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理论基础与时代价值_党员权利论文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理论基础与时代价值_党员权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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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351(2008)05—0019—06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写入大会报告,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指明了方向。这对于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创造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意义。为卓有成效地贯彻落实好“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本文就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理论基础及时代价值作了些探索。

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理论基础与内涵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思想,可以归纳梳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确立了民主的建党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指导建立无产阶级政党过程中,就阐明了党内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属性。1847年,恩格斯指出,“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从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1](P200) 列宁一直认为发扬党内民主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他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2](P214) 列宁强调说“党组织应当是统一的,但是在这些统一组织里,应当对党内问题广泛开展自由的讨论,对党内生活中各种现象展开自由的同志式的批评和讨论。”[2](P214)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党内民主理论思想,指出了工人阶级政党优势在于党内民主原则,而这个原则实质是党内人人平等,保证了党员权利和党员的主体地位。继承了这些建党思想,毛泽东进一步提出:“党内民主的实际,就是容许任何不同意见的提出与讨论。”[3](P2002—2003) 其后,邓小平强调:“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不彻底消灭这种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4](P329—330,P331)

2、强调党员一律平等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党内民主的核心是所有党员都享有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他们指出“在党内事务中所有盟员一律平等,在党内绝对自由地交换意见是必要的。”[1](P200) 他们以身作则,参加活动都以普通身份出现,不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理论观点。恩格斯说“任何一个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5](P72—73) 列宁进一步论述了党员一律平等的思想,他指出“要真正民主地决定问题,只召集该组织选出的代表开会还是不够的,必须让该组织的全体党员在选举代表的同时就整个组织所关心的有争议的问题能人人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6](P249) 列宁明确指出,党内一律平等,充分尊重和保障全体党员的民主权利,反映全体党员的共同愿望和意志,凝聚全党的智慧和力量,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调整和贯彻执行,维护党的纪律和团结统一,为完成党肩负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党内民主的目的和实质。

3、确立了党内选举制度。马克思主义所确立的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权利的机制保障主要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代表大会的权威。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之初,马克思恩格斯建议党的各级领导机构,从基层到中央,都必须自上而下地选举产生,而且随时可以罢免。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党内民主制度包括选举制、罢免制和撤换制,各级领导人必须选举产生,并实行任期制,其中区部委员和中央委员的任期为一年,选举者如果对所选举之人的工作不满意,可以随时撤换;党员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为党内民主的标志。列宁把这些提升到为党内民主的标志,制定了定期选举制、工作报告制、从上到下各级领导机关的罢免制。列宁认为,坚持党内民主,首先要真正实现党内的选举,这个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方式左右、改换、推翻选举人的意志。这些民主的基本点,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通过党内制度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党员作用很好的发挥。确立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必须通过制度来规范。而选举制度是确立和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根本保证,也是重要的途径。

4、提出了保障的实现形式。1892年恩格斯在给考茨基的信中提到一个极有价值的思想,即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及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问题。他明确地说:党“应当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让全党哪怕一年一次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一般说来也是重要的。”列宁更强调党是有组织的整体,是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体。这提出了党员需要通过组织发挥作用的问题。毫无疑问,党员的主体作用是在组织内的主体作用,组织是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也是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离开了党的组织,党员的主体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同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及我们党的领导人多次强调,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一方面,党员要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做到敢讲实话、敢讲真话,另一方面,党组织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使党的各项政策策略能真正体现大多数党员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毛泽东曾指出:“要使全党、全民团结起来,就必须发扬民主,让人讲话。”[7](P819) 邓小平在总结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把对党员主体地位的维护落实到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制度上来。胡锦涛在十六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提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维护党章和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论述,为我们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

5、强调党员必须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明确指出:“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8](P609—610) 这个观点揭示了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的原理,为继承者们发展党员权利思想和制定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党内法规指明了方向。列宁也指出:“应当学会不仅要求普通党员,而且要求‘上层人物’履行党员的义务”。党员义务是党员在党内责任的体现,只有明确党员的义务,党员的主体性作用才有明确的指向。同时,党员权利的体现,也才能真正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权利与义务是有机统一的整体。胡锦涛在十六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的讲话中还指出: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与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统一起来,既教育督促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又要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行使党章赋予的各项权利,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党内民主的行为,为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提供支持和保护,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时代价值

党的十七大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具有深厚的时代价值。

1、“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客观要求。今天,我们党已经走过87年的历史,成长为拥有7300多万党员、在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大党。党的自身建设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一方面,党领导的改革开放给党注入了巨大活力,另一方面,世情、国情的变化使党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党员队伍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增加了新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党员队伍成分呈现多元化趋势;二是党员队伍出现了群体多样化趋势,有领导干部群体和无职党员群体,有富裕党员群体和贫困党员群体,有在职党员群体和离退休党员群体,有工人党员群体、农民党员群体,有知识分子、军人、干部党员群体和民营、个体企业主等新阶层党员群体,利益诉求呈现出多样化特点;三是党员素质不断提高,党员思想空前活跃,主体意识明显增强。这些变化使党的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决定了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决定了必须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决定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必然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

2、“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苏共失去执政地位的教训告诉我们,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执政的主体,夺取政权要依靠广大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巩固政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也必须坚持和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前发展,而我们党的自身建设显得不完全适应,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一些党员执政意识不强,党员主体意识淡薄,服务群众的能力不强,主体素质不高,难以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独断专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现象蔓延,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益受到侵犯,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能积极地为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搭建平台。因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只有如此,党才能肩负并完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历史使命。

3、“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更具有针对性。党的执政能力水准的强弱主要由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来体现,党的执政能力水平的高低要靠每个党员个体来分解、来依托。提出并确认“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强化党员是党的主人、党员是党内权力的源泉、党员是党内行动的主体的观念,可以使党员的主人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党员的自豪感、荣誉感、忧患感、使命感得到强化。只有党员的主体地位真正确立,党员主体性作用的真正发挥,每个党员才可能真正将党的使命与党员个人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将党的前途与个人前途紧紧联系在一起,将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也才可能使每个党员真正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化为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只有这样,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才会主动得以将宏观层面党的执政能力分解为个人的素质提升和能力强化,才会在实际工作中有针对性地主动地化解不利于党的执政基础牢固的矛盾和问题,才会真正做到将矛盾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党的执政地位真正巩固。不仅如此,十七大报告在提出“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的同时,还第一次提出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的全新概念,将人民和党员两个概念并列,力促实现两个尊重,从中可以品味出党的建设中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韵味。由此,“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提出,使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坚实、真正做到长期执政这一问题的终极解决得以在观念上成为可能,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了从理念、举措到过程的有的放矢和可操作性。

4、“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使党的先进性建设工程有了更加具体和丰富的价值导向。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的讲话中提出:“一个政党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因此,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永恒主题。”据此,党的先进性实质上分为两个基本层面:一是党的先进性,主要在于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特别是在理论创新方面应有不断的进展和建树;二是党员的先进性,党员先进性的正常发挥,根源在于党员主体性地位和民主权利的确立、被尊重以及主体性作用的发挥。每个党员从思想观念确立、实践行动、党纪遵循等若干方面都深刻认识到党员先进性作用的发挥,实际上就是党员主体性地位的体现和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就必然会出现党员平常工作水平一流、关键时刻坚定可靠、危险之际冲锋在前的局面,人民群众对党的认同感必然会大大提升,党执政的合法性之隐性危机会必然消解在萌芽状态。不仅如此,每个党员的自豪感、荣誉感也会大大增强,每个党员与党共存亡同生死,与党荣辱与共的观念也会大大增强。同时,随着党员主体性地位的真正落实,党员民主权利的真正发挥,党员个体将自身根本利益与党的宗旨、根本原则高度统一。因此,“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提出,使党的先进性建设有了更加具体且易于操作的内容,也使党内文化和党的建设发展有了更加辽阔的空间。

5、“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要求。党员权利与党内民主有着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联系。党内民主的实质是“党员当家做主”,即承认全体党员有一律平等的直接或者间接处理党内一切事务的权利。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起点,每个党员都平等地享有党章所赋予的一切权利,党内生活才会是民主的。一方面,发扬党内民主是以实现党员权利为目的,另一方面,党内民主的发扬又有赖于党员权利的实现,实现和保障党员权利是发扬党内民主的手段。党员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内民主及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的,党员主体地位及其权利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所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要求。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只有肌体细胞健康了,整个肌体才能健康。只有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才能激发其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和管理的热情,真正发挥其批评、建议、管理、监督等作用,在党内形成想讲真话、敢讲真话,勇于民主、善于民主的氛围。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党内民主的发展状况,归根到底还是要看党员是不是党的主人,党内事务是否由党员自己当家做主。我们之所以要发展党内民主,就是要使党员这一政党的基本组成要素成为党内活动最为活跃的要素。只有从维护党员平等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权利出发,不断地发展党内民主,党员主体地位才能更好地得以实现。“从表面上看,发展党内民主能够改善党内政治生活,但是,在党员权利无法得到根本保障的条件下,党内民主无论如何是发展不起来的。”[9](P127) 因此,党内民主的首要之义,就是强调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切实做到“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调动广大党员和基层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的关键。

6、“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党内生活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包含有三层含义:即以依靠人民群众发展为本,发展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本。党员是党的事业的主体,在党的建设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树立以党员为本的理念,即党的建设必须依靠党员群众,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党员的主体权益,特别是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监督权;党的建设终极目的是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经济、文化素质,实现党员主体素质的全面进步。坚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关爱党员、尊重党员和善待党员,既让党员做事又去关心党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成长愿望,从而有利于把党员的正当权益落在实处,有利于党员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他们切实享受到实现自我价值的喜悦感,被广大群众认同的自豪感,奉献公益事业的责任感以及投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使命感,从而激励党员热情主动、富有创造性地工作。这不仅是以人为本精神在党内生活的具体体现,而且也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不竭动力。

7、“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体现了执政党的革命党执政意识向法治执政意识的转换。众所周知,当前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是依靠革命起家的,革命历史的辉煌业绩是中国共产党的比较优势之一。但革命和执政分属不同历史阶段,由同一政党统领这两个不同历史时期,党自身必须实现转换,尤其是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层面的转换。然而制度的路径依赖、传统的思维定式,使这一转换异常艰难。这种变革的阵痛,想规避、绕行或跳过,实践证明行不通。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曾将党的政策和策略正确的重要性喻为“党的生命”,邓小平将党的团结的重要性比作“党的生命”,江泽民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加以确认,并写入党的正式文献。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政治报告中又创造性地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新时期党的领导人视党内民主为党的生命和人民民主为社会主义的生命,反映出执政党对执政以来的革命党执政意识的革命,是执政党对自身执政意识、执政使命、执政方略等等要素的全新价值解读。当前,明确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表明执政党在实现党内民主方面乃至促进人民民主方面有了进一步具体的举措,是我党执政理念转向依法执政的界碑。

8、“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有助于真正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文化环境。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的概念。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的新观点。这里将“不同意见平等讨论”表述为“民主讨论”,其意蕴十分明显,可以理解为执政党对此问题的阐述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民主讨论”与“党内民主”的表达更为接近更为匹配,二者也更为相互照应相互衔接。其实,在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中,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愿望,是每个党员起码的政治权利。在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中,没有特殊党员只有普通党员。“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就是要在全党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党内只有普通党员而绝对没有特殊党员的意识。随着尊重和坚持党员主体性地位氛围在党内日渐形成,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必将造就,党内民主的气候必将成为主流,每个党员本着对党的一腔忠诚,向党讲出真话,使每个党员的主人翁地位得以真正确认、作用得以真正发挥。此外,就中国社会现状言,在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间的党际民主、中国社会各阶层各人民团体间的人民民主的互动活动中,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应当也必须处于领先地位,这是由中国共产党所处的执政地位决定的,也是由党自身的性质和历史使命所赋予的,因此,通过党内民主促进党际民主、进而带动人民民主与社会民主就属必然之义。据此分析,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文化意蕴上升到一个全新的层面,执政党自身的全面成熟也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和境界就是自然的结论。

9、“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党反腐败斗争的力度虽然在逐年加大,但腐败现象却未能在根本上得到遏制,其深层原因在于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党内民主这道“防火墙”,没有充分发挥出它的“防毒”功能。毋庸讳言,党内也缺乏充分的、由下而上的对权力行使的民主监督,致使一些处于领导岗位的党员私欲得不到有效监督与遏制。而党内民主的顺利开展,又仰仗和依赖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这个关键,党员权利在本质上说是党的权力的出发点与归宿。政党权力与其他组织权力一样,虽源于党员权利,但又相对独立于个体党员权利,在没有监督约束的条件下存在着弱化的可能。没有党员民主权利的切实保障,就没有真正的党内民主,而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先进性,党就不会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内权力由上而下的自身监督与党员权利由下而上对权力监督相比,党内监督权力本身也存在着异化的可能,而党员权利监督则是来自本源的制约,更为基础,也更为彻底。只有依靠党员权利监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内权力的滥用。然而,党员权利是与党员主体地位联系在一起的。党员是党的主人,在党内当家做主,依照党章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权利,他们理所当然是党内监督的主体。只有激活党的肌体内每一个细胞的功能,党组织的肌体才能具有免疫力,通过相应的规定确保党员主体地位,才能从源头上防治党内腐败。我们说党要管党,应该是让每一个党员都参与,只有每一个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才能真正筑起一道堵死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现象的坚固防线。

收稿日期:200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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