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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16)03-0024-06 大学之为“大学”,不仅因为她是作为一种物质组织而存在,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文化精神而存在。大学文化精神虽以大学组织作为载体,但其根源于社会文化。大学组织经过了千余年的发展和演化,早已从最初的学者社团(行会)演变为传播普遍学问的场所、探索高深学问的机构、面向社会需求的服务站、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基地、独立思想和批判的中心①。大学文化精神是社会文化的轴心,大学是在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契合之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大学文化精神对于大学组织的发展来说是生命的和灵魂的。 纵观历史和现今,人们总是给予大学种种期待,大学不断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被关注”。大学现有的理念是否合乎大学的本质,大学的发展是否依然合乎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大学现今的状况是否合乎自身发展的规律等问题,都是大学治理需要考虑的。大学治理不仅是为了贯彻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思想,更是为了使大学回归大学的本原和本真,大学的本真即是“大学是什么、大学应该做什么”的精神价值问题。这无疑说明大学治理问题的本质为大学文化精神的问题。 一、大学文化与大学治理的内涵解析 文化本身的含义是非常丰富的。西方语言中的“文化”均源于拉丁文中的“Culuts”和“Culutar”,具有耕种、居住、练习、注意、敬神的含义。“古希腊罗马时期,文化被理解为培养公民参加社会政治活动的能力。②”而在我国,从辞源上看,“文化”代表“文治与教化”,基本上被理解为一个动词,以文化之③。《辞海》中对文化进行定义:“广义上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上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④从定义中分析,文化不仅属于上层建筑和精神的范畴,还属于物质和制度的范畴。 大学本是文化精神的积淀、传承和创新的产物。大学文化基于文化本身的丰富性,不同的学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定义,包括大学文化的形成过程及影响因素、大学文化的构成、大学文化与其他文化相互关系等。为了更具针对性地探讨大学文化与大学治理的相关关系,需要剖析大学文化的构成要素和结构。而“大学文化的结构亦有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分说;物质、制度、精神三要素说;物质、制度、精神、行为四要素说;物质、社会关系、精神、艺术、语言符号、风俗习惯六大子系统说”。⑤“通过文献梳理会发现,学者们对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普遍持认同态度,并在研究中开始逐渐认识到行为和环境对于大学文化构成的重要性”。⑥因此,从大学文化的物质、精神、制度、行为和环境的五个层面上去分析大学文化与大学治理间的关系是较为全面的。 探讨大学治理与大学文化的相关关系,还要深析大学治理的含义。治理(governance)概念本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腊语,具有控制、引导和操纵的含义,主要与统治(government)一词交叉使用。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一词不断地运用于更多领域,含义也逐渐泛化。其中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是全球治理委员的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⑦延伸于大学治理,是特指在大学这一组织内进行协调、互动、合作等实现大学发展目的的一种过程。这一理解至少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1)大学治理的目标,追求“善治和良治”是为了按照大学的本来面目进行治理,使大学回归本原和本位;(2)大学治理的主体,包括学术团体、行政团体,大学人个体等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在这一过程中相互交流、协商与合作以实现利益的平衡;(3)大学治理的基础是要处理好大学组织内外的利益关系、权力关系等;(4)大学治理的方式包括外在的大学治理制度和规范,还包括内在的大学治理的精神价值体系。大学的文化关乎大学治理目标的制定与实现,内融于大学治理主体行为的履行和相互间的互动,它是大学治理发展的“火车头”和“动力源”。 二、大学文化与大学治理的相互关系 大学文化的五要素说是较为全面的,从精神、制度、物质和环境、行为等层面再次深入分析大学文化与大学治理的关系,可以窥见大学治理实现之路径。 大学文化的精神层面是大学治理的方向和根本。大学的精神文化是大学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独特价值体系,集中反映在大学的理念中。所谓“理念”,是指人们对于某一事物或现象的正确认识和理性追求。大学理念是人们对大学形成的正确的价值观念体系,包括对大学精神、大学的性质与目的、功能、使命的基本认识,涉及大学在社会发展中角色的定位,大学是什么的根本问题,反映人们对大学的追求。大学精神是属于观念性、精神性的范畴,对于实践活动具有指导作用,是大学开展一切活动的思想基础和依据。大学治理首先要依赖于大学人坚守的大学精神,“大学精神在保障大学的高水平方面,比任何设施、任何组织都更有效”。⑧大学治理就是要实现大学本原的目的,大学治理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大学人对大学理念、精神的理解以及将大学精神主动地运用于大学实践和发展的自觉性。 大学文化的制度层面是大学治理的规范和保障。制度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建立起来的秩序,要求人们共同遵守,是人们所维护的精神需求的外在体现。从这个方面说,制度本质为一种规范性的文化。大学的制度文化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是大学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所形成的,用来克服大学人非理性行为与偏离大学发展主旨现象的发生。制度对于大学治理的影响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强意义的,制度化身为法律、政策,组织或个人没有自主选择性;二是弱意义的,制度通过影响资源分配或激励方式来影响人的行为。⑨第一种类型中,大学制度作为一种外在的力量约束和规范大学组织的行为和发展,对于大学治理秩序的建成非常必要。第二种类型中,人们更多地将制度理解为大学治理应遵循的价值标准和共同意义,强调组织成员对于制度文化的认知,关注大学治理的内驱力,倡导大学治理的生态化效应。⑩大学的治理制度更应强调大学的价值和理念,遵循大学的本质意义。 大学文化的物质环境层面是大学治理的基础和载体。大学的物质文化体现在大学校园、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设备、学科专业等物质构建上,是大学办学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大学物质文化还是一种外显文化,指大学的校容、校貌、建筑风格等所体现的求知、探索的学术气息和文化氛围。这种文化氛围孕育的更是一种环境文化,将大学组织中的一切物质力量赋予文化和教育的气息,以此直观而形象地展现大学的办学理念和精神。因此,大学的环境文化既是外显的和内隐的,又是精神的、物质的和制度的,它以大学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为基础,又是大学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外在表现,在整个大学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1)大学治理离不开大学的物质和环境文化,治理的理念需要通过物质和环境表现出来,大学组织内的所有物质环境均是大学治理思想的凝固形态,并以此熏陶和感染大学人的思想和行为。 大学文化的行为层面是大学治理的方式和体现。大学文化中的行为对内表现为大学的管理水平和师生员工的综合素质;对外通过学校及师生的行为方式反映大学的形象。大学的行为文化是大学精神在大学人身上的动态体现和具体折射。大学人通过自己的活动和行为来展现大学的精神、宗旨和价值观等。大学行为文化的外显可以给大学带来良好的声誉和形象。大学治理中如何处理好学校与学生、与教师、与家长、与管理人员以及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以及处理时所采取的一系列的活动都是大学行为文化的具体形式。 三、文化之病:大学治理的根本 大学与文化精神交融于一体。潘懋元与朱国仁很早就提出了高等教育通过“文化的选择、传递、传播、保存、批判、创造等方式对社会发生作用”,“这永远是高等教育的基本功能。这种功能本身也是高等教育的活力所在”(12)。分析大学治理中的问题本离不开大学文化精神。十五年前,有学者论述过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症结,提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症结在于当时的高校管理体制得了几个顽症:抑郁症、积弊症、偏僻症和不良症。(13)原北京大学中文系主任温儒敏长年久居高校,深谙其中之道,痛批大学五种“重病”:市场化,项目化,平面化,官场化和多动症。现在看来,大学发展中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是纷繁复杂的,我们无法从表面上逐一解决,只能回归于本原去思考。这就是,裹挟大学及其体制的大学文化生病了,才是表面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 首先是大学精神文化的遮蔽。“大学是什么?大学能做什么?大学应该做什么?大学怎样做?”这几个问题实实在在地存在于大学的生存和发展中,是任何教育家在提出大学理念时都不可回避的。从大学发展的历程中窥见,大学的变革和发展来源于对大学的不断认识和对大学理念与精神的不断塑造。早期中世纪的大学存活于宗教文化传统之中,只是性质单一的教学机构,坚持的大学理念突出地表现为发展知识与追求学术。19世纪中期,洪堡、费希特创立柏林大学,坚持“学术自由、教学自由、学习自由”的新大学理念,在处理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上,坚持办学的自主权,在大学内部坚持教与学的充分自由,以此深刻地改变了德国乃至世界大学的发展面貌。不可否认的是,不同的大学会坚持不同的理念,每一所大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所坚持的理念也会有所差异。但是,唯一可以确信的是,只有正确的、合乎规律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大学理念才能成功地引领大学的发展。 我国现今大学的发展已从社会边缘跻身社会的“中心”,大学以其学术、自由、知识等内涵影响社会的同时,社会也在塑造、改变着大学。在社会的强势文化面前,大学的文化力量显得更为渺小和被动,在文化的博弈中,大学要做到独善其身很困难,社会文化对于大学文化的“遮蔽”成为现代大学文化发展的危机之源。大学文化在社会文化的影响下表现出世俗化、功利化、官僚化,大学的精神和理念不断衰落和萎靡;在行动上,大学将主要精力放置于增加学生数量、获取更多办学资源、帮助学生就业等无关大学办学质量提高的事情上,大学发展偏离于其崇高的使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生存危机和挑战。因而,大学治理首先要弄清楚:“大学的本真价值究竟是什么,大学究竟采用何种治理的方式和框架,才能探寻大学的本质”。只有认真而科学地回答文化精神上最深层次的问题,才能真正从根源上解决大学治理中积淀的难题。 其次是大学制度文化的倾斜。制度本是人们内心中认知和习惯的一种积淀,是人们在具体行为中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现今的社会发展中,充斥着不公正的治理和行为: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悬殊,很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住不起房,看不起病;而又有很多人生活在金字塔顶层,肆意挥霍财富。不公正的社会制度似乎是一切矛盾冲突的根源。实际生活中世风日下,攀比之风日盛,崇尚比关系、比利益、比腐败等,这本质上是人的认识和价值观出了问题,而倾斜的法律和制度是人们偏颇认识的合理证明,也是社会不良习俗和风气的助推器。大学制度的发展不能脱离社会制度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在中国只有百年的历史,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极为严重,如“学而优则仕”成为参与大学的最初动机和目标;我国大学在建国初期开始实行行政化管理模式,“官本位”思想日益盛行,“官僚化”日益严重,大学人身在“学府”却像“官府”,“谋事”者少,“谋官”者多。大学办学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过多的干预,讲功利、讲市场、讲就业、讲行政权力,否则就无法存活;大学人也弃学术和教学不顾,讲人情、讲关系、讲权威,兴趣于论文发表、职称晋升、课题申报等。大学精神的腐蚀,大学制度公正的缺失,才是解释大学问题虽得以重视和解决但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的真正原因。 再次是大学环境文化的异化。在极端的利益主义的驱使下,大学校园犹如熙熙攘攘的逐利市场,校园建设急功近利,贪大求洋,甚至是盲目攀比,债台高筑;学校内部食堂、商铺等成为向师生牟利的猎头,尤其是随着大学不断扩招,教学资源奇缺,学生吃住拥挤,校园环境趋于蜕化和俗气。大学文化环境的异化无可避免地污染和误导大学治理的实现。 最后是大学行为文化中正义和良知的泯灭。所谓正义,是一种价值伦理的判断,指向于人与事的正当性、公正性与合理性。现代社会中物欲、权欲纵横,正义的缺失俨然成为一种“常态”:经济生活中的权钱交易、贪污腐败;政治生活中权力寻租、徇私枉法;个人行为中见利忘义、道德冷漠等现象十分普遍,与其说原因在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如说是现代社会中正义和良心的泯灭。大学本身代表社会的正义,追求社会正义符合大学的自然天性。反思现今大学,追求功利胜于追求学术,行政权力强于学术权力,大学成为社会政治和经济的附庸;大学人也在“市场经济”的污染之下,在任何时候都将利益作为自己追求的首选,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大学也成为培养利己者的机器,攫取利益的企业。大学本是要承担服务社会的责任,但仅有这一个定位远远不够,大学还应该是社会的“灯塔”和良心所在。大学要能够收藏和坚守社会的良心,更需要用自己良心去引领社会、造福社会。 四、大学治理:建立“三层展开”的制度与良知兼治的共同体 北京大学陈平原说过:“大学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不能只怪学生、教授或校长,而应该看到整个社会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责任在自己的位子上发出声音,做一点改革,而不要互相推诿、埋怨,最后把所有问题都推到体制上。”大学治理不能只停留在问题的表面,要从文化这一根源上对症治理,而文化根治可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每一层面都需赋予公正的制度和良知“双管齐下”。 其一,大学要“为人”而治,大学人要为“文化精神”而存在。康德曾说“人是目的”。大学自诞生起,就是因为人,为了人而存在,这本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真理。大学文化实际为“大学人的文化”,大学文化的作用是使大学人成为真正意义上“大写的人”。大学文化生病了,实际上是大学里的人生病了,人的精神病了,人的良心病了,人建立的制度也跟着病了,大学因此陷入病症需要重构,大学治理所有的活动都须从大学为“人”的立场出发。 大学生要成为“人”。“人是唯一必须受教育的被造物”,“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除了教育从他身上造就的东西外,他什么也不是。需要注意的是,人只有通过人,通过受教育的人,才能被教育”。(14)大学作为教育系统的最高层次,必须坚持“对人的教育和培养”的根本原则。大学生作为大学培养的对象,是大学成立和延续的原因。大学培养学生成人,需将学生当作活生生的生命体,当作有价值、尊严、需要、兴趣、个性的主体,最大限度发展自身潜能,完善学生的人性。大学培养的人不仅是身体的人,还是心理的、道德的、法律的、社会的和精神的人,任何一方面都不可偏废。大学治理的文化环境需要进行人文化和生态化的改造,大学治理的一切活动都要为大学生成人而服务。 大学教师也要成为“人”。“一所大学之所以为大学,全在于有没有好的教授”。(15)大师之为大,是因大师的大学问和大道德,教师以其人品和学识影响学生和大学。实际中,学生生命体的存在已得到普遍认识,但教师作为“人”的存在却仍然忽视。若教师不能成为生命体又如何更好地关注学生的生命体?教师若不能成“人”又如何使学生成“人”?大学教师不仅具有和普通人相同的生命意义,她还有着特殊的生命价值。大学教师“教书育人”,还肩负科研、创造知识,维护社会良心的重任,教师生命的存在体现在她所献身的“工作”、“事业”和“天职”上。大学治理过程中需要给予教师生命的尊重,教师思考生命价值的力量和教师展现自我、成就自我的平台,避免教师趋附于职称的竞争、科研、绩效考核的压力,而沦为名利、欲望的奴隶。 其二,大学要“为人”而设计,大学治理要为文化而塑形。大学人要成为“人”,大学的所有事物都应由大学人自己做主,这种自主要有根本上的自由,大学及学人的自由、自主才是大学治理产生实效的根本。 大学设计要充分自主。“大学自主”本身即是关于大学发展的一种共识,因为只有遵守它,大学治理才能更好地把握根本性的问题。近些年,大学自主的呼声一直不断,但遗憾于实践的成效甚微。大学的自主主要指在根本上处理好大学与政府间的关系,落实法律规定的大学办学的自主权。大学的自主不仅要坚持依法治校、办学自主理念,还需要以完善的制度作为补充。大学治理中注重建立抵制行政非法干预的制度、自主管理经费的制度、自主招生、设计专业及课程的制度、自主选择考试标准和方法的制度、自主招聘教职员和决定其他事物的制度,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只是提供整体上的协调和监督。大学自主的文化对于大学发展意义重大,不仅可以防御外界的过度干扰,还可防止大学内部人治的随意性。大学自主并不等于放任,它的着力点是始终维护大学本质和坚守大学本真的文化。 大学学术要充分自由。学术活动是大学最本质的活动。“学术性与大学相伴而生,学术性是大学文化的根基和血脉,失去了对知识、科学、真理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大学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失去它自身”,“大学的组织形式、运营及管理都应围绕大学文化这一核心,大学功能发挥主要是通过学术事务与活动实现的”。(16)学术活动只能在自由的环境中展现出理性和探究性,学术自由的权利是指向教师和学生的,它活动的范围是大学的教学和科研,具体包括研究自由、教学自由、学习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发表自由、出版自由等(17),学术自由本是对大学人行为权利和自由的进一步界定,它是伴随着大学自主之后确保大学完成根本使命的一种具体规定。大学治理中要实现真正的学术自由,需要对经济和政治权利的干预进行限制,坚持和维系学术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能用由上至下地分放指标等量化的标准衡量学术,比如当下SCI、EI、CSSCI就不能趋之若鹜地成为大学评价科研和学术的唯一标准。现代大学的治理改革中也要坚持以推动大学学术自由和繁荣为目标。 其三,大学治理要坚守文化公正和恪守“自律”,以此作为大学发展和人才成长的“铁律”。大学文化的公正体现在公平的资源配置,平衡的主体利益,还体现在大学人之间的平等、尊重和向善。依赖于公正的文化,大学治理的制度和政策才能发挥作用,大学的真善美才能得以实现。大学的自律是自由的保障,大学的自主失去了自律的制约就会使大学走向偏离本质的歧途。《大学》开篇也道尽了大学自律的真谛:“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如果大学过度屈服于金钱和权利,就会出现市场化、功利化、媚俗化的失律问题。大学因为肩负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职责,是一个最不能自拥自利的组织,大学需要在实现自身职能的同时拥有高度的良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因此,现代大学治理不仅是要实现大学自主办学更要实现大学自律办学。大学自律不仅是价值追求、组织意志、思想意识等文化层面上的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18),还是大学在具体实践和行动上的自律。现代大学治理制度建立和维护大学行为理性的意义就在于此。 大学自律还依赖于大学人的“自律”,大学人的自律不仅是法律上的自律,更是道德和良知上的自律,这也是大学人成为“大写人”的根本要求。荀子的《礼论》中也说道:“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大学人的自律实现于个人的修养。若不注重,必然会陷入没有自我意识和内在约束力的盲流,扼杀学人的创造力和责任感,最终影响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和治国安邦目标的实现。大学人在现代大学治理中,需要自觉的遵守法律、制度,更需要修炼自身内心的那份崇高和品质。大学教师的责任更为重大,在坚持自身自律的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向善的心智和行为。 综上所述,大学及学人能够自由、自主和自律,创造公正、和谐和科学的大学文化精神才是现代大学治理实现的根本方式。大学人内心持守的精神、信念和法则,必须与法律制度等其他社会规范密切配合,外在公正的法律和制度是保障,内在的良心和道德是根本,大学及学人需要在内心持守与外在约束的共同作用中,自理、自立、自强。为此,文化的症结才能在代代更迭中得以解开和根治,大学治理才能按照文化精神之魂的正确方向得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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