教育、师范教育、实业教育、少数民族新式教育、社会教育等,其次阐述黑龙江省新式教育发展的促进因素,再次对黑龙江省新式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评价,最后总结了清末民初黑龙江省地区新式教育改革的特点、对黑龙江省社会的影响及黑龙江省的新式教育发展的局限性。本文认为:清末民初时期黑龙江省地区兴起的新式教育是一场不彻底的从传统教育向近代教育的转型。经过十几年的努力,黑龙江省地区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而系统的新式教育体系,培养出了一大批各种类型的新型人才,从而加速了黑龙江省地区近代化的进程。当然,由于黑龙江省政局的动荡及地理位置的局限性,清末民初时期黑龙江省地区新式教育的发展还不完善,甚至存在一些严重的局限性。但从总体来说,清末民初时期黑龙江省地区新式教育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并为黑龙江省地区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近代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李红[6]2003年在《清末师范教育述论》文中提出我国自古就有尊师重道的传统,而作为培养师资的专门机构一直到清末才出现。清末师范教育并非像欧美、日本那样出于普及教育的客观需要而产生,而是在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在“教育救国”社会思潮的涌动下,以日本为仿效的对象,短时间内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师范教育体系,并为中国师范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处改革时代,研究清末师范教育的发展状况能为今天的师范教育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本文以时间为序,对清末师范教育的产生和发展状况作一深入而全面的研究。 师范教育思想在中国兴起经历了叁个阶段:甲午战争之前少数先进中国人对外国“师范”进行了简单介绍;甲午战争之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从“兴民权”、“开民智”的目的出发,大力倡导师范教育;20世纪初,封建统治者为挽救处于风雨飘摇中的统治地位,开始寻求教育改革的途径,逐步认识到师范教育的重要性。在师范教育思想兴起的同时,湖北、直隶、江苏、广东等省的一些进步官僚和开明绅商为适应兴学的需要,在中国第一个完整的学制——癸卯学制启动之前,以日本的师范教育制度为楷模,尝试性地创办师范教育机构,这些局部省份师范教育机构的建立,扩大了师范教育的影响,加快了清政府制定师范教育政策的步伐。 在仿照日本学制的基础上,1902年,中国制定了第一个由政府公布的现代学制——壬寅学制,统治者虽然把师范教育纳入了学制体系,但是师范教育在该学制中没有取得独立地位,学制对其具体开设课程未作明确规定,这说明统治者对师范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是不够的。1904年1月,本着维护封建统治的宗旨,清政府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在改进壬寅学制的基础上,制定了癸卯学制。它的实施,完成了中国教育由古典向近代化的转轨。在该学制中,师范教育自成体系,师范教育政策较为详备,奖励政策是统治者优先发展师范教育思想的重要体现。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使中国知识分子群体开始了有史以来最深刻的转变和分化,也使得师范教育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各级各类师范教育机构的设立保障和推动了清末师范教育的发展。 清末师范教育既包括以培养小学师资为目的的中等师范教育,也包括以培养中学、初级师范和实业学堂师资为目的的高等师范教育,在中等和高等师范教育体系中,分别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速成师范教育,同时,女子师范教育的产生为师范教育体系增添了色彩。留学师范教育也是培养师资的有效途径。在师范教育的发展过程中,统治者根据兴学的需要和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政策,使师范教育得以顺利发M;, 11们b教育是在清本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产生的,上既是近代教育的有机川成部分,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动/j,既是近代中国人追求进步,¥;尚新知的表j见,也是封住统治者寻求“自救”的必然反映。通过政府政策的引导,清末师范教育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点,在中国政治、文化教育和社会风俗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旧。但是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师范教育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局限。

张立程[7]2006年在《西学东渐与晚清新式学堂教师群体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西学东渐是近世中国与西方世界交流的总体趋势。晚清新式学堂的兴起与西学东渐有着莫大的关系。在西学的冲击下,传统学术开始了近代的嬗变,与学术有着密切关系的教育体系也随之发生变革。书院、官学逐渐衰落,采用西方分科教育的学堂开始逐步建立。教师是教育体系中极为重要的因素。在清末,教师作为一个群体随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而产生,在近代社会的变革和西学东渐的文化交流总态势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晚清新式学堂教师群体为研究对象,力图对这一群体形成的背景、过程、标志、群体结构、意识、行为、特点以及群体地位进行系统研究,重点探讨其在中外文化交流、近代化进程以及社会变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基于以上分析,文章分为如下七个部分:一、西学东渐与晚清新式学堂西学东渐,是自16世纪以来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一个发展过程。西学东渐在明清之际便已形成,西学在宫廷中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晚清西学东渐分为叁个阶段:鸦片战争前到1860年,西学进入中国,并有一定发展;1860年到1890年,西学大量输入中国;1890年到20世纪初年,西学东渐开始与本土文化融合。西学东渐的过程体现出文化交流的普遍趋势:由量变到质变的传播过程。新式学堂的出现和兴办,起源于1863年的京师同文馆。新式学堂的兴办是传统科举制度没落,书院私塾教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必然结果。传统教育制度日渐腐朽,陷入危机,表现在教学内容空虚、无聊,脱离实际;书院教学、管理从属于科举考试;科场舞弊时有发生,且贿赂公行等方面。晚清新式学堂的兴起,还与清政府统治陷入内外交困的统治危机有关。鸦片战争的惨败,使中国被迫步入了近代社会。但洋务运动并未使中国真正富强,甲午战败,中国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机,迫在眉睫的民族危机迫使知识分子开始走上历史舞台,维新变法思潮应运而生。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志士企图通过变法来挽救岌岌可危的国势,为此在教育领域里进行了废八股、改策论、兴学校等诸多改革。虽然“百日维新”被保守派镇压,但教育改革的浪潮一经掀起,便一发不可收拾。八国联军侵华之后,清政府被迫改弦易辙,于1901年颁布上谕,宣布实行

胡丽[8]2011年在《清末湖北州县教育改革述论》文中指出晚清以降,在内忧外患的背景下,清政府历次改革以自强,而每一次都少不了发展教育,而最值得一提的还是清末新政时期的教育改革,触角深入到整个地方社会。在这最后十年,湖北州县新式教育开始起步。目前,史学界关于清末湖北教育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对湖北州县这一级教育研究的成果还不是很多。本文在借鉴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收集原始文献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试图揭示清末湖北州县新式教育的发展状况。本文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语叁个部分,正文主要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州县教育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新式学堂情况进行较深入的阐述,包括州县新式小学堂、私塾改良、师范学堂、实业学堂的发展状况,对改革后期出现的半日学堂和简易识字学塾进行介绍,探讨其在教育普及过程中的作用。对不同阶段的教育发展特点做了简要总结。第二部分对州县新式教育行政机构劝学所及教育会的职能及设置状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劝学所遇到的困难及措施进行了归纳。认为清末湖北各州县教育分会对地方教育发展作用有限,不如劝学所。第叁部分讨论了新式教育发展中遇到的经费问题,涉及教育经费的来源及其支出、对学款的整顿原因和措施等问题。教育经费的匮乏和非合理使用使教育发展陷入困境。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建立专门机构征收和管理学款、并对旧有学款和学堂进行了整顿并在此基础上,征收可行之款。第四部分探讨了社会各界对发展新式教育的态度,表明当时官员是新式教育的倡导者;绅士是新式教育的支持者和受益者;民众是新式教育的受害者。虽然湖北州县在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改革不甚彻底,但总的来说,清末湖北州县通过发展新式教育,确立了近代新式教育体制,为湖北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人才,并且为后来教育发展提供了经验教训。

彭爽[9]2017年在《清末奉天教育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清末奉天教育转型是清末东北地区社会整体转型的一部分,其转型离不开大的社会背景,但在大势潮流之下,也有着自身的特点。东北地区被视为满清的“龙兴”之地,作为“陪都”的盛京,对于教育建设,自清前期起,就给予突出重视。进入清中期以后,随着关内汉族移民不断进入这一地区,在私学渐次兴起的同时,官学却呈现出衰落的趋势。时间推移至清晚期,国运日渐衰微,面对内忧外患的时局,清政府不得不推行新政以图强国,“新学”作为新政重要内容之一被提出,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制定,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并于光绪叁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而自光绪十六年(1890年)起,奉天地区开始蒙受战争之乱,在仅仅十几年的时间里,就先后遭遇甲午、庚子、日俄战争,叁次大战乱后,赤地千里,百废待兴。外国势力的威胁、清末新政的推行、科举制度的废除以及战后恢复发展的需要,是奉天教育转型得以正式启动的契机。日俄战后,奉天地区相继建立各级各类学堂,在注重国民教育的同时,专业人才的培养也同步进行,“新学”办理取得一定成果。但是转型并非简单的“新学”取代“旧学”,而是制度与地方社会不断调适的过程,“新学”又是以西方学制系统为蓝本而制定,因此还有“中西”文化的磨合。这些复杂的社会因素,致使调适过程中出现了种种“不适”症状,学校、社会冲突逐渐凸显。尤其是“新学”培养的学生群体,其思想以及社会行动逐渐脱离学校与地方政府的控制,最终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学生群体走向了清政府的对立面。“新学”出现后,奉天地区的社会结构与社会文化等也出现了明显的变化。清末奉天教育的转型是在其特有的历史背景下,为各种社会力量所共同推动的,这一时期转型的结果又影响着此后奉天的教育发展模式、方向以及内涵。文章以清末奉天教育转型为视角,通过纵向的历史追溯以及横向的深入研究,力图呈现出清末奉天教育转型的复杂性,进而透视近代东北地区制度与社会变迁的复杂性,也可看做是对中国近代社会全面认识努力的一个方向。

马泽民, 陈淑娟[10]2010年在《清末教育普及述论》文中提出1901年启动的清末教育改革,始终将教育普及作为发展新式教育的重要目标.清政府将教育普及提升到政治高度看待,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教育普及的文件,规定了学制年限、规范了课程设置.并且,清政府在学堂创办、师资培养、新教授法的推行、女子教育和文盲教育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迈出了教育普及的第一步,推进了中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 清末徽商捐资兴学与抗缴学捐述论[D]. 孟颖佼. 安徽师范大学. 2013

[2]. 清末新政时期东北地区新式教育述论[D]. 杨晓军. 吉林大学. 2005

[3]. 民国时期教育立法研究(1912-1949年)[D]. 秦凌. 湖南师范大学. 2014

[4]. 清末实业教育述论[D]. 李惠玉. 山东师范大学. 2003

[5]. 清末民初黑龙江近代教育述评[D]. 王脉生. 华中师范大学. 2009

[6]. 清末师范教育述论[D]. 李红. 山东师范大学. 2003

[7]. 西学东渐与晚清新式学堂教师群体研究[D]. 张立程. 中国人民大学. 2006

[8]. 清末湖北州县教育改革述论[D]. 胡丽. 华中师范大学. 2011

[9]. 清末奉天教育转型研究[D]. 彭爽. 东北师范大学. 2017

[10]. 清末教育普及述论[J]. 马泽民, 陈淑娟.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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