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预测的几点思考_税收论文

关于税收预测的几点思考_税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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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市场经济体制下税收经济的发展需要为出发点,提出建立一门税收预测学,以研究和把握税收经济活动未来发展的数量表现和数量规律,并就税收预测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原理等进行讨论。

关键词:税收预测 预测学 定性预测 定量预测 税收计划 税收决策

一、预测与税收预测的意义

什么是预测?预测就是“鉴往知来”,是借对过去资料和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用以对未来进行预估、测算和推断。

预测并不神秘,中国有句话“月晕而风,础润而雨”,意思是说月亮周围出现亮圈预示着天要刮风,房屋的基础润湿预示着天要下雨。毛泽东同志的《论持久战》把中国的抗日战争分为战略防御,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三个阶段,指出中国必胜,但又不能速胜,这是军事预测的范例。科学家维纳曾预言20世纪是电子时代,现在也获得了证实。必须指出,预测虽有其一定的预知性,但不是“未卜先知”。诸葛亮借东风,决非有“夺天地造化之法,鬼神不测之术”,诸葛亮凭借小阳春天气气象变化的推断,有东风能借,没有东风是借不来的。如果确有其事,只能说明诸葛亮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已具有较高的天气预报本领。

本世纪以来,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尤其是计算机的发展,为预测科学的发展提供了外部环境和动力。预测者把计量经济学,管理科学,应用数学等学科的思想、理论及技术引进预测领域,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定性、定量预测标准,从而逐步形成了一门综合性的通用方法论科学——预测学。将预测学的原理和方法与各别领域的实践相结合,就产生了预测学的各个分支,诸如社会预测,人口预测,经济预测,科技预测,气象预测等等。税收也不例外,预测的原理、方法与税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便形成了税收预测学。它是一门以税收经济理论为指导,以各种定量分析方法为主体的应用性学科,在不与实际的税收预测工作相混淆的前提下,也常称为税收预测。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未来15年的奋斗目标,关键是两个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就为税收预测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大环境。因为原本预测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直觉判断的“粗放”走向定量分析的“集约”。从代表西方经济学最高水平和发展走向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颁奖情况来看,有50%以上的学者是由于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经济学的数量化而获奖的。定量分析,尤其是应用数学模型反映经济中的数量关系已成为当今经济研究最显著特点之一,而预测正是一种典型的定量分析。马克思曾经说过:“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应用了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程度。”税收经济研究也不例外,只有运用各种数学和统计方法对税收经济活动进行定量分析和预测,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数量界限,做出比较正确的定性结论,进而指导税收实践。因而不论是顺应国际经济研究的大趋势,还是倡导税收研究的定量分析,建立一门税收预测学,应该摆到我们的面前了。

二、税收预测的研究对象

任何经济现象都存在着质和量的两个方面特征,它们共同规定着现象的性质,我们不仅要研究它质的方面,也要研究它量的方面。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要“胸中有数”,“要有基本的数量分析”。税收预测的研究对象就是在质与量的辩证统一中,研究税收活动未来发展的数量方面及其发展规律的数量表现。包括税收未来发展的规模、水平、速度和比例关系,以及与国民经济的有关指标的关系等进行基本的数量分析。举个简单的例子,每年制定下一年度税收计划时,经济税源的预测就是年度计划的重要基础和条件保证。再如,《纲要》提出,今后15年,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为两个翻番,税收要与经济协调发展,其增长率究竟为多少合适?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科学的税收预测。

辩证唯物论认为,任何经济现象都是质与量的辩证统一,一定的质规定一定的量,一定的量表现一定的质。税收预测研究税收发展前景的数量方面,是在质与量的辩证统一中进行的,不能就数论数,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税收理论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必须在掌握税收现象的内在联系和质的特征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地研究其未来发展的数量和发展规律的数量表现,进而作出正确的预测结论。虽然,经济活动的发展过程不断地从量变到质变,又从质变到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但总是先有量变开始,当量变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引起质的变化,这个限度就是经济活动未来发展变化的转折点,也称从量变到质变的数量界限或数量规定性。在预测税收经济数量规律时,我们也特别注意由量变到质变的数量界限,把握了这个数量界限就等于把握了税收未来发展的转折点,从而区分了税收发展阶段,这对于税收决策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税收预测的基本原理

税收预测的任务是寻求税收经济活动发展变化的数量规律,然而这首先涉及的一个问题是研究对象的未来状态是否可以预测?换言之,税收预测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一般地说,可依据以下基本原理:

1.可知性原理。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依照自身发展规律不断运动和发展的,而且运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是可知的。尽管人们的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不断反复过程,由不知到知,由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就可以揭示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即客观世界是可知的,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是可能的。客观事物的数量是有限的,人类认识水平是无限的。

2.连续性原理。也称延续性原理,是指事物未来发展变化的各个阶段具有连续性,今天的情况是由昨天演变而来的,明天又是今天顺序延伸的结果。经济现象未来变化的某种性质或数量表现是过去和现在发展的结果。因此,可以根据过去和现在延伸、外推到未来。至于连续性大小,取决于现象本身的动力和外界因素制约的程度。例如,一项新技术的应用前景,固然其技术性能是一个重要方面,但市场需求,其它技术的替代作用,也起到激发和限制的作用。连续性原理是趋势外推预测方法的理论依据。

3.类推性原理。这一原则认为经济事件的发展存在着相似性或类同性。许多经济活动,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家庭的经济活动的结构都有一定的模式,因而可以根据已知的某事物的变化特征,由此及彼推断具有近似特征的预测对象的未来发展变化。例如,根据甲地区达到一定国民生产总值时的税收收入水平,则可以预测同类型乙地区达到同一国民生产总值时的税收收入。

4.相关性原理。任何事物的变化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因而,人们能够根据某一或某些事物的变化,推测出另一事物所产生的相应变化。相关性原理有助于指导我们深入研究预测对象与相关事物的依存关系,对于预测对象所处的环境进行全面的分析,是因果预测法的理论基础。

掌握预测的基本原理对于建立正确的预测思维十分重要,如同灵敏的天线能使人们获得清晰的电视图像一样,只有建立预测思维的灵敏天线,才能使预测者开拓思路,解放思想,科学决策。当然,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实际预测中,并非机械套用上述原理,要充分考虑未来的环境与条件,且将影响未来的各种主要因素一并考虑在内,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到满意的预测结果。

在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人们创造了各种预测方法,按性质不同,可分为定性和定量两种类型。

定性预测是预测者依靠自身的知识和经验,对未来时期税收发展前景的性质、方向和程度作出判断。定性预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预测者的经验、业务水平和判断能力。由于税收受国家方针、政策和宏观经济变化等无法定量因素的影响较大,定性预测在税收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定性预测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综合性较强,操作灵活简便,特别当预测对象的历史和现实数据资料掌握不多,难以进行数量分析时,定性预测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定性预测的缺点是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不能作出准确的数量化描述。常用的定性预测方法有市场调查法、专管员法、主观概率法、特尔菲法等。

定量预测依据数据资料,建立数学模型,进而推测未来时期税收发展变化情况。由于定量预测与统计资料、统计方法有密切关系,所以,一般也称为统计预测。定量预测是税收预测的主要方法,其关键是建立数学模型,即用数学方程表示经济变量之间的依赖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预测往往在信息不够充分,不确定性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必须用较高层次定量分析方法才能了解和把握预测对象的规律性。定量预测的不足之处是不能考虑不可定量因素的影响,当税收发展的各种主要因素发生突然变动时,定量预测就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定量预测大体可分为时间序列预测和因果关系预测两大类,当掌握了预测对象的某种指标的时间序列资料,并且只要求进行简单的动态分析时,可采用时间序列预测法。当掌握与预测对象有关的多种相互联系的税收指标资料,并要求进行较复杂的依存关系分析时,可采用因果关系预测法。

由于现象是复杂多变的,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实际预测中提倡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以提高预测的准确化和可信度。

四、税收预测与有关学科的关系

预测既是科学,又是艺术,说它是科学,指它依赖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可靠的资料,先进的计算技术,对预测对象的演变规律和发展趋势进行测算和推断。说它是艺术,指它还依赖于预测者提出假设,选择方法,利用资料的技巧和应用自己的学识、经验获得信息的敏感程度与判断能力等。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们也称预测学是综合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且又具自身逻辑性的一门边缘学科。税收预测作为预测学的一个分支,与哲学、经济学、统计学和数学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1.与哲学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各门科学的方法论基础,税收预测当然也不例外。税收预测之所以可能,从哲学上讲首先是因为人们认识到税收经济运动是有规律可循的,通过反复实践,这些规律是可以被认识和掌握的。其次,马克思主义哲学还告诉人们经济发展过程中事物的随机性也是服从于内部隐藏着的规律性的,通过大量观察,这些随机性的规律是可以把握的。因而,人们不仅能够解释过去和现在,而且能够大胆地预测未来。事实证明,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才能把税收预测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

2.与税收经济学的关系。税收预测是在一定的税收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例如,要预测某一税收变量,必须分析影响该变量的各种因素,这就需要依据相应的经济理论。例如,税收经济理论告诉我们,税收收入的规律性是在客观经济规律下起作用的,因此,经济因素是影响税收变化的主要因素。所以,在进行税收收入预测时,我们必须分析研究各方面经济因素的影响,才能较准确地预测出税收收入。

3.与统计学的关系。进行税收预测必须有可靠的资料,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必须要用到统计学的知识,如调查、抽样等等。特别是由不完整资料推算总体的综合指标时必须依靠以概率论为基础的数理统计的知识。因此,统计学理论和方法是构成税收预测的方法论基础。实际上到目前为止,预测实践中的定量预测,基本上属于统计预测。

4.与数学的关系。数学是研究抽象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预测学与数学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预测中大量的计算、方法的构思,必定离不开数学方法。在许多情况下,预测模型就是经济数学模型的一种应用方式。数学的发展促进了预测的数量化、模型化。反之,预测应用数学方法研究经济现象的发展变化,又对数学提出了新的要求,促进了应用数学的发展。

此外,电子计算机的发展以及信息论、系统论、经济计量学等也对经济预测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起了加速剂作用。在实际预测中,可能有成千上万个数据或项目要做,计算量非常大,没有电子计算机的高效率工作,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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