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及现实路径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路径论文,现实论文,目标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 (2002)05-0019-03
一、有效竞争目标的模式特征
(一)从市场结构上看,它是规模经济与竞争兼容的垄断竞争型和寡占型市场结构。市场结构按其垄断与竞争的程度分类,大致可分为完全竞争型,垄断竞争型,寡占型和完全垄断型四种。完全竞争型市场的主体是为数众多的企业,商品与生产要素的价格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企业在“看不见的手”的指挥下相互竞争,这是在理论上能达到极大程度的资源配置优化的市场。然而这种严格的完全竞争市场条件在现实中是很难得到满足的,而且市场本身的复杂性和任何政策都难以建立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完全垄断型市场的主体只有一个,价格完全由该垄断者决定,它虽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益,但排斥竞争,市场缺乏活力。依据产业组织理论中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基准落实到现实中却往往是些含糊不清的规则。并且由于生产技术的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同一产业垄断与竞争的程度也会有所改变,市场结构也会随之变化。从现实的角度而言,有效竞争的产业市场一般属于垄断竞争型和寡占型市场结构,这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大多数成熟产业的市场结构类型。虽然这两种垄断与竞争程度不同的市场结构,其产业市场在新企业进入、产品差异性、市场行为与绩效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明显具备规模经济与竞争兼容的特征。这样的市场主要是由一些产品彼此有别,生产集中度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为数不多的股份公司或企业集团构成,各自带动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展开规模竞争即集团竞争。这些集团各个企业系列的组合或集合,表现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等。在规模上,大、中、小型企业按一定的分工协作关系聚合而成或是大、中、小企业依据各自的优势占据自己的市场份额。这类市场结构既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和专业化分工效益,又利于形成分层竞争的企业规模、组织结构,保持竞争活力,使规模经济与竞争兼容,而且产业内所容纳的MES(最优最小经济规模)企业数目保持在与市场容量相适应的水平上。
(二)从企业组织结构上看,它是一种分层的企业组织结构。有效竞争的企业组织结构是以大企业为核心,与众多中小企业实行专业化协作的分层竞争的企业组织形态。这在加工制造业中尤为明显,处于核心层的装配大企业,将其产品的零部件、专项工艺向与之协作的专业化厂扩散,一级承包企业将其零部件向二级承包企业乃至多级承包企业扩散,形成分层竞争的企业组织结构。这样,一方面承包体系的垂直分工大体上界定了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不同层次的竞争空间,避免了全面过度竞争,获得了专业化分工协作效益和大批量生产的规模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最终产品的竞争价格所要求的成本与承包企业制定承包单价,这就在避免越界竞争的同时,又把高层次竞争和压力传递到中小企业。大企业与小企业的分层协作既能一致对外,形成“生死与共”的强大的集团竞争合力,又能在承包各层次上构成相互竞争的压力与动力,形成有效竞争态势。
(三)从市场行为看,它是一种在政府产业组织干预下的企业集团或股份公司之间的竞争与协调有机结合的市场行为。产业市场竞争的手段和行为方式主要是非价格竞争,即在产品质量、批量、品种、包装、商标、广告和服务等方面凭实力和效率进行竞争。价格竞争仍存在,但已降到次要地位。而且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往往是由企业在竞争中采用价格卡特尔等形式的协议价格来限制同行业产品的市场最高价或最低价。
(四)从市场效果看,产业集团间的竞争活力促使市场机制能有效配置资源。产业内不同规模的企业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竞争,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而在集团内企业之间,由于充分利用了规模效益与组织效益,因此生产成本得以降低,节省了交易费用,生产利润率和资源利用率比较高。总之,从市场绩效而言,产业组织的有效竞争态势,既可维持竞争活力,有效地推动技术进步,降低成本,促进劳动生产率,又能充分利用和获得规模经济。当然,将有效竞争作为中国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模式,并不排斥在经济命脉部门存在着国家垄断的产业组织形式,也不排斥在小商品生产经营及某些服务行业中接近完全竞争市场结构的产业组织形式存在的合理性。但对大多数工业产业而言,应在不断提高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程度基础上,形成以大企业、企业集团为核心的产业组织结构,兼容竞争活力与规模效益,形成有效竞争态势,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组织形式的最佳选择。
二、有效竞争目标模式的选择依据
(一)有效竞争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有效组织形式。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确立中国产业组织优化目标的首要依据,经济体制直接决定产业组织形式,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会有什么样的产业组织形式。中国的产业组织现状体现了中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欠发达,宏观调控体系欠完善的过渡经济体制特征。有效竞争的产业组织形态,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通过政府调节形成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企业为谋求最大利润,要根据市场价格信号来调节投资方向和生产规模,尽可能在边际成本接近价格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从而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同行业企业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不断兼并、联合,推动了生产集中,规模经济和寡占市场的形成。从产业组织角度看,现实的市场常常会出现阻碍资源配置的两方面问题:一是在市场竞争中,一些处于优势地位的大企业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这样就扼杀了竞争活力,阻滞了资源的合理流动,使“市场自调节功能”失败。这时就需要政府采取反垄断政策。二是在一些大量存在小规模企业集中度很低的产业中,往往出现导致资源配置状况恶化的过度竞争,不利于规模经济的形成。这时,也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推动企业合理化合并,迅速提高规模经济的利用水平。由此可见,使产业内企业间既保持竞争活力,又能充分利用规模经济的有效竞争态势的形成,是与以政府调节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二)有效竞争的产业组织是化“二元结构”的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推动产业进步的有效组织形式。中国的工业企业规模呈现典型的“二元化”特征,其突出表现是既有技术水平较高的现代化大企业,又有占企业数98%的以上的技术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大企业在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占主导地位,而中小企业则是主要的就业场所。中国的工业化过程,也就是由现在的“二元经济”走向“同质经济”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农业人口向工业转移,加之中国是一个人均资源短缺的发展中国家,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大量涌现是不可避免的。这样沉重的就业负担和众多技术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成为中国产业进步的制约因素。政府面临两难问题:既然要充分发挥大企业的主导作用,有限的财力物力必然要投向技术高、效益好的大企业,可是又不能置众多中小企业于不顾。曾与中国有着类似情况的日本经验表明:以优势大企业为核心带动一批中小企业的产业组织形式,企业集团、企业系列和下包制(又译承包制),是一条把“二元结构”的不利因素转化为有利因素的现实路径。以下包制为例:(1 )发包大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上绕开了资金短缺的障碍,充分利用下承包中小企业资本存量的生产能力来扩大生产规模,达到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目的。(2 )发包大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帮助了下承包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市场环境。(3)不同技术装备水平,不同固定资产更新率, 不同规模企业间分工协作,还构造出不同规模企业分层竞争模式,即中小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围绕争取大企业的定货展开,而不是全面的过度竞争。(4 )技术设备现代化的大企业通过下包制,与中小企业间形成技术传递,有效推进中小企业的现代化。(5)下包制在支撑中小企业生存、 发展的同时,也为农业人口向工业转移提供了条件。同时下包制也是充满竞争活力的产业组织形式:核心的优势大企业在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作为下承包企业在内的企业集团之间的竞争展开的。
(三)以大企业、企业集团为核心的产业组织形式是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有效“中介”。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与措施,必须通过政府与企业间的一些“中介”组织来迅速传递,并使之作用于千千万万个企业而得以有效实施。以大企业为核心的产业组织,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了有效中介,如股份公司,企业集团等。它们在产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政府通过少数大企业既可较全面地了解产业内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从而制定出相应的、较为切合实际的调控政策与措施,又可以通过这些“中介”,把政策迅速传递到相关产业的各企业中去,使其发挥作用。
三、实现有效竞争目标的路径选择
(一)现实路径选择的依据及中国产业组织存在的问题。借鉴日本经验,对利用中国现有的工业企业规模结构状况构建“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产业组织形式进行分析发现,中国的产业组织状况存在三个相应的不足之处:(1)缺乏强有力的支撑点。与国外同类企业相比, 中国的大企业不仅不大而且相距甚远,尤其是宜大规模生产的中下游产业中,生产集中度、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企业为数较少,难以形成寡占型市场结构。由于中国工业大企业自身体制欠缺,使得不同规模企业的协同普遍缺乏有力的支撑点。(2)不同规模企业间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 市场的行政分割成为整合、协同不同规模企业利益关系的障碍,社会化的分工协作难以突破市场的多元行政分割给定的边界,产业的高度离散性成为一种组织常态。同时,不同规模企业之间也缺乏协同、整合的动力和压力。就中小企业而言,有地方政府行政庇护的国有中小企业,市场竞争无法对其构成现实威胁,缺乏一种在联合中求生存的状态;而对于那些面对市场竞争压力的非国有小企业而言,与国有大企业的协同、整合存在无法忽视的所有制障碍。并且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技术水平低、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的现象,大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协作对象,要它们放弃全能型生产,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因而大、中、小企业往往自我封闭、各自为战,缺乏形成重点突出、层次递进、协调配合的新的产业组织形式的客观条件。而中日两国从企业规模结构上看有相似之处,但两国之间产业关联度却有很大差距的原因就在于此。(3)缺乏协同大、 中、小企业关系的稳固有效的组织形式。改革中出现的整合协同大、中、小企业关系的横向经济联合、企业集团等组织形式,由于受行业与地方行政壁垒的阻隔,难以跨部门、跨地区发展。而由政府出面的“拉郎配”方式组建的企业集团,由于缺乏真正的内在整合机制,有的连外在整合条件都不具备,即使勉强成立,也不具备整合效果。
(二)现实路径的思路及选择。依据现实基础及国际经验,要实现中国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应该放开竞争又不放任,走产业组织的政府政策干预和市场重组相结合的道路。这条路径的主要思路是在原有组织系统不停止运行的条件下,采取平缓撤并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措施(原行业主管部门的非行政职能应逐渐转向行业团体等部门),将国有企业为主体的行政垄断市场向以非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竞争性市场并轨,促进全国竞争性市场的形成。一方面使市场竞争机制在推动企业兼并联合,促进生产集中和规模经济形成,以及实行产业组织自我调整和重组中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破除了行政壁垒,为不同规模企业的整合、协调机制发挥作用扫清障碍。依据以上思路,针对日本经验中的三个主要环节对实现中国产业组织优化的目标即有效竞争的产业组织形式作如下选择。(1)要培育有效竞争产业组织形式的支撑点一大企业。 从中国企业“大企业不大”的现实状况出发,以企业本身内在扩张的要求为基础,同时为避免竞争的盲目性,市场放开又不放任,通过运用政府强有力的产业组织政策进行干预。对宜大规模、大批量生产的产业,尤其是在中、下游新兴产业中,积极推动企业兼并、合并与重组,来催育大企业体制的发育,造就“支撑点”。但是这必须保证以市场机制作用为前提,且产业组织政策的干预应以经济干预为主,杜绝行政干预的可能。(2)要塑造不同规模企业的利益协同机制。一方面,拆除整合、 协同不同规模企业的行政壁垒,以利于政企分开,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股份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从而塑造大、中、小企业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相互协同的利益机制,同时这也是催育大企业的前提。(3 )要构建有效竞争产业组织的具体组织形式。在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尚未完全破除,条块利益主体多重格局尚存的情况下,从目前普遍实行的工业企业的承包、租赁起步,以大企业承包、租赁中小企业的形式,作为协同大、中、小企业的利益关系的初级形式。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股权为纽带的资本形式,即通过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控股、参股形成的企业集团,企业系列,或是以大企业为核心对中小企业多次发包的协作合同集团(下包制),作为协同大、中、小企业间关系的高级形式。使核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不但通过契约形式,而且通过资本形式,有效而稳定地协同相互关系,形成既有科层、又有市场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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