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九大以来,中纪委多次提出,监督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也指明了“努力方向”,即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考验,地市局级(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在日常监督中找准职责定位,精准发现问题,提升监督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是当下亟需解决的新课题。
关键词:纪检工作;监督职能;创新手段
嵌入性理论是新经济社会学的基础,在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被广泛研究和应用,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理论研究中尚属空白。借助嵌入性理论,结合地市级局(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嵌入式监督方式的实践探索,对纪检监督的嵌入性进行理论研究,有助于更好理解嵌入性监督的内涵、发挥作用的条件和机制,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监督的精准度和成效。
一、强化监督是实现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要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必然是坚守和深化监督的过程。从地市级局(公司)来看,党组纪检组是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把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把监督挺在前面,在职责范围上,要紧盯“关键少数”,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理清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范围;在履职方式上,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在“治未病”中体现严管厚爱;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织密监督网络、丰富监督内涵、提高监督质量、健全监督体系,让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二、监督的嵌入性是强化监督职能的创新手段
“嵌入性” 是新经济社会学的一个研究范式,由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经济起源》 提出,认为自发调节的市场并不存在,经济行为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即经济行为嵌入社会关系并与非经济因素融为一体。嵌入性范式的本质在于强调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影响,提倡把某一事物的产生和变化植入广阔的背景中去考察,以便更深刻地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嵌入式”监督就是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核心,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基础,找准被监督单位、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将能够达到反腐倡廉效果的具体防控措施嵌入到单位重点领域处于廉政风险的高危区位业务制度和流程当中,并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机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的管理过程。
三、对重点领域实施“嵌入式”监督是有效路径
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转型发展和效益提升的攻坚阶段,廉洁风险伴随着一般业务风险、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交织而来,而廉洁风险往往和重点领域中相伴而生。比如投资采购工作,一旦经办人员道德滑坡、决策失误、经受不住外部利益的诱惑,权力的执行就会发生偏差,就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给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近年来,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在落实国家局、省局(公司)规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审视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大额资金、物资采购、工程项目、营销费用、专卖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纪律、廉政风险点,通过再归类、再评估、再控制,前移关口,主动作为,将监督嵌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对核心业务权力运行实施精准化、近距离、全过程监督,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探索建立“互联网+廉政档案”信息化监督新模式,通过大数据分析预警机制,及时反映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违纪违规的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作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控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保证了工作规范开展、企业不受损失和职工履职安全。
四、当前推进重点领域“嵌入式”监督的难点
1.同向发力说易行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嵌入式”监督并不是靠纪检监察部门一己之力就可以完成的,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同向发力,坚持各部门和各专业领域共同推进与统筹规划相结合才能做到。而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存在不少部门的领导对于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于纪检部门监督的理解,对于当前的严格要求有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甚或抵触的情绪。
2.推进监督周期长。“嵌入式”监督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序推进、分步实施,逐步实现全覆盖。需注重实际、讲求客观,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深入推进过程中,有时候需要分步骤分阶段去完成和落实,需要进行任务分解,逐步克服一个个“小目标”才能完成监督到位的大目标。
3.业务水平要求高。“嵌入式”监督工作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灵活运用监督规定和方法,并熟悉业务流程,面对工作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实践,逐步解决监督过程中“不会、不敢”的问题。而且在面对违纪、违法行为时,更要有敢于站出来、讲出来、指出来的勇气和秉公执纪的正气。
五、如何解决“嵌入式”监督工作的难点和问题
让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分内工作本无可厚非,然而“众人拾柴火焰高”,各单位各部门都要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参与监督,承担责任,以善于担当的气魄,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重点领域的规范运行兜底把关。
1.明确监督责任。通过个人自律、班组监督、上级监管、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多种方法,对“嵌入式”监督的执行情况进行多维度监督。根据检查、考核、评估结果,各责任主体要按照责任分工,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任追究。
2.全面查找风险点。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诱发廉洁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以权力运行是否规范受控;决策程序是否完善;自由裁量权限是否适当;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监督工作是否有效;外部易发多发腐败行为的行业、领域与本企业的业务关联度等为评估标准,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舆情、调研座谈、专项检查以及巡视、审计、效能监察、信访核查等多方面查找廉洁风险信息。对查找出的风险,通过风险清单、风险目录的形式建立廉洁风险数据库,描述廉洁风险现状。
3.强化检查与责任追究。区分不同层级人员,针对其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不同情形、不同情节,拟定廉洁风险预警规则和违规行为处罚规则。通过个人自律、班组监督、上级监管、公司监督、外部监督等多种方法,对“嵌入式”监督的执行情况进行多维度监督。根据检查、考核、评估结果,各责任主体要按照责任分工,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任追究。
4.动态管理监督工作。对“嵌入式”监督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自查和抽查,及时发现缺陷并加以改进;以年度为周期,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更新“嵌入式”监督手册;对于新的风险点及时研究制定防控措施,更新、发布相应的风险分布图、风险目录、风险描述及控制措施表等,形成闭环管理。
参考文献:
[1]陈静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与发展态势》[J].观察与思考.2017年第7期.第78页。
[2]王晓婷 《维护核心 铸就忠诚 做合格纪检监察干部》[N].运城日报.2017年7月20日第003版。
论文作者:陈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18
标签:风险论文; 纪检监察论文; 嵌入式论文; 部门论文; 工作论文; 责任论文; 领域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