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中国民众宗教意识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清论文,探析论文,中国论文,民众论文,宗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晚清中国民众宗教意识,既不是某些个人的宗教思想,也不是许许多多个人的宗教信仰的简单集合,而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共有或相通的宗教情感与心理。对它的研究,不仅可以拓展史学研究领域,而且还能帮助我们了解中西文化冲突中民众思想情绪、价值判断、心理习惯的动向。本文透过决定和影响晚清中国民众宗教意识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来探析中国民众宗教意识,揭示、阐发它的典型特征及在人们日常生活、重大历史事件中的突出表现。
一
决定和影响晚清中国民众宗教意识的因素很多。其中,支配中国民众思想和行为长达数千年之久的儒家思想,尽管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但仍与晚清封建专制政权相配合,对中国社会中的普通民众产生着超出其他任何宗教的作用。如浙江、福建等地佛教盛行,“其儒家道德标准所建的祠祀远多于佛道,……佛教在社会中所拥有的势力仍是不足与儒家思想相抗衡”①。请见下表。(此表据《浙江通志》、《福建通志》所载祠祀寺观数目编制而成。)
儒家祠祀
佛寺院
道观
山川之神浙江省
324
86
30
85福建省
759
357
42
136
虽然“儒教的教是教育之教,而非宗教的教”②,但经过千百年来的不断浸浴,早已深入广大民众之中,并决定和影响其宗教意识走向。儒家思想是以人文精神为核心,肯定人的存在价值,倡导人们积极入世,注重现实人生。广大民众的宗教意识也常常表现出极端重视现世,淡漠来世的倾向。
和谐美满的家族生活是中国民众的人间“天堂”,儒家的尊祖敬宗、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始终是渴望得到人间亲情,享受天伦之乐的人们所刻意追求的。为此广大民众不断地祭拜祖先,并成为一项日常宗教事务。在中国民众眼里,“死者与家族联结的纽带并未中断,而且死者继续行使着他们的权威并保护着家族。他们是中国人的自然保护神,是保证中国人驱魔避邪、吉祥如意的……正是祖宗崇拜使家族成员从死者那里得到庇护从而财源隆盛”。难怪有人“把对双亲和祖宗的崇拜看成是中国人宗教和社会生活的核心的核心”③。
道教经过1000多年的发展变化,到了晚清,它对中国民众的日常生活、宗教意识发生着重要的作用与影响。在民间,不仅道教的祭神祭鬼的活动随处可见,祈禳、斋醮、求签、问卦尽人皆知,而且道教的神祗如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关公、刘伯温等到处降坛谕众,鸾语、乩语广为流传。道教的重生、乐生、养生与万物有灵的思想,强烈吸引广大民众,迎合他们热爱、眷恋人生的世俗要求。从异域传来的佛教,到这时早就不被看成是“一种外来的宗教,它深刻地渗进了中国人的血肉,甚至已经达到获得了大地性,成为中国人精神生活的食粮”④。佛教在清末的一个突出变化就是“把佛教教团移向在家居士的手中,使得居士佛教盛行”⑤。人们逐渐接纳了观音、菩萨等众多神灵,也习惯于从烧香拜佛中寻找心灵依托。
尽管太平天国革命不许奉佛敬神,反对偶像崇拜,但民众对佛教、道教的信仰却很难通过火与剑的方式马上改变。金田起义时曾发生“拜菩萨者忌恶拜上帝毁其所立偶像”⑥之事。太平天国政权建立后,仍有人关门祈神礼佛,并不时参加公开的宗教活动,在一些地区还非常普遍。1860年3月7日常熟殑伽庵,“众僧齐集佛前纸镪纷投,每家分金三百二十,来焚香听法者斋厨留膳,鼓吹齐鸣,香火甚盛”⑦。1862年9月15日在夏祀水神的时候,“家家用纸钱”⑧。
中国社会还存在着许多吸收儒家思想、道教和佛教宗教信仰成份,加以改造,适合普通民众水平的民间秘密宗教。这种经常处于秘密状态的民间宗教在明、清异常活跃,白莲教、罗教、弘阳教、天理教及其众多流派大乘、龙华、无为、收园、八卦、清水、燃灯教等遍布山东、直隶、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浙江、江苏、江西、安徽、福建、台湾等地,直到晚清尽管受到官府的严禁、取缔,各种民间宗教及教门仍大量存在。如同治年间,在云南、湖北、四川的某些地区出现了一种由燃灯教演变而来的民间宗教,吞符燃灯,持斋诵经,符水治病,扶乩降神,名为“红灯教”。
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民间秘密宗教在晚清悄然兴起,流行于闽西北的空道教就是于同治初年出现的。到1900年,空道教在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地都有教徒⑨。
晚清各种民间秘密宗教不仅在农民、市民、游民、手工业者、矿工、船夫、小商小贩、落魄文人、遣散士兵中拥有为数众多的徒众,而且还直接、间接地影响着广大游离于民间秘密宗教的民众。民间秘密宗教“都以治病消灾作为传道的一种手段,即使不加入秘密宗教,说念佛可以治病,贫苦百姓也乐于听从,所以非教徒与秘密宗教组织也保持良好关系”⑩。
晚清史上曾显赫一时的民间秘密会社也与民间秘密宗教发生过大规模的融合、渗透,会社教门化,教门会社化,结果不仅出现新的宗教、会社相合的团体组织,而且使某些组织亦教亦会,非教非会。著名的民间秘密会社青帮崇拜罗祖,运河沿线漕运劳动者在各处所设的碇泊安息所,同时也是他们守护罗祖神的共同祭祀和信仰的集会所。“这种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建立,可以在生活不安定的水手们慌乱的心中,唤起一种连带感和道德感,产生一种团结力量”(11)。民间秘密会社的宗教色彩,对于民众宗教意识的形成、发展也有所影响。
中国民众宗教意识还受到外来宗教的影响。在古代,佛教、摩尼教、袄教、景教、伊斯兰教等都曾向中国民间传布。晚清,西方传教士闯入中国的沿海、内地,与普通民众接触,传播基督教、天主教,教徒人数1860年天主教徒约40万人,基督教徒约2千人;到19世纪末,天主教徒多达大约70万人,基督教徒也增加到大约8万人(12)。在江苏等地,“道光以后,信基督教者日增,渐渐进至第二位”(13)。在湖北,也有人“奉天主耶稣教,每值星期,亦赴会堂做礼拜,人不以为异也”(14)。教徒们遂也在宗教观念上发生某些变化,对传统的宗教信仰和仪节有了不同的看法。
中西文化的冲突,并没有使晚清中国社会结构出现根本性的变化,以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业文明和绵延不绝的家族制度等,对于中国民众宗教意识仍具有决定性意义。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耕生活,使广大民众有了与自然水乳交融的亲密联系,树立起注重现实,积极入世的人生观,确信天地之间,应以人为中心,所有的鬼神仙佛都会为人的现实生活服务。他们往往也虔诚地烧香拜佛,礼遇神仙,但宗教心理并不是向往那虚无缥缈的来世,而是祈祷上天,降恩赐福,解除人世间的疾苦危难,使人们生活安宁。
“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15)。晚清中国民众所赖以为生的小农经济,承受各种各样自然灭害的能力极差,而幅员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又会经常不断地受到自然灾害的侵扰,人们奋力建造起来的谐和、宁静的生活也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中国民众渴望战胜而又无力挣脱自然灾害的困扰,再加上身受封建神权的束缚,最容易接受宗教宣传。“佛教、道教以及各种迷信之长期流行,穷困无告的落后的人民向形形色色的鬼神诉说自己的不幸,祈求自己的幸福,寄托自己的愤怒、抗议、哀叹和希望,就是这种社会原因决定的”(16)。晚清中国民众宗教意识既包括对传统宗教观念的沿袭,又包括传统宗教观念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的变异;既包括西方宗教观念的植入,又包括原始宗教信仰的存留。这些都与决定、影响晚清中国民众宗教意识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之奇特、复杂分不开。
二
缘于注重现世的人生哲学,晚清中国民众往往在宗教的召唤下,以各种方式解决现实问题,宗教意识也具有十分明显的为现世的实用特征。当世界其他文化体系中宣扬消极、避世的宗教传入中国,为广大民众接受后,常常会变成为中国民众解除现世苦难的工具。这既是中国民众宗教意识为现世的实用特征的突出反映,又表明中国民众在接受某种宗教、思想时,也会有所选择,以适应自身心理需要。正是由于各种民间秘密宗教与秘密会社带有强烈的反抗现行社会秩序的性质,所以便成为中国民众摆脱生活困扰,铲除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某种依托,而中国民众的一些愿望、要求与为实现这些愿望、要求而从事的斗争实践,又常常同民间秘密宗教与秘密会社发生关系。
晚清中国民众宗教信仰不仅仅是情志、灵魂的安顿剂,而且是他们掀起一次次社会浪潮的巨大驱动力。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使中国社会内部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趋尖锐、复杂,广大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面临严重威胁。生活在民众之中的洪秀全从西方宗教中取得了“火种”,建立起旨在为现实寻求出路的拜上帝会。它虽脱胎于基督教,但追求的目标是以推翻现存的不合理的社会秩序为前提,在世间享有温饱和人生的快乐,“天下一家,共享天平”,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
而在太平天国所进行的带有宗教色彩的政治宣传中,几乎无不利用、迎合了晚清中国民众的为现世的实用的宗教心理、情绪。如在传播拜上帝会时,洪秀全等人“劝世人敬拜上帝,劝人修善,若世人肯拜上帝者,无灾无难,不拜上帝者,蛇虎伤人。……为世民者俱是怕死之人,云蛇虎咬人,何人不怕?故而从之”(17)。在向民众宣传太平天国革命时,又常常说到“太平军是禀承天父的旨意,来驱除满族妖魔,拯救天父的儿女的,凡欢迎太平军的,就可以出迷途而登天国。这一套话,颇能迎合一般人民……所以每每军队还没有到那个城,已经得了人民的欢心了”(18)。
所以,成千上万的中国民众抱着避祸得福、改善自己境遇的希望成为拜上帝会的忠实追随者,并进而投身改变自己社会地位的斗争。因而太平天国革命深得广大民众的爱戴,“一切地方起义军,一切被暴虐专制所迫害的人们,一切不满异族统治的人们,一切燃烧着爱国之火的人们,都奔集到天王的旗下。……聚集在这古老帝都南京城下的十万大军是被同一宗教希望同一政治目的——人类最崇高最光荣的目标——公民的自由和宗教的自由——团结在一起;他们深信不疑地追随着他们认为是神派来驱逐异族统治扫除偶像崇拜的领袖的领导。人民的风起云涌的确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来看,其范围之广数量之大,在现代史上是空前的。这个同盟不仅团结了柔弱的中国人,而且连妇女也包括在内,他们的妻女也都和他们一起并肩作战。他们被共同的希望和共同的热情所鼓舞,被伟大的宗教目的和伟大的政治目的所激励。为了要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经历了多年的苦难和多年的战斗,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19)。
民间秘密宗教与秘密会社不仅具备和封建统治阶级相对抗的叛逆性格,而且能够唤起晚清中国民众的反抗意识,成为波澜起伏的民众运动的重要组织形式。民间秘密宗教大都以“解灾救劫”相号召。天象变化、地震灾异、灾荒瘟疫、兵祸苛政等天灾人祸都被目为灾劫,预示着劫年的来临。“入教避劫”成为宣传民众,反抗现实社会黑暗政治和封建压迫的思想武器(20)。随着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和外国侵略势力的渐入内地,“劫”的涵义不断扩大,增加了民族危机和列强侵略等新内涵。
1845年遵奉达摩祖师、无生老母的四川青莲教,奋举义旗。1847年广东青莲教在当地民众抗击英国侵略者的斗争中,大力宣传“劫数已到,即有戈兵之灾”(21)。号召人们为解救民族灾难而战。中法战争以后,民间秘密会社开始成为反洋教斗争的核心或主要力量。在1891年,热河的金丹道、武圣门和在理教为鼓动民众投身反抗蒙古王公和天主教压迫的斗争,也举起“奉天伐暴护国佑民”的大旗。
甲午战后,中华民族危机日益深重,广大民众特别是“在封建主义桎梏下迷信鬼神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为解除自身的痛苦,争取活命,……希图借助神的力量来打败洋人和官府,改变自己贫困的地位”(22)。为此,他们不约而同地接受了宗教宣传:“明年为劫年,玉皇大帝命诸神下降”(23),“大劫临头,只在今秋”(24)。“劫运到时天地愁,恶人不免善人留”(25),聚集到民间秘密宗教和秘密会社相结合的义和团中来。而民间秘密宗教和秘密会社所提出的“反清复明”、“扶清灭洋”、“灭清剿洋”等口号,又可以动员起成千上万的民众。
1898年10月,赵三多、阎书勤等举起“助清灭洋”的大旗,“自诩得有神助,能避炮火,有红灯照、蓝灯照等法术,煽惑愚氓,……啸聚数千人,蔓延十余县,声势大振,风鹤频惊”(26)。“义和团运动纯粹是农民大众为争取吃饭、穿衣、劳动等生存所必需的权利而开始的”。这是“一场普通民众为争取最起码的谋生条件而掀起的反侵略、反压迫的抗争”(27)。
“义和拳倡自山东,蔓延顺直,妄假伪神,设坛焚表,煽惑乡愚,一唱百和,啸聚数千百万人”(28)。在这场来势迅猛的民众运动中,隐藏于迷狂而混乱的宗教意识背后的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的关注,是孤力无援、生活无着的穷苦民众迫切需要玉皇大帝等神仙的帮助,抗击外来侵略,以恢复现世安宁的强烈愿望。
“窃有天主教由咸丰年间串结外国洋人,祸乱中华,耗费国帑,折庙宇,毁佛象,沾(占)民坟,万恶痛恨,以及民之树木禾苗,无一岁不遭虫旱之灾。国不泰而民不安,怒恼天庭。今以上天大帝垂恩,诸神下降,赴垣设立坛场,神传教习子弟,扶清灭洋,替天行道,出力于国家而安于社稷,佑民于农夫而护村坊,否极泰来之兆也”(29)。反对外来侵略,保国家,卫社稷,佑身家,护乡闾几乎成为当时普通民众的共识。义和团运动是中国民众接受为现世的实用宗教意识的驱动,而演出的一幕为救亡图存,改变不公正社会秩序而战的壮剧。
然而,民间秘密宗教与秘密会社从来也没有改变反抗清朝封建统治的性质。就在太平天国革命以后,“会党之起义者,不下数十次,盖几于无岁无之”。虽然屡遭摧残,“会党之势力乃日见其强大,时势逼人,乃复有所谓革命党者乘时奋兴,与诸会党结合,为之助其焰而扬其波”(30)。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革命党人亲自参加或积极联络、发动民间秘密会社,动员、团结他们一道革命。革命党人的口号是“去矣,与会党为伍”!
天地会、哥老会等民间秘密会社纷纷配合、响应和参加革命党人发动、组织的起义、暴动,成为革命的一支重要力量。从1895年的广州起义开始到1911年的黄花岗之役,几乎每次武装起义都少不了秘密会社。“三合会化为革命党,哥老会亦复为革命党,于是全国各省之诸会党,悉统一而为革命党焉”(31)。在推翻清朝统治的斗争中,民间秘密会社发挥了重要作用。而配合、响应、参加革命,不惜流血牺牲,正是秘密会社成员在强烈的使命感的驱使下所作出的壮举,同时也是他们注重现实,改变社会现有秩序的宗教意识的反映。他们“负着传统的,有义务而无权利的‘灭清复明’使命的。他们对于革命流过很多的血,牺牲过很多的头颅,每一个人都尽了最大的努力”(32)。
晚清中国民众宗教意识的为现世的实用特征,在反洋教、奉洋教的问题上,表现得非常突出,也比较充分。西方宗教的传入,特别是它们的某些宗教思想,与中国民众固有的某些思想观念、宗教意识发生冲突。传教士们干涉了祭祖仪节;把已经深入到他们生活之中的佛教、道教说成是邪教,而对于他们的先师孔子,并不称之为“圣”;要求教徒对于本乡村和家庭的祀典停止贡献(33)。不仅如此,传教士们还肆意讹诈,强占民房、地产,逼迫捐献,盗买盗卖,低价勒索,恣意为恶,出入官府,包揽词讼,包庇教民,把治外法权延伸到中国教民身上。“一旦入教,即可以无所不为耳。犯法者,入教可以逃刑。报怨者,入教可以雪恨。入教之后,不但可以抗官府,免差徭,凡鱼肉乡里之事,可以恣其所为”(34)。所以,有些教民“作奸犯科,无所不至。或乡愚被其讹诈,或孤弱受其欺凌,或强占人妻,或横侵人产,或租项应交业主延不清偿,或钱粮应缴公庭抗不完纳,或因公事而借端推诿,或因不忿而殴毙平民,种种妄为,几难尽述”(35)。再加上封建官府的开脱袒护,教民横行不法,有恃无恐。于是教会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成为一种令人憎恶的势力,严重地侵害了民众的生活。
在现实生活受到破坏,无法继续照旧存活下去的凄苦景况里,中国民众自动组织起来,进行了一次次反洋教斗争。他们不仅痛恨、揭露教会的罪恶。而且要齐心协力将鬼教驱除:“现有天主鬼教,暗来散发鬼书。煽惑好人变鬼,……罪该万剐千诛。……遇见鬼教即打,莫准入境藏店。遇见鬼书即烧,一字莫准留余。共保地方清泰,庶免人变鬼乎”(36)。随着外来侵略的加深,民族危机的加重,中国民众的反洋教斗争更加汹涌澎湃,反侵略、反压迫的意识明显增强。他们疾呼“睁眼看,鬼子们,狼心狗胆。但邪教,欺骗我,一班良民。……把中国,不当人,任意欺凌。……引强徒,窥伺我,廊房财宝。三分人,七分鬼,丧惑人心”(37)。揭露帝国主义“设教堂于冲要,显招牙爪。无非欺我冲主,谋我中国”(38)。所有这些反侵略、反压迫的思想意识和轰轰烈烈的反洋教斗争,都可以说是晚清中国民众为现世的实用的宗教意识的升华与具体体现。
但是,我们也毋庸讳言,晚清中国民众为现世的实用的宗教意识具有严重的负面作用,这在奉洋教的人们身上,又表现得尤其突出。
在晚清中国民众中,既有反洋教斗争的中坚,又有奉洋教的教民,他们的宗教态度截然相反,是对于西来洋教的不同选择。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晚清中国民众宗教意识中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分歧。但只要充分理解和认识晚清中国民众宗教意识中为现世的实用倾向,就能毫不困难地解释这种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
注释:
①李国祁:《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1860-1916)闽浙台地区》,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5年版。
②庄泽宜、陈学恂:《民族性与教育》第563页,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
③德·格鲁特:《中国人的宗教》(The Religion of the Chinese),纽约1910年版。
④⑤ 田茂雄著、关世谦译:《中国佛教史》序章、第十四章,台湾新文学出版公司,1982年版。
⑥洪仁玕:《干王洪仁玕自述》,罗尔纲选注《太平天国诗文选》,中华书局1960年版。
⑦⑧《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4),中华书局1963年版。
⑨连立昌:《福建秘密社会》,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⑩冯尔康等:《清人社会生活》,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1)蔡少卿:《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中华书局1987年版。
(12)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3)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1860-1916)江苏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年版。
(14)《夏口县志》卷2。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6)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中华书局1985年版。
(17)李秀成:《忠王李秀成自述》,罗尔纲选注《太平天国诗文选》,中华书局1960年版。
(18)王治心:《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第208页,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
(19)呤唎著、王维周译:《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上册第6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20)参见苑书义等《中国近代史新编》(中),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21)《录副档》,道光二十八年九月初三日徐广缙折。
(22)张力:《四川义和团运动》第40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23)《义和团》(1)第354页,神州国光社1951年版。
(24)(25)《庚子记事》第10页、第80页,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
(26)《冠县志》卷10。
(27)陈振江等《义和团文献辑注与研究》第192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8)《义和团》(2)第432页,神州国光社1951年版。
(29)《马兰村坎字团晓谕》。
(30)《陶成章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
(31)平山周:《中国秘密社会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2)刘联珂:《中国帮会三百年革命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3)参见马士著、张汇文等译:《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2),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34)《义和团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59年版。
(35)李东沆:《论传教》,转引自葛士濬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112。
(36)《四川教案与义和拳档案》,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7)《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期。
(38)《清季教案史料》(2),故宫印刷所194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