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竞技体育评价体系的构建_体育论文

我国竞技体育评价体系的构建_体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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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09)04-0005-03

我国承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一个崭新标志。在场馆设施、交通住宿、食品、通讯、环境保护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形成了相当可观的体育资源,门票、电视转播、奥运商品专利等,为竞技体育走市场化道路辟出了一条蹊径。这一切都得到了国内外业内人士的良好评价。可最为人们关注的是奥运后,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判定开发利用的效果,谁来评价,评价的是否客观公允。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探讨和研究我国目前竞技体育评价体系现状,和未来对这一评价体系的构建问题,这对保证我国竞技体育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十分必要。

1 问题的提出

竞技体育亦称竞技运动,是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体育竞赛为主要特征,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体育活动。同时,它还具有观赏性和教育功能。在当代,竞技运动经不断发展演进,不仅在理论原则和实践方法上日臻成熟,而且影响也不断扩大,成为一个遍及社会各阶层,波及世界五大洲的特殊社会现象。为筹措一场大型的综合性赛事,或国际专项赛事,举办方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赛事过后,留下的体育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公共设施,就成了一份价值不菲的资源。同时,为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运动员在体格、体能、心理和运动能力、智力等方面的潜力,就需要进行科学、系统的训练。为此,各地都加大了对竞技体育的投入,相继建起了许多体育训练场馆,研发出许多体能恢复、运动创伤治疗、心理抚慰等科研成果,购置了许多体育器材,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育富矿资源。如何开发利用好这些体育资源,又如何评估对这些体育资源的开发利用,随着这些问题的提出,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竞技体育评价体系就摆在了人们面前。

2 我国竞技体育评价体系现状

我国的竞技体育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从人才的培养、经费的投入,到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建设使用,基本上都是由国家包办。特别是我国从新加入到奥林匹克大家庭后,从为了金牌零的突破,到如今的奥运金牌数位列前茅的体育大国,竞技体育基本上贯彻的都是“金牌至上”的原则,金牌是考核和评价竞技体育的唯一标准。这一考核体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很起作用的,它集中了我国有限的财力物力,建立了一支支有一定竞争实力的体育专业队伍,培养出许多金牌运动员,展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整体形象,向世界宣告中国人把“东亚病夫”的帽子甩到太平洋里去了。

但是这一评价体系随着体育商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

2.1 竞技体育评价主体不清

到目前为止,我国竞技体育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经费由国家统一下发、运动员由国家统一招收、运动员退役由国家统一安置”的做法仍没有彻底打破,竞技体育发展的资金保障体系仍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要支撑,社会投入比例很小;竞技体育设施基本上由专业队伍独享,社会共享程度很低;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尽管已由政府行政部门管理改革为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管理,但运动管理中心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仍然是隶属关系,运行方式仍然是管办合一、计划调控。

现有体制下,竞技体育评价主体是竞技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以及各类竞技体育资源的配置利用应该作为评价的客体。可是在这样的体制制约下,就把竞技体育评价的主体和客体混为一体了,政府主管部门既当着裁判员,又当着运动员。自己管办的事由自己来评价,难免会出现既说自己矛好又说自己盾好的现象,竞技体育主体对竞技体育客体作出的评价就失去了客观公正的基础,竞技体育评价主体的意志受到扭曲后,其价值诉求和标准就会发生巨大误差。

2.2 评价标准单一

竞技体育的价值和魅力就在于它的观赏性,而这一观赏性来自于金牌的争夺。很难想象人们谁也不去争这个金牌,那竞技体育会是个什么模样。竞技体育争金夺银,这符合奥林匹克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但是把争金夺银当作竞技体育评价的唯一标准就有点本末倒置了。金牌只是鼓励运动员参加竞赛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竞技体育的本质和目的。竞技体育是通过它的观赏性,吸引更多的人喜爱和参加体育活动,使肌体更加健美,通过它的竞争性展示人类生命的崇高和可贵。可是现在我国的竞技体育评价标准,金牌成了唯一。金牌数量成为考核一个运动员、教练员的重要指标,也是考核一个地方体育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这种评价标准是以体现政府意志、实现政治功能、短时间内实现运动技术水平提高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因此,在经济和政治利益驱动下,我国竞技体育无论项目设置、资金投向、场馆建设使用,都以奥运会夺取金牌为主,以致人们称之为“奥运战略”。如此导出的后果是,各省将非奥运项目和夺金无望的项目削减甚至取消,以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支持和确保全运会和奥运会夺金有望的项目。这样做的结果是缩小了竞技体育发展的空间,削弱了竞技体育的基础工作,以致出现了金牌数量增加,成本提高;体育设施增加,利用率低下;体育经费渠道拓宽,体育项目萎缩等奇怪现象。还有的地方为了保金牌,不惜弄虚作假,对裁判员和体育官员行贿买好,甚至服用违禁药品。

2.3 缺少权威性的评价中介机构

现在对竞技体育的评价主要由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承当,而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又集评价主客体于一身,一旦对客体的评价有损自身利益时,评价主体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加以遮掩,甚至会篡改评价结果,使竞技体育评价失真,丧失公信度和权威性。按照博弈规则,这种缺少制约监督的权威机构的评价是一种部门内部的自我评价,即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与运动专项中心间的评价也是一种内部的相互评价。以这种自我评价方式代替社会评价,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即使建立回避制度,加大对虚假评价的惩罚力度,也难以避免虚假评价的风险。

这就需要建立一个介于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协会组织之间的竞技体育评价中介机构,不受竞技体育评价活动中主客体的制约和影响,承担起对竞技体育评价的任务。当然,根据社会选择理论中的一系列不可能性定理,设立了竞技体育评价具有权威性的中介机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因为这一权威的评价中介机构也存在自身利益,也有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做出不公正评价的可能,因此对竞技体育评价中介机构,也要从体制上和法律上加以防范。

3 竞技体育评价体系的构建

竞技体育评价体系实际上就是把与竞技体育相关联的,相互作用或相互依赖的各类资源整合起来,加以量化,形成一个多层次、多目标的竞技体育系统。建立竞技体育评价体系,有助于操作和规范评价过程。它是研究竞技体育发展,制定相应政策、法规和编制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依据,是实现竞技体育资源最佳配置的导航系统。

对竞技体育进行评价,本质上是对竞技体育管理水平的评价,是优化竞技体育管理的一种方式方法。因为,竞技体育管理是拥有一定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对竞技体育系统的人、财、物、信息、时间等基本要素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的过程,也是对竞技体育资源科学合理配置的过程。由于我们国家竞技体育评价体系基本层面上的缺失,还很难科学准确的对竞技体育管理作出优劣的评价,竞技体育资源也难以合理配置。因此,组建和完善我国竞技体育评价体系,是竞技体育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3.1 主体和客体要截然分开

从体制上彻底地将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与竞技体育项目管理中心分开,竞技体育项目管理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重新建立,彻底做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按照自身规律调控配置竞技体育资源,政府体育主管部门通过制定政策实现市场配置下的宏观调控。这样就为竞技体育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体制上的保障。

3.2 建立一个竞技体育评价中介机构

竞技体育评价的实现形式分为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直接方式的竞技体育评价就是直接将全体社会成员的评价,通过某种方式集结起来,其最典型的方式就是全民公投。间接方式的竞技体育评价就是由立法机构、政府部门、社会中介机构等等一系列机构来代表社会进行评价。我们在这里要建立的就是间接方式的竞技体育评价机构。这一中介机构与评价主体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是竞技体育评价主体,代理人是中介机构,双方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所有契约都是由竞技体育评价主体设计的,中介机构按照契约内容对竞技体育客体进行评估和考量,然后向竞技体育主体提供真实信息和客观公正的评价。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把对竞技体育的评价工作完全委托给这一中介机构,建立一种契约关系,从而使这些中介机构的评价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成为竞技体育评价的权威机构。这一权威机构按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竞技体育评价标准和内容,对竞技体育人力、物力、才力以及设施利用情况作出定性定量的分析,反馈给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便做出相应的对策。竞技体育评价的中介机构是竞技体育主体的一种自觉组织形式,能够人格化。它的评价活动体现着竞技体育评价主体的意志,评价活动产生的价值判断或价值选择,是竞技体育评价主体制定政策的参考和依据。当然,对竞技体育评价中介机构的评价也要加以监督和防范,不然,竞技体育中介机构就可以不顾客观事实,假借权威地位,按照自己的意愿对竞技体育现象进行评价,失去竞技体育评价的公正性。因此,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十分必要。

3.3 竞技体育评价标准及内容

在这一系统中,竞技体育评价标准是一个综合的、配置科学的指标体系。它包括竞技体育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运动成绩、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竞技体育产业发展、健身教育、科研产品开发,以及运行过程中的产业化水平、管理机制、法规制度建设等。竞技体育评价标准终极目标是实现竞技体育人力资源、经济资源、场地设备、科技信息等资源合理配置,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促进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竞技体育评价标准中竞技体育的社会价值是一个重要指标。社会价值指标具体反映竞技体育这一人们特殊的社会活动方式,在带动群众体育、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功能作用,对个体需要、群体需要和社会需要的满足度,一定程度上反映竞技体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利益追求的方向。

竞技体育评价标准要体现竞技体育经济价值。竞技体育作为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它的评价标准中就应该具有总量指标和结构指标、价值型指标和实物型指标。它的评价内容不仅包括体育产业的主体部分,还包括相关产业,政府对竞技体育的拨款以及其它投资是竞技体育产业成本的组成部分。一系列竞技体育产业评价指标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尽管类型不同,层级参差,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竞技体育评价标准要有体育资源共享指标。政府和社会投入建起的竞技体育设施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承担着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责任,竞技体育评价标准应该确立竞技体育资源开放的原则、程度、社会效益和管理要求,提高竞技体育资源的社会共享度,缓解供需矛盾。

制定竞技体育评价管理法规。现在我们国家竞技体育评价管理体制还很不完善,还没有一部关于竞技体育评价管理法规。制定适用法律,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对竞技体育评价活动的有效管理,有助于解决竞技体育评价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树立竞技体育评价的权威性,做到公平公正。

4 结束语

建立我国竞技体育评价体系,对完善和规范与市场相匹配的竞技体育管理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实现竞技体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在这里我们只是勾勒出一个竞技体育评价体系的雏形。随着竞技体育市场化的成熟,建立完善我国竞技体育评价体系的要求会越来越迫切,竞技评价体系的作用也将会越来越明显。时不我待,越早越好。

收稿日期:20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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