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承诺_台湾问题论文

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承诺_台湾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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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插手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是台湾问题久拖未决并日趋复杂的主要因素。中国为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进行了针锋相对的不懈斗争。50年来,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主要集中反映在以下重要文件中。

中美三个公报 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美国出于其“联华抗苏”的战略考虑,主动寻求对华关系的改善,在中美关系迅速发展的同时,中美双方本着务实的态度,就台湾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达成多项共识,其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著名的中美“三个公报”中,这三个公报为中美关系的正常化及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 中美双方发表了《上海联合公报》,在公报中双方就台湾问题阐明了自己的立场。中国方面重申: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异议。并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美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

1979年1月1日,双方发表《中美建交公报》,宣布自1979年1月1日起,中美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美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正式签订了《8·17公报》,重申了《上海公报》、《建交公报》中关于中美“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美国方面重申,“非常重视与中国的关系”,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政策,也“不执行寻求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中美联合声明和克林顿的“三不”政策1997年10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美时发表《中美联合声明》。声明中,中方强调,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中最重要、最敏感的核心问题,恪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妥善处理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美方重申,美国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遵守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

《美蒋共同防御条约》和《与台湾关系法》 1949年后,美国支持退踞台湾的国民党蒋介石集团与中国大陆对抗,造成海峡两岸长期的军事对峙。1954年12月2日,美台双方签订了《美蒋共同防御条约》, 规定,美国“维持并发展”台湾的武装力量,美国“对在西太平洋区域内任何一缔约国领土上之武装攻击即将危及其本身之和平与安全,将依其宪法采取行动以对付此共同危险”。该条约于1979年中美建交时自动废止。

美国为维持与台湾的实质关系,又于1979年4月10 日制定了《与台湾关系法》,以美国国内立法的形式,对所谓“保证台湾安全问题”,作出许多违反“三个公报”和国际原则的规定,为中美关系后来的发展留下了阴影。该法声称美国“将保持能力,以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要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

1998年6月,克林顿访华, 在上海公开重申美国坚持“一个中国”立场和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不支持台湾加入任何必须由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的对台“三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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